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论文_赵传刚

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论文_赵传刚

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成都 610059

摘要:文章从高校审计工作的现状出发,阐明高校基建工程采用委托审计的必要性。在引进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后,随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诸如送审资料不完善、委托监管不到位以及审计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进一步透析这些问题背后的缘由,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期改善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的现状,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关键词:委托审计 基建工程 问题 措施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每年的建设项目也不断增加,原有的审计人员已无法完成如此大的工程审计任务,因此聘请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基建工程审计,已成为各高校工程审计的主要方式。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起步较晚,整个行业的规范化与市场化均不完善,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委托审计存在监控不到位、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高校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加强对委托审计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高校基建工程采用委托审计的必要性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内审人员少,任务重,已经不可能由内审人员独立完成基建审计工作。再者,内审人员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以会计、审计专业人员居多,严重缺乏工程技术、财务、法律、计算机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相对而言,社会中介机构的工程师专业知识扎实,大型项目可以由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共同完成,复杂问题可以由公司总工等资深专家讨论解决,并且他们对最新政策文件的掌握更准确、造价信息的获取更及时。所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基建工程审计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一来既可以解决内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提高审计质量。

2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出现的主要问题

2.1 送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一个项目提交的审计资料是否齐全,直接影响到审计的准确性。学校管理部门往往没有把项目有关资料准备齐全,不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送交审计。不实的资料会导致审计结果的不公正,遗漏一些对学校有利的资料则会给学校造成损失。报送真实完善的送审资料是保证审计成果公正、客观、准确的前提。

2.2 审计过程中监管不到位

现今,委托审计人员队伍良莠不齐,工程审计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与施工单位私下勾结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很多内审人员错误的认为,项目委托给中介公司审计,审计报告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公司盖章,责任就应该完全由委托中介公司承担,自己不用担责,忽略了自己的监督职责和连带责任,而有意识的放松监管,增加审计风险。

2.3 审计质量不高

在项目经由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之后,为学校节约了很多资金,也挤出了工程结算造价中不少“水分”。但是在最终结算时通常会发现,在委托中介机构审定之后,学校内审部门再次复核,或者是委托另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复核时,可核减的数额还较大,甚至超过百分之五。

3控制措施

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全过程的,潜在的,但大多是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的。

3.1严格完善送审资料

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参与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对现场实际较熟悉,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的送审资料由项目管理部门先初审,对不真实的内容坚决剔除,对遗漏的对学校有利的工程资料予以补充,审查完善后再送交审计。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承诺,承诺送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并对其负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条件的高校可制定送审资料有关文件制度,详细说明送审资料的具体要求、资料送审的程序,明确规定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严把送审资料关。

3.2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人员执业要求及其审计行为的监督

一是在审计任务委托和洽谈合同时,要提出明确的审计人员执业要求,要由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要确保合同中约定审计人员能够落实到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审计人员;要求委托中介机构签署廉洁审计协议书,承诺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要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如规定委托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接收施工单位送审资料,所有送审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审查后转交并做交接登记;中介公司不得与施工单位互留联系方式,审计人员不得同施工单位私下联系,所有业务联系只能通过内部审计人员传达;踏勘现场必须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全程陪同,做好踏勘记录,中介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在委托审计人员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先向建设单位提交初稿,对核对后的征求意见稿与初稿差异较大的地方应给出合理解释;委托中介公司提交审计成果时应同时向内审部门提交审计底稿供审查。

3.3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结果复核制度

建立审计复核制度,加大对中介机构审计成果的复核力度。审计复核是在中介机构和施工单位就委托审计项目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后,在对审计结论定案表进行最后三方签字盖章前,对中介机构拟订的审计报告进行最后的复核和检查。通过审定价与合同价的对比、单方造价指标的对比等初步判断审定金额是否合理,将签证、变更等作为重点进行抽查,必要时可委托另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复审。复核制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审计报告中出现的疏漏、错误,避免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是对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的一种监督。

3.4建立健全审计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对内部审计和委托审计,应健全完善评价标准,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为防范风险提供制度保证。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一些奖惩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内部审计部门复核的权利,并约定允许中介机构的审计误差率,以及复核结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误差率时中介机构要承担的责任。可制定项目审计评分表,对项目审计质量进行打分,并按年度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加强对内部审计自身的风险责任约束,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依法依规从严履责。

3.5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各种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最终都要靠内部审计人员来落实,如果内部审计人员风险控制业务能力不足,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提高审计风险。因此高校应从多方面入手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如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各种审计业务培训;加强与同行、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在实际工作中以老带新;利用配合外审的机会,学习外审人员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等等。

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缓解了近年来高校工程基建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与内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矛盾。这项工作起步相对较晚,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审计质量,可通过完善资料送审制度、重视与委托审计机构的合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与过程监督、提高内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等方面入手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为高校建设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袁安.高等学校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问题与对策[J].会计之友,2010(10).

[2]杨柳.高校建设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探析[J].高等建筑教育,2010(5)

[3]张蕊.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委托审计风险与管理探析[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08-109.

论文作者:赵传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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