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正刘馨明秦天关事迹考证_钦天监论文

夏官正刘馨明秦天关事迹考证_钦天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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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N092:K8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224(2009)02-0205-09

明代汉族学者以不同背景、不同形式进入伊斯兰天文、历法学领域,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和研究,因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伊斯兰文化在中国的落地生根,乃至于开花结果。明代中前期对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有重要建树的汉族学者主要是刘信和贝琳。对于后者,学界已有较多关注和研究①,而对于前者则很少有人问津。这种情形应是由于有关记载比较零碎,还有刘氏所编辑《西域历法通径》严重残缺,原书序跋等可能会牵涉到作者信息的篇目无一存留,致使其事迹长期被淹没而不为人知。本文在笔者以前有关研究的基础上[1],结合新发现的资料,对刘信事迹及学术贡献作进一步论述。

1 问题的提出及刘信事迹资料的最初发现

在当代学人中,首先提到刘信其人的是著名文献学家王重民,他在自己《善本书目经眼录》一书中为《西域历法通径》作跋文,说到作者刘信时称“信事迹无考,也不详为明代何时人”②。其实,刘信的事迹散见于《明史》和《明实录》等文献,是可以追踪的。如《明史》卷167《王佐传》称:

英宗之出也,备文武百官以行。六师覆于土木,将相大臣及从官死者不可胜数。英国公张辅及诸侯伯自有传,其余姓氏可考者,……刘信,夏官正。

又,《英宗实录》“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载:

车驾北行,……官军人等死伤数十万。……钦天监夏官正刘信、序班李恭、石玉等皆死。

而今传世《西域历法通径》署“钦天监夏官正安成刘信编辑”。“安成”为江西安福县古名,查康熙《安福县志·人物传》则有:

刘信,西乡下村人,习天文,正统间授钦天监夏官正。

不仅如此,有关记载还表明,刘氏是一位有学识和作为的官员,如正统十二年(1447年)他经过实地测验对比,发现北京纬度及太阳出入时刻与南京不同,从而在明朝监官中率先得出“今宫禁及官府漏箭皆南京旧式,不可用”③ 的结论。据此,英宗不仅下令监官对有关仪器进行改造[2],且于十四年(1449年)还郑重把原定北京冬夏昼夜时刻数做了相应的改变④。而英宗北征,刘信得以随从,很可能是其在天象(包括气象)预报方面,还有一些特别的造诣。这或与其懂得伊斯兰天文学有一定关系。

上述刘信事迹,我们在20世纪90年代有关论述中已经予以揭示。现在看来当年对有关志书资料的挖掘和利用仍存在遗漏,如《(同治)安福县志》有关记载就可进一步补充《(康熙)安福县志》。前者在转抄前引《(康熙)安福县志》有关刘信的记载后接着说:“死土木堡难。录其子晋为锦衣千户,升指挥,直仁智殿。晋及子节,俱工画鱼。”⑤ 而《大清一统志》卷25《宣化府》“显忠祠”条则有“明景泰初建,万历末重修,祀正统己巳土木死事诸臣”的记载,在所祀“死事诸臣”64人名单中,刘信赫然在焉。

显然,即使做了这点补充,刘信事迹的考述仍存在较大缺憾:其早年的活动、特别是其学术传承线索究竟是怎样一番情景,因资料所限,学人都无从知晓。

2 《武功集》所载“刘中孚”即刘信考辨

《武功集》是明人徐有贞的文集。马明达发现该书卷2和卷3分别收载有《西域历书序》和《赠钦天监主薄刘中孚序》两篇短文,是集主徐有贞写给任职于天文机构、名为“刘中孚”的人士的。我们原是把它作为明代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的又一个新线索看待的。可是,后来经笔者仔细研读推敲,认为这些资料的功用不止上述所说,它对于进一步认识刘信实具有异乎寻常的意义。为便于考证,现将全文挪录于下。

其一,《西域历书序》:

《汉律历志》曰,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异域。异域之有历亦自中国而流者与?然东北南三域皆不闻有历而西域独有之何也?盖西域诸国当昆仑之阳,于诸域中为得风气之先,故多异人。其有能通星历之学者亦宜耳矣。若天竺梵学、婆罗门伎术,皆西域出也,自隋唐以来已有见于中国。今世所谓回回历者,相传为西域马可之地,年号阿尔必,时异人玛哈穆特之所作也。以今考之,其元实起于隋开皇十九年己未之岁,其法常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有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有八年闰三十有一日;又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有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闰十有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而宫月甲子再会。其白羊宫第一日日月五星之行,与中国春正定气目之宿直同。其用以推步,分经纬之度,著陵犯之占,历家以为最密。元之季世,其历始东,逮我高皇帝之造《大统历》也,得西人之精乎历者。于是命钦天监以其历与中国历相参推步,迄今用之。

予友刘中孚,知星历,博极群术,而旁通西域之学。尝以其历法舛互,无一定之制,岁久寝难推步。为之译定其文,著凡例,立成数,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秩然成一家。书将以传之,为其学者,其用心亦勤矣。

盖诸方术之中,惟历法有关于国,定正朔,示民用而必资焉。然其法难精而易差,岁久必更修。非得诸历相参考,莫能定也。昔汉造《太初历》亦会诸星历家而参考之,历数年然后定。今世方术士虽众,其精于历数者绝少,而历行逾一甲子矣,其能终无差乎?差则必复考而修之。然则,中孚之书其将有取焉,不可无也,又岂徒传之其学者而已。予是以为之序云。

其二,《赠钦天监主簿刘中孚序》:

安成刘中孚,以善推步入钦天监,用其监正皇甫仲和之荐,擢主监簿,于是其所厚文武相率征予赠之言。中孚家故业儒,其大父伯完,始从诚意伯伯温刘先生传星气之学,为五官灵台,即事太祖、太宗,蒙被恩宠,名显于时。伯完没,传及中孚。中孚天资明慧而用心尤专,故其所学辄精,诸凡星历家言,莫不曲鬯而旁通焉。尝著《凌犯历捷要》补前人之未备。今之举也,论者成以为称其官。夫治历明时,固儒者之所当知,非他技术比。自轩辕氏始制历法,而风后大挠隶首鬼臾区实佐之,以暨重黎、羲和之在高阳、唐虞,其人皆圣贤之流。周太史兼掌载述。降及春秋先秦,其史官盖莫非儒之学者,汉司马谈、迁父子相继为太史令,其术业之渊博何可当也。至张衡、高堂隆辈,亦皆以文学见称于世,非止乎推步之能而已。今之太史虽专主星历,无与文事,然所以推之天道,验之人事,而协成乎时政者之学,亦安能尽其理哉!伯温先生文学之博追古作者,固一代之伟儒也。太祖之定天下,其筹策黼黻之功居多焉,灵台公于先生实有师友之分。则知其学有源委而传之家者亦必有所本矣。况中孚又贤而好修,今既世有其官,苟能益自策励而进学于儒,明乎天人之微,察乎事物之变,不若古之人不已焉。使异日之论太史者,皆日刘氏祖孙无愧乎司马氏父子,不亦韪欤。

据第一篇《序》,刘中孚也为江西安成(今安福)人,他“知星历,博极群术,而旁通西域之学”,因鉴于伊斯兰历法文献“舛互(即互相抵触),无一定之制,岁久寝难推步”,于是“为之译定其文,著凡例,立成数”,完成具有“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的《西域历书》。据第二篇《序》,中孚之学直接得之于其祖父刘伯完的真传。而后者是刘基的弟子,仕于洪武和永乐,官至五官灵台郎。除徐有贞所载外,中孚祖父刘伯完的事迹还散见于明清时期的多种文献,这些记载各有价值,或可印证徐氏之说,或可校正徐说之谬,补其所未及。现也选其中最重要的罗列于下。

雍正《江西通志》卷77《人物志》:

刘伯完字观静,吉水人,洪武初举茂才。通占卜课候术数之学。里中何监正奇其技,荐于御史台刘琏,值朝廷雅重天文诸儒,诏授阴阳学正,历钦天监兼回回监副。迨靖难兵起,遂变姓名远遁,后不知其所终。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68:

四年(1402年)三月,平安兵复大败于徐州。命驸马都尉梅殷以重兵屯淮安,号四十万,盛庸率余兵走与殷合。左都督何福等复大败于灵璧,福走。左副总兵陈晖、右副总兵平安、右参将马溥、都督徐真等三十七员,礼部侍郎陈性善、大理寺丞彭与明、钦天监副刘伯完等一百五十员皆被擒,死者六万余人。

《明史》卷142《陈性善传》:

燕师起,改副都御史监诸军。灵壁战败,与大理丞彭与明、钦天监副刘伯完等皆被执,已悉纵还。性善日辱命罪也,奚以见吾君?朝服跃马入于河以死。……与明(大理寺丞)万安人,……与伯完俱亡去,不知所终。

这样,刘伯完的身世和事迹就很清晰,即其人并未做过永乐的臣子,官至钦天监副⑥,仕宦生涯止于建文四年,原因是其人从征,在灵壁战役建文军大败后被燕王兵俘虏,获释后与大理寺丞彭与明一起逃亡,以致“不知所终”⑦。

值得注意的是《(同治)安福县志》卷13《方技》有条刘伯完的记载:

刘伯完,幼颖异,从罗遁所学天文地理医卜之书,明初荐充灵台郎。占候奇中,奏设钦天监。

由此可知,刘伯完在师从刘基之前,早年曾随罗遁所“学天文地理医卜之书”,但罗氏究系何人,笔者在相关文献中没能找到任何线索。

这里,笔者之所以不辞繁琐,追述刘伯完的事迹,不仅是由于其事关刘中孚,更重要的是也关乎刘信:笔者认为刘中孚就是刘信,他们本来就是一个人。理由显而易见者如:信、中孚都是安成(安福)人;同为钦天监官员;同有西域历法方面的撰述。又,“信”和“中孚”本来就是一体的:孔颖达《周易正义》有“信发于中,谓之中孚”之语,即其人实名“信”而字“中孚”。徐有贞为刘氏撰文,必循一般称字而不名惯例,是“中孚”为字而非名。更为关键的理由则需做一番考证:

首先,从现已掌握的资料来看,刘中孚《西域历书》与刘信《西域历法通径》的成书年代接近、内容相当。

关于《西域历书》的成书年代,现可用于考证的唯有徐有贞《序》,惜该文并无明确交代,但其中有“今世方术士虽众,其精于历数者绝少,而历行逾一甲子矣,其能终无差乎”之语,为之提供了可贵的时间坐标,“历行逾一甲子”中的“历”是指明朝的现行历法《大统历》,其始颁于吴元年(1667年)十一月乙未冬至,正式实施于洪武元年。由此过60多年后,时间就到了宣德中后期、英宗正统初年,此即徐有贞撰《序》、也即中孚《西域历书》成书的大致年代;《西域历法通径》由于严重残缺,已难知其成书的确切时日,但应在正统元年之后,十四年(1449年)七月刘信殉难前。之所以是元年之后,是由于康熙《安福县志》明确记载,刘信是正统问被授予钦天监夏官正的,而传世《西域历法通径》署曰“钦天监夏官正安成刘信编辑”。这样上述两种不同名称著作的成书年代范围可在20年内(1429—1449年)。

至于《西域历书》之内容,徐有贞文所载虽然很简略,但据之仍可推知大概。徐氏称中孚所作是“为之译定其文,著凡例,立成数,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这几句话实可分两段诠释:“为之译定其文,著凡例,立成数”,是说由于洪武中后期中外学人合作汉译的《回回历法》,内容上多有相互抵触之处,刘中孚对之重新进行订正、加工;同时对回回历法的推算原则和方法等作了梳理,并编制了若干助算表格(《西域历法通径》和《七政推步》中称“立成表”);后段,也就是“以起算约而精,简而尽,易见而可恒用”,显然是对中孚撰书的成效而言的,由于日月五星等天体位置的运算有了大量的助算表格可查,所以十分简捷。值得注意还有徐有贞在第二篇《序》中提到中孚“尝著《凌犯历捷要》,补前人之未备”。所谓“凌犯历”,就是指月球在星空中作周期运动时,与恒星、行星靠近、掩食的时间以及五星在恒星背景上穿行,它们在观测者的视角上呈现出的彼此逼近、掩食的时间。而十分巧合的是,上述因素也均可以在残存的《西域历法通径》中看到。刘信书原为24卷,今仅存卷11—14、21—24计8卷。其大概内容是11—13卷为金、水星第二差的求法及相关的助算表格;卷14为月、五星泛差的求法及助算表格;卷21—24为月、五星凌犯的求法及助算表格[3]。可见其与徐有贞文中所说相当接近。

其次,刘中孚和刘信年辈及仕历大体吻合。同样,由于可供判断的资料过少,所以只能是大概的推断。笔者的推断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一是前述刘信颇有作为,并非一般尸位素餐之人,但土木堡殉难前也只做到钦天监夏官正(正六品),这很可能是他年辈不高,资历不够,年龄约在40多岁;二是徐有贞为中孚书作序,直呼中孚为“予友”,可见徐氏、中孚二人年辈相当。而徐有贞生卒年据《武功集》、《明史》本传大体可以推知:其约生于永乐初,卒于宪宗成化初,正统十四年约40岁。也就是说,任职钦天监、字中孚的刘氏某人也大体就在这个年龄段。而中孚这个年龄与上所征引有关刘伯完、中孚的身世资料也大体吻合。据徐氏第二序,中孚宣德末正统初官至钦天监主簿(正八品)。

综上所述理由,笔者认为徐有贞笔下的刘中孚就是《西域历法通径》的作者刘信。如此,刘信即明初钦天监副刘伯完的内孙。从刘伯完洪武间曾兼任回回钦天监副的记载看,其人应懂得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据此,笔者认为可以相信徐有贞的记载,刘信于中国传统及伊斯兰天文历法之学素养有不少确实得自祖父的亲传,但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元明中国政府天文机构采取两套人马、双轨并行,必然为回汉天算家的相互学习、交流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可能。这或许才真正是刘伯完、刘信、贝琳以及隆庆间监正周相等汉族天算家能兼通中外的秘诀所在。

又,认定刘中孚就是刘信,则《西域历书》很可能就是《西域历法通径》的稿本(或初稿)名称。其最初成书时间当在宣德中后期,时刘氏还未进而立之年,虽在此前若干年“以善推步入钦天监”任职,但官阶很低,或竟未“入流”(徐有贞《西域历书序》不提可证)。不过,约宣德末正统初年,他就做到正八品主簿,至殉国前他已是正六品的夏官正而与钦天监监副平级、距正五品的钦天监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⑧,这应与其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才干直接相关。

3 刘信的学术造诣与《西域历法通径》的价值和影响

3.1 刘信的学术造诣

就明代天文学界的总体情况来看,传统天文学正经历元代巅峰之后的守成和衰落阶段,时天文机构官员多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相比之下,刘信的表现比较突出,如前面引述《明实录》的记载,又如徐有贞序文中说其“博极群术,而旁通西域之学”,“天资明慧而用心尤专,故其所学辄精,诸凡星历家言,莫不曲鬯而旁通焉”。笔者认为,徐有贞的说法是真实可信的。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事实:

首先,对于天文历法之学,徐氏本来就有一定的造诣,可称得上行家里手,他是深知刘信的。有贞字元玉,初名理,宣德八年进士。《明史》卷171本传称其“凡天官、地理、兵法、水利、阴阳方术之书,无不谙究”。对于天文、星占之学,徐氏自己也颇自负,如本传载正统十四年土木变前,他就曾借荧惑入南斗之天象,预言“祸不远矣”;景泰八年策划夺门之变时,他又“升屋览乾象”;晚年里居间,也仍然是“时时仰观天象”。而从其所作二序涉及天文、历事之文字来看,也绝非隔靴搔痒之语。

其次,从刘信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也可说明徐有贞之言信而有征。特别是刘信能“旁通西域之学”且有所撰述,就十分难能可贵。这里有一些旁证:晚明主持欧洲历法引进和传统历法改革工作的著名学者徐光启曾这样评论洪武时期伊斯兰天文、历法学的翻译,他说:“两书(指洪武中后期所译《天文书》和《回回历法》)皆无片言只字言其立法之故,使后来者入室无因,更张无术,凡以此耳。”[4]此后吕留良在对洪武中翻译工作的意义给予肯定后也指出:“然以翻译未广,且不详其论说,以故一时词臣、历师无能参用,以入《大统》者。”[5]在上述境况下,刘信不但进入且有所建树,足以说明他的“明慧”和“好修”。

据徐氏之第二《序》,“用其监正皇甫仲和之荐”,信得以“擢主监簿”,是皇甫氏有识人之明。事实上不仅是刘信,上文提到的贝琳,也得到过皇甫氏的荐拔、培养。那么,皇甫仲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下宜顺便做些追述,以拓展对刘信等人事迹的认识和研究。

在明中前期官方天文学界,皇甫仲和实算得上是领军人物之一,他的事迹极富传奇性,而见载于明中期之后的多种文献,其中尤以王鏊所撰《皇甫仲和事迹》较为详尽,此后这篇文字又见收于焦竑《国朝献征录》,清初《明史·方技传》中的皇甫仲和传应是据王文改写而成,文字不算太长,现附录于下。

皇甫仲和,睢州人。精天文推步学。永乐中,成祖北征,仲和与袁忠彻扈从。师至漠北,不见寇,将引还,命仲和占之,言:“今日未申间,寇当从东南来。王师始却,终必胜。”忠彻对如之。比日中不至,复问,二人对如初。帝命械二人,不验,将诛死。顷之,中官奔告曰:“寇大至矣。”时初得安南神炮,寇一骑直前,即以炮击之,一骑复前,再击之,寇不动。帝登高望之曰:“东南不少却乎?”亟麾大将谭广等进击,诸将奋斫马足,寇少退。俄疾风扬沙,两军不相见,寇始引去。帝欲即夜班师,二人曰:“明日寇必降,请待之。”至期果降,帝始神其术,授仲和钦天监正。

英宗将北征,仲和时已老,学士曹鼐问曰:“驾可止乎?胡、王两尚书已率百官谏矣。”曰:“不能也,紫微垣诸星已动矣。”曰:“然则奈何?”曰:“盍先治内。”曰:“命亲王监国矣。”曰:“不如立储君。”曰:“皇子幼,未易立也。”曰:“恐终不免立。”及车驾北狩,景帝遂即位。寇之薄都城也,城中人皆哭。仲和曰:“勿忧,云向南,大将气至,寇退矣。”明日,杨洪等入援,寇果退。一日出朝,有卫士请占。仲和辞,卫士怒。仲和笑曰:“汝室中妻妾正相斗,可速返。”返则方斗不解。或问:“何由知?”曰:“彼问时,适见两鹊斗屋上,是以知之。”其占事率类此。

刘信能得到皇甫仲和这样的名流的荐拔,也说明他的才学并非泛泛。考察明前期进入伊斯兰天文历法领域汉族学者事迹,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情况,他们都擅长星占且有被选从征的经历。刘信本人自不必说,他的祖父刘伯完也应是由于“占候奇中”而从征的;贝琳20岁时也是因“边臣奏求知天象之人”而被亟选进入军中的。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他们的这种经历和机遇与其旁通伊斯兰天文学有关系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决策者也需要比较、参考,对于这些“复合型人才”,有司理应更为看重。

3.2 《西域历法通径》的价值和影响

从现掌握资料情况来看,刘信是明代伊斯兰天文、历法文献汉译后对之加工、整理之第一人。他在这方面的撰述,据徐氏二《序》,先后有两种名目,即《西域历书》和《凌犯历捷要》(此种不一定属西域体系,但此后却是汉文伊斯兰历法文献中的核心内容)。这两种著作究竟是什么关系?以及今传世《西域历法通径》在内容上与之存在着怎样的继承与拓展?因资料缺陷,这些都无从给予具体说明。但正如上文已指出,有一点可以肯定:徐氏序中所提到刘信著作中所涉及月、五星凌犯时刻和所编有关助算表格,正是《通径》残本的主体和核心内容。值得注意的还有,这些内容再加上日月交食的推算方法和有关助算表格(可以肯定《通径》中原必有,只是现存残本中已看不到了),同样也是贝琳《七政推步》和《明史·历志》所著录之《回回历法》的主干和核心内容。可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些因素既不是编写伊斯兰教历所需要的,也非伊斯兰《天文书》所关注的重点,甚至根本不被其关注。特别是后一点:遍索《明译天文书》也找不到与“月、五星凌犯”直接相关的内容;而《天文书》赋予日月交食的星占学意义与中国传统的一套也大相径庭⑨。只是无论是中国传统天文学、还是伊斯兰天文学,它们所观测和推算的对象都是同一个星空,都要涉及日月及五大行星的运行路径和位置。所以从理论层面上来讲,不论二体系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别,伊斯兰体系所提供的天体(主要是日月及五星)运行状况和有关数据都可为中国传统星占学提供参考,且可与中国传统的一套测算相比较。可是,在实践层面上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对伊斯兰天文历表做大幅度的调整:删去那些中国天文、星占体系中所没有的,扩充、甚至专门编写中国体系里所关注的。惟其如此,伊斯兰天文机构的观测推算与中国传统的一套才存在交集,才可能有直接比较和参考的操作性。那么,当时究竟是谁来完成这一转化和调整的?显然这是一个繁难的工程,同时也不是一般懂得天文、历法学的学者就可胜任。就前一点说,它应是多人经过较长时期的努力逐渐完成的;自后一点论,最起码的条件就是兼通。所以,笔者认为刘信一定是这个转化过程中为之付出努力并卓有成效的学者之一。他之前有来华学者马沙亦黑和马哈麻等,他之后有贝琳。刘信的工作业绩就凝聚在《西域历法通径》一书中,其学术价值就在于它是这种转化链条上的一环,而且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西域历法通径》成书后,或没有立即刊行,或刊行极少,致流传不广,甚至于一度被埋没而长期不为人知。一直到隆庆间(1567—1572年)周相掌钦天监事时才提到此书。周氏在一奏折中,曾把刊行元统和刘信的著作视为监中要务,他说:

若夫监正元统所撰《历法通轨》、夏官刘信所撰《历法通径》,尚得寿梓,以广其传,使世其业者,皆得以习学,是尤今日本监之要务也。[6]

可是,由于再未见到有后续记载,尚不能确定周相的这一主张最后是否实现。周氏籍南京,“洞晓历算占候之术,……与武进唐顺之反复辩难,其所著历法,皆得精髓”[7]。后者称赞周氏说:“沙书暗译西番历”[8]。所谓“沙书”,应与明人所说之“土盘”同义,均指伊斯兰历算,可见周相也懂回回历法。入清后刘信书除《明史》卷98《艺文志三》著录为4卷外,《历志》不及,《四库》也未收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梅文鼎,他的有关著作几乎涉及到明代所有与伊斯兰天文、历法学有关联的人,唯独不及刘信。最合理的解释是,对刘信及其《通径》,梅氏也一无所知。

注释:

① 如陈久金《贝琳与七政推步》(《宁夏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马明达、陈静《中国回回历法辑丛》(甘肃民族出版社,1996年)等论著,对贝琳的事迹做了论述,同时展示了大量的相关资料。

② 此条跋文又见载于王重民主编《中国善本书目提要·天文算法类》。

③ 《英宗实录》卷160“正统十二年十一月甲寅”条载:“钦天监正彭德清言,钦蒙造铸铜仪,委夏官刘信考校测验,得北京北极出地度数、太阳出时刻,与南京不同。”

④ 《明史》卷31《历志》载:“永乐迁都顺天,仍用应天冬夏昼夜时刻,至正统十四年,始改用顺天之数。”

⑤ 《(同治)安福县志》,清姚濬昌修,周立瀛、赵廷恺等纂,载《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西府县志辑》(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1996年)第67册。如前代一样,明朝的天文官员在制度上也是世代相承的,刘信子脱离本行业值得注意。

⑥ 《江西通志》说其人“兼回回监副”也有可能,但洪武三十一年回回钦天监废止,由此即使有过这样的兼职,也当在此前。

⑦ 《湖广通志》卷92载李若愚《请复建文庙谥并录诸死节臣疏》一文,将刘伯完列入“死节文臣”名单中,这实际上是对“不知所终”的一种权宜处理。

⑧ 明代钦天监官员及品级设置情形,可参考《明史》卷74《职官三》。

⑨ 伊斯兰天文学关于日月交食天象的星占学意义,见《明译天文书》第2类第10门《说日月交食》。其与中国传统的一套的最大区别可概括为两点:第一,前者征验范围极广,几乎涉及大地上一切物事,而中国基本上只与君主后妃和大臣挂钩;第二,前者不止是凶兆,在一些情况下竟为大吉之事,而中国传统的一套,只作大凶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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