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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社会保障是工业化产物,所以发达国家迄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均把农民排除在外。但已经走上工业化道路、农民比重还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则面临一项挑战:独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想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象城市一样,也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组成,商业人身保险作为补充。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见下图)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社会救助、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是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实际所决定的。
二、集资式合作医疗保险
在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的脱贫任务最为迫切,又最为繁重。由于疾病常常是造成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因此,使农民不因疾病而贫穷,就显得分外重要。在这方面,走集资式合作医疗保险道路,可能有助于农民脱贫。
集资式合作医疗保险,涵括3个方面:
1.农民个人和集体单位定期如数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一笔基金,用于支付患病农民的医疗费支出;
2.参保农民患病后有权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合作医疗保险权利;
3.就医农民有权享受医药费补偿,补偿范围和标准取决于医疗保险基金状况,但个人仍需支付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合作医疗保险不但有利于抑制就医致穷,同时,还可用少量医疗费确保农民的基本医疗,促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事业发展。
为了实现农村医疗保险,一要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二要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三要引进基金运营机制。
三、养老保险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老年群体最贫穷,因此引进养老保险大有必要,以促进家庭和睦,计划生育工作发展。
当然,不是所有农村地区,仅只是富裕地区才有条件实行养老保险,因为富裕地区的农民和集体缴得起养老保险费。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先决条件是建立基金制度,确定农民和集体的缴费标准。
我国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不失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可资借鉴的经验。1991年初,我国开始试点,1992年正式展开。规定:
1.覆盖对象:农村人口,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的工作者。
2.享受资格:20~59岁之间连续缴费,并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60岁)。
3.基金由参保农民和集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组成。个人缴费和集体缴费的比例,各地根据自己情况酌定,但集体缴费不超过缴费总额的50%。各市、县养老保险机构负责收缴保费,统一存入国家银行,按同期城乡居民个人存款利率计息,部分资金可购置国家债券。
4.缴费标准:共设10个档次,标准分别为每月2元、4元、6元、8元、10元、12元、14元、16元、18元、20元。参保农民可自由选择档次。集体分担40%的缴费,如个人选择每月4元标准,集体则应缴1.6元,个人只缴2.4元。
根据测算,农民从20岁起缴费,一直缴到59岁,若选择的是20元标准,60岁时便可按每月700元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取到70岁。
这种“等额缴纳,等额领取”的测算方法,对物价变动因素未加考虑,是一大不足。另一个不足之处是,没有获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支持,国家没有表明要让税;而没有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难以达到应有效果的。因此,应建立基金运作机制,以弥补上述不足,收到预期效果。
对农村养老保险,从趋势上考察,一定要注意与城市养老保险在模式上靠拢,因为农业终将工业化,农村人口终将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