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_政治论文

转型期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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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3)8、9-0062-05

毫无疑问,政治稳定是任何一个政治体系追求的基本政治目标之一。但不同政治体系追求政治稳定的方式有着重大差异,因而实现政治稳定的结果也就存在明显的不同。显然,追求具有可持续性的政治稳定,是所有政治体系梦寐以求的目标。尤其对于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政治稳定既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又是政治现代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治稳定:概念、实现方式与基础

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政治发展研究的兴起和对发展中国家政治体系研究的关注,政治稳定研究成为政治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以美国学者亨廷顿为代表,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政治稳定的著名观点和判断标准。此后,在政治发展研究的基础上,不少学者拓宽视野,对整个人类政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关于政治稳定的系统理论。

在政治稳定的研究中,关于政治稳定的概念是最富有歧义的。从最基本的却又是最含糊的定义上看,政治稳定是指政治生活的秩序性,没有发生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政治混乱。早期研究者甚至认为,政治秩序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比国家的现代化和完整的政治过程还要重要(这些研究者如G·阿尔蒙德、J·科尔曼、L·派伊、W·罗斯托以及S·亨廷顿等人。有关的著作见Gabriel Almond and James S.Coleman,eds.The Politics of the Developing Area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0;Lucian Pye,Aspect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Boston:Little,Brown,1966;Sameul Huntington,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8.)。但是,这种政治稳定显然不是政治发展所追求的稳定,其意义只能是历时性的而不是共时性的。而且,20世纪中期现代化学派关于政治稳定的结论,在一些权威主义国家得到短暂的验证后随即被否定了。

更多的学者从政治稳定的基础和发生机制入手,认为政治稳定不仅是政治体系在面临一系列社会环境变化时,能够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来维持政治体系存在的状态和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政治体系获得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政治体系的规则、秩序得到遵循,能够合法有效地运行的结果。用李普塞特的话讲,政治体系具有较高的合法性,即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合制度之信仰的能力。[1]很明显,这一角度的界定,将政治稳定理解为一种社会共同维护的秩序状态,而不仅仅是政权体系或国家独有的责任或目的,从根本上使政治稳定获得了坚实的基础。的确,当我们谈到政治稳定时,不是指简单的政府内阁不发生无序的更替,或者政权系统的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形成协调的关系并有序运行,也不仅仅是指政权通过其控制机制使社会维持一种正常运转的状态。这些特征,可以通过政权自身的制度设计来得到较好的体现。但是,政治制度设计不可能长久地保证政治的有序,一旦政治社会发生革命性(此处指质的方面,而非暴力)的变迁,制度设计便将因难以适应政治变迁而陷入转型期的政治不稳定,这种情况在早期现代化和后期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发展历史中均不鲜见。因此,政治稳定必须考虑更深层次的因素。也就是说,不仅在社会发展的和平时期,即使在社会转型时期,也能够保障政治体系和社会生活有序、和平地运行。要达到这一目标,对于一个封闭式的政治体系来说,哪怕政治制度设计得再完美,也不可能实现。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诉求,就是政治体系及其政治制度能够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支持,即获得合法性。按照法国学者让—马克·夸克的理解,政治的合法性就是对统治权利的承认。[2]政治体系获得合法性,首先来自全体人民的赞同。这种赞同体现为“统治者尊重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并完成他们的特别义务,则个体就会为了政治机构的利益而放弃他们的部分行为能力”,即人们承认政治机构的统治权利。政治机构的统治权利以特定的核心价值为内容,这些核心价值构成了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社会成员在这些基本的规范和制度框架中活动,遵循这些基本规范和制度(其中主要以法律为形式)确立的标准和秩序,从而表现为政治生活的稳定性和秩序性。这一逻辑关系再一次证明,政治体系和政治制度的稳定,必须依靠社会成员普遍的赞同和支持。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因素不是来自于政治机构或政治制度本身,而是来自于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基础之上。

从人类政治生活的历史来看,建立在政治机构或政权本身基础上的政治稳定,很少能够经受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的考验。在较早的政治体系中,如游牧部落、征服国家、帝国等,基本上以暴力控制作为实现政治体系有序和稳定的手段。在这些政治体系中,政权与被统治的社会之间几乎不存在流动。为了获取和动员所需要的资源,政权不得不造就各种权力工具和政策工具。在权力关系上,这类国家一般实行中央集权,对资源实行权威性配置。其中,军事力量是传统国家普遍呈现的首要特征。通过利用暴力工具,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基本的政治秩序,但其所依靠的暴力工具必须是强大、有效的,而且,统治者必须能够有效控制暴力工具。一旦统治者与暴力工具之间出现分离,政治生活的秩序即刻瓦解。另一方面,暴力工具的使用是以极高的统治成本为基础,即对社会进行强制、压迫,社会存在着普遍的不服从。这种不服从的长期积累,往往形成一种爆炸力,随时对暴力工具构成挑战。因而,暴力控制下的政治稳定往往十分脆弱。

组织控制是实现政治稳定的另一个重要机制。组织通过其制度、规范将分散的个人纳入制度所规定的结构关系,从而使人们联系在一起,按照既定的秩序交往,从而体现出活动的稳定性。历史上,绝大多数政治体系实现对社会的基本控制就是通过组织。政府本身就是一种组织,官僚体制则是统治者实现对社会控制的主要途径,是统治者企图用于满足一己需要和目标的行政机构。[3]而且,官僚机构属于政治机构的组成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统治者汲取资源的工具,因而作为控制方式实现政治秩序的作用,是并不稳定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现代化的发展进入近代社会以后,一种重要的组织控制的方式——政党组织机制,成为政治体系深入社会内部,调控社会物质资源分配的基本形式。一开始,政党作为阶级和阶层的利益组织工具,发挥着利益表达的功能,特别是在早期现代化国家。然而,在后发的民族国家中,政党却不是本国各种阶层、利益集团为了自身利益参加某种制度化的政治角逐而活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党产生的主要动因是反对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或者是在建立民族国家以后,作为肩负指导本国现代化发展历史使命的领导组织而存在(尤其是一党制国家)。著名的印度国大党、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就是起源于民族独立运动,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韩国的共和党以及拉美的一些重要政党则试图将民主与社会改革结合起来从而组织民众进行政治参与。在建立民族国家以后,这些政党很少体现出代议功能的民主性,也很少将民主作为指导政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其主要功能在于发挥准国家机关的作用,在于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发挥引导政治参与、贯彻政治决策以及维持政治稳定的作用。强有力的政党对社会的整合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因此,亨廷顿甚至认为,“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其稳定取决于政党的力量。”[4]

通过暴力控制和组织控制确立政治秩序的观念,建立在对政治稳定的封闭性理解的基础之上,认为政治体系和政治生活的稳定只要通过政权自身建立的某种调节机制就可以获得,而忽视了这种调节机制是否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缺乏社会成员认可和支持的政治秩序的实现机制是不稳定的。因此,许多国家重视从合法性的角度实现政治体系的稳定,其主要的方式和手段有以经济发展推动政治稳定、民主稳定机制以及阶级基础稳定机制等。

通过推动经济发展使政权赢得社会成员普遍的支持,从而维持社会政治的稳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特别是当这些国家建立的政治体制,不管是民主体制还是权威主义体制,均无法有效运行时,经济发展是支持政权生存的唯一有效手段。李普塞特在总结政权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几代人时间的长期持续的有效性,也可以给予一个政治系统合法性。在现代世界,这种有效性主要是指持续不断的经济发展。”[5]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改善,使社会成员对政权产生较高的评价,从而有助于社会成员认同政权,维护政权的稳定。政权推动经济发展的活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宏观调控手段诸如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来调节整个经济活动过程,另一方面则是为经济活动、资本运行创造有利的条件(包括政治、社会条件)。但是,这种以推动经济发展为条件的政治稳定机制,忽视政治机构本身调节机制的有效性,将政治稳定寄托于经济发展的持续性,是十分危险和脆弱的。一旦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出现停滞,维系于此的公众认同就会变得不确定起来;而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一再丧失或长期丧失,则将危及政权体系的稳定性。由于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使政治体系因经济发展受阻而遭遇合法性危机,政权便会陷入长期的动荡之中。这种以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政治稳定实现模式的不确定性,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教训中得到了验证。

虽然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富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根本要求。但是,如果社会成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能获得应有的政治权利和地位,不能对政治决策产生决定性的作用,那么,他们享有的物质利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因此,即使是物质丰富的社会中,也会发生政治不稳定和社会动荡。社会成员只有平等、自主地参与社会利益分配和政治决策的过程,才能获得对物质资源的自由支配,民主体制就是一种提供社会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机会的机制。在这种体制下,公民直接或间接地参加政治生活,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影响利益分配的决策活动,使自己的利益在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实现最大化。而且,民主体制通过法治和宪政对国家权力的行使确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有效防止了权力被滥用和腐败。民主体制保障下的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要求,消解了政治参与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形成了一种有效运行的秩序,并进一步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条件。从理论上讲,民主体制是迄今人类能够实现政治稳定的最理想模式。然而,建立完善的民主体制过程,却又充满困难,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当代世界许多名义上的民主国家仍经历着政治动荡和社会断裂。当社会已经普遍动员起来,而政治体系又无法及时、有效地提供民主的参与渠道时,政治不稳定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许多政治体系在能够建立民主体制之前,就已经因无法满足民众对福利和参政的要求而崩溃了,从而政治发展长期处于停滞、断裂的状态。因此,在前民主体制向民主体制过渡期间,在建立完善的民主体制以前,如何实现政治稳定,就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

在历史上,当政治体系依靠社会主导阶级并代表这些阶级的利益的时候,往往是社会稳定的时期,而不管此时政治秩序的实现方式是民主方式还是暴力控制方式。而一旦统治集团疏离社会主导阶级,则社会分裂以及不断的冲突、斗争就将成为该社会的主要特征。成熟的社会阶级结构类型规定了上层统治者在不同情况下的一定的行为规则系统。而社会变革中代表未来的最有前途的社会阶级和阶层,是统治制度获得正当性因而能够保持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6]近代工业运动和市场运动的发生,催生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二者成为西方国家工业化运动的两种主要支持力量。尽管两者奉行对立的价值,但在政治上却锤炼成了对现实的合理的、冲突一致的积极态度,这种态度使合法的统治形式即民主制度得以定型,在民主制度下,各种意见和观点的冲突成为常规,它不是使社会两极化,而是使社会具有更大的稳定性。[7]许多西方学者也认为,稳定的民主制度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堪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中产阶级的存在。如李普塞特指出,由于西方社会结构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和一个比较富裕、比较安全的工人阶级,是民主制度稳定运行的条件。[8]

因此,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或者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阶级,是政治体系赖以获得支持的基础,也是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特别是对于转型中的国家而言,社会变迁及随后普遍的社会动员带来的破坏力,足以推翻原存制度体系。现代化运动几乎不会带来现存政治结构的稳定,但现代化运动又不可阻逆。面对这种两难境地,发展中国家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靠社会中主导的阶级和阶层,并使它们成为现代化运动的坚定不移的支持力量。

转型期中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

当前中国社会正面临经济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上完善民主体制、国际环境全球化、技术背景网络化的时代,这个时代推动了整个社会资源和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由此带动了更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革必然反过来对政治制度提出调整的要求。如果政治体系无法适应社会结构的变革,未来政治稳定的希望很可能十分渺茫。

在改革开放以前,社会实现了较高的政治稳定,政治秩序基本上按照政权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改革前中国社会的政治稳定状况可以称为动员型的政治稳定模式。这种模式由一套强控制的政治机制构成,社会生活领域缺乏自由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所有的政治生活都由国家权力安排。其特点是:政治化的组织整合、等级社会和社会分层、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动员和交往网络的控制、频繁的群众运动以及革命化的社会。[9]这种政治控制的结果虽没有实现绝对的稳定,但社会的整个发展却几乎完全按照政治权力期望的方向进行。从性质上讲,政治权力依靠的是广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并切实代表了这些社会主要阶级的利益,因而即使是经济生活发生困难的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性的政治不稳定并不存在,民众对政权的认同和支持仍然很高,政权建立在高度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之上。这一时期间或发生的政治不稳定,主要不是表现为社会层面,而是政权内部结构的冲突。这一时期政治稳定正确地建立在社会主要阶级的基础上,因而获得了较高的稳定。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社会开始全面进入转型时期。整个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改革前由国家垄断所有资源的状况,逐渐通过国家一系列的“放权让利”的改革措施发生了转变。通过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城市的企业承包制,原来国家垄断资源的局面被打破,社会性自由流动资源开始占据社会的相当份额。2003年3月,全国居民的本外币储蓄存款额已经达到了10万亿元人民币,而且法律进一步保证了合法所得的财产不受侵犯。这一成就必须归功于过去20多年中国取得的世界上最高的经济增长率,归功于各种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对社会资源分配的改革。中国社会转型前期,在从命令型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改革基本上是按照“帕累托原则”发展,即绝大多数人在改革过程中受益。当改革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大大提高,中国社会却出现了一系列世界之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下岗和失业浪潮;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世界上最严重的腐败及其最大的经济损失;世界上最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10]这种局面的出现,一方面是社会转型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转型过程中体制“选择”的结果。这些问题的出现,成为改革进一步深化过程中社会政治不稳定的诱因。而当前社会信息传播、处理机制的不完善,使得社会表面上呈现均衡和谐、一派繁荣的景象,掩盖了现象背后日趋严重的社会危机。

当前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不同社会阶层几乎一致认为的是腐败、下岗失业、农民负担过重、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等。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发表的《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02年),对国家中层公务员的调查发现,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2000年集中在五大问题上:腐败、国有企业、收入差距、下岗失业、农民负担等。[11]其中,对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产生直接影响的下岗失业、贫富分化等问题日趋严重。据统计,“九五”期间全国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减少3159万,城镇集体单位减少1648万,两者合计减少4807万,200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12]如果说日益增长的失业率暂时还处于合理的范围内,那么,贫富分化问题则已经达到或超过了社会警戒线。中国当前的贫富差距迅速扩大,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具体体现为基尼系数偏高。根据一些经济学者的统计,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由1988年的0.35上升为0.40。如果计入偷税漏税、官员腐败、集团消费转化为非法收入等,则我国的居民收入实际基尼系数已由0.42上升为0.49,[13]中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世界上收入分配不平等比较严重的国家行列。

但问题还不在于贫富分化的程度。同样贫富分化较为严重的美国等国家,却因为存在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而使得贫富分化对社会政治稳定产生的冲击大为削弱。而且,造成这种贫富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成熟的市场机制本身运行的结果,很少是权力因素导致的,因而,社会中对贫富分化进而对政治制度持激烈反对态度的人群并不属于多数。再加上这些国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少数贫困者能够维持基本的社会生存条件,因而这些国家还是能够维持长期的社会政治稳定。贫富分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分化的性质,即贫富分化在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上造成的分化,正是后者对政治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贫富分化体现在阶级、阶层结构上的分化并不严重,因为这些国家的上层阶级、中产阶级占据了总人口的大多数,这些稳定的阶级使社会阶级结构呈现合理、协调的纺锤型模式,因而对整个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基础性的调控作用。然而,中国的贫困人口或相对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有相当数量,富者在总人口中只占极少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2000年最低收入困难户占城镇人口5%,人数达到2290万人,他们的人均月收入196元;最低收入户(包括最低收入困难户)占城镇人口10%,人数达到4584万,人均月收入为223元。[14]1999年第三季度多部委联合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城镇居民户中,20%的高收入户占到总收入的42.4%,20%的低收入户仅占6.5%。农村的情况与城镇类似。再从居民家庭之间的财富占有状况来看,更为悬殊。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1999年6月末,拥有金融资产量最多的20%城市家庭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占全部城市居民金融资产量的55.4%,而最低20%家庭仅拥有全部金融资产的1.5%,高低之比为34∶1。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联合进行的调查,占总调查户8.74%的富裕家庭拥有60%的金融资产,处于下层的43%家庭仅拥有全部金融资产的3%。[15]

上述贫富分化直接的后果是造成社会阶级、阶层的严重分裂。应该讲,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如果说这种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是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必然的产物,而且,接受市场观念的人们接受这种社会结构为合理或至少可以接受的话,那么,这种社会结构对社会政治稳定或许不会构成多大威胁。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中国社会目前的金字塔型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改革中某些措施的不当造成的。尽管改革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但如果这种失误危及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则可能转化为对改革的不满,这时,社会政治的稳定将会受到潜在的威胁。

如果说某些社会现象如贫富分化是经济转轨的必然产物,那么,这些社会现象的恶化却是改革过程中特定制度作用的结果。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社会一直奉行政府主导的原则,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整个改革过程基本上处在政府的推动和控制之下。如果说前期以放权让利为主的改革过程还只是政府在坚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由少数人带动大家一起富有”的原则下有限地推动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市场主体的塑造,那么,20世纪90年代以后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市场主体塑造的活动,则可以称得上是大刀阔斧、势头迅猛。从1997年起,在国企改革中,全国各地兴起了“产权明晰”、“国资退出”的浪潮。在这股浪潮中,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就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许多地方,由于政府机构自觉或不自觉的“努力”,国企改革进程中国有资产被漏估或低估的情况比比皆是。据一些研究者的调查,有的地方,国有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被低估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88%的国有资产在短短的几天内就被“蒸发”掉了。[16]许多地方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明确规定向经营层倾斜,鼓励企业经营层多持股、持大股,避免平均持股;鼓励企业法人代表多渠道筹资买断企业法人股,资金不足者,允许3-5年内分期付清;在以个人股本作抵押的前提下,可将企业的银行短期贷款优先划转到企业经营层个人名下,实行贷款转股本,引导贷款扩股向企业经营层集中。有经济学家评论说,在这场运动中,以经营者主导的模式将带来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一场大革命。[17]很明显,为了有效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级政府积极主动地为塑造中国的市场主体尤其是“企业家”而努力,而且通过巧妙的手段将民间资本“集中”为市场经济所迫切需要的原始积累。[18]

毫无疑问,这些事实和现象背后所揭示的问题是值得深思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动员型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政治的稳定,主要依靠广泛的社会阶级基础,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这种坚实的阶级基础具有被逐步削弱的危险。更令人担忧的是,传统动员型的政治稳定体制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再发挥作用,而其他的政治稳定实现方式如民主体制又没有完全形成,因而,政治稳定的社会阶级基础如果再遭到削弱,那么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未来就很难预料了。

近几年来,随着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剧,社会不满情绪明显增多。根据2000年对城市居民的调查,有22%的居民对自身生活状况不满,超过城市居民的五分之一,约有1亿人。[19]另有学者根据各种调查得出结论,认为大约有55%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表示满意,大约45%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表示不满意。其中就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下降的群体。[20]社会成员对自己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直接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形势稳定程度的主观判断,并进一步影响他们向社会表达不满的方式,从而影响到社会客观形势的稳定。

更重要的是,转型期改革进程中受益最少(不能说他们未受益)者主要是原来的工人、农民阶层,持不满意见者也主要是这些阶层,他们不仅在中国社会中占人口绝大多数,同时也是政治权力特别是执政党赖以立足的基本支持力量,是政治权力和执政党获得合法性的基本来源。

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改革,其实质都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问题,也就必然存在一个对社会成员而言是否公正的问题,对决策者而言是认同和支持的问题。社会转型期的改革成功与否,取决于社会主要阶级或阶层在改革后境遇是否得到改善。换言之,在改革过程中,在各种社会利益冲突与平衡的运动中,政治权力是否代表了社会主要阶级的利益。而这一点,是政治体系在转型时期以及未来能否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必要条件。很明显,在目前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这一基础存在遭到削弱的危险,这正是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根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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