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参与教育治理的公益性危机——利益分析框架的构建与利益问题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益论文,公益性论文,框架论文,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5)08-0008-05 新世纪以来,我国对于教育治理问题日益关注。在呼吁从管理向治理转型的过程中,一些学者也开始担心由于公共参与教育治理往往伴随着私益诉求的渗入,教育的公益性会受到威胁。有人就指出,教育公共治理的公共性意味着公共利益、公共价值与家长参与均可以得到实现,然而在西方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教育治理改革中,管理主义倾向与市场导向却造成了公共性的衰退。[1]在笔者看来,这种担忧主要是源自于整个社会所表现出的公共意识异化的现象,而这又是当前常常被各个领域的学者所提到的“现代性危机”所造成的。 一、公益性的沦丧:现代性危机中的公共意识异化 (一)现代性危机的提出 现代性是伴随着理性的启蒙而逐渐发展而来的,然而理性的日益膨胀却造成了现代性危机。马克斯·韦伯就现代性的工具理性的霸权以及诸如官僚科层制、市场、专门化的知识部门等外在建制对个人生活、人的自由和解放造成的腐蚀和危险提出了警告。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在现代性的社会当中,工具理性所导致的与经济的突飞猛进和相伴而来的社会矛盾和个人精神危机导致了4种现代性病症:一是全球化与民族性冲突;二是发达国家与众多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三是社会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人口等问题;四是全球性精神危机。由此不难看出,现代性危机正在威胁甚至是侵蚀着社会发展和公共生活。工业革命进程中机器的轰鸣取代了田园牧歌式的静谧,人们对于利益的急功近利使得工具理性肆意猖獗,带来了战争、侵略,造成了更深程度的不平等与压迫;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重塑了公共交往的空间和时间维度,全球化貌似密切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但实际上却以人与人之间、甚至是人与自我之间的疏离而作为代价。现代性的危机似乎形成了这样一种逻辑:工具理性驱使下的人们对于物质的过度追求造成了精神世界的空虚和公共意识的异化。 对于现代性造成的两种后果,目前整治的途径不外乎两种:针对前者,借助于宗教的或者哲学的形而上学途径进行内在的精神救赎;针对后者,则是从实践批判的角度对公共生活当中的公共意识进行唤醒。在此,笔者更加重视的是后一种现代性危机。对于现代性问题的批判,不能仅仅从哲学或者宗教的层面做书斋式的抱怨或者慰藉,不能仅仅以一种浪漫的、乌托邦式的方式进行自我麻痹,而是要回归真正的公共生活本身,对于公共性问题进行思考。因此,与实践性问题直接关切的公共意识的异化是笔者在关注现代性危机这一问题时所更为重视的。 (二)现代性危机中公共意识的异化 现代性对于公共意识的异化,一方面表现为公共参与的减少,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在公共参与当中,个人由于过分追求私益而忽视了对公益的维护。泰勒从公共政治的角度对他所提出的第三种现代性危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工业——技术”框架往往造就虚伪的民主,我们借用托克维尔的概念进行理解,可以认为社会现代社会面正在临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温和的专制主义”,现代政府大多都标榜着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实际上这种“民主”却需要以“巨大的监护权利”为筹码。[2]这就说明,现代化社会改造之后的时空结构使得人与人的关系逐渐淡漠,社会组织结构在制度化体系之外日益松散,国家与公共生活之间的厚重壁垒削弱了公众对于政治生活参与的热情,同时,个人对于自身利益的过分关注造成了公共参与中公益性的丧失。虽然西方社会对凯恩斯主义进行了批判,公共参与社会事务的活跃程度较此之前有了明显提高,然而这种貌似复苏的公共意识却很快又陷入了另一种异化之中:经济市场活动成为公共参与最为关切、且最能体现“民主”的一个领域。虽然这种建立在市场作用基础上的公共参与是对于公共意识的一种回复,但这种“民主”则遵循着以私人利益为核心的经济逻辑和“经济人”假设。 现代公共意识应当指向另外一种“民主”,它遵循着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政治逻辑的和“政治人”的假设。然而,公共参与往往被曲解为“经济参与”,“公共意识”也往往被窄化为“经济意识”。虚假的民主和松散的抑或是充满铜臭味的公共生活正在威胁着人们的公正感,公益性的丧失成为当下公共意识异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当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在讨论现代性危机时,对于“公共意识”以及其中的公益性进行了强烈的呼吁。 二、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型过程中公共参与的公益性沦丧 (一)我国教育治理中的公共参与及其反思 公共参与教育是公共社会当中的个人或者非政府团体在物资、智力、舆论等方面支持援助教育事业、商议决策教育问题,公共参与教育程度加大是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的表征。然而,教育治理中的公共参与同样遭受着公共意识异化的威胁,首先表现为公众参与意识的淡漠,这主要是由于参与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造成的。此前,我国政府对于教育的统一管理使得公众在长期无法介入的状况下逐渐丧失了参与意识;然而,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对于公共参与教育的问题也开始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和学术探讨。 特别是2014年,“教育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得到了正式表述,更加赋予了公共参与以合理性与合法性。袁贵仁部长发表了题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讲话,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袁部长还特别对教育的公共参与进行了说明,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3] 2014年底,在广州举办的“中国教育学会比较教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将“全球视野下的教育治理”作为年会的主题。其中,“教育治理体系中的学校、政府与社会”这一分主题聚焦了教育的公共参与问题。在会议收到的上百份论文摘要中,就不乏与公共参与相关的题目,比如《论市民社会与教育治理》、《美国家校合作发展新动向》、《日本中小学校外学习塾的研究》、《试析日本高知县土佐市的共同参加型基础教育改革实践》、《教育专业性服务组织建立与运行的基本问题》等等。可见,教育的公共参与问题在我国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转变的背景下,不仅被政策文本所强调,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 但与此同时,伴随着教育中的公共参与问题,对其中过分私益化倾向的警告就从未停歇过。有学者指出,在市场介入教育领域的条件下,教育活动不再必然导向公共利益。还有一些学者就义务教育“私益性”和“私事化”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义务教育具有“私益性”,但是对于私益的不合理或者过分地追求就会造成义务教育的“私事化”,构成对义务教育公共利益的损害,侵蚀到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基础。[4]这些警告都在提醒我们教育公共参与当中公益性丧失的问题,是另外一种公共意识异化的表现。 (二)国外教育治理中的公共参与及其反思 放眼全球,在世界范围内,社会组织、公共团体甚至是个人参与教育治理的实践活动早已有之。从国别角度来看,公共参与教育治理最先发生在欧美发达国家。英国的毕马威管理咨询机构(KPMG)与伦敦市法团(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在新近成立的城市学院(City Academy)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KPMG引领教育愿景的发展,为开发信息与通讯技术设备及后勤职能供给的最佳实践方法提供支持,并为招收优秀员工以保证企业价值观的传递提供帮助。从更广泛的国际角度来看,教育也已经成为跨越国家界限的公共事业,这也应证了当前所谓的一种“全球治理”的趋势。英国学者麦克格鲁(Anthony McGrew)也指出,“全球治理不仅意味着正式的制度和组织——国家机构、政府间合作等——制定(或不制定)和维持管理世界秩序的规则和规范,而且意味着所有其他组织和压力团体——从多国公司、跨国社会运动到众多的非政府组织——都追求对跨国规则和权威体系产生影响的目标和对象”[5]。这就表明,教育治理的公共参与主体可以在世界全球化背景下自由结合。 然而,参与范围越广、利益相关者越为多元,则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关系就越是会给教育治理带去越大的挑战。这就更加需要一种公益取向的公共意识加以约束和协调,其现实状况则展现为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博弈以及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博弈。 比如,80年代之后,美国走上了一条以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市场调控为准则的新自由主义教育改革之路,1983年的《国家在危机中》(A Nation at Risk)、2001年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NCLB)以及2009年的《力争上游》(Race to the Top)等等法案都带有明显的新自由主义色彩。然而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教育改革也遭到了很多著名学者的批评。拉维奇(Diane Ravitch)也在《美国伟大学校的生与死》这本书中对她曾经大力支持的标准化运动、NCLB、特许学校等新自由主义教育改革措施提出批判。由此,我们看到新自由主义教育改革中的市场逻辑、对私益的追求饱受诟病,公益性的寻求被重新被人们所关切。 从美国新自由主义教育改革及其批判当中,我们看到了从政府统筹到经济调控的逻辑转向以及对此所进行的反思,看到了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博弈,更是看到了一副公共参与在教育治理中的利益斗争图景。在这场改革中,美国的教育既恢复了欣欣向荣的活力,也因丧失了公益性而受到抨击,但是却集中体现了公共参与教育治理所必备的公共意识。就这场教育改革实践而言,学术团体、企业、媒体舆论甚至是个人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到教育治理当中。政府向市场的转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私益的过分追求甚至是教育的“私事化”倾向,但却赋予了公民参与的权利。然而,只有对于私益膨胀问题的反思以及对公共参与中维护公益意识的提升,才能够逐渐完善教育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三、公共参与教育治理的利益分析框架与利益反思 (一)公共参与教育治理的“参与主体——利益分配”分析框架 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教育产生的利益兼具公益和私益的性质,公共参与教育治理的动机和目的应当在这两种向度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一些学者认为,现代教育的公共性“并不等同于社会公益或社会福利,而是包括私益在内,即既满足个人私益又满足社会公益”[6]。还有学者认为,我国当前建立的公共教育体制对应的是一种公共性事业,提供的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私人物品或准私人物品,并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途径来提供,形成一种市场化公益行为。[7]类似的观点为教育公共性的丰富内涵提供了依据,为教育的公共参与提供了空间,但也造成了价值取向上私益与公益之间的矛盾。 由于公共参与教育治理必定同时具有公益与私益的不同追求,同时基于以上分析可知,公益性的维护抑或丧失是公共参与教育治理正当性与否的一个关键衡量标准,因而,笔者试图建立一个公共参与教育治理的利益分析模型。 运用利益分析的视角研究教育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目前我国的相关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种研究关注教育政策层面的利益分析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分析框架的探讨,一种是借用利益分析的理论尤其是博弈论对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在第一种研究当中,影响较大的一位是李北群,他认为教育政策作为社会教育利益的“调节器”,利益分析有必要引入教育政策的分析。他在对利益主体、利益需求、利益实现方式、利益分配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构建了教育政策的利益分析的基本框架。[8]另一位学者是阮成武,他选取素质教育政策的利益目标、利益分配等基本维度,构建了素质教育政策的利益分析框架,并揭示出素质教育政策在利益目标上的利益博弈形态。[9]此外,阮成武教授还专门通过区分其他利益形态而论及教育利益的基本性质,他认为教育利益既具有一般利益共性也具有自身特质,需要在利益体系中合理定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多面的、综合的,教育利益应从多个方面划定与其他利益的边界。基于现有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可以从参与主体——利益分配的维度建立框架,借此从利益分析的视角研究教育的公共参与问题。阮成武教授曾从素质教育政策的利益目标——利益分配的基本维度建立了素质教育政策的利益分析框架(见图1)[10],这一框架对于本文的框架建立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标签: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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