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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00)03-0065-07
在中国古代的文献典籍中,“文章”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概念,作为书面文字的专称之后,又成为所有文体的总称;当它专指诗之外的骈、散文体,在发展的长途上又是复杂多变,有必要对于那复杂多变的态势尽可能地清理一下。
“文”、“章”、“文章”旨义辨
“文”、“章”二字,在上古文献中,“章”字旨义的确定似比“文”早,一个比较可靠的证据是,古老的《易经》原始文本二见“章”字:“含章,可贞。”(《坤·六三爻辞》)、“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姤·九五爻辞》)如果承认卦爻辞是周文王、周公旦所作的话,那是在公元前11世纪左右。但《易》尚不见一个“文”字。“文”字的旨义能否勘定何时出现?周代开国之君周文王,“文”应是他死后子孙们给他追加的谥号。《诗·大雅》之始,即《文王在上》,《吕氏春秋》曾引这首诗,以为是周公旦所作,那么当在公元前 11世纪。《周颂》是《诗经》中最早的诗,据后人考证,作于武王、成王、康王、昭王时代(前1100年—前950年)。《清庙》、《维天之命》等篇中,不但“文王”多次出现,并且还出现了“秉文”、“烈文”、“思文”等与“文”有关词汇。公元前815年是“齐文公”元年,“文”字又再次作为谥号,按《史记正义》所载《谥法解》(原《周书谥法》),有“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赐民爵位曰文”等多义,但这种种“谥法”之义似是后人(估计最早也不出孔子的时代,因为后五义都见于《论语》的论述)所释,直到公元前774年郑国史伯对郑桓公进言中,对“文”本身才有“物一不文”(《国语·郑语》)之释。
先说“章”。许慎《说文》释云:“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章”之初义并非如此,据《易》辞,均有“美”之义,“含章”即含美于内,如《象》传所解释的:“以时发也”;与后句经文“或从王事”联系起来,则是“知光大也”。参照《坤·文言》解释:“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章”即美义,非常明确!《象》传解释《姤·九五爻辞》又说:“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在任何一个别卦里,下位之经卦为内,上位之经卦为外;“二”为内卦之中位,“五”为外卦之中位,《坤》、《姤》之“含章”均在二、五,明显是言其内在之美,是“美在其中”,因而又与“志”这种心理指向相关。
“章”,确实是“从音从十”。为什么从“音”呢?因为声音是从内心发出的,人与动物都是含“音”于内,发于口,才作用于外;为什么从“十”呢?“十”乃多也,“声一无听”,多种“音”和谐协合,声音才美。古人对由内而外发的声音之美,有从生理到心理方面的认识。公元前522年,晏子对齐侯问,将声音与“味”,联系起来谈:“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左传·昭公二十年》)同一时期或稍前,郑国之子产有“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之说,那么,声音之美是“章”的主要之义,也是《易》辞“章”的原始之义。近代国学大师章炳麟在《文学总略》中说:“八风从律,百度得数,谓之章。”这一解释是合于古义的。
“章”亦有色彩美之义,应是由声音美延伸、转化而来的,子产说:“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由章而色,好象古人就有耳、目“通感”意识了。《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传:“尊卑彩章各异。”《诗·小雅·六月》:“织文鸟章,白旆央央。”郑笺:“鸟章,鸟隼之文章。”这“章”也有色彩形象之义。春秋末的齐国官书《考工记》,其论“画缋”之事时,将色彩的组合,以“文”与“章”并言之:“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彩谓之绣。”如此说,符合“物相杂谓之文”,但与“章”之音声义何干?是不是当时的画家就已经意识到,绘画各种色彩的“相次”(“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黑相次也,玄与黄相次也”),也要像音乐那样有韵律感和节奏感?“章”的衍生义,或许都与初义有些关系。《诗·小雅·都人士》“出言有意”,即出言有条理之意,如《易·艮》“言有序”;“不成章则不达”,言语、文字需经巧妙的组合、结构,才能使人乐于接受。《考工记》说画家“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此“章”或谓各种色彩的组合有序地“相次”,也呈现如音乐一样的节奏美、韵律美。《中庸》说天地之道“不见而章”,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则“章”又衍生出“昭彰”之义……“章”之初义逐渐转化,衍生新义,使它向“书辞”步步靠近,《说文》释“彰”云:“文彰也”(清代段玉裁注《说文》更说“文章”当作“彰”)。东汉末荀悦说:“章成谓之文”(《申鉴》),使用了结构(后谓之“章法”)条理之义。
再说“文”。《说文》释曰:“文,错画也,象交,文。”这个解释合于“文”之古义、本义。公元前774年史伯对郑桓公说:“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单一之物没有文,物物交错,物象交映,色彩错杂,于是有“文”。《易》辞中无“文”字,但《易》之卦便是物物交错,由阴阳二爻组合成八个经卦,两个经卦组合为一别卦,就是“象交”。《易传》产生当在史伯之后,《系辞》作者一据卦象,大概又据史伯之言,所以有了“物相杂,故曰文”的明确定义。“文”,较之“章”,是外在可见的,有形色之美。线条交错、色彩相映、形象互现,皆是“文”的应有之义。
“文”之初义既出,它适用的范围比“章”更为广泛,人的眼睛所能见处,心所思处,处处有“文”。古人首先将“文”划为两大类,一曰“天文”,一曰“人文”。“天文”,即天地大自然界物物相杂、形色相杂所呈现的文采,大至日月星辰,小至虫鱼草木,《易传·贲》有个概括:“刚柔交错,天文也”,这是由具象出发下了一个抽象的定义,其中,鸟兽之“文”似乎更直接地唤起了人们的注意和联想,因为《易传·系辞》的作者提到《易》之卦象创作者“仰则观法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后,就物别提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远取诸身,近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那些线条式的卦画,确有模仿鸟兽皮毛花纹之象。《革》卦爻辞有“大人虎变”,“君子豹变”两条,《象》传作者释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君子豹变,其文蔚也。”虎豹之文被当作文的典范表现,孔门弟子借以驳“君子质而已矣,何以为文”的偏颇之论,说虎豹去掉“文炳”、“文蔚”的皮毛,“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论语·颜渊》)。“天文”处处可见,于是便无所不在地影响“人文”发生。正如后来刘勰所说,人是“有心之器”,具有创造美的能力,大自然界“文”的多样化呈现,必然会引发人的多样化模拟和千变万化的再创造,于是就有了“人文”的多元化。前引《谥法》关于“文”的六义,都属“人文”范畴,但可能是孔子及其后的人制定的。刘勰在《文心雕龙·征圣》篇中,将“人文”区分为三大类型:一是“政化之文”,统治一国万民不以武力,而以完善的典章制度,孔子称赞尧之为君“大哉”,就是因为“唯天唯大,唯尧则之”,因而尧治理国家“焕乎其有文章”。政化之“文”还体现在典礼仪式等政治活动方面,《左传·桓公二年》记载臧哀伯劝鲁桓公以“文”而“昭德塞违”就是一个典型事例。二是“事迹之文”,与政化之文紧密相依,以“礼”“乐”为主体,《礼记》云:“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乐”,最先是作为礼的“声文”形式出现。先秦诸子中,荀子将“礼”定义为事迹之文,并推向了极至。三是“修身之文”,这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们论述得最周到的,“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将“文”置于修身四教之首,他们赋予“文”以多种内涵:人有内在的美德、才能,是质之“文”,如孔子赞扬公叔文子推荐自己的家臣“同升诸公”,有“知人、忘己、事君三善”(据朱熹解释),因而“可以
为文矣”;人能谦逊虚心,“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一个人有知识,诵《诗》、《书》,懂礼、乐,有勇有谋,即是“文质彬彬”……。后来,荀子给这种种“修身”之文,作了一个总括:“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刿,辨而不争,察而不激,直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不苟》)“修身之文”中,最重要的一项,言语辞令之文,但在当时还主要是指口头言语而非书面文辞。孔子说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已录入《左传》,他还说过:“情欲信,辞欲巧。”《国语·晋语》记载一个普通的旅舍老板,竟能不以貌取人,而以言取人,说出“言,身之文也。言文而发之,合而后行,离则有衅”,可见,言语辞令之文已普及到了民间。孔子可能参预过创作的《系辞》,对《易》之卦爻辞作出“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的高度评价,则应是主指书面文辞了。
为什么从一国之君到士人学子和普通百姓对“文”如此重视?必然与人们深层次的心理意识有关。如果史伯之说已示“文”之初义,那么,我们可以判断,古人关于“文”的观念是出自“和”。史伯回答郑桓公周为什么会由盛而衰,其弊端在哪里?他从哲学理论的高度发现其症结是:“去和而取同”。“和”、“同”之别是:“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推论出“声—无听,物—无文,味—无果,物—不讲。”“和”与“同”异,晏子对齐侯问时讲得更具体,承“味—无果”而以烹调之术举例发挥:“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此论将饮食之事与文化联系起来,其理论基础也是“和”!晏子还举了两个浅显的例子,证明“同”不可能产生味之美与音之美:“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文”,形色之美;“章”,音之美。他们的发生实出同一基础:“和”。
“文”与“章”均有美之基本义,乃至可以同义互用,《小雅·六月》“织文鸟章”即是一例。将它们联缀而成“文章”一词,现在所能见到的,就是中国第一位文化伟人孔丘,他赞扬“尧之为君”以天为则,“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接着是他的学生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孔子所言尧之“文章”与子贡所言“文章”的具体内容似有所不同,前者如唐代皇甫湜所说:“夫焕乎郁郁之文,谓制度,非止文词也。”(《答李生第二书》)。换言之,尧舜为君,创造了古代典范的文明之治。后者,从夫子不言“性与天道”推论,应当是具指孔子在《诗》、《书》、《礼》、《乐》及“六艺”等方面的阐释与传述。若按章学诚在《文学总略》中说“文章者,礼乐之殊称矣。其后转移,施于篇什”去理解,尧以礼乐制度治天下,孔子以礼乐知识传授学生,都是有“文章”的表现。但是,他们共同使用“文章”一词,是否还与这两个单词的形色与音声、外美与内美之初义相关?可否这样认为:他们师生共同所言之“文”是“仁之貌”,“章”是“德之音”?尧与孔子都是仁义长者,“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韩愈《答李翊书》)、《诗》有“德音不瑕”(《豳风·狼跋》)、“德音莫违”(《邶同·谷风》),仁貌德音,是尧与孔子共具的“文章”之美。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中用互文的句式言大自然之文章:“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按他前面的语序,“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此应是“文”的描述;“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暗合“章”之初义,如果不用互文,便是“形立则文生矣,声发则章成矣”。此语表明刘勰心目中的“文章”,就是形色之美与音声之美的结合,以至在其后的《情采》篇更明白地晓示:“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形文”合于“文”,“声文”合于“章”,“情文”列于最后,那是自然文章向人的文章转化后,获得了一种新的特质,新的美。
当自然文章观念向人化文章观念转化后,“文章”便获得了新的意义。孔子主张“述而不作”,他是不写“书辞”文章的,由孔而孟,他们只留下言论的记录,尚未形成完整、系统、条理的文章,刘勰说:“圣贤书辞,总称文章”,亦是泛称或借称而已。真正的书辞文章,到战国时代才出现,清代章学诚说:“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盖至战国而文章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故论文于战国,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文史通义·诗教上》)应当说,春秋末期,以《左传》为标志的史传文章就已经成形出现。战国初期的《墨子》,摆脱了老、孔的语录体而开始形成论辩文体,继之庄子文章成“篇”,“著书十余万言,大抵寓言,人物土地,皆空言无事实,而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第三篇老庄》)稍后于庄子的荀子,他是中国文章学史上第一位具自觉意识的文章作家,这种自觉意识最鲜明的表现,就是他尝试创作不同文体的文章,有论说,有赋,有诗,还有民间歌诵体的《成相》,当然也有《大略》这样的语录体。一部《荀子》,是他所作各体文章的总集。“后世之文体”,在荀子前后(主要是战国中、后期),几个主要文体——诗、辞赋、散文(包括史传、论说、奏议、铭、箴、碑乃至纯文学的寓言等)——都大致具备了。但也要指出,荀子并未将所作各体文辞称为“文章”,他使用“文章”的概念,如《非十二子》:“敛然圣王之文章具焉。”还是指典章制度。《乐论》中说,“乱世之征,……其文章匿而采”,则是概指“其服组,其容妇,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等混乱的社会、人事现象。
在理论认识方面,基本确定“文章”即是“书辞”,是人的精神产品,则是经过有汉一代漫长的过程。西汉时代还比较游移,常见两种“文章”观念并用,对书辞文章有时另标“辞章”以区别自然文章,或是仅以“文”称之。《史记·儒林传》记公孙弘语曰:“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文章尔雅,训辞深厚。”这是将当时盛行并为统治者重视的“辞章之学”纳入“文章”范畴。东汉时期,以“文章”泛称诗赋、散文等所有“辞章”确定下来了,班固在《汉书》中,或说“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或说“刘向、王褒以文章显”;在《艺文志》中,则称凡著书于书帛者为文章。为《两都赋》作的“序”中,写道:“或抒下情而通讽谕,或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故孝成之世,论而录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所说“大汉之文章”,主要是赋。与他同时代的王充,在《论衡》中论及古人文章,《佚文》中写道:“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造著论说为文,上书奏记为文,文德之操为文。立五文在世,皆当贤也。”前四种皆属“书辞”文章。他还特别推重“造著论说”的作家:“能精心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至此,“书辞”文章的定义及其作者的地位也确定了。稍后,许慎著《说文解字》,将“字”的文化内涵一一加以揭示,其阐释“六书”曰“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书辞文章基础功底由此而明。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要·第一篇自文字至文章》中说:“意者文字初作,首必象形,触目会心,不待指受。渐而演进,则会意指事之类兴焉。今之文字,形声转多,而察其缔构,什九以形象为本抵,诵习一字,当识形、音、义三:口诵耳闻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由文字之功而至文章之功:
其在文章,则写山曰崚嶒嵯峨,状水曰汪洋澎湃,蔽芾葱茏,恍逢丰木,鳟鲂鳗鲤,如见多鱼。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
他说文章所具“三美”,通于刘勰所谓“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之“声文”、“形文”、“情文”。此为书辞文章千古不易之定义。
“文”、“笔”、“古文”体性辨
从天地自然、政教礼乐之“文章”,到“三文”、“三美”的书辞文章,中国的文章学跨出了最重要的一步,进入到理论建设的实质性阶段。
“圣贤书辞,总称文章”,而文章实有各种不同的体式,随着时代发展,体式也越来越多,而众所公认的所谓“圣贤”,早已消失在历史地平线之下。汉代出现了一种“刍荛狂夫之议”的文体,班固将其命名为“小说”并载入《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小说能跻圣贤文章体式之列吗?王莽时代的刘歆作《七略》,分“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类,始有文体分类的尝试(单列“诗赋”即是),班固继之,写入正史。但他们主要着眼于“家”,尚无明确的文体分类意识,除了对诗、赋、歌谣的体式特征有所描述外,对其他文体的特征皆不甚了了。
对“总称文章”的文体分类并检示各体的特征,首功应属于曹丕,《典论·论文》将当时八种常用文体及其特征明确开列:“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他说“夫文本同而末异”,又说“文非一体,鲜能备善”,表明他已有自觉的文体意识。由建安而魏晋,是中国文学自觉时代的开始,又具体表现为三种自觉:文体自觉、创作主体自觉、批评自觉。文体自觉,大大推动了魏晋南北朝文学创作的发达繁荣,五言诗的蓬勃兴起,骈文的新创、抒情小赋的出现,美文书信的流传……种种前所未有的纯文学文体凸现在人们面前,相形之下,曾经很辉煌的“造著论说”之类的非文学倒有点暗淡。赞成和反对这种变化趋势的,几乎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文体方面:陆机在《文赋》中论及十种文体,揭示文体特征比曹丕更贴切、精当;葛洪虽未具论文体,但他论述某种文体的创作实绩“今胜于古”。为文体新变新增而谨慎对待的,则有挚虞,他的《文章流别集》开列并论述的文体有颂、赋、诗、七、箴、铭、诔、哀辞、哀策、对问、图谶等,对魏晋之前尤其是汉代“文章”各种新文体作了精细区分,而如此细论的动机在于告诫当代变革创新文体者:“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继之又有李充著《翰林论》(今存少量佚文),“论为文体要”,开列每种文体(如图赞、表、论、议、盟、檄、诫等)时,皆举优秀作品示例。大规模地论述文体的是刘勰,《文心雕龙》有文体论20篇,论及33种之多;全景式的展示文体的则是萧统,《文选》排列38种。文体研究之盛,空前未有!
六朝是一个重视纯文学创作的时代,“造著论说”相对受到冷落,尤其是到了南朝,著有《后汉书》的史学家范晔,临死前还为自己“才少思难”而没有成为文学家深感遗憾;“但多公家之言,少于事外远致,以此为恨。”(《狱中与诸甥侄书》)梁代任昉“善铨事理”而“诗不得奇”,时人评他文名不如沈约,“昉深恨之”(见钟嵘《诗品》)。这样的文学风尚,对“总称文章”产生了新的冲击,新的文体分类势在必行,于是“文笔”说应运而生。
“文笔”说的发明权属于谁?有的文学史家以为是颜延之,其凭据是《南史·颜延之传》一条记载:“宋文帝问延之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笔,测得臣文。”宋文帝在位424-453年,颜延之去世是456年,但445年被杀的范晔在《狱中与诸甥侄书》就言及“文”与“笔”的不同特点,“文”是“情志所托,以意为主,……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云云;而“笔”:“手笔差异,文不拘韵故。”以此可以断定,由东晋而宋,“文”、“笔”分类并晓示各自的特征就开始了。刘勰《文心雕龙·总术》发语即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似直承范晔之说。他对“文”“笔”之辨在理论上有点含糊其辞(主要是不同意经典是“笔”非“文”),但他对文体的划分却是泾渭分明,以《明诗》至《谐隐》十篇论“文”,以《史传》至《书记》十篇论“笔”,似乎没有以有文无文、有韵无韵为标准,而是以“情性之文”与“公家之言”来区分。在理论上试图分辨明晰的是梁元帝萧绎,其著《金楼子·立言》篇列述对比性的四条:(一)从历史上已定型的范畴分:“夫子门徒,转相师授”的儒者经典属学术范畴;屈原、宋玉等的辞赋“则谓之文”。(二)从不同气质的作者所擅不同之体分:“不便为诗”、“善为奏章”之流,其所作“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三)从“笔”与“文”写作的构思状态分:“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即范晔所谓“少于事外远致”;“至于文者,惟须绮縠纷披,宫征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四)从作者写作风格及表现力强弱分:曹植、陆机等文士之作,“观其辞致侧密,事语坚明,意匠有序,遗言无失”;任昉之类“笔”家“甲部阙如,才长笔翰,善辑流略”。萧绎站在爱文学的立场,颇有褒“文”贬“笔”的倾向。近代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学史·文学辨体》中说:“偶语韵词谓之文,凡非偶语韵词概谓之笔。盖文以韵词为主,无韵而偶,亦得称文,《金楼子》所诠,至为昭晰。”
南朝的“文”、“笔”说,因为仍然有些难以划清的界线,但的确又有区分的必要,到了唐代,人们干脆将诗单独从“文章”中提升出来,将诗以外的文体统称为“文”(偶尔也以“笔”称,“诗”、“笔”对称,如杜甫《寄贾司马严使君》诗:“贾笔论孤愤,严诗赋几篇。”赵璘《因话录》说韩愈与孟郊友善,“韩以文至高,孟长于五言,时号‘孟诗韩笔’。殷王璠《河岳英灵集》评陶翰亦有语:“历代词人,诗笔双美者鲜矣”)。这样一刀两断之分,一方面是突出诗在美感文学中的独特地位,一方面是将原来的有韵和“无韵而偶”亦不乏文采的箴、铭、碑、诔、骈文乃至源于古诗之赋等,统统归到“笔”中去,与“造著论说”等无韵无偶散体之文,构成一个广义的散文系统。自中唐始,这一散文系统因“古文”运动的兴起而得到完全的确认,并从此废“笔”称“文”。“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将他创作的散体之文越六朝而上承先秦两汉之文,续上儒家“文章”传统,其云:“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兼通其辞;通其辞也,本志乎古道者也。”(《题哀辞后》)他“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寻坠绪于茫茫,独旁搜而远绍”,终于而至“沈浸浓郁,含英咀华,作为文章,其书满家。……”(《进学解》)在他这里,“古文”与“文章”是同义词了,柳宗元承韩愈,亦将自己所作诗以外的文章称“古文”,即是现在意义的散文,他在《杨评事文集后序》里,对诗与散文的文体之本、特征及功能效应,有一个经典性阐释:
散文:“辞令褒贬,本乎著述者也。……著述者流,盖出于《书》之《谟》、《训》、《易》之《象》、《系》,《春秋》之笔削,其要在于高壮广厚,词正而理备,谓宜藏于简册也。”
诗:“导扬讽喻,本乎比兴进也。……比兴者流,盖出于虞、夏之咏歌,殷、周之《风》、《雅》,其要在于丽则清越,谓宜流于谣诵者也。”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考其旨义,乖离不合”,因此,一个好的散文家不一定是个好诗人,一个好诗人不能因散文写得不好而受到责备,“恒偏胜独得,而罕有兼者焉。”自此而后,“文章”是指“古文”(经宋而延至清代桐城派古文),又简称为“文”。以韩、柳“古文”为典范体例,“理知”、“应用”之文是主干,史传、记事、抒情写景等类型的散文,居于次要地位,鲁迅先生《汉文学史纲要·从文字到文章》结语云:
辞笔或诗笔对举,唐世犹然,逮及宋元,此义遂晦,于是散体之笔,并称曰文,且谓其用,所以载道,提挈经训,诛锄美辞,讲章告示,高张文苑矣。
其实,也不尽然。宋代作家对散文之体,按内涵不同,作用不同予以分解,苏门两弟子秦观与张耒几乎同时论及这一问题。张耒将“古之文章”分为两大类:记事、辨理。“记事而可以垂世,辨理而足以开物,皆词达者也。”(《答汪信民书》)这样,散文文体也有文学与非文学之分。秦观所作《韩愈论》则分得更细:“夫所谓文者,有论理之文、有论事之文,有叙事之文、有托词之文、有成体之文。”为清晰见,兹分述如下:
论理之文:“探道德之理,述性命之情,发天人之奥,明生死之变。……列御寇、庄周所作是也。”陈案:此本是非文学性议论文,但他所举的庄、列之“论理”,实有相当的文学趣味。不举荀况、韩非等政论家之文,秦观的视点在文学也。
论事之文:“别白黑阴阳,要其归宿,决其嫌疑。……如苏秦、张仪所作是也。”陈案:此举苏、张游说七国说辞为例,与“论理”比较,“理”则虚,多“形而上”之论;“事”则实,多“形而下”之说,以现实的事物、人物为依据而展开具体的论辩,试图以事实说服人。
叙事之文:“考同异、次归闻、不虚美、不隐恶,人以实录……如司马迁、班固之作是也。”陈案:此举史传之文为例,广而言之,通于现在的记实性散文乃至报告文学。
托词之文:“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比物属事,骇耳目,变心意。……如屈原、宋玉之作是也。”陈案:以屈、宋辞赋为“文”,是取其艺术表现而言,此类应是写景抒情、托物寓意的纯文学散文,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当属典范之作,晚明小品直承于此。
成体之文:“钩列、张之微,挟苏、张之辩,摭班、马之实,猎屈、宋之英,本之以诗书,折之以孔氏。……韩愈所作是也。”陈案:所谓“成体”,就是囊括上述各体的特点,若仅以韩愈为例,是指一家之文,而非一篇之文,前述四种文体,韩愈所作皆备。按秦观于此体的定义,现代人所倡之“大散文”、“文化散文”庶几近之。
秦观所列,虽然只有五种,但如此突出散文文体并加以分类,散文史上可能尚属首次。由此可见,北宋时代,将诗与新兴的文体——词,从传统的“文章”中彻底分离出来,言“文章”仅指散文各体(还包括骈文,晚唐李商隐与宋初“西崑体”文人钟情此种体裁,与韩、柳散体古文抗衡),简称曰“文”,已成为文人们的共识,得到学界的公认。将“笔”恢复到“文”的地位,想来,刘勰也不会有意见了。郭绍虞先生在《试论古文运动——兼谈从文、笔之分到诗、文之分的关键》一文中说:“诗文之分逐渐取代了文笔之分,再加上诗人文人分途扬镳,各有千秋,于是文笔说也逐渐成为历史上的陈迹。”(《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第88页)
收稿日期:200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