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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7年河北省全省范围内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大幕徐徐落下,随着占总数97%的行政村、49069名新村主任的当选, 直接选举这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广大农村所产生的巨大震撼、影响,不仅令全省上下所瞩目,也为全国乃至世界所关注。直选中那庄严而神圣的一票,带给我们的绝不只是惊喜、兴奋。它对现行体制和利益格局的冲击,对中国现阶段民主政治进程的影响,对干部思想的触动,对党委部门提出的现实问题,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由此,也引出我们的许多思考。
一、直选是一种权宜之计,还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可以说,开创一条农村的民主政治之路,在中央是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生产方式的根本变化,要求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做出相应的变革和调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离不开广大农民的自我教育和积极投入,不真正调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和国大厦的根基就不会稳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入人心,利益层次的多元化复杂化,使得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中国共产党人正是顺应了这种历史发展的趋势,较好地解决了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个根本问题。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里程碑,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正式起步的话,那么,1996年底开展的村委会直接选举工作则标志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中国农民终于迈上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民主政治之路。
让群众独立地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自身利益的代言人,是直接选举的突出特征,也表明了我们党要真正做到还权于民的决心。直接选举中,群众表现出的强烈的参与意识让人颇受启迪。滦平县长北沟村85岁的村民汤玉珍老人,在选举那天,特意让小孙子搀扶着来到会场,告诉孩子:“就在石义的脑袋上给我画个圈儿。”这位叫石义的同志,正是因为在代理村主任期间不但不拿一分钱的工资,而且带领大家修了一条通往山外的路,才赢得了老百姓发自内心的赞同。晋州某村听说要实行村委会直接选举,立刻将刊登在《河北日报》上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暂行办法》拿去复印了800份,挨户散发。 正像晋州市老百姓总结的那样,过去是“村干部,乡里定,百姓说话不中用,只顾上,不顾下,群众和党员是两家”;现在是“当家人,自己定,百姓参政又议政,民心顺,风气正,干部群众都高兴”。真是“大选举换来了大稳定,民心顺带动了事业兴”。1997年河北全省范围内的村委会直接选举工作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农村的生动体现,而且也极大地稳固了农村基层政权,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当然,对于直接选举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直选仅仅是一种手段或工具,是做给外国人看的,或者说是缓解当前矛盾的一项策略;还有的人认为实行直选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理由是老百姓素质不够,且持这种观点的绝非个别。正是基于这些认识,一些地方出现了直选过程中组织不力、选举程序不规范等现象。通过对与直选有关的上访情况的调查,发现其中大约有70%是因为在选举程序上有问题,让老百姓觉得是受了糊弄。当然这里头也不排除一部分小集团利益在做怪的因素。
诚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在实行民主的问题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制约因素,但强劲的民主之风已经给农民带来了莫大的益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这样概括:直选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我们应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循序渐进、锲而不舍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二、直选是对传统干部体制的否定,还是一种改进?
直选到底把什么样的人选了出来?以下一些数字,可以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大致的看法。河北省共有50201个村委会, 这次直选共选出村委会主任49069名,其中连选连任的占69.6%,党员占81.5%, 企业家、专业户占27.7%。从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年龄结构看,平均年龄44.3岁,比上届下降3.2岁,其中30岁到50岁的占73.3%,51 岁以上的仅占16.8%;从文化结构来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3%,比上届上升9.2%。
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一大批为老百姓办实事、工作政绩突出的村委会干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得以连选连任;一大批优秀党员也能得到群众认可,进入了村委会班子,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可以起到关键作用;一大批年富力强,有科技、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能带领广大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企业家、专业户被选进村委会的领导班子,表明了广大农民希望致富的愿望。村委会作为村民的自治组织,首要任务就是管理村民的公共事务,谁有威信,有带领大家致富的能力,老百姓就必然拥戴谁。另外,直接选举工作还解决了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之间的关系。新当选的干部不仅责任感明显增强,还改变了以前唯上不唯下的工作作风。许多村委会健全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坚持大事同群众商量,以群众的意愿为依据。
另一方面也表明,新选上来的村委会成员有的并非是党委、政府部门的意中人。这里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党委和政府部门的意中人为何偏偏未被群众看中?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有的地方领导只考虑小集团的利益,他们的意中人不能代表民意;二是一些人确实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年龄老化,思想保守,工作平庸等等;另外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存在宗族势力、集团势力的影响,干扰了直选工作。因此,在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培养和帮助的同时,我们也有必要仔细想一想这批意料之外的人的优势和劣势,反思一下我们的后备干部落选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直接选举工作上存在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针对直选这一新生事物,多数地方缺乏有效的双向约束机制,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管得了干部,管不了群众”的现象,给选举工作带来了隐患。还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如片面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忽视或放松对广大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避免以强化党的领导为名,行否定直选之实的行为;也应避免以牺牲和弱化党的领导为代价去追求所谓绝对民主的做法,否则,将会陷入自我否定,更有悖于我们的初衷。
另外,这次直选出来的村委会成员有近三分之一左右的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代表,这个现象值得重视。这些在农村率先富起来的经济能人、强人,对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具有无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这支新生力量的出现,是对农村选人用人只局限于那种一味服从领导、工作平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传统模式的一种否定。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中个别人抱有个人目的和政治野心,有的为了当选甚至不惜采取贿选手段。虽然这属于个别现象,也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三、直选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削弱, 还是另一种加强?
从一定意义上说,直接选举工作是对当前农村权力结构的一种调整。它有利于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是新形势下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有益尝试和探索。而且事实已经证明,直选上来的大多数村委会成员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本身就是一种现实的加强。
按照《河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村委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与乡镇政府属于指导、协调关系;与村党支部属于领导被领导关系。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乡镇党委包括村党支部只能是推荐提出候选人但不能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一旦当选,更不能随意撤换或罢免。罢免候选人的程序很严格:第一,如果不具备触犯法律、违纪、能力确实低下等三条,无理由提出罢免。第二,罢免需要先由10名以上村民联名提出,五分之一以上村民附议,并由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方可通过。也就是说,上级党委政府和党支部不太容易左右选举的局势,党管干部的原则很难在村委会体现。有人担心,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否因此会受到削弱,党的执政地位是否会受到影响;选不上自己的意中人,用起来会不会顺手,党和国家的政令在农村能否保证顺畅?是不是会形成两个“核心”?“自治”会不会发展成为“不治”,从而危及整个政权大厦的基础?有的人甚至认为,直选在民主上可能是一个进步,在政治上却是退步。
正确看待这些矛盾,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要能够适应各种变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从表面上看,有的县、乡镇领导对直选怕麻烦、怕乱、怕自己的意中人落选,因此采取一种冷落或回避的态度。但是不能否认,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直选工作与其说领导不了,不如说不会领导。一遇到新问题,似乎除了行政命令、长官意志等简单的手段外,就无计可施。列宁同志曾这样说过:党的核心领导靠什么?第一,靠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第二,靠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对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第三,群众必须亲自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应该说,一手是法,一手是对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这就是我们的两个最好的武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们共产党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如果理不直、气不壮,是不是因为没有把人民的利益当成自己的利益呢?既然我们是执政党,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理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水平,不能既让群众发扬民主,又惧怕民主。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无论是党的理论水平还是执政水平,都必将跃上一个新台阶,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加强?
四、直选的生命力在哪里?
村委会直接选举工作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大力提倡与推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其中的一些影响因素不能忽视。
其一,经济文化的影响。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提高,为直选提供了存在的可能。应当说,直选的结果与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是正相关的关系。这一点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比重比较大的地方尤为突出。当然也应当看到,一部分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民,追求经济权利的欲望非常强烈,并把竞选村委会成员做为提高自己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一个台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的农村仍然以农业为主,可分割的利益相对较少,农民自我表达的能力相对较差,自我表现的机会相对较少,直选也可能很顺利,但内在的质量却较低。
其二,国民素质的影响。国民素质的高低是直选水平高低的基础。直选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能从国民素质上找到答案。因此,说直选是对国民素质的一次最好的检验,这话并不过分。如果在直选过程中掺杂个人动机不纯、宗族势力、派性严重等不良因素更会使直选增加难度。
其三,宏观政策的影响。政策历来是党的生命,对于直选也不例外。虽然现在农村难点问题很多,但应当看到党中央对这些问题十分关注,不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出台了如减轻农民负担、理顺粮食购销体制、完善土地承包等一系列政策,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调动了人民群众参选村干部的积极性。
由直选引出的话题还有许多,比如说有的领导对直选用粗暴手段进行干预,引起群众的上访,造成了农村新的不安定因素;有的地方在直选过程中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在权大还是法大这个敏感的问题上奉行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甚至不惜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党群关系制造新的紧张气氛……相信这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终将会彻底理清理顺。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民主政治进程既是光明的,又是艰难曲折的。村委会直选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既然已被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所认同,其生命力必然是强大的,这种自信并非建立在一种盲目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