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研究高句丽归属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高句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我国关于高句丽归属的研究有了巨大的进展,发表了许多文章,澄清了许多问题, 使很多人逐渐认识到:过去有些人片面把高句丽归属于朝鲜是错误的,应该肯定高句丽长期 以来主要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是中国地方政权。但显然这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到尽头,我们有 许多论点还应有更多、更充实、更能使人信服的论据,我们依据的理论原则应该能放之四海 而皆准,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而不是自以为说得通。我们的结论应该更客观、更全面,而 不是矫枉过正和绝对化。我们要在“求同存异”基础上逐步争取国内学术界多数人有统一认 识,不要过早地把自己不是定论的假说宣布为学术界的定论,把别人学术观点中的合理成分 全盘否定。这些做法都是不利于团结多数,不利于学术发展的。因此,下面想就几个问题作 一些讨论。
一、关于确定民族和政权归属的理论原则
这是研究高句丽归属的理论基础。但既然作为理论原则,就应该放之四海而皆准,不能随 便拿一些自以为是的,实际上却是说不通、站不住的理论作为原则而失去自己立论的基础。 例如有人主张用民族起源作为确定归属的理论原则,认为“从高句丽民族起源看,无论是 秽 貊、夫余、高夷、藁离,还是商人、介莱合族,她们的根都是中国,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古 代民族。所以无论高句丽民族起源于其中哪一个民族,由哪一个民族发展演变而来,都确凿 无疑地证明高句丽民族是中国古代少数民族之一。”[1]但实际上民族起源并不能确定民族 的政治归属。外籍华人,根在中国,但他们在政治上已不属中国,而归属他们现在所居住的 国家。美籍的英人,根在英国,但他们今天是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
有人又主张用文化类型、文化起源来确定归属。他们提出:“从文化类型上也可以证明高 句丽民族属于中国。中国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无论是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富河文 化、新乐文化、小珠山文化,还是西团山文化、白金堡文化以及辽东半岛的青铜短剑文化等 ,都早于朝鲜半岛,说明半岛的文化源于中国。这在中外史学界均无疑义。多年的考古调查 与发掘证明,今吉林省浑江流域一些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的文化遗存,如集安市大朱 仙沟遗址、姚山遗址、凤鸣遗址等,都应该是高句丽建国前的文化遗存。这一地区的叠压关 系明确,下层为新石器晚期至青铜时代文化,其上面叠压着汉代文化,再上层则为高句丽建 国后的文化。这充分说明高句丽族自其孕育、发展及至壮大,都是在祖国东北地区的土地上 完成的,他们是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众多继承者之一。”[1]但新石器时代还没有国 家,何来政治归属?而且文化是传播的,一个民族接受或继承某一地区的文化,并不能说明 这个民族在政治上的归属。至于说“半岛的文化源于中国”、“中国的文化都早于朝鲜半岛 ”也并非无疑义的史实,朝鲜半岛也有自己较早的新石器文化,甚至还有旧石器文化,而且 即使朝鲜半岛的文化源于中国,也并不能因此认为朝鲜半岛就应归属中国。用文化起源来确 定一个民族的政治归属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
有人并提出:“关于高句丽政权的归属问题,与会学者认为:高句丽民族的归属实际上也 就决定了其政权的归属。”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与会学者”赞同这种理论,但至少当时有人 就论证民族归属和政权归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跨国民族,他们 分属不同的国家,根本无法把他们单独归于何国,同时也根本不能以民族有部分归属何国, 就据此确定政权归属。难道中国的朝鲜族来自朝鲜,延边政权就应归朝鲜?新加坡的汉族来 自中国,新加坡政权就应归属中国?由于历史上民族不断迁徙,领土不断变更,造成了大量 跨国民族的存在,根本不可能把他们说成单独归何国,也无法据此判定他们政权的归属。民 族可以有一个主要归属,即据其大多数居住在何国以确定。但这并不否认这个民族还有部分 可归属他国,也更不能据此确定政权的归属。政权的归属只能依据政治上的隶属关系来确定 。
在该会上,孙进己曾提交了一本《历史上民族政权归属的理论研究》,对建国以来我国学 者关于民族政权归属的理论作了系统介绍。其中,孙进己的《确定历史上民族政权归属的理 论原则》一文,更明确提出:不能依据民族相同、国名相同、文化相同确定归属,只能依据 政治管辖及疆域范围来确定政治归属。但似乎没有引起撰写会议纪要者的重视。孙进己提出 “确定历史上一些国家的归属,主要依据两点:一是看它主要分布在哪一个国家的传统疆界 之内;一是看它主要隶属于哪一国家的中央政权”;又提出:“确定民族的归属和确定国家 的归属不同,因为许多民族常常可以分布在古代和今天的许多国家中,一些古代民族常常分 别融入今天不同国家的不同民族中,我们通常所说的一个民族归属于哪一个国家,只是指这 个 民族的主体部分归属于哪一个国家,这并不能排除这个民族还会有一部分居住在另一国家的 领土上,归属于另一个国家。”“判定这个民族主要归属的标准也应该是两条。一个是这个 民族主要居住在哪个国家的传统疆界内;一个是这个民族以后主要加入哪个国家的民族之中 。”[2]
二、根据高句丽对中国中央皇朝的隶属关系确定其归属
这应该是确定高句丽归属的主要理论原则。应该说国内多数学者也是依据这一原则来论证 的,但这方面也不是没有分歧意见。在建国初期一些史学大家就都反对依据各民族、各政权 对中央皇朝的关系来确定归属。
如翦伯赞说:“因为在阶级社会历史时期,要把一个民族纳入另一个民族统治所及的范围 之内,主要是通过征服。按照这种说法,中国史上的民族是不是中国人,岂不要以这个民族 曾否被汉族王朝征服为准?被征服过的,才算中国人,否则不算。这样说来,一个少数民族 岂不只能以被征服者的资格参加祖国,不能以独立的地位加入祖国?”[3]谭其骧提出:“有 些同志……总觉得应该跟中原王朝有一点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怎么能说是历史上的中 国?什么关系呢?最好有过郡县,但是有的边区从来没设过郡县,那么羁縻州县也算郡县。… …有些地区边羁縻府州也没有设置过,这些同志就来找称臣纳贡的关系,只要称过臣、纳过 贡,就算是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了。或者是曾经接受过中原王朝的封赠的爵位,中原王朝曾 经封过这一部族的首领什么王、什么侯,或者曾经授予一点什么官衔,那就把它说成是中原 王朝的一部分,纳入中国的版图了。搞来搞去无非就是要跟中原王朝拉上一点关系,好象只 有跟中原王朝扯上关系以后才算中国,否则就不能算中国,这是讲不通的。我们知道朝鲜、 越南是历代向中原称臣纳贡,接受中原王朝封爵的,但我们能把朝鲜、越南算作中国的一部 分吗?不行,它们跟明朝和清朝的关系只是小国与大国的关系,藩属国和宗主国的关系,它 们不是明朝的地方、清朝的地方。尤其明显的是日本有一颗被奉为国宝的印,叫做汉倭奴国 王印。按照这些同志的说法,日本已接受了中国给他的这颗印,岂不是日本也要算中国的了 吗?可见把有没有封爵、纳贡这种关系看作在不在历史上的中国范围以内这种说法,是绝对 讲不通的。”[4]
因此,他们主张用今天中国的疆界或19世纪40年代以前的疆界作为历史上归属的标准。这 一原则几乎是前一时期国内史学界所公认的原则[5],至今还有很大影响。如刘子敏认为: “凡现在在中国版图以内的古代民族或国家都应视为中国古代的民族或国家”[6],姜孟山 认为:“以现今国界为准,即以现今国境线为准,其境内古今史即属那个国家史。以古代国 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什么地方,即以现今国界为准而定归属。”“朝贡、册封并非 分清‘中’和‘外’的唯一标准。”[7]但长期以来,几乎所有论证高句丽归属中国的学者 ,却都是依据高句丽对中国中央政府称臣、纳贡、受册封而立论的。要如此立论,就面临一 个问题,就是要在理论上否定过去的说法,并提出自己确定归属的理论标准,说明为什么可 以依据管辖关系来确定归属,及管辖的方式和程度达到怎样就可算归属,是否只要入过贡、 称过臣、受过册封就算归属?但大多数论述高句丽归属的学者都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些问题, 并从理论上阐明过这些问题,这就很难使自己的立论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过去曾试图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提出,中国现今的疆界是怎么形成的?没有历史上中 央 皇朝的管辖,边疆的民族和政权会不会加入中国而形成今天的疆界?我考查全部历史,结论 是不可能。今天的疆域只能是历史上管辖的结果,没有历史上中央皇朝对这些民族、政权的 管辖,他们就不可能成为今天疆界内的一部分。这种管辖有的是征服的结果,有的是边疆民 族、政权自愿归附的结果。[8]因此,管辖的建立,是确定历史上归属的最根本的依据。[9] 其次,我又提出,要管辖到什么程度,才能成为隶属关系?纳过贡算不算?受册封算不算?藩 属、羁縻府州能不能都算归属?结论是不能都不算,也不能都算,必须有个区别标准。我从 历史中总结出几条原则,请教谭先生,他也点头了。这就是:其一,要把偶尔的纳贡和长期 的纳贡区分开来;其二,要把属于经济交往的纳贡和体现臣属关系的纳贡区别开来;其三, 要把一般封王封侯的藩属关系和接受中央与地方官职,自认是中国的一部分区分开来;其四 ,要看整个历史上的归属,不能单看某一短暂时期的臣附。[10]以此四条标准衡量高句丽和 我国中央皇朝的关系,它是长期频繁的纳贡而不是偶尔入贡,它是体现臣属关系的纳贡而不 是属于经济交往的纳贡,它接受中国和地方的官职而不仅是一般的封王封侯,它在整个历史 中是以归属为主而不是短暂时期的臣附。因此说高句丽归属中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地方民族 政权,这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我们说高句丽是中国的地方民族政权,还因为高句丽不仅是被 封王封侯,而且接受中国的中央和地方的官职,表明自己承认是中国的地方政权。
三、根据高句丽主要在我国传统疆域内确定归属
我们肯定了高句丽是中国的地方民族政权,但不能否认高句丽并不是始终臣服于我国中央 皇朝,事实上是时服时叛,以服为主。那么臣时算地方民族政权,反叛时算什么呢?是称之 为地方割据政权,还是独立国家呢?这就涉及到它是否在我国传统疆界内。这传统疆界就不 是指历史上某一时期的疆界或今天这一时期的疆界,而是指历史长期形成的疆界。因为历史 上一个国家的疆界是不断变化的,如仅以今天疆界为标准,对历史上属于我国疆界内而今天 被侵占了的如何算呢?如据历史某一时期的疆界,对以前及以后疆界的变迁如何算呢?因此必 须 总观历史上疆界的变迁发展,确定其传统疆界,然后以传统疆界代替历史上某一时期或今天 的疆界,来确定政权、民族的归属。
因此单纯论证高句丽是在汉郡县土地上建立的,这还不够,必须同时考察在以前箕氏朝鲜 、卫氏朝鲜的归属,辽东郡的归属,及以后辽东地区、朝鲜半岛北部地区的归属,确定我国 东北地区从古至今的传统疆界,以此来确定高句丽的归属。这样,以鸭绿江、图们江作为这 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传统疆界,无疑是正确的。而高句丽长期间主要在我国传统疆界内,因此 它主要是我国的地方民族政权,服时是我国的地方民族自治政权,叛时也仍是中国传统疆域 中的地方民族割据政权,而不是独立国家。把高句丽说成自始至终是地方民族割据政权是不 妥当的[11],因为它臣服时不能说是割据。国外有些学者说成叛时是独立国家也不对,因为 它是在我国传统疆域内的国中之国。但这样也就提出一个问题,即当它既不臣服,又已在我 国传统疆域之外时怎么算?我同意谭其骧先生的看法,应该承认这时属独立国家[12]。另一 种情况,有时虽然已超出传统疆界之外,但当时这地区却确实在我国中央政权管辖之下,如 乐浪郡及迁都平壤后的高句丽臣服时,就应该承认在当时它们也是归属中国的,是当时中国 在传统疆界以外建立的地方政权,而不是外国。不能因为在中国传统疆界之外,就否定当时 这地区的政权和民族归属中国。[12]
四、关于双向继承
长期间国外有人认为高句丽是箕氏朝鲜和卫氏朝鲜的继承者,而新罗王氏高丽、李氏朝鲜 又继承了高句丽。因此,高句丽人都是今天朝鲜族的先人,高句丽的领土都应由今朝鲜继承 。国内也有人接受这种观点。但国内多数学者是不同意这种观点的。孙进己在《东北民族源 流》等书中,早就提出高句丽民族分别流入今中、朝民族中,高句丽的土地也分别归今中朝 两国所有。[13]近年徐德源更明确提出:“箕氏朝鲜是先秦时期分封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下的 诸侯国,卫氏朝鲜是西汉初期的地方王国,它们当时的疆域都是古代中国的领土,这是历史 的原貌;箕氏朝鲜、卫氏朝鲜的基本疆域和高句丽的部分旧域由于新罗、高丽以及李氏朝鲜 的发展而逐步并入朝鲜半岛国家版图,这是历史的继承。在此前提下,我以为可以根据历史 的实际,以承认高句丽历史与疆域的双向继承的客观事实为原则,……要尊重在历史与疆域 存在着双向继承的客观事实,而不采用排他独占的立场。”[14]
有人则提出:“现代朝鲜半岛的朝鲜族不仅与高句丽不是同一民族,而且与古朝鲜,也就 是箕氏古朝鲜和卫氏古朝鲜也不是同一民族,相互之间也同样不存在继承关系。”[1]这里 应该肯定:第一,高句丽和古朝鲜并无继承关系,两个政权是由不同民族在不同土地上所建 。高句丽是以貊人为主融入夷人、汉人而成为民族,是在燕、秦、汉辽东郡、玄菟郡土地上 形 成;而古朝鲜人是以商人、汉人为主融合夷人、秽人而成,是在朝鲜半岛北部形成的民族。 高句丽后期占有了古朝鲜的土地,但它是从汉魏晋的乐浪郡手中取得的,继承古朝鲜土地、 人民的是乐浪郡,经400年之久,古朝鲜人基本上已融入乐浪郡的汉人中。古朝鲜人并没有 北走加入高句丽族。第二,王氏高丽人主要不是高氏高丽的后代,而是新罗人的后代,不能 因为与高氏高丽同称高丽,就必然有继承关系。王氏高丽所占有的仅是高句丽的一小部分土 地,即大同江以南的土地,过去《高丽史》和《宋史》有意无意将两者相混,是错误的。历 史上国号相同而无继承关系的很多,鲜卑慕容的燕与战国姬氏的燕无继承关系,羯族的赵与 战国的赵也无继承关系。第三,高句丽的大部分土地和人民都归于中国,这是历史发展的客 观事实。因此高句丽主要由中国所继承,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第四,我们也必须承认高句 丽灭亡后的部分土地和人民也归了新罗,以后由王氏高丽及李氏朝鲜及今朝鲜所继承。把高 句丽说成和今朝鲜全无关系也是违背历史事实的。这种中朝两国人民对高句丽双向继承的事 实,只能说明中朝两国在历史上形成的兄弟关系,而不应用来作“兄弟阋于墙”的口实。历 史上分家已一千多年,重谈遗产的再分配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
五、关于“一史两用”问题
近年刘子敏、徐德源、姜孟山都先后提出了高句丽历史的“一史两用”问题。刘子敏在《 高句丽国与南北朝的关系》一文中曾提出:“凡现在在中国版图以内的古代民族或国家,都 应视为中国古代的民族或国家,凡现在朝鲜版图之内的古代民族或国家,都应视为朝鲜古代 的民族或国家。而至于跨越现今国境的古代民族或国家,则应视为两国的共同历史,只是在 叙述两国的共同历史时,要按照其历史的真实情况搞清其来龙去脉、因果关系罢了。”[6]1 999年刘子敏又提出:“高句丽的历史无疑应当是中、朝两国的共同历史,两国在撰写自己 的国史时都可以将其纳入其中。这是‘立足于现在’的问题。所谓‘正确认识过去’,也就 是搞清历史上的高句丽曾经是属于古代中国不是古代朝鲜。”[15]徐德源认为:“我认为可 以根据历史的实际,以承认高句丽历史与疆域的双向继承的客观事实为原则,在中国和朝鲜 的历史编纂中都可以而且应该包括这三个朝代(箕氏朝鲜、卫氏朝鲜、高句丽),关键是应当 实事求是地尊重历史的原貌而不任意歪曲和篡改。”[14]姜孟山提出:“总之,高句丽史首 先是中国史,其次是朝鲜史,所以高句丽史应‘一史两用’。”“具体怎样操作,如以427 年为界,中国地方史以前期史为主,朝鲜史以后期史为主。”[7]但张碧波却认为:“这种 ‘一史两用’史观或史学‘原则’,其实质是史学领域的折衷主义。高句丽不仅是‘首先是 中国史’,就是于公元427迁都平壤——平壤在汉乐浪郡疆域内,在作为汉之‘外臣’—— 属国卫氏朝鲜疆域内,在臣服于周、秦的箕子朝鲜疆域内,也就是说在中华历史疆域之内。 高句丽的迁都平壤是在中华历史疆域之内的政治文化中心东移,其民族属性、政权性质未变 ,最终仍属于中华民族的地方区域政权。”[16]
这里首先要辨明:一个政权和一个民族在历史上隶属于何国和这个政权、民族属哪国历史 研究范围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建国初期,许多学者都把这两个问题相混,而企图用今天 的疆界来划定历史上的归属,这是错误的。但是用今天的疆界划定一个国家历史的研究范围 是完全可以的。这点孙祚民1991年就提出:“一个是作为中国史研究对象的空间范围问题, 从这方面讲,当然应该以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为范围,由此上溯,凡处在今天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各族人民以及这个疆域内历史上各族人民的历史,都属于中国史的范畴。” “另一个是历史上中国疆域的空间范围,从这方面讲,则不能套用上溯的办法,而是要尊重 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承认中国历代疆域的空间范围,有所变更和伸缩。”“简言之,以上 两个方面,一个说的是‘中国的历史’,是站在今天的角度回顾过去,所以可以用上溯的方 法,另一个说的是‘历史上的中国’,指的是中国历史上某一瞬间、某一朝代的疆域空间范 围,因而只能就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两者是不能混淆的。”[17]我认为:凡今天在中国疆 界之内的历史上的政权和民族都属于中国历史的研究范围,不管他当时是否隶属于中国中央 政权,即使是独立的,或隶属于他国的,只要是在今天中国疆界内,都应列入中国史研究范 围,不管箕氏朝鲜、卫氏朝鲜、高句丽当时是否属朝鲜,但今天朝鲜史应该也可以研究这些 民族和政权,并将其写入朝鲜史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史两用完全是可以的。
但不能因为这些政权和民族可列入朝鲜史研究范围,就可判定他们在历史上隶属于朝鲜。 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在朝鲜史中可以研究这些民族和政权,但应该具体说明当时他们还不 是朝鲜民族,还不是朝鲜国家,要说明当时他们还属于中国,要说明这些土地和人民后来如 何逐步成为朝鲜国家、民族的一部分。
对一些横跨今中朝两国国土的历史上的政权和民族,分别在中朝两国历史中都研究是合理 的,这种“一史两用”不可避免,世界通用。不能因为这块土地、这个民族原来是中国的, 现在虽在别国疆域内,也不许纳入别国历史研究的范围,而只能要求辨明历史上归属的真相 。
对这些跨国民族、跨国历史的具体处理,应该是各国着重研究今天本国疆域内的一部分。 为照顾来龙去脉,照顾全局,可以简述在他国领域内的同一政权、同一民族,但不能喧宾夺 主,把在他国疆域内的历史上某一政权、某一民族作为本国历史的重点研究对象。这就属于 研究范围不清。如果更因此把在别国疆域内本属别国的民族和政权,说成是本国的历史的一 部分,则已属于侵犯别国的领土和主权了。
至于说对历史上这一民族和这一政权本属何国,只要不是以官方定论出现,而仅是出现在 学者文章中,应属学术研究范围,可以各说各的理。但要实事求是,不能歪曲史实。但如果 把 这些尚在学术讨论中的问题,别国史学家未曾认同的观点,写入官方史书中,就也属侵犯别 国主权了。如果再据此以提出今天的领土要求,就属严重的政治问题了。
中朝两国疆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为两国政府承认并签约确定了的,谁也没有理由据数百 年甚至一千年的历史归属来否定历史上长期间形成并已为双方政府认可的疆界。谁要在这方 面挑动两国的矛盾,痴心妄想提出领土要求,两国人民都应坚决加以制止。两国历史学者都 应为促进两国的友好团结作出贡献,粉碎一小撮野心家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