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经济学研究范式的重新思考——来自现代生物学的隐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生物学论文,经济学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贝尔和克里斯托尔的著作出版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现代经济学的危机在于其研究范式,这种范式上的危机又根源于其机械论和简化论的方法论基础。既然是范式的危机,就不可能通过对“外围地带”和“附加假设”的修正来予以挽救。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研究范式,它应该能够解释所有那些被主流经济学抛弃掉的重要经济现实,而这样一个范式,恰恰是演化经济学应该提供的。
一、为什么要重新思考演化经济学现有的研究范式
马歇尔曾经宣称:“经济学家的麦加应当在于经济生物学,而非经济力学”(Mashall,1949,p.xii)。霍奇森指出:早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像“演化”和其他一些从生物学中所借用过来的范畴,如变异、自然选择等等,就已经在经济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我们发现,这条通往“麦加”的道路路似乎并不平坦。直到今天,演化经济学仍未取得其应有的位置,更不用说颠覆主流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了。正像韦特评论的那样:“尽管有一大堆各种各样贴着演化经济学标签的工作产生了影响,但有关这一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却几乎没有什么共识”(Witt,1993:91)。相当一部分学者持相同的观点,比如,萨维奥蒂这样写道:“现代演化经济学完全是生物学思想,加上非平衡热力学和系统理论、企业与组织理论,以及信息处理和有限理性理论的一个综合体”。(Saviotti,1996)
除此之外,尽管哈利勒告诉我们,在运用隐喻方法时,判断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是同质的(Homologous)还是异质的(Heterologous),这一点非常重要(Khalil,1992,in Uodgson et al:510)。但是,在许多贴有“演化”标签的观点和理论中,这种“误用”却是很常见的。从贝克尔家庭经济学中的“跨代预期效用最大化”理论(Becker,1976)到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Dawkins,1976),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误用”是多么的普遍。
霍奇森指出:对隐喻(Metaphor)方法的开放式和有意识的运用,应当建立在批判性比较而非盲目模仿之上(Hodgson,1999)。因此,笔者认为,演化经济学现在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对它各个混杂分支中的概念和范畴体系进存梳理和统一。要具备分析价值,演化经济学也必须围绕一系列核心范畴(与正统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最优化和理性等等相对应),建立起一套统一的概念体系。
实际上,有少数演化经济学者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工作。比如,波茨就建立起了一个以“联系”为基本分析范畴的演化微观经济学框架。他认为:演化没有必要依赖于某种特殊的基体(Substrate),真正重要的是信息本身的作用,而这就将关住的重点从信息的承载者(基体)转移到了信息本身。他进一步认为:“联系”定义了信息,正是“联系”的变化造成了不同的结构、组织、技术或者其他所有的东西。带有特质的联系定义了系统,与此相应,(主体之间)联系纽带的变化就是演化微观过程的呈现。因而,演化微观经济学就是有关“联系”的微观—宏观动力学的研究(Potts,2000:p.xi)。
应该说,波茨的理论框架还是非常有用的,而且,由于使用了图论这一数学工具,使他的框架更具有分析价值。但笔者认为,波茨将所有经济现实都化约为“联系”这一统一范畴的做法,本身就有陷入简化论陷阱的危险,而一旦推而广之,“联系”这一范畴,就可能同交易成本一样变得“不可证伪”。可以看出,波茨的这一框架是为了重整演化经济学混乱的概念体系,但他将“基体”排除在外的做法,却似乎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举一个例子,“知识”能否约化为信息或“信息之间的联系”呢,显然不能。认知科学告诉我们,在信息向知识的转化过程中,存在着“格式塔”(Gestalt)式的转换过程,而这一过程,是无法用联系这一范畴来予以分解的。不仅如此,在波茨的框架里,同样无法容纳“闲散的好奇心”(Idle Curiosity),无意识行为等因素,而今天人们发现,作为“非正常”因素,它们在经济活动中却经常起到重要的作用。再比如,波茨认为:进化并不仅仅是、或者并不必要是一种生物学现象(Potts,2000:p.x)。这一认识与广义进化论的观点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分析过程中,由于采用了形式化的分析范畴,波茨却排斥了演化经济学传统的隐喻方法,尤其是对现代生物学研究成果的借鉴。而实际上,正像霍奇森所指出的那样,无论是自组织理论,还是人工选择理论,都宣称他们可以抛弃“演化”这一范畴,但这不过是源于对“演化”一词的片面理解。实际上,广义进化论或广义达尔文主义,早已超越了古典进化论和生物学,而成为一种能够解释开放、复杂系统进化过程的一般理论。但这一理论,并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而是一种建立在实在论基础上的认识哲学,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现代生物学的进展(Hodgson,2002:269~278)。
但是,一方面,正如米罗斯基所言:“经济学中对生物学思想的应用仍是非常有限的,自然科学对经济学的影响仍然主要来自于19世纪的物理学”(In Hodgson,Samuels and Tool eds.1994:218);另一方面,正像霍奇森指出的那样:“生物学内部也存在着争论和问题,实际上,生物学本身也没有完全摆脱机械论隐喻和简化论方法的影响”(Hodgson ed.,1995,p.xviii)。而现有各种贴有“演化”标签的理论,它们所采用的隐喻,大部分来自于古典进化理论,并不能反映现代进化生物学的最新进展。因此,笔者认为,演化经济学现有研究范式和范畴体系的混乱,一方面源于对进化生物学的简单模仿,而非批判性借鉴;另一方面则源于生物学本身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我们在正确方法论的指导下,从现代生物学和广义进化论的最新发展中汲取营养,以建立一个新的演化经济学研究范式。
二、有关演化经济学新研究范式的初步思考
为了寻求社会—经济系统的本质,很早以前,经济学家们就将“基因”概念引入了经济学。霍奇森介绍了经济学当中的诸多“基因类比物”,如人类习惯(凡勃伦),个人(马尔萨斯),组织惯例(纳尔逊和温特),社会制度甚至是整个经济系统(Hodgson,1994)。在对这些不同的类比物进行考察之后,霍奇森提出:考虑到它的性质、相对稳定性以及普遍性,“制度”应当被采纳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实体单位。由于制度的上述特性,它可以被同时应用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Hodgson,1993,in Hodgson et al,1995:542)。
新制度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都强调制度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被视为“经济人”行为的产物,而这种行为则是对经济生活中现实或潜在获利机会的反应。但霍奇森却发现:“制度的最为普遍、但却隐藏着的特征,就是它那种能够‘型塑’(Mould)和改变人们的行为取向(Disposition)和志向(Aspiration)的能力”,他把这种能力称作“向下重组因”(Reconstitutive Downward Causation),而把具有这种能力的要素称作制度(Hodgson,Forthcoming:6)。制度的这一重要功能,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往往被忽略掉了。而霍奇森的这一认识,就为人类能动性和社会经济结构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而这一点,正是我们在处理经济演化问题时绕不开的关键环节。如果我们将制度定义为人类社会的“基因”,我们就必须建立有效的范畴和分析工具,以便处理结构和能动主体这两者之间的复杂的交互作用关系。换言之,我们必须同时将制度视为一种“静态结构”和一个“过程”。
恰恰在这一点上,现代生物学的最新进展为我们揭示了正确的方向。有关“基因”(注:这里的基因,指的是DNA,不同于后面的理解。)及其作用机制的最新研究表明:在生物进化过程中,有许多其他因素,与“基因”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Neumann-held,in Koslowgki ed al,1999:111)。在基因与其他“非基因”要素之间的确存在着交互作用,它们共同导致了有机体的发育,尽管这一机制现在尚不明了。越来越多的生物学家相信:(生物)所有的表型(特征),都是内部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生物)发育,则是一个许多通过复杂的、非线性的动态系统联系在一起的诸要素的作用过程。而所有这些要素,都不是次要的或辅助性的,而是能动的、同等重要的,具有信息内涵的和建设性作用的(Gray,1992:170)。
可以看出,这些新的发现和观点将彻底颠覆我们对“基因”的传统认识。因此,纽曼—赫尔德指出“这种存在于DNA和特定环境刺激之间的、交互的、带有偶然性的作用,包括非基因要素的交互作用,共同决定了DNA上的特定结构,这些结构又通过一种与此相关联的表达过程而表现出某种功能。在这一表达过程中的每个步骤上,前一阶段中的要素和环境刺激继续发生着交互作用。而所有这些过程的结果就是一个线性的多肽链,我建议将这样一个完整过程称作‘基因’”(Neumann-held,in Koslowski ed a1,1999:131)。
如果我们接受这样一种“基因观”,就会发现,在有关结构和能动主体关系的讨论中,这种“基因观”具有重要的隐喻价值。我们发现,现代生物学对“基因”的这一理解,与凡勃伦的某些观点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个体经济生活的历史,是一个不断的以特定手段来达到目的的累积性适应过程,它发生着累积性的历时变化。在任一历史时点之上,个体及其所处的环境都是上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Veblen,1919:74~75)。
由此可见,现代生物学对所谓“基因”的认识早已超出了DNA的狭窄范围,基于这种广义的基因观,进化的过程实际上可以发生在从核酸、细胞、组织、直到生物个体和种群等各个层级之上,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层级的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交互影响,上一个层级就是下一个层级的环境。而这一思想,不仅适用于生物和生态系统,同样适用于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乃至人类心智这样的领域(Hodgson,2001:269,277),这正是广义进化论的认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过程中,结构和能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一对核心范畴,在某一既定时点和层面上,既存结构限定(注:这种“限定”,包含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了能动主体的行动范围和方向,而能动主体本身的行动,又会反过来导致结构的转换,这本身就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试图建立一个新的演化经济学研究范式,就必须赋予结构与能动主体同等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发生在不同层面上的两者之间的相互转化。比如,一方面,企业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制度装置,它能够“型塑”其员工的行为、甚至是思想(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它又是市场这一更高层次制度装置中的能动主体之一。正像纽曼—赫尔德指出的那样,理解基因与环境之间复杂作用关系的症结在于“除非能够明确限定所指的是哪一条核酸序列和哪一个环境因素,否则这样一个框架的分析意义就会差得多”(Neumann-held,in Koslowski cd a1,1999:134)。可见,对于分析社会经济系统而言,上述认识同样重要。
生物学给我们的第二点启示在于:我们必须注意到,制度这一范畴并不能完全替代“结构”。正如基因并不是生物进化过程中唯一重要的因素。这也就表明:将制度作为“基因类比物”,并不意味着制度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的唯一主题。哈利勒指出:日常的市场活动受到一种深层次的组织/技术系统(Regime)的限制,这种系统体现为一个由重要技术、有形基础设施和产权制度安排所结成的网络;与特定的组织或制度变迁不同,这种组织/技术系统,或者说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是相对稳定和不易变化的,它的转变是变迁压力累积的结果(Khalil,1992,in Hodgson et al,1995:520)。这一系统与地理—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底层结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种相对稳定的“底层结构”,人类社会的发展才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演进(Evolution),而非革命(Revolution)的历程。总而言之,结构和能动主体都只存在于特定的“情境”(Context)之中,这是整合演化经济学现有各类研究框架的一把钥匙。
三、方法论探讨
通过隐喻方法,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成果,能够对演化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产生重要的启示。但正如开篇所述,这一点必须以正确的方法论作为指导。
在2000年的一篇论文中,霍奇森指出:“预期效用最大化”,作为主流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理,实际上是不可证伪的(Hodgson,2000)。而主流经济学中的所有原理和范畴,一旦被“均质化”处理以满足“形式化”的要求,就必然成为不可证伪的东西。比如,科斯(Coase,1937)早期的交易成本概念,原本是市场交换过程中一类重要的实际成本。但是,在它被广泛接受并应用到不同的经济学领域(如合约理论、企业理论,新经济史学等等)之后,它就泛化为一个不可证伪的范畴了。这一致命缺陷应当归因于主流经济学的简化主义方法论,而非某一特定的范畴或概念。
因此,如果我们试图发展一种新的理论或研究范式,以超越主流经济学,就必须选择恰当的、辩证性的理论范畴,它们应该能够正确反映和恰当描述真实世界中的辩证实存(Dialectical Entities)。我们看到,结构与能动主体就是这样一对范畴。但在将它们作为分析工具使用时,必须将其限定在特定的“情境”中,以免陷入“不可证伪”的陷阱。
除此之外,按照科学哲学的认识,一种新的理论是否先进,在于它能否解释旧有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因此,演化经济学要想取得应有的地位,不但要重新考察主流经济学关注的所有重要主题,还要研究那些被主流经济学所抛弃和“遗漏”的主题,甚至是那些尚未进入过经济学研究视野的全新主题。笔者个人认为,这些主题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人的本性;2.有关知识与信息的理论;3.有关消费行为的理论;4.有关技术活动和生产行为的理论;5.有关制度的理论;6.竞争、合作行为、市场体系与产业组织的演化;7.组织理论(企业、家庭与政府等);8.商业周期;9.经济发展;10.技术系统、生态—地理系统与文化系统。
其中1至4项主要是对能动主体(个人或种群)行为动机、自身禀赋和(经济)行为方式的研究,从5项开始涉及结构问题,5项本身是对社会经济系统“DNA”—“制度”的一般研究,6涉及能动主体交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构转变,7是对“结构化”了的能动主体(组织)的研究,8和9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系统整体的结构波动与变化,10是有关“底层结构”的研究,它以前面的研究为基础。
四、结语
需要指出的是,仅从生物学角度出发,并不能反映广义进化论的全貌。因此,这里的工作只是一个引子,对演化经济学既有研究范式的梳理、整合乃至重构,需要我们对复杂系统、自组织、非平衡热力学、耗散结构理论等一系列包含“广义进化”思想在内的研究成果,以及经济学说史上带有“演化”思想的理论遗产进行全面的考察和适当的选择,笔者认为,这是演化经济学下一步应做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