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三条建议_宏观调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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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就曾有经济学家断言宏观调控已进入拐点。于是,土地审批解冻、银行信贷放松等说法,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可现在几个月过去,我们却未见到有任何松动的迹象。最近中央提出,要加强与改善宏观调控。那么下一步宏观调控走向如何?具体措施应作哪些调整?

一、调控目标:以就业为先

对宏观调控的目标,人们本来早有共识。近年来经济学界却旧话重提,就宏观调控目标发表意见,并产生了不小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不在宏观调控到底有哪些目标,而在宏观调控的诸多目标中,究竟以哪个目标为先?

事情的原委,应追溯到三年前。起初,有学者在报刊上撰文,提出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该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不久,便回声四起,附和者众多。可对这一提法,也有学者不以为然,主张宏观调控仍应坚持以“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表面上看,学界的这两种观点,内容并无大异;但仔细比较,两者又有不同。差别在于四大目标的次序:一是以增长为首,一是以就业为先。

早年在美国,政府宏观政策目标是增长还是稳定,也曾有过争论。不过那场争论,讨论的重心是要不要政府干预,是凯恩斯主义与货币学派之争,显然与我们今天的讨论无涉。

对政府调节经济,目前国内没有人异议,而且大家的分歧,只是集中在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究竟按什么规则排列?或者说,增长与就业,对宏观调控何者更重要?

增长与就业何者更重要?这样提问题,似乎让人有些费解。因为增长与就业,两者并不完全对立。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它们还是一回事。一个国家经济增长了,肯定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而且在凯恩斯那里,扩大就业的法门,就是通过扩张性财政与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增长。

但是,如果我们深入看待增长与就业,又不是一码事。比如经济增长,既可以通过增加资本投入,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增加劳动投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达到,尽管它们都可以推动经济增长,但对于就业来说,效果却大不一样。前者会减少就业,后者会增加就业。

如此分析,增长与就业如何排序,就不单单是一个分先后的问题。增长排在前面,就业服从增长;就业排在前面,增长则服从就业。可见这里的目标排序,实际上决定着政府宏观调控的导向。尤其当增长与就业有冲突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宏观调控此时作何种取舍,排序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关系国家的经济实力,又关系社会的稳定,政府惟有权衡轻重,通盘谋划,方可化弊为利,掌握调控的主动权。否则,目标排序失当,政府调控难免会打乱仗,陷入混乱。

人们所以主张增长为先,基本依据无非有二:一是邓小平同志讲过“发展是硬道理”;二是中央强调“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倘若人们真的是以此为据,把增长排在就业之前,显然是把“发展”与“增长”两个概念弄混淆了。

邓小平同志与中央讲的“发展”,绝不仅止于“经济增长”的含义。经济增长单指产出(GDP)的增加,而发展则不仅包括产出增加,而且主要强调的是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学教科书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讲得清清楚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正是对“发展”概念的科学诠释。

说增长不等于发展,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有一个精辟的比喻。他说,经济好比一个人,增长是指身体长高,发展是指素质改善。正如身体长高不等于素质改善,增长与发展,也不可混为一谈。

既是如此,那么从“发展是硬道理”,或是从“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就推不出“增长优先”的结论。相反,把就业放在宏观调控目标之首,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这里面道理并不深奥,只需指明一点,明眼人一看就透。

假如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政府,我们要问:政府的最大化目标是什么?是GDP还是社会稳定?回答当然是稳定。如果失去稳定,就谈不上发展,故政治家通常强调:稳定要压倒一切,稳定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

当今世界,无论哪国政府,都是要以稳定为第一的。罗斯福新政,说到底也是为了扩大需求,增加就业,维持稳定。既然政府的最大化目标是稳定,那么我们再问:增长与就业,何者与稳定的关系更直接、更要紧?回答当然是就业。因为就业事关人们吃饭,民以食为天,一个人要是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养家糊口,保不准就会铤而走险,闹出什么乱子来。很难想象,一个高失业的社会,稳定状况会好到哪里去。

当然,强调就业对稳定的作用,不是说其他目标就无足轻重。宏观调控要设定四大目标,就是因为它们都与稳定相关。

比如物价上涨了,货币会贬值,若货币收入不变,人们的生活水平肯定下降,这样,则会引起社会不满。不过,只要不是恶性通胀,它对稳定的危害,仍不及失业大。毕竟通胀损害的,主要是高收入者的利益,而高收入阶层,恰恰是一个追求稳定的群体。

再比如经济增长,经济增速慢,会对稳定不利,但只要不出现衰退,增长对稳定的影响,比起失业与通胀来,也要小一些。正是基于这一点,所以宏观调控应坚持以就业为先,而且“经济增长”应排在“增加就业”与“稳定物价”之后。

二、调整结构:分而治之

早在2004年初,温家宝总理就曾指出,此次宏观调控,是点刹,不搞一刀切。而且要适时、适度、有效。言下之意,此次调控非比往常,针对的不是总量而是结构问题。其实,当前经济是否出现过热?一开始人们就有分歧。有人说,GDP增长超过9%,政府须得对总量予以调控;可更多的学者认为,总量增长是否过热,不能单看GDP。比如开车,假若你在农贸市场穿行,人多拥挤,开70迈就过快;但如果在高速路上行驶,跑100公里也不算超速。

的确,对一国经济运行状态作判断,不可只看一个指标,而是要看三个指标的配比。这三个指标分别是:GDP、财政收入、通胀指数。假如GDP增长超过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通胀率又高于GDP的增长率,那我们可以肯定,经济一定出现了过热。因为财政收入反映的是经济效益,通胀率是供求失衡的信号。

财政收入跟不上GDP增长,说明经济运行效益不佳;通胀率跑到GDP的前面,则表明需求过旺,供应严重短缺。相反,若财政收入快于GDP增长,而GDP增长高于通胀率,就无论如何得不出经济过热的结论。

从统计数字看,去年我国GDP增长9%;财政收入增长20%;而通胀率不到4%。故中国经济的症结,并非总量失衡,而是结构失调。

当前中国经济的症结在于结构失调,并非主观臆断。人们可以感受到的事实,就是煤、电、油全面吃紧。由此,有人便把能源短缺,归罪于近年来高能耗产业的突飞猛进。于是钢材、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首当其冲,一时间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可经济学看问题,恰恰不是单视角的。从供给方面看,煤、电、油短缺,的确可以说是高能耗行业发展过快了;但同一个问题,若从需求角度看,却又可以说是能源发展滞后所致。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一样。所以对如何调整结构,我们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压长线,求短线平衡;二是补短线,求长线平衡。对此,学界分歧很大,而且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要紧的是,学者们可以再争论下去,可经济拖不起,政府要当机立断,必须从两种选择中做出定夺。

调整结构,照理说,补短线以求长线平衡,是治本之策,是积极的平衡。但困难在于,补煤、电、油的短腿,并非一日之功。发展能源产业,一要受资源条件的限制;二是要假以时日,不能一蹴而就。远水难解近渴,补短线虽是长久之计,可不压长线,眼前的局面就很难支撑。两害相权取其轻,政府惟有先压长线,解了燃眉之急,方可从长计议。否则,投资势头不控制,长线必定更长,短线更短,供求矛盾会更加突出。

可见,政府要对钢材、水泥、电解铝等项目施控,虽是权宜之计,但也是事出有因,是不得已而为之。要是坐视不管,放任自流,一个个项目尽管可以上去,到头来由于能源供给不足,大家还是要停工停产,一起坐以待毙。如此,投资商蚀本赔钱不说,对社会也是一种无谓的浪费。

能源供应既然短期内难以改善,那么政府压长线,也就无可指责。不过压长线,里面也大有学问,政府需得三思而行。首先要考虑的是,政府压了长线,若干年后,今天的长线会不会成为将来的短腿?这样的事,过去不是没有过。几年前,政府曾说电多了,一个电厂不准上,可现在电力却很紧张,到处拉闸限电;新世纪初,政府还说粮食多了,可现在粮食也短缺。

出现这种情形,经济学的解释,是信息不充分导致了政府失灵。的确,政府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哪能看得准几年后的市场变化。多年以来,政府调控总是收了放,放了收,反反复复,来回翻烧饼,原因即在于此。更糟糕的是,政府调控为了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旦出手干预,就往往下猛药、一刀切。这样,我们不仅要反复为“急刹车”付代价,而且始终走不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依笔者见,中国要打破“收死——放乱”的怪圈,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宏观调控必须发挥“两只手”的作用:一是市场“看不见的手”;一是政府“看得见的手”。经济学研究表明,由于诸多原因,市场与政府,都有可能失灵,都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但如果“两只手”能分工合作,则可互补长短,相得益彰。比如对当前钢材、水泥、电解铝等生产是否过热,政府与投资商的判断截然不同,但谁对谁错,一时尚难裁定。既然难以裁定,那么政府就不可“一刀切”。不然,万一是政府看走了眼,几年后钢材、水泥不是过剩,而是短缺,那就会拖经济的后腿,悔之晚矣。反之,如若完全听任市场调节,将来万一市场突变,供大于求,则又会造成大量的积压浪费。

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有一个两全之策,即让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分而治之。具体地说,就是政府管住政府投资,放开民间投资。这样一来,即使政府判断有误,由于放开了民间投资,就不致造成今后太大的被动;同样道理,即使民间投资真的过热,但由于政府压缩了投资,也不会造成太严重的过剩。

因此,对于如何改善调控,有两点已经不言自明:第一,既然此番调控针对的是结构而不是总量,故目前调节总量的办法如收紧信贷等政策,应该酌情调整;第二,既然调整结构可由政府与市场分而治之,那么政府目前对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也应考虑放宽,并尽可能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三、调控方式:侧重调节市场

政府调控经济的理由,是因为市场在某些时候的失灵。如:信息不对称导致假冒商品盛行;外部效应导致苦乐不均;垄断企业欺行霸市;公共产品缺少投资等。这些现象的出现,都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果,而且市场自身,又不能纠错,所以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援手,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政府既然要替市场纠错,那么就免不了要动用行政手段。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政府用行政手段,却褒少贬多。通常的观点是,政府可以调控经济,但不可用行政手段,只能用经济杠杆。听起来,这话貌似有理,但只要我们深究,却发现似是而非,政府无法操作。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调控职能主要是四项:调节经济,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先不说第一项“调节经济”,后面的三项,哪一项离得了行政手段?政府若不用行政手段,如何能打击制假贩假?如何能提供那种只赔不赚的公共服务?如何能应对像“非典”那样的突发危机?可以想象,要不是政府采用行政办法以断然处置,前年“非典”给社会的危害,将不可估量!

政府调节经济,也得用行政手段。不论经济过热还是萧条,只要政府出手,用的肯定不是经济杠杆。按经济学的解释,经济杠杆指的是利率、价格、工资等市场配置资源的信号,这些信号,是由市场决定的,不可由政府摆布。而且这些信号,也不握在政府手里,就是政府想用,也未必用得了。

所以政府调节经济,只得用政府自己的手段。再说,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说到底是市场调节,若政府只能用经济杠杆,不可用行政手段,那实际上是只承认市场调节,否认政府调节。不然,就等于逼着政府去直接操纵利率与价格。如此,那我们岂不是又退回到计划经济时期去了?

1993年的宏观调控,人们应该不会忘记。那次调控,针对的是投资过热。一些地区为了追求政绩,一窝蜂建开发区、重复上工业项目。有些企业,大量套用银行贷款,圈地搞房地产。到1994年,通货膨胀率一下子上窜到两位数,形势变得非常严峻。由于我们尚处在体制转轨时期,企业没有自我约束机制,对市场信号也不敏感。在这种情况下,若政府不及时干预,企业套用银行的贷款变成呆账,最后不仅要由政府兜底,而且还会损伤整个经济的元气。

所以,面对这种局面,政府必须下猛药、“急刹车”。这种办法,虽然当时受到多方批评,指责政府用行政手段压制发展。但现在回过头去看,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香港受到冲击而大陆安然无恙,正是得益于政府用行政手段稳住了金融,化解了风险。

其实,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它们都是调节经济的工具。调节经济活动,用什么手段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针对不同的问题,选择什么手段去达到目的。中外经济实践证明,就资源配置而言,市场比计划更有效率,所以在经济活动中,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让利率、价格、工资等市场信号,引导生产要素的流向,优化资源配置。然而世上万物,有利皆有弊。

市场信号引导资源配置,虽然效率高,但也有美中不足。以价格为例,当某种产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会上涨,于是,投资商为了逐利,就会争先恐后、一哄而起,这样的结果,又会导致生产过剩。为了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政府本可以出面干预。可难题在于,压谁保谁。政府却很难拿得准。人们不赞成行政手段,也许这就是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用行政手段调节经济,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采取间接方式。所谓间接方式,就是政府用行政手段调节市场,然后通过市场引导企业。传统行政审批制度的一个最大缺陷,就是政府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干预企业。这样,不仅随机性大,而且很难一碗水端平。更严重的是,由于审批者大权在握,很容易滋生腐败。倘若政府从行政审批转向调节市场,情形就大不相同。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虽不能直接决定市场信号,但政府可以用行政办法(财政与货币政策)影响市场信号:把政府意图导入市场信号后,市场调节企业,事实上也就是政府在间接调节企业。与直接调节不同的是,过去是政府点对点的审批,现在是用市场代替了审批,这样不仅可以管住宏观、搞活微观,而且可以避免审批的随机性,减少官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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