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平、效率和经济增长看居民收入分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居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对居民收入差距适当与否的评价,学术界的争论很激烈。有的学者认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适当的(陈宗胜,1997);有的学者认为没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但已经过高(李实,赵人伟,1999);有的学者认为90年代里,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进一步恶化(魏众,B·古斯塔夫森,1998);而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十分明显(宋冬林,1995)。
产生上述意见分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学者们直接依据各自计算出的一个或几个收入差距指标,对收入差距给予评价和判断。其中,基尼系数是使用最多的指标。我们认为,基尼系数在客观地反映一定范围的收入分配的总体差距方面,是一个直观和易懂的分析工具,但仅仅依据或主要依据基尼系数的大小来直接判断收入分配是否适当,其局限性是很大的,甚至有可能得出与实际相反的错误结论。一方面,从基尼系数这一指标本身看,虽然它从一个角度反映了收入分配差距的状况,但它并不能告诉人们收入差距是怎样形成的,社会在心理上对这种差距接受的程度如何;另一方面,从对基尼系数的计算看,由于几乎不可能得到精确的洛伦茨曲线(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尤其如此),所以研究者只好常常在采取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用近似的方法进行计算,这样又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由于调查成本和保密等方面的原因,抽取的样本往往不够多,其分布也不具有代表性,且样本数据不够真实;二是近似的计算方法可能带来计算结果的较大误差。因此,很有必要借助于包括基尼系数在内的多种指标和多种实证性的材料,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如果说公平和效率是所有国家(包括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政策的制订中所面临的主题,那末,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还要面临一个主题,那就是经济以较快的速度持续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重要的主题。经济发展状况不仅影响着实现公平的层次高低,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收入分配政策应该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如何进行选择和组合才是合理的。公平和效率固然应是评价收入分配状况的两个重要标准,但只从公平和效率角度评价中国的收入分配,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在评价收入分配时用效率替代或包含经济增长,更是一个理论错误。因为决定经济增长的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投入生产要素的数量,二是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显然,当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内生变量时,不能用效率替代经济增长。所以,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的经济增长,也应是评价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就是说,应从公平、效率和经济增长三个角度综合评价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否适当。
二、从公平和效率看居民收入分配
公平是一个主观色彩较浓厚的概念,因为它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如果研究者根据自己个人对公平的理解来研究收入分配问题,其研究结果就会因缺乏客观性而失去意义。我们应该探讨和使用大多数参与分配的人最能接受的公平观。历史上曾存在四种较有代表性的公平观,即平均主义、罗尔斯主义、功利主义和市场导向的公平观。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的目标模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具有客观性的公平观是一种能综合体现“平等生存权”(第一原则)和“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第二原则)的平等观。这种公平观既不是平均主义的,也不是市场导向的公平观。
平等生存权是现代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应当拥有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要真实地体现为每个社会成员对基本生存资料的拥有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本生存资料的标准会越来越高,就当今中国来说,基本生存资料不仅包括衣、食两个方面,而且还应包括住、行、教育等方面,而且各个方面的具体标准要参照联合国的标准及世界上其他具有可比性国家的情况。
从全国的基尼系数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研究结果表明:1995年全国的基尼系数为0.445,这与世界银行计算的结果一样。另外,有的学者估算中国1996,1997,1998三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86,0.473,0.460。虽然这些基尼系数是由不同的学者采用不同的资料和测算方法得到的,存在误差,但大多数基尼系数都在0.445左右。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在0.4~0.5之间为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这就是说,即使是有公开的收入资料计算基尼系数,中国近几年总体的收入差距已处在差距较大的状态。如果把各种隐性的财产收入和非法收入计算在内,中国近几年的基尼系数肯定会明显提高,尽管很难得到确切的有关数据。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均GNP不到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较大的收入差距必然会导致相当一部分人不能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料。
从农村居民的生存条件看。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农民相对城镇居民而言,整体上相对贫困。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比为1:2.72,1998年和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仅为4.3%和4%,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1.5和5.3个百分点。这使得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也较大。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1994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41。从上述两方面的情况可得出:必然会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得不到基本的生存资料。
从城镇居民的生存条件看。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8月的抽样调查,户人均月收入和支出不到100元的城镇家庭超过6%,黑龙江、山西、内蒙古、青海、新疆等地区甚至超过10%,而在城镇,每人每月100元的支出显然买不到其所需的基本生存资料。由此可推知:在全国城镇中,基本生存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人口比例会明显高于6%。
上述三个方面均表明:中国近阶段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料,近几年的收入分配存在相当严重的不公平。
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体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另一重要方面,它主要是从激励角度体现公平的。虽然平等生存权原则与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原则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阶段存在着矛盾,但并不意味着,一部分居民未获得平等生存权是完全因为贯彻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原则导致的。事实上,国家一些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大量非法收入以及部门垄断等因素是使平等生存权得不到充分体现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一起使得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这一公平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未得到贯彻。第一,在一些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平均主义的分配倾向仍较严重,工资收入与受教育程度和技能的高低的相关度不高。例如,1997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平均工资仅分别为中专、高中和小学毕业生平均工资的1.26倍、1.33倍和1.54倍。第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未能较好地体现贡献的大小。这主要表现为:(1)垄断性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过大。1999年,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如: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和金融业等的收入明显偏高,其中,最高的航空运输业是最低的木材及竹林采运业的4.58倍(中国年鉴2000);(2)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高于企业的工资,1999年,机关、事业、企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8925、8665和8168元。(3)广义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工资差距过大。1999年,广义农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4832元,而全国各行业的年平均工资为8346元。第三,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1999年,最高的上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的山西省的2.52倍,深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西宁市的4.3倍。尤其不合理的是,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地区工作,在同一种单位作出几乎等量的贡献,收入差距却很大。即使从购买力角度看,实际收入差距也是明显的。这显然没有体现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的原则。第四,非法收入数目大。通过权力寻租获得大量非法收入的人虽然只占人口比例的小部分,但这种收入的总数额是巨大的,据估算,从1990年到1995年,通过基建工程、项目审批、进出口批文倒卖以及一些交易、采购等行贿,造成国家、机构、法人的收益或资产流失约5000亿元,且主要流向了掌握各种相关权力的人手中。这是对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原则的严重违背。
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的原则不仅应在企业的内部分配中得到贯彻,而且应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得到较好体现。上述四个方面共同反映的是这条原则在相当大程度上未得到实现,这也是一种较严重的不公平。
公平与效率有时存在矛盾,但能否从我国近几年来的居民收入分配存在较严重的不公平,推断出我国近年来的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效率提高呢?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有必要从理论上明确公平与分配效率的关系如何。在这里,我把分配效率定义为收入分配状况对效率的贡献度。这种贡献度主要是由前面论述到的收入分配的公平观中的“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原则”(第二原则)的贯彻情况决定的。这一原则实现得越好,对收入分配参与者的激励作用就越大,从而收入分配效率就越高。因此,根据公平定义,我们可得出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与分配效率的关系存在三种基本的组合。第一种组合是,较高的公平程度与较高的效率并存,在此组合下,公平分配的两个原则都得到了较好的实现。第二种组合是:较低的公平程度与较高的分配效率并存。在此组合下,公平分配的第一条原则贯彻得较差,而第二条原则贯彻得较好。第三种组合是:较低的公平程度与较低的分配效率并存。在此组合下,公平分配的两条原则都贯彻得较差。可见,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并不意味着分配效率高,与之对应的既可以是较高的分配效率,也可以是较低的分配效率。
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两个公平原则都未得到较好的贯彻。因此,可以断言:这种收入分配不仅存在较严重的不公平,而且分配效率也是较低的,即收入分配状况没有在较大程度上促进效率的提高。因为国有单位内部较严重的平均主义分配倾向,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非法收入数目大等现象都是对公平分配第二原则的违背,这会对很大一部分居民产生负面激励。对那些依靠不合理的分配获得较高收入的人也基本上不存在正面激励,这样,从总体上看,会降低要素所有者贡献的积极性,进而降低要素使用效率。所以,从效率角度看,近年来的收入分配也是不适当的。有一种观点认为:近几年,我国宏观经济效率提高,由此推出收入分配状况促进了效率提高。这可能是一种误解。收入分配状况虽然是影响经济效率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生产的技术水平、产业结构、管理水平、企业组织结构等也是影响效率的重要因素。事实上,近几年,宏观经济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金融等服务产业而获得的。
三、从经济增长看居民收入分配
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影响是重大的,这种影响既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既可能是潜在的,也可能是现实的。我们认为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对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已经产生或还在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收入分配中较严重的不公平正在给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造成一种潜在的不稳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因素。阿莱希纳和帕罗蒂(Alesinaand Perotti,1996)利用71个国家在1960~1985年期间的样本数据对收入分配不均等影响经济增长的假说进行经验验证。其结果表明过高的收入差距易于引发社会不满和政治不稳定。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需要有长期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前面的分析已表明,近几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分配不公平,而且显现出越来越不公平的趋势。考虑到由于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以及计划体制的影响,中国人对分配不公平的心理感受远比统计数字反映的结果更严重。
2.分配效率较低,不利于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进而阻碍经济高速增长。分配效率较低从本质上说,就是由于分配未较好地贯彻公平分配的第二原则,从而降低要素所有者贡献的积极性,进而降低要素使用效率。
3.收入分配客观存在的严重不均造成消费需求不足,进而使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足。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告别“短缺经济”,买方市场格局形成,经济增长由供给约束为主变为以需求约束为主。而国内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为何会出现消费需求不足?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收入分配客观上存在严重不均,再加上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的作用,使全社会的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和边际消费倾向明显减小。若把居民分成高、中、低收入三个阶层,居民消费需求会呈现出以下三种形态:(1)对于高收入阶层,虽然他们获得了全部居民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但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的作用,使其中只有少数用于消费支出,其中的大部分收入沉淀下来;(2)对于低收入阶层(包括一部分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居民),由于低收入的硬约束,虽有消费欲望,但却无足够的购买力,而且在中国还有一个较普通的现象:即使是低收入阶段,也不得不拿收入中的一部分储蓄起来,以用于日后小孩的教育和嫁娶等方面,这使许多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停留在非常低水平的生存标准上。1997年,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仍高达0.551,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状况。(3)对于中收入阶层,当面对高收入阶层时,他们由于收入低得多,有贫困感,消费上无力与高收入阶层攀比;当面对低收入阶层时,他们在消费上有满足感,同时,大量下岗工人和失业者的存在使他们中的许多人有危机感,收入预期不高。这使得中收入阶层的储蓄倾向偏高,消费支出较少。以上三种形态汇合起来的结果是:全社会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从而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足。
4.收入分配较严重的不公平导致投资需求不足,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足,主要表现有:(1)投资量的大小取决于预期投资利润率的高低,而由收入不均导致的消费需求不足使预期利润率偏低,从而抑制投资;(2)投资量的大小还与投资风险大小负相关。分配严重不公平导致来自社会政治不稳定的风险增大,进而抑制投资。尤其是外国投资对此更为敏感;(3)农民因收入低而使农业投资不足;(4)收入分配不均导致的边际消费倾向低,进而使投资乘数较小、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其中包括一部分消费需求的作用)减小。
以上的分析表明:近几年来我国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对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产生了而且还在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因此,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是不适当的。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从公平、效率和经济增长三个角度综合起来看,近年来的居民收入分配既存在较严重的不公平,又存在较明显的低效率问题,还不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总体上说,收入分配差距是很不适当的。政府应该而且有可能通过采取一整套有关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大大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使收入分配既较公平,又有较高的分配效率,同时还非常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1.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小个人在参与市场竞争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的差距,为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分配的公平和效率提供较平等的产权基础。主要措施有:(1)在全国尤其是在落后的乡村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真正实施;(2)对农民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扫盲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3)为城市低收入劳动者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低价(或免费)的职业技术培训;(4)尽快建立和实施遗产税制度;(5)禁止个人利用行政权力非法获取公共土地处置权及各种不应有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或收益权。
2.推进市场化进程,使生产要素产权的利用机会均等化。主要措施有:(1)大力推进落后偏远地区的市场建设,包括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2)提高这些地区的要素所有者接触市场的范围和程度,通过严格执法,消除地区间的市场壁垒,建立开放统一的市场体系;(3)最大程度地打破部门垄断,提高部门内部的竞争;(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为此,要进行户籍制度、档案管理、子女就学、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3.加强政府对收入差距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采取目标明确力度足够的政策措施,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促进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主要政策措施有:(1)除开征遗产税外,要强化对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建立个人财产税制;(2)最大限度地对贫穷农民的税费减免;(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4)加大对基础教育和公益性的职业技术培训的财政支出;(5)增加对西部地区的交通、通讯、城镇建设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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