深化劳动价值论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兼论如何对待中国的“产权持有人”_价值理论论文

深化劳动价值论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兼论如何对待中国的“产权持有人”_价值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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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02)01-0010-06

为什么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第一,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当时的劳动主要指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现在已经是后工业化社会、信息社会,生产劳动的领域大大扩展。体力劳动为主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脑力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信息劳动等等。生产力水平远比150多年前提高。

第二,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理论,除了潜心研究古典学派外,还有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在此基础上建立剩余价值理论,揭示资产阶级如何剥削工人阶级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以此来唤醒、武装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拿起批判的武器,起来革命。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也可以称为革命的劳动价值论。从实践上看,正是这种理论,对以后100多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的红红火火的工人阶级运动,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而如今,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们研究劳动价值论,主要不是为了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既要用于资本主义,也要用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我们碰到许多现实问题,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回答和总结。马克思当时预计建立的社会主义,是没有商品货币的社会,今天情况变化了,中国不仅要发展商品经济,而且是在一个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社会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因此,就会遇到很多马克思当时虽有论述,现在又发展变化了的问题,或者是马克思当年根本就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

(1)对生产劳动的认识。马克思指的生产劳动, 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以及直接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劳动,即运输、保管、包装的劳动。这里把第三产业排除在生产劳动之外,而现实第三产业已经成为主导产业,成为各产业中的领头羊。从业的人员已经占到整个就业人员的半数,发达国家已经达到70%~80%。面对变化的客观实际,能否这样认为,一切为了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生产(直接和间接)的劳动都可以视为生产劳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还可以把劳动进一步分为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有益劳动、无益劳动和有害劳动。只有扩大生产劳动的范围,把一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当作创造价值的劳动,才能调动从事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性,才能使劳动者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

(2)对价值源泉的研究。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批判继承了古典经济学派的基础上创立的,其伟大功绩在于用劳动价值一元论代替了价值多元论。这一结论的建立除了为工人阶级斗争提供理论武器以外,还与马克思设定的前提条件有直接关系。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理论是以简单商品经济作为分析对象,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就是说,除了劳动,对其他一切用于交换的对象都不必付出代价。这样,劳动以外的一切要素自然不参与价值的创造;可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是在特定条件下对古典学派价值学说的发展和深化。如果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这个范围内理解,或运用到此为止,那是没有异义。然而今天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与劳动一样都要求有偿使用,都是有代价的。他们不仅共同参与使用价值生产,也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而且随着生产要素的变化和发展,不仅土地、资本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参与价值生产,而且还延伸到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方面。因此,明确认识全部生产要素都参与价值创造,既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同时又为我们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3)对科技劳动在社会生产力和创造价值中作用的研究。 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总体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做粗工。马克思还认为,科学技术作为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但是,就总体来说,马克思的理解中并没有知识和技术的地位,至少其中的“科技含量”之甚微,实际上主要是单纯的体力劳动。但是,今天的情况完全变化了,科学技术发达程度和重要地位大大提高。有些高科技工作作为复杂劳动,已无法用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表示和衡量。科技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如何鼓励技术参与分配,逐步实现无形资产有形化,有形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货币化是分配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

(4)对经营管理劳动在社会生产和创造价值中作用的研究。 马克思当年也看到了管理在共同劳动或协作劳动中具有不可缺少的作用。他说:一切已经达到相当规模的社会劳动或劳动都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这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但是,当今社会的管理劳动比马克思时代要复杂得多,并将日益复杂化、职业化,也必将在经济生活中日显重要。如果说工业化初期,一个管理者的能力对企业经营有重要影响的话,那么,今天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程度。一个成功的企业后面必然站着一位优秀的企业家,这些人是企业的灵魂、统帅。从管理者的素质要求看,单凭经验管理远远不够,要求管理者具有生产知识、管理知识、较高的人文素质、丰富的科技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等等。马克思当年还讲过,资本家管理劳动不创造价值,他们是借管理剥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科技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很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职业、身份、从业的所有制单位经常变动。如何看待这些新的成员的劳动?他们与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是什么关系?在这个阶层中的优秀分子能否吸引到党内来?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重新认识。尤其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对待国企经营者的劳动和收入,更是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之一。

在传统体制下,为了避免与资本家管理相混同,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干部管理体制,企业有级别,管理者有行政级别,工资待遇、生活待遇都套用党政干部办法。这种管理办法对经营者的激励只有一条,就是仕途的升迁。经营者官员化。一个人能不能晋升,标准是一系列,经济标准、政治标准、社会标准,经济标准所占比重不高。在标准达到后,还要有人发现和赏识,否则,再行也不行。

改革以来,这个问题有了一些变化,官员化管理适当加进了市场因素,但是,没有从根本解决问题。1999年3月, 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斩钉截铁地说,搞好国有企业,关键是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对领导班子进行限期整顿,对不称职的要求撤换,对腐败堕落者依法严惩。其后对7.1万个国有企业的15.6万名成员进行调整,有4.3万名领导被免职,严重违法者有1003人。在出事的企业领导人中,有被称为亚洲第一、世界第四的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他的案件深深触动中央高层。最后由高级法院承担一审。据说由高院负责一审的全国只有三例,第一例是陈希同,第二例是世纪大盗张子强。

褚时健这一类的悲剧被称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59岁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国企经营者由改革功臣成为罪人?于志安、褚时健事件之后,在全国引发了一场大讨论。褚时健的辩护人马军律师说,晚节不保的悲剧不仅仅是褚时健个人的悲剧,他是一个把小庙建设富了,还为大庙作出巨大贡献的方丈;他只不过是看着灯油多了,几个人想分点油回家炒菜而被发现的方丈。

在褚时健出任厂长的17年中,玉溪烟厂为国家提供了800亿元的利税(不包括由烟厂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而他的全部收入仅为80万元,其比例为10万分之一,即相当于每提供1亿元的利税,他的收入才为1000元,如果算上“红塔山”352亿元的品牌,其收入降到649元。一个为国家创造如此巨额利税的企业领导人,17年的合法收入还赶不上一个影星拍一个广告的收入,一年的收入不如一个歌星走一次穴的收入,这如何体现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价值?有人调侃地说,褚时健是那种十分能抓老鼠而在特殊情况下偷吃了鱼的猫,与那种不抓老鼠也不吃鱼的猫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很能抓老鼠的猫没偷吃鱼时给他一些鱼吃呢?

59岁现象已成为国有企业界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在同一坑道跌倒的知名企业家为数不少。中信国际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刘纪鹏感叹道:“中国有80%的国有企业搞不好,而在搞得好的20%企业中,却有相当多的企业家结局不好。如1987年全国评选出来的首届20位优秀企业家,十多年过去了,本色未改的只有3人,2人英年早逝,其余的去向多少有点忧大于喜,仅免职、辞职、判逃、判刑就有9人。我们不禁要问, 这到底是企业家个人问题,还是制度性因素?我们怎样才能保证企业家不犯这样的错误,我认为,承认企业家的特殊劳动及其相应的合法收入是第一要解决的问题。

人才需要待遇保证,一流的人才自然要求一流的待遇。美国《商业周刊》1990年对上市公司前365家中730名高层管理人员收入情况进行调查表明,这些大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在过去的10年里上涨了212%,是同期工人平均增长速度的4倍。与此同时,市盈率增长78%。1990年高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达120万美元, 加上股票选择权及其他长期激励方案带来的报酬,年平均收入可达195万美元,是普通工人的85倍, 工程师的45倍。到1992年,美国各大公司的总经理平均收入384.22万美元,两年间增长56%。进入前10名的经理的收入都超过2280万美元。1993年美国收入最高的公司经理是HCA医院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托马斯·弗里斯特,他挣了1.27亿美元,大部分来自优先认股权。美国《福布斯》杂志的调查与《商业周刊》的调查有惊人的一致性。目前,美国企业首席执行官的平均收入是一个蓝领的209倍,他们平均400万美元的收入是美国总统年薪的20倍。

美国CEO的薪金状况如此,下面看看亚洲经理人的薪酬。据1996年调查,香港:118931美元(下同),台北:93946,新加坡:90865,东京:90569,汉城:84218,曼谷:61035,吉隆坡:71850,雅加达:56631,悉尼:54287。

再看中国国企经营者的收入状况。据对全国各地89家上市公司老总的调查,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老总的年薪未超过7万元人民币。 非上市的国企经营者的收入多数在2至3万元间,仅为外企中方经理收入的1/3~1/4。

相对美国而言,亚洲经理人的薪金是比较低的;相对亚洲经理人而言,中国国企经理人的薪金是最低的,只有亚洲经理人收入的1/15到1/7。难怪有学者讲:“我们有天下最便宜的企业家——工资最低; 我们同时又有天下最贵的企业制度——大量亏损。”工资最低与大量亏损之间关系密切。

企业家为什么值钱?因为企业家从事的是特殊劳动,特殊劳动理应有特殊报酬。经营者特殊劳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复杂劳动,他要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接受教育和训练,不断地接受新知识。二是无限劳动,企业家几乎没有星期天,为了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不可能按部就班,只能白天黑夜地连着干。据典型调查,中国国企经营者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占62%,即使下班后大脑也不能闲着。个别国企经营者就是因为无法承受工作高压而辞职,有的甚至以自杀方式寻求解脱。三是风险劳动,作为企业经营者,他是企业的首脑,每一项决策,都要承担巨大风险,经营得好,收入可以增加,经营得不好,要扣减风险抵押金,严重时还要影响个人名誉、社会地位、经理生涯。

正是因为企业家付出的非一般人所付出的劳动,所以企业家才应该有特殊的价值。美国流行一种观念,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家,第二流的人才是教授,第三流的人才是总统和政客。一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一个国家如果有几十上百个真正的企业家,就可以振兴一个国家的经济。世界500强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球总额的50%左右,美国十大财团产值占全国的60%。在中国,一个县、一个地区的财政通常也是由几个大企业支撑,他们上交的税收占了该地区财政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

中国加入WTO后,对优秀企业家的争夺也将更激烈, 如果我们的经营者还是现在的待遇,那时我们的国有企业就不仅仅是充当外资企业的人才培训中心,而是优秀的国企经营者将大部甚至全部流失。正确认识企业家的劳动并合理地解决他们的收入,不仅是关系中国企业家阶层持续发展的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甚至生死存亡的问题。如果我们的多数国企搞不好,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如何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巩固从何谈起?

(5)对个人财富的认识和研究。马克思主义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把社会分为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并且根据经济决定政治态度的原理,提出以有无财产和财产的多少作为判别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基本标准。有产者成为革命的对象,无产者是革命者。应该说,这一理论对一百多年来的工人阶级革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今天我国的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特别是改革以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迅速由无产者向有产者转化,有产者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使中国由一个无产者国家变成了既有无产者,又有有产者的国家。

为了适应改革变化的需要,我们公开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对私营经济逐步放开,由禁止到限制,再到补充,以至到共同发展。但在理论上,在一部分人思想观念中,特别是在人民大众的潜意识中,仍然存在着“重新没收私有财产”的那一天。我国不少有产者,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有产者,有相当一部分人花巨资买一个外国国籍,或者将财产转移到国外。他们这样作,实际是面对上述思想而采取的安全措施。但绝大多数有产者,只能呆在国内,其中部分人大肆挥霍,表现为千奇百怪的畸形消费。因此,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回答,政府对有产者究竟持什么态度。有产者到底是为社会作了贡献,是社会的有功之臣,还是那种要受到社会制裁的“吸血鬼”。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会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和财产的多少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他根据新时期的新情况,明确提出了“三看”的新标准:即主要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怎么得来的以及怎么支配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三看”标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我认为,在新标准中最主要的是看他们的财产怎么得来和如何使用,这既是确认有产者对国家有无贡献和贡献大小的前提,也是判别他们思想政治状况的基础。

回顾20年的改革历程,我国有产者的财产来源可以用两个“绝大多数”概括:第一,绝大多数是合法致富,通过贪污、受贿、走私贩毒而非法致富的只是少数,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法制健全,非法致富的人数会越来越少。第二,在合法致富者当中,绝大多数是勤劳致富,靠股市风波、房地产和双轨制致富的,只是少数人。也就是说,中国的有产者,绝大多数是靠劳动得到,或是体力劳动、或是脑力劳动、或是管理劳动、或是科技劳动,总之是靠劳动得来。即使资产收入比重较大的有产者,管理劳动创造的价值及其收入也不可小视。因为他作为经营管理者,不为自己干而为别人干,同样会获得高额收入。

从财产使用方面看,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最初有了钱,可能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养家糊口。但随着钱多了,他就要投资、办厂,这时已经不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享受,而是为了成就一种事业。人们对有产者从事其他职业非议的不多,议论最多的要数投资办实业,因为干这个,钱会越来越多,而且还有资产收入(有人叫剥削收入)。为什么人们对公有财产的使用没有多少指责,主要是因为公有财产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其功能有三:一是为老百姓提供就业,使他们获得工资收入;二是为社会提供产品,提供服务,满足人们的需求;三是为国家提供税收。那么私有财产使用能否做到这几条呢?我看完全可以。在我们身边,规模大小不等的私营企业,少者安排几十人、几百人就业、多者安排几千人、上万人就业。当今中国,最大的难题是什么?是1亿多人无工可做,“十五”期间,仅城市失业高达2000万。失业不仅对个人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办法之一,就是鼓励有钱人办实业。四川希望集团、武汉红桃K 集团等这些有产者投资办企业,每家为社会提供了上万个就业机会。一个城市如果有十几个这样的集团,就业还会有今天这么艰难吗?据统计,1998底非公有经济为社会安排1.24亿人就业,仅比公有经济1.47亿少2000万人。非公有经济不仅为劳动者就业贡献显著,而且为社会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产品和劳务,为社会提供巨额税收,增加国家积累方面贡献也很突出。1998年,非公有经济为国家提供的税收已经占到税收总额的10%。

因此,对我们来说,不管有产者是通过劳动得到的收入,还是通过资产收入(或者叫剥削收入),只要他们的收入来得正(合法),用得明(符合国家的投资政策),我们就应该鼓励并加以保护。既然我们愿意花高价钱请外国资本进来,为什么不能对本国资本多一点宽容呢?更何况,利用国内有钱人来投资,实际上是让私有资本为社会作贡献。经济学家钟朋荣把这种现象叫“私有公用制”。依我看,这种私有公用制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比公有私用制要强。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条件下,私有公用制也要受到社会的保护和鼓励,因为它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建设者,是发展中国经济的依靠者,而非异己力量。

为有产者的劳动和他们的收入正名,其政策意义在于,鼓励大家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个人的财富增加了,国家才能强大和富裕。小河无水大河干。其实中国人是很能积累财富的,这可以从海外华人的发迹和改革开放后出国人员的身上一再得到证明。为什么同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反倒逊色了呢?问题在于我国还没有形成鼓励人们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机制。如果一个社会的勤劳者、节俭者长期没有社会地位,得不到应有的收入,不仅如此,谁积累了财产,反而还要成为社会攻击的对象或革命的对象,这个社会有谁还愿意去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呢?无人积累财富的社会将永远与贫穷和落后结伴。

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需要深化认识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对劳动者的必要劳动的界定,对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认识,对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等等,都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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