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区域流通形式的改革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粮食论文,形式论文,区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9年以来,中国的粮食区域流通形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解放初期不发达的商品经济下的小范围、小数量的自由流通;二是5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下的全国性大批量计划调拨;三是80年代末期粮食调拨体制的改革调整,以及多种区域流通形式出现。这种发展过程是我国粮食流通体制调整、改革的必然结果。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还会相应出现新的粮食区域流通形式,这些形式对中国的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必将产生更大的影响。
目前,对粮食区域的划分存在多种方法,一是大区划分法,即在行政区划的基础上,按照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等格局来划分粮食的产销区;有的结合粮食的生产情况,把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等粮食主产区也作为一个大区来划分。这样划分有利于从宏观上研究我国粮食的产销状况,制定现代大农业的发展政策。二是行政区划分法,即根据我国的行政区划来确定粮食的产销区域。这种划分法与我国的财政体制、粮食体制是协调一致的,它有利于我们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进行生产、流通研究。我们的区域研究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结合产销的实际状况来划分的,它包括三个内容:(1)行政划分的主要产销区;(2)多层次的区域调拨,即省间、地.(市)间、县间流通;(3)以大中型批发交易市场为中心的辐射区域。这样划分使我们能够从多层次、多角度、多内容对粮食区域流通进行历史性的发展研究。
一、改革开放后粮食区域流通的状况
(一)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推动了区域调拨制度的改革
1978年以后,国家逐步改革了高度集中的分配式的计划经济体制,放宽了统得过死的粮食购销政策,农民完成国家的统购任务后剩余的粮食可以在集贸市场自由成交,地区间的粮食调拨除了平价粮食外,也允许议价粮食省间调剂。1980年5月我国政府规定对议价经营的粮油,地区间可以直接挂钩,调剂余缺,开始打破了长期实行的自上而下、纵向分配的统一调拨方式。从1982年粮食年度开始,中央政府决定改革粮权高度集中的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管理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的管理办法。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数字确定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包干总量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粮食的征购和销售。调拨包干总数可在丰歉年度间有所调整,滚动计算,包干期结束后再统算。这种购销调拨包干的办法自1993年粮食年度开始取消。
8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平价粮食统一调拨数量逐步稳定,而区域间议价粮食流通逐年增加,仅1988年原商业部召开两次议价粮食调剂会,成交粮食就达20亿公斤。粮食的市场调节部分逐年增加,从1984年占社会流通总量的16.4%上升到现在的60%以上。特别是1992年全国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以后,市场调节比重增加更快,粮食的产销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粮食产销格局的变化,导致了粮食流通的形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市场经济对粮食流通形式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几种新的区域流通形式
1.产销区的合同订货。这是国家取消统一调拨后粮食流通的一种形式。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粮食储备局将每年组织一到两次产销衔接交易会,由产销区政府出面签定协议和供需合同,并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用经济手段确保履约。但从近两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很理想,主要原因是由于签定协议的双方是粮食主产省和调入省的地方政府,基于地方局部利益,在粮食供求状况与预计发生变化时,就尽量使合同的执行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而合同也缺乏法律的约束力。
2.国家的专项调拨。国家每年用于军供和大的灾区救灾、库区移民供应、以工代赈、专项储备粮等的粮食调拨。1992年度国家粮食储备局下达的专项储备粮调拨主要是由东北三省、河北、山东、江西等省调往东南沿海、西南等主要销区,计划完成共4.5亿公斤,其中玉米2.7亿公斤,小麦1亿公斤,大米1000万公斤。从销售方式看,专项储备粮的省内就地销售1.3亿公斤,省间异地调拨销售1.7亿公斤。1992年全国以工代赈用粮计划11.75亿公斤,主要是以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深山区和长期吃返销粮的贫困地区为主,重点是西南、西北及内蒙古、广西等地区,其中市场调节粮3.275亿公斤,动用专项储备粮8.475亿公斤(小麦3.91亿公斤、大米2.175亿公斤、玉米2.39亿公斤);省内就地动用专项储备粮5.605亿公斤;省间调拨合计4.695亿公斤,其中,市场调节粮1.825亿公斤,专项储备粮2.87亿公斤。专项调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今后将继续发挥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作用。
3.批发市场交易。随着粮食市场调节比重的不断扩大,粮食的区域间议价调剂逐步被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所取代。目前全国已经形成以中央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大量的粮食初级市场为基础的市场网络。199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商业部和河南省政府联合开办的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开业,成为中国第一个有组织、规范化交易的粮食批发市场。在九江、武汉、长沙、芜湖、哈尔滨、长春等地建立了十几个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营品种以小麦为主,同时允许其他粮油品种及粮油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进场成交,交易品种达24个,进场交易省份达20多个,“郑州价格”已经成为全国粮食市场的指导性价格。截止1993年底,现货市场成交粮油40亿公斤,成交总金额36亿元,合同履约率90%以上,其中1993年成交粮油12.4亿公斤,金额10亿元。产销区通过大的中央和区域粮食批发市场,实行产销直接见面,以现货交易和拍卖为主,也可以协商签定购销合同,政府则在资金、运输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政府有关部门认为,随着中国粮食向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的加快,这种粮食区域流通形式将大大发展。
4.农贸市场交易。随着粮食购销价格的逐步放开,粮食的市场调节量猛增。目前全国经营粮油的初级市场约8万多个,1993年全国粮食集市贸易量为152.1亿公斤,相当于粮食市场调节量的15%左右,其中大米批发66.3亿公斤,零售64.14亿公斤;小麦批发1.39亿公斤,零售14.75亿公斤;玉米批发5.22亿公斤,零售21.94亿公斤。批发农贸市场作为粮食流通的初级市场,是粮食区域流通的基础,在粮食小范围流通和粮食集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5.期货市场交易。作为全国粮食流通重要形式的粮食期货交易近年来发展很快。1993年5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又开始进行期货交易,组建了郑州商品交易所。从5月28日到9月17日,78个交易日成交标准化和约272872张(每张和约10000公斤),成交额69.85亿元,其中套期保值者占60%以上。辐射全国的上海粮油交易所于1993年6月30日正式试运营,至1994年2月25日,99个交易日,成交粮油469.2亿公斤,成交金额逾869亿元,成交量雄居全国各商品交易所之首,最高日成交量达19.7亿公斤,成交额突破41.8亿元。目前有8大类、30多个品种进入日常交易,有43个会员单位,每天代理自营业务的客户也达到100多个。粮食期货交易的发展对粮食的生产和流通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6.企业间直接交易。产区大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企业集团直接向销区渗透,或销区大的加工、销售企业或集团向产区和生产领域渗透的粮油流通形式。伴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的进程,这类企业间的粮食直接流通量会越来越大。
(三)规模与流向
1992粮食年度中央安排给20个缺粮省的包干调入计划为99.65亿公斤,实际完成60.94亿公斤,其中现粮小麦调拨为74.32亿公斤,安排计划外调入和兑换调入粮食4.2亿公斤。全年安排调拨给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市粮食16.13亿公斤,调给内蒙古、山西、广西、贵州、云南、海南、西藏等传统缺粮省和重点地区粮食21.7亿公斤。吉林、江西、湖南等主产省粮食调出5.96亿公斤,占国内调拨粮源的77%。
原商业部的统计表明,1990年全国粮食总运量为1405.5亿公斤。按运输地区分,粮食省间运输量为100.7亿公斤,占7.2%;县(市)间运量248.7亿公斤,占17.7%;县(市)内运量784.9亿公斤,占55.9%;出口运量41.8亿公斤,占3%。按运输方式分,公路运量1002亿公斤,占71.3%;铁路运输249.6亿公斤,占17.8%;水路运量153.9亿公斤,占11%。
从全国来看,粮食区域流通的确定主要是由粮食产量和需求的数量及品种的差额确定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袁永康先生的研究结果,依据各省粮食净定购量、人均粮食占有量、农业人均定购、粮食商品率、粮食调出(入)量的经济指标,结合地理位置的相邻性,可将全国分为八个粮食购销区:华北缺粮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余粮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南沿海缺粮区(福建、浙江、上海);黄淮海平原余粮区(河南、安徽、山东);长江中下游余粮区(江西、湖南、湖北、江苏);华南缺粮区(广东、广西、海南);西南缺粮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自给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四)特点
一是地区间购销不平衡,余粮省由50年代的21个减少为目前的8个,粮食缺口加大。据1988-1990年对300个地市资料分析,水稻、小麦、大豆、玉米高度区域化,小麦余粮集中于31个地市,所产小麦占全国的80.2%,而稻谷主要集中在45个地市,产量占全国的85.5%。二是区域间粮食品种购销不平衡,全国小麦缺口40亿公斤,而稻谷供给过剩。三是粮食品种与需求不平衡。由于粮食品质差价没有拉开,政府以保护价格收购或实物征收农业税的粮食,大部分是高产的粮食品种,如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生产的早籼稻,由于品质和口感差而被华南区和东南沿海区的销区拒绝调入。
(五)变化与问题
新的区域流通形式的出现,给我国粮食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也带来了一些变化。
一是疏理了流通渠道,缓解了农民“卖粮难”的矛盾,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数起“卖粮难”问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粮食流通不畅,渠道太窄,没有充分发挥社会流通要素的作用,影响了生产的发展。粮食调拨制度改革以后,社会流通渠道增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卖粮难”的矛盾。特别是农村出现了一批产供销、贸工农等形式的联营组织,它们在组织粮食流通方面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农民通过农贸市场销售的粮食达到了200多亿公斤。这些都对缓解“卖粮难”矛盾,加快实现商品粮食的价值,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是搞活了粮食流通,扩大了经营规模。过去我国粮食主要通过“余缺补充,品种调剂和季节调剂”的原则进行计划调拨,这种调拨形成的流向、规模也都比较固定。粮食市场放开以后,逐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流通形式,粮食流通日趋活跃:(1)通过现货、期货市场流通的粮食增多了;(2)各种国有、集体企业直接到产区和市场采购粮食的规模扩大了;(3)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粮食流通的能力明显提高了。现在粮食流通中计划安排的因素大大减少,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比例增加很快,粮食的长年流通逐步取代了过去的季节调剂,经营性购销取代了过去的余缺性调拨,而且规模不断扩大。
三是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主体的粮食流通网络。随着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和新型区域流通形式的出现,我国已经建设了以中央批发市场和商品交易所为龙头,以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地方农贸市场、初级市场为基础的三级粮食市场体系。这个体系连接不同层次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了以市场为主体的开放型、多层次的新型流通网络,网络在粮食的区域流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发展了一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流通经营组织。过去主要是国营粮食部门一家组织粮食调拨,渠道单一,成分单一。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包括集体、个体、私营、联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在内的所有制结构。具体来讲,主要包括:(1)国有粮食企业。它们仍然是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承担着储备、军供、救灾以及产销区合同订购粮食的调拨;(2)各类批发市场、初级市场。目前我国有2个中央交易市场、12个区域性批发市场和8万多个初级市场,这些市场在组织流通、调节供求中起着重要作用;(3)大中型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食品、饲料等加工行业,它们已通过自己的渠道组织粮食流通,规模在不断扩大;(4)农村的产供销、贸工农等联营组织。现在通过贸农、工农、技农等形式发展的农村流通企业越来越多,并在粮食近购远销、远购近销等业务领域开拓的范围越来越大。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统一的粮食市场尚未形成,还存在地区封锁、市场割据的状况,这主要是经济体制造成的,尤其是财政包干体制的影响很大,因而出现了粮食丰收时,产区愿意调出,销区不愿多接,而在粮食歉收时,产区不愿调出,销区则需调入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粮食区域流通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因时,粮食区域流通的新形式也带有明显的发展特点,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首先是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一是价格缺乏管理,出现了一定的失控态势,特别是在运输紧张的情况下,一些社会经营企业不惜重金租赁运输工具,增加运输成本,使价格不断上升,大大提高了社会流通成本。二是流向不合理,出现了许多对流、迂回和重复运输的现象。市场放开后,出现了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运输渠道也趋于多元化,按价值规律和市场要求组织流通的比例不断扩大,流向基本处于一种自我调节的状态。三是行为尚不规范,出现了运输质量下降的趋势。过去长期形成的一套技术管理规范目前难于严格执行,因而运输过程中存在着破漏、霉烂和变质等现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浪费。
其次是流通组织还不完善。从国有企业来看,目前政企仍未完全分开,政策性经营和商业性经营基本合在一起,企业的经营行为处于扭曲状态,缺少应有的流通活力。从各类市场的建设来看,大体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各项制度不是十分规范,有的市场甚至还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存在着不少市场割据的现象。因此,整个市场的流通组织能力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辐射范围也有待于进一步开拓。从社会的流通企业来看,大部分规模小、实力弱、管理不太规范,特别是农村的一些经营企业,组织流通的能力比较低,离现代企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
再次是流通调控尚不健全。目前我国整个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在建立和完善,但是粮食区域流通的调控机制仍不健全。一是缺少政策引导,1993年4月1日粮食调拨制度放开后,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宏观管理政策,来引导粮食区域流通;二是缺少法制管理,没有建立起社会性的粮食运输法规,形成法制化的流通环境;三是缺少组织协调,虽然粮食部门成立了运输协会,但对社会企业难以进行有效的宏观组织、协调和服务。
二、我国今后粮食区域流通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粮食区域流通形式仍在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它今后的发展将受到粮食的生产、消费和市场等方面的影响。
从生产来看,有三个主要的影响因素。一是生产的不断发展,将为粮食区域流通打下基础。我国从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间,每年平均增长粮食110亿公斤,从1979年到1993年的15年,粮食生产发展更快,连续上了三个台阶,由3000亿公斤增长到4500亿公斤,粮食的商品率也由60年代的20-25%提高到现在的30-35%,区域流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本世纪末和下个世纪初,我国的粮食产量要力争达到5000亿公斤,到时候粮食区域流通的规模、结构都要发生很大变化。二是种植结构的调整,将影响商品流通的结构。目前,我国的粮食生产正在向“高产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种植业也在由“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向“粮食作物一饲料作物一经济作物”的结构调整。据统计,1993年我国共压缩早籼稻1200多万亩,优质稻扩种1亿多亩;优势小麦面积比上年扩大300多万亩;大豆和其它小杂粮比上年扩大3400多万亩。同时粮食的流通结构也在逐步发生相应的变化,在1993年我国粮食交易会上成交的品种中,玉米约占45%,小麦、大米分别占29%和23%。在拍卖成交会上成交的33种粮油饲料中,玉米成交量占到86%。今后的这种变化会更加明显。三是粮食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将影响整个流通格局。我国的主要粮食品种是稻谷、小麦和玉米。稻谷主要有南方集中产区和北方分散产区;小麦主要有北方冬小麦区(主产区)、南方冬小麦区和春小麦区;玉米主要有北方春玉米区、黄淮海平原春玉米区和西南山地丘陵玉米区。三个品种占主要农产品产量的比例,稻谷42-44%;小麦20-23%;玉米18-20%。三个品种主要产区已成为我国目前商品粮食的主要来源地区。今后这种区域化、专业化的生产趋势会更加明显。现在我国已经确定了500个粮食主产县,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这500个县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我国的主要商品粮基地,也将成为新的粮源辐射中心。
从消费来看,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性消费正在朝着多样化、系列化和营养化的方向发展,直接的粮食消费逐渐减少。据有关专家测算,人均粮食消费量1991年比1985年的251.7公斤的历史最高点降低了17.2公斤,同时1991年与1983年比较,除粮食外增加的食物,相当于400-500亿公斤的粮食,我国的整个食物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根据《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到2000年,我国城乡居民主要食物人均全年消费量要分别达到:口粮下降到150公斤和230公斤左右,肉类34公斤和23公斤,蛋类12公斤和9公斤,水产品12公斤和8公斤。城乡的食物指标仍有一定的距离,其中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将由小康向富裕迈进,而贫困地区则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温饱问题。这也将影响到我国今后粮食的流向。我国粮食的生产性消费目前呈稳步增长的趋势,尤其是饲料粮的需求增长很快。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国酿造业、制药业和食品工业对粮食的需求规模大约为300亿公斤,饲料粮的需求规模大约为1800亿公斤。今后我国工业用粮的主要地区仍在各大工业城市,而饲料用粮地区则主要是广大农村和城市郊区。城市郊区已经逐步成为各个城市的“菜篮子”生产基地,饲料用粮将会大幅度增长。可以预测,城市郊区是我国今后饲料粮的主要流向地区之一。
从市场来看,粮食区域流通的规模一直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并出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总量逐年扩大,目前已达到1500-1750亿公斤的规模,到本世纪末,估计规模可达到1750-2000亿公斤的水平;二是流通品种增多,出现了大米、小麦、玉米、大豆以及部分杂粮并存的状况,特别是玉米、大豆的市场需求量一直呈现坚挺的势头;三是区域内流通规模扩大,而且占有较大比例。为了更好地适应今后我国粮食流通的发展,建立全国统一、高效、畅通的粮食市场,我国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流通设施建设,计划到本世纪末,建成一批主要的粮食流通渠道:(1)东北流通渠道,主要是解决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的粮食储运、烘干、运输和中转问题;(2)长江流通渠道,主要是解决长江中下游各省的大米、小麦输入问题;(3)西南流通渠道,主要是解决向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输入小麦、玉米的问题;(4)北京流通渠道,主要是建立北京中心供应库、通过秦皇岛、天津运入小麦、玉米。这些渠道建成以后,将基本构成我国粮食市场的流通格局,并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发挥作用。
根据生产、消费和市场改革开放的发展趋势,我国今后粮食的区域流通将出现三大经营主体、三大流通网络和三大主要流向。
三大经营主体:
首先,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作为我国粮食区域流通的“主渠道”,今后仍将发挥关键作用。40多年来,国有粮食企业在购、销、调、存、加诸环节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流通产业,在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搞活流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国有粮食流通企业还要接受和承担国家粮食军供、救灾以及专项调拨的任务,同时参与市场经营的流通量也将占社会较大的比重。其次,农村的贸工农、产供销、农科贸等形式的一体化综合经营组织也将在我国今后的粮食区域流通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商、科、贸等部门的企业与农村的各种生产、流通企业联合的形式、内容以及农民组织的多种经营企业,正在朝多样化、综合化的方面发展,它们利用各自的优势组织粮食流通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后这类组织将把粮食的生产、流通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新型的产业化粮食经营企业。再次,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商贩将在我国的粮食区域流通中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今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国的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商贩将有较大的发展,并会在搞活市场、组织流通、调剂供求等方面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三大流通网络:
第一是以市场业为主体的流通网络。这个网络今后将朝三个层次发展,一是全国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和期货交易所,它们以自身的信息、服务、管理等优势面向全国,联接各地的大中型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形成骨干型的经营网络。今后这个层次的交易场所将向现代化、国际化的贸易中心发展。二是区域性的批发市场,它们主要为区域内的粮食流通服务,并在逐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入全国的流通网络。三是初级市场、农贸市场和零售市场,这个层次主要是国有粮站、粮店,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农民、商贩组织交易的,它们发展很快。三个层次的市场上下贯通,左右相接,正在朝一体化、网络化的方面发展,它们今后将成为我国粮食区域流通的主要渠道。第二是以储运业为主体的流通网络。这个网络大体上是以我国的三级粮食储备体系为基础,以国家建设的四大流通渠道为框架而形成的,它们主要承担国家安排的平抑市场、扶贫救灾、进出口以及专项调拨等政策性任务,将在长期内为我国市场的宏观调控服务。第三是以加工业为主体的流通网络。这个网络主要由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和社会粮食加工企业联结而形成,它们主要通过粮食各种形式加工的制成品、半制成品来组织流通。目前这种粮食加工产品的流通量在逐步增长。今后随着我国粮食加工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村加工业的发展,各种粮食的粗加工、深加工和精加工产品会越来越多,流通的规模会越来越大。
三大主要流向:
一是流向现代化的大中城市。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今后城市的粮食消费量仍将以较快的速度上升,特别是京、津、沪等一批现代化大城市的粮食消费量将占我国粮食区域流通量的一定比重,同时,大中城市还是工业性粮食消费的主要地区。因此,大中城市将长期成为我国区域粮食的主要流向区域。二是流向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后,我国沿海已经确立了5个经济特区、14个开放城市,基本形成了沿海经济开放带。这些地区的经济建设发展很快,进出口能力明显提高,对粮食的需求量也日益增长。虽然沿海可以通过进口调剂,但由于国内外差价较大,因而对内地粮源的需求势头还很强。“复关”以后,尽管价格、市场会有所变动,但从经营成本、消费习惯等因素考虑,对国内粮源的需求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三是流向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贫困地区之一,长期以来内地调入的粮食仍占一定的比例。我国国家粮食系统的统计数字表明,1990年、1991年和1992年三个年度,西部地区从国内商业购进中的省外调入额占有率分别是16.5%、12.2%和13.7%;接受进口和进口额占有率分别是6.5%、9.7%和16.6%。近几年来,虽然这些地区生产发展以后自给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随着人口及各种消费的增长,对粮食的需求量还会很大。因此可以说,由于受自然条件、生产技术和耕作习惯的制约,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西北地区仍将是我国主要的粮食流向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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