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在权力冲突分析及其协调机制的构建——以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冲突为基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权力论文,冲突论文,基点论文,行政权力论文,协调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校的管理体制,体现为权力在各管理阶层和高校内各个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配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力作用关系。这种分配的模式和作用关系,即构成权力结构。高校内存在的最主要的权力结构形式就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在冲突中协调、在稳定中变化。对高校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冲突研究,过去多是从内部的管理体制、权力运行模式的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而本文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主体发展状态这一视角出发,探究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存在的必然性及其冲突存在的物质、制度、文化诱因,并根据这些影响源给出构建协调管理机制的建议,以期有助于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模式的变革。
一、高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根源分析
1、高校的内在组织结构特征决定了其冲突的必然性
高校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组织,始终处于“有组织的无序状态”中。高校是一种按照科层方式组织起来的教育机构。高校内的职位按照等级组织起来,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水和有程序的升迁制度。这种建立在科层基础上的管理的等级性,决定了高校内部的“有组织”状态。同时高校还是以学科为基础组织起来的,是不同专业的集合。由于每个学科专业都有自己特殊的知识体系、思维模式和研究方法。这种复杂的专业独特性,决定了高校内的“无序”状态。正如伯顿·克拉克所说:“大学内的基本活动是学术性活动,而学术活动是根据学科来进行组合的,由此形成分裂的专业,相对松散的组织结构,并不太严格的学院或学部、系或讲座层次。”[1]
可以说,高校作为一种“松散结合的系统”,既不是单一的社团组织,也不是单一的科层组织,而是两类组织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社团组织行使的是以“学术自由化”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学术权力,科层组织行使的是以“工作效率化”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行政权力。二者以其合理的必然性共同存在于高校这一统一体中,由此决定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必然性。
2、高校权力冲突存在的物质、制度和文化诱因
高校中的权力冲突问题不是高校内部单一层面的权力问题和理论概念,而是高等教育与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科技及民族心态相适应的、具有未来社会先进特征的动态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和发展性的模式。权力冲突的发展变化要受到物质、制度和文化三方面的影响,这是由显性因素向隐性因素渗透贯穿的影响过程。
(1)高校权力冲突存在发展的“物质”诱因。职业社会地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人们对此项职业的选择和认可。职业社会地位是指社会根据职业任务的重要性和对职业能力的评价所给予的社会地位与敬意,以及相应的工作条件、报酬和其他物质利益。其中工资待遇和职业声望是衡量一个职业社会地位高低的两个最重要的指标。高校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主体,分别是以教学科研为主的教师和以行政管理工作为主的行政人员,一方面,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另一方面,他们的职业社会地位却相差很远。
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许多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增加了办学经费,提高了教师的课时费,在福利和补贴方面对教师有一个很大比例的倾斜;而行政人员的收入却无明显改善,同时由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难,同等学历的教师和行政人员的收入差距在短短几年不断扩大。1999年7~8月,许欣欣在全国63个城市对2599名16岁以上的城市居民进行了一次抽样问卷调查,请被调查者根据各自的主观感觉对69种职业进行评价,每个职业价值分为五个等级,最后得出了最近的中国城市居民的职业声望量表[2]:其中,大学教授排名第三,职业声望得分90.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排名第九,职业声望得分85.7;党政机关一般干部排名37,得分73.3。2003年11月,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专家公布了一份综合了7次职业声望调查的中国职业声望排行榜。调查结果显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科学家、大学教授、工程师、医生、律师等职业,一直稳居职业声望等级的绝对上层;机关企业办事人员大致位于职业声望等级的中间位置。事实上,高校的行政工作不能等同于党政机关的行政工作,而作为一种职业,它的专业性之弱,几乎让人忘记了其职业意义。同时,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业绩主要体现在整体业绩中;而教师的教学成果与个人密切联系在一起。这种缺乏独立性成果的工作性质,使得社会对其评价要低于其实际的工作贡献。由此可以看出,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在工资收入和职业声望上都有很大的差距。而近年来不可忽视的一个现象是:行政人员的学历水平提高很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行政人员比例大幅度提高。如果二者的职业社会地位仍停留在这样一个较大的差距内,如果高校薪酬政策仍过度地向教师倾斜,一方面会挫伤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动力不足、管理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形成不平衡的心理状态,从而加大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破坏其内在相对和谐,影响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运行。
(2)高校权力冲突存在发展的制度诱因。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资格制度而造成的专业化程度不足和高校内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相对弱势,是造成高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内在制度诱因。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都开始研究“教师专业化”问题,认为这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但是,这些观点只看到了教师专业化在教育领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却忽视了大、中、小学校中行政工作专业化的意义,忽视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资格制度对高校发展的长远作用;有的学者将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也纳入“教师”的性质范围中,将二者的专业化笼统地划归为一体,而事实上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无论在“知识的空间化”还是在“训练的规范化”上都有显著的差异。因此,这些观点都忽视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忽视了行政人员的专业资格制度,结果使行政人员不能在工作中限定自己的活动空间与范围,不能接受长期的规范化训练从而掌握专业化程度较深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造成高校内权力结构的许多问题。如高校内权限不清、职责不明、效率不高;内部权力过于向行政管理偏移,削弱了学术权力的发挥,高校学术人员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受到忽视。
教师专业自主的相对弱化,也是造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一个制度诱因。教师专业自主是指“教师依其专业智慧,执行专业任务,维持其专业品质;通过自我反省思考,以做出合理决定而不受非专业外界干预的状态”[3]。就个人而言,教师在依其专业知能来从事教学有关工作时能自由地作决定而不受他人干扰控制,是个体实践者之于外部对其日常专业实践控制的相对自由;就团体而言(这里指正式的教师组织),教师所组成的专业团体,应有权规定会员的资格与职业的标准,是专业团体作为一个整体之于政治控制的相对独立性。事实上,我国部分高校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是很弱小的。这主要表现在:首先,教师个人的专业自主权很小,对校内的大部分学术事物以及大量的非学术事物少有发言权。其次,就团体而言的教师的专业自主权被行政权力所压抑,同时学术自主权本身又被部分地压抑,成为学术权力的附属物。因此,规范行政权力和加强学术权力的首要前提是,加强行政人员职业的专业性。
(3)高校权力冲突存在发展的文化诱因。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并且为组织成员所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的总和。它为组织成员所共享并作为正确的标准传授给新成员,是一种“软性”的协调力和凝合剂。高校中存在着两种组织文化:以学术自由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学术文化”和以行政效率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管理文化”。学术权力的实现,客观上需要一种相对轻松、自由的学术环境,使学术人员能超越现实的压力,向现存的规章、原则和信念进行挑战、创新;而行政权力的实现需要的是管理文化,它依赖于规章制度下等级组织的构建以及对组织等级、规则的遵从,这是一种严密而有层次的,非人格化、不自由的氛围。因而在“学术文化”和“管理文化”两种组织文化的指导和影响下,教师和行政人员就会表现出不同的工作方式、处事原则和思维模式,而高校工作中的双方协作与人际关系就会因为在基本价值取向上的对立而产生不可避免地的冲突和矛盾。
二、关于高校权力冲突协调机制的构建
1、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重视内在激励因素的作用——协调权力冲突的物质保障
对于“知识型员工”的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工资报酬不再是一种生理层面的需求,其本身也是个人价值、社会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行政人员管理工作与教师教学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会激化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冲突,造成行政人员流动的频繁性。高校应针对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将工资收入向教师倾斜的程度控制在相对范围内。同时,根据赫茨伯格因素理论,应在重视薪酬等保健因素的同时,要强调内在激励因素的作用。因此,高校应鼓励行政人员从事科研,并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促进他们“自我实现”的心理满足。
2、提高高校行政人员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合理有效的高校行政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协调权力冲突的制度规范
高校行政人员职业资格是允许个体在高校从事行政工作的一种法律许可或社会承诺,是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有效办法,也是择优录取从业人员的一种手段。
可将高校行政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在高校从事行政工作之前必须完成相应的管理学、心理学、公文写作、高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人事政策等必修课的学习,在高校从事行政工作两年后,才能获得初级证书;已获得初级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历以上人员,工作满三年,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做出良好工作成绩并修满一定学分的必修课程,发表有关高校行政管理方面两篇学术论文以上,才能获得中级证书;已获得中级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以上的人员,工作满五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取得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并修满一定学分的必修课程,发表有关高校行政管理方面五篇学术论文以上才能获得高级证书。
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高校行政工作专业化的法律保证。它将会提升高校行政人员的职业化地位,满足他们学习发展的心理需求,从而为高校合理而稳定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提供高校共同发展的学校支持氛围——协调权力冲突的组织文化支持
(1)统一目标,建立学校内部的主体对话机制。高校内“学术文化”与“管理文化”有自己产生的原因依据和存在的合理性。它们虽然存在着差异、矛盾和冲突,但不是水火不容的。在高校发展统一目标的协调下,可以在两种组织文化的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对话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两种组织文化的主体“超越各自传统和生活形式的基本价值的局限,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相互尊重,并在一种和谐友好的气氛中消除误解,摈弃成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4]
这种对话机制将为教师间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和融洽发展氛围的形成提供有效的人际互动基础。“对话不是闲谈,闲话家常,企图改变别人的观点,不是赢得争论,而是在平等基础上建立相互尊敬的关系。”[5] 主体间对话机制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合作——教师在同侪合作中会进行相互的帮助、积极的反思,不断地增强自己科学研究和业务能力;管理人员会明晰自己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职能,以公平公正的态度调整自己的管理方法,不逾越自己的权限,以有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
(2)高校校长的管理理念和权力观:目标与情意兼重的双向平衡。高校校长的管理理念与权力观对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他必须在学校组织中同时扮演两种角色:第一,他必须树立目标,并领导师生共同努力实现目标,此可称之为工具方面的角色;第二,他必须满足全体教师的个人需要,此可称之为情意方面的角色[6]。校长作为协调者、组织者,在学校中既要达成目标,又要维护团体,二者不可偏废。首先,校长应根据所在学校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阶段和特点,借鉴发达国家高等学校权力模式运行的成功经验,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权力组织模式,形成自身的“校本管理”理念。如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学术权力主导型模式;以美国一些巨型大学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主导型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均衡型模式。研究型高校由于建校历史长,行政管理规范,办学层次高,可以采取“学术权力为主导,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渗透”的权力运行模式;而一些普通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于建校历史较短,科研实力较弱,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可以选择“以行政权力为主导,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结合”的权力运行模式。无论哪一种模式的选择,都是为了实现高校民主、高效这一总体目标,而校长则实现了他的工具角色。其次,校长应在所在学校内建立平面化和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学习型组织,通过分析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需求的差异性,创设环境,提供个体和团体自我实现与发挥创新能力的机会,激发他们不断学习、自我超越的动力;建立组织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共同愿景,尊重学术权力主体与行政权力主体存在的价值和创造性,凸显个体发展的人文性和主体性。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可以满足教师与行政人员的内在需要,从而实现作为校长职能的情意方面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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