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坤芳
(河南省洛阳市中心医院,河南 471000)
【摘要】目的 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急诊抢救措施进行探讨。方法 选取我院2014年3月~2015年3月所接收的66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对照组常规治疗,观察组患者予以常规治疗+机械通气治疗,并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观察。结果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心率、呼吸、PaO2、PaCO2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显著,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有效率(96.97%)比对照组患者(78.79%)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之上,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予以机械通气治疗,疗效确切,值得大力推行。
【关键词】重症哮喘;呼吸衰竭;急诊抢救;无创通气;常规治疗
重症哮喘是临床上一种比较普遍的急诊科疾病,具有发病急、病情复杂、发展快等特点。如突发重症哮喘,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否者将加剧病情,并引起相关并发症,如呼吸衰竭,从而危及患者生命[1]。可见,选取切实可行的急诊抢救措施,对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本研究对33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予以机械通气治疗,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现将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3月~2015年3月所接收的66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将所有患者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33例。观察组男19例,女14例;年龄在33~7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6.3±6.7)岁;病程最长43年,最短5个月,平均病程为(21.2±7.8)年。对照组男20例,女13例;年龄在31~7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5.8±6.1)岁;病程最长40年,最短7个月,平均病程为(22.3±8.1)年。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以及病程等资料的对比上,无统计学意义(P>0.05),存在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对该组患者予以常规治疗,具体措施有:祛痰平喘,解痉,纠正水电解质,抗感染,吸氧,等。
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之上,对该组患者再予以机械通气治疗,治疗前,需对吸气压力进行调整,以使其维持在6mmH20,随后依据患者实际的治疗需要,上调吸气压力,以使其维持在12~18mmH20,同时保证呼吸压力在4~8mmH20,患者呼吸频率维持在每分钟15次。除此之外,还需将氧浓度维持在35~45%之间。每日持续机械通气治疗6h以上,病情严重者,可予以24小时通气治疗。
1.3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急诊抢救前后的呼吸、心率、PaO2(动脉血氧分压)、PaCO2(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与pH值等相关指标加以检测与记录。
1.4疗效判定
病患的各项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或明显改善,可独立生活,有关临床指标恢复到正常状态,为显效;病患的各项临床症状有所改善,生活基本自理,有关临床指标有所好转,为有效;病患的各项临床症状并未改善,甚至有加剧的趋势,为无效。
1.5统计学分析
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8.0分析所得数据。其中,计量资料以( ±s)表示,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1)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心率、呼吸、PaO2、PaCO2与pH等指标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心率、呼吸、PaO2以及PaCO2优于本组治疗前,存在明显地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心率、呼吸、PaO2、PaCO2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显著,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
(2)治疗效果情况分析:观察组中有18例显效,14例有效,1例无效,有效率为96.97%(32/33);对照组中有11例显效,15例有效,7例无效,有效率为78.79%(26/33)。2组患者的有效率相比较,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通常在静息状态下,重症哮喘病人就可能发生程度不等的呼吸困难,并且伴随着病情的持续发展,还将出现其他症状,例如嗜睡、意识不清、三凹征等,最终诱发呼吸衰竭[2]。一旦患有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将威胁到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而,采取有效手段对患者进行急救,是十分有必要的。而临床急救一般是采取基础常规治疗的方式,比如对患者应用细胞膜稳定剂、糖皮质激素等,同时给予相应的对症支持治疗,如供氧、纠正电解质紊乱[3]。虽然通过上述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临床症状,但效果并不显著,因而,还必须对其予以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以有效缓解其缺氧状态,降低动脉血氧氧分压,从而为疾病的救治争取宝贵的时间[4]。为确保机械通气治疗的效果,医护人员需掌握最佳撤机时间,并对患者肺部、肺外情况加以评估,以保证其脏器生理功能的恢复,机体内环境的平稳,从而促进疾病的恢复[5]。
经研究发现,实施机械治疗的观察组患者,其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即96.97%vs78.79%;另外,从呼吸、心率等指标来看,观察组治疗后的各项指标(呼吸、心率、PaO2以及PaCO2)均优于本组治疗前及对照组,差异明显,由此说明: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予以机械通气治疗,疗效确切,值得大力推行。
【参考文献】
[1]向丹.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分析[J].数理医药学杂志,2015,12(5):675-675,676.
[2]石佳泉,徐招柱,饶广浩等.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218例临床效果分析[J].当代医学,2013,18(20):81-82.
[3]王祖棣.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43例临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4,22(12):128-129.
[4]肖洋.探讨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19(14):86-87.
[5]王业焕,易峰.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急诊抢救[J].东方食疗与保健,2015,1(1):37,39.
论文作者:赵坤芳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1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8
标签:患者论文; 呼吸论文; 哮喘论文; 重症论文; 统计学论文; 急诊论文; 对照组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1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