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方言连读中声调变化新探_方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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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连读变调研究可分为连调规则和连调域划分两个方面。连调域(sandhi domain)是连调规则实施的辖域;连调规则的研究是连调域研究的前提。

闽南方言是连调现象最为复杂的汉语方言之一,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其中许多单点方言的连调规则已得到或详或略的描写分析。虽然这些对连调规则的描写分析都是在连调单位内进行的,但学界对闽南方言连调单位的分析和命名并不一致。本文将检视以往的分析模式,结合新发现的闽南方言语料,提出一个新的分析模式,以便更能反映闽南方言连调特点,并具有更广的适用面。

一、以往的分析模式

国内学者一般用“字组”表示连调单位,从字组出发描写连调规则。以往描述“两字组”连调时常常根据字组内两个字的相对位置,用“前字/后字”(如张振兴1983)或者“上字/下字”(如袁家骅2001:264)等分别称述;描述“三字组”连调时则常根据各字从前往后的线性排列次序,用“第一字/第二字/第三字”等分别称述(如张振兴1983)。三字以上的字组也依此类推。随着字组字数的增多,这种称述方式会显得越来越繁琐。不过以往的学者们在描述闽南方言多字组连调时,通常并不采用这种方式,这与闽南方言连调特点有关。根据以往的描写,闽南方言多字组连调除末字外,其他字通常全都按同样的连调规则进行变调,因此不需要对前面各字作区分。末字之前的各字通常都统称为“前字”“变调音节”等等。也有的学者以两字组连调为基础来描述多字组连调,如林伦伦等对汕头话的描述:“汕头话多字组连读变调的基本规律与两字组相同……其前面各字均要变调,变调调值与前述两字组变调相同。”(林伦伦等1996:20)又如袁家骅对潮州话三个音节以上的变调规律的描述:“先以第一第二两音节为一个单位,再以第二第三两音节,第三第四两音节为一个单位,等等,然后第一个单位都按照上述两字连读变调规律处理。”(哀家骅2001:265)潮州话有的单字调根据后字的不同而发生变调分化,左边的字先变还是右边的字先变将影响连调,因此需要对变调方向加以说明,其两字连调规则是从左往右顺向实施的。总之,从字组出发求取、描述、分析闽南方言连调规则是以往最常用的方式。字组末字通常是不变调的,前字则都发生变调,且变调规则相同。

但是,只求出上述字组连调规则还不足以描述闽南方言语流中所有字的声调变化。在语流中,字组末字后还有一些发生声调变化的音节,其声调变化性质与字组前字变调有别,学者们通常称之为“轻声(neutral tone)”。有少数学者将此类声调变化称为“弱读式”“弱读调”“弱读声调变化”,如葛德纯(1957)、杨秀芳(1991)对厦门话、台北话的描写。这类称呼与“轻声”类似,都不把这类声调变化视为连读变调。另有少数学者(张盛裕1979、1980,杨必胜等1981)则将此视为连读变调。是否把这类声调变化纳入连调单位之中,学者们的观点不同,因此造成了连调单位分析模式上的分歧。

一种观点是将此类声调变化视为“轻声”,而连调单位(字组)内通常不包括“轻声字”,如张振兴(1983)对漳平(永福)方言连读变调的讨论“限于不包括轻声字的两字组、三字组和四字组”。排除了“轻声字”的字组,字组内各字连调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字组末字和其他字的差别上,描写字组连调通常只需要用“前字”“末字”之类的称呼就够了。国外生成音系学者(Matthew Y.Chen2001,Zhang Hongming1992等)通常也把“轻声(neutral tone)”排除在连调单位(tone group)之外,如张洪明将厦门话变调规则(Tone Sandhi Rule)描述为T→T'/_T]α,其中α表示连调域,T表示单字调,T’表示变调。至于“轻声(neutral tone)”,则在功能词(Function Words)声调变化里另外研究。(Zhang Hongming 1992)

另一种观点是将此类声调变化纳入连调单位之内。这其中既有把此类声调变化视为连调的,也有不视为连调的。张盛裕(1979、1980),杨必胜等(1981)分别把潮阳、海丰此类声调变化称为“后变调”,并把读后变调的“后字”“后变调字”纳入连调单位,如(1)a、(1)b所示。而葛德纯(1957)、李如龙(1962)则把厦门话此类声调变化分别称为“弱读式”和“轻声”,又把弱读音节、轻声音节与前面的变调音节并列于同一个连调单位里,如(2)a、(2)b所示。林连通等(1989),林连通(1995)也把永春、泉州方言“轻声”纳入连调域,采用与李如龙(1962)一致的分析模式。

(1)a.连调组:(前字+)本调字(+后字)(注:这里连调基本单位的构成式中,括号表示其内成分可有可无。葛德纯(1957),李如龙(1962),张盛裕(1979、1980),杨必胜、陈建民(1981)等都认为单字也能构成连调单位。)

例如:伊常常来找我(注:原文只用数字表明单字调的调类和所变同的单字调调类,此处据文中声调系统转写为调值。此处将原文ng转写为国际音标。原文文字有的非本字,此处依原文。下文源于该文的例子同此。)

(1)和(2)的连调单位都不称为“字组”,而是采用了“连调组”等其他名称。连调单位内都有一个不变调的音节,称之为“本调字”或“不变音节”(例子中的黑体字),这其实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字组”末字,但该字不一定处于连调单位末位,它后面还可能有其他字,且数目不定。这就突破了用字组来分析连调规则的框架,但尚未给这个字一个明确的定位和称呼。

二、以基字为核心的分析模式

2.1基字

以往的分析模式中,“前字”“末字”之类的称呼虽然在汉语方言连调研究中普遍使用,却不足以反映闽南方言的连调特点。而“本调字”之类的称呼虽然反映了闽南方言连调的实际,却只描述了该字的连调表现,并不反映该字在连调域中的地位。袁家骅(2001:247)着眼于该字在连调域中的地位,把它称为“调组的核心”,作出了准确的定性。本文进一步将该字命名为“基字”,进而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闽南话连调分析模式。基字在连调域中的作用表现在诸多方面。

首先,基字在连调单位中起坐标作用。虽然学界对基字之后的声调变化是否属连读变调尚有争议,但都认为基字前、后的声调变化因关涉不同的语言层面而有不同的性质,因此用“连读变调/轻声”或“前变调/后变调”加以区分。此外,现已发现有些闽南方言基前字的连调规则会因为它们距基字的远近不同而不同,这是基字坐标作用的另一个表现。漳平方言便存在此类现象,具体分析详见下文2.2。

其次,基字对连调单位其他字的连读变调起制约作用。在许多闽南方言中,基字的声调区别会造成前字的不同变调,如潮州(林伦伦1995)、揭阳(林伦伦等1996)、澄海(林伦伦1996)、大田(陈章太1991)、文昌(黄谷甘等1993)、漳平(永福)(张振兴1983),以及漳平(溪南)等方言都存在此类现象。据林伦伦(1995),潮州话有8个单字调,阴去213作为两字组前字时,若后字(即基字)为阴平33、阳上35、阴去213、阳去11、阴入21,则变调为42,如:报关(注:这里用黑体字表示基字,下同。);若后字为阳平55、阴上53、阳入44,则变调为53,例如:报头。“前字的变调往往受后字调值的起点所影响:后字调值为中、低调者,变调调值也低;后字调值为高调者,变调调值也高。”(林伦伦1995)基字对前字变调的影响通常限于紧邻前字。但据笔者调查,漳平(新桥)方言中,基字不仅影响紧邻前字的变调,而且影响它前面第二个字的变调,这表明基字对前字也可以隔位发生影响。新桥方言有7个单字调:阴平33、阳平24、上声31、阴去21、阳去51、阴入21、阳入55,其中每个阴调在基字前都依基字调类的阴阳而各有两种不同的变调。例如上声31在阴调前变为24,在阳调前变为21:买菜、买物。基字前的第二个字为阴调时,仍各有两个变调,且也与基字调类的阴阳有关。如上声31,在紧邻后字为阳调时,若基字为阴调,则上声变为24,若基字为阳调,则上声变为21:九十七

第三,从基字本身的特点看,基字一般不发生调位中和,这是基字连调反映出来的音系特征。不变调只是这个深层音系特征的表层语音反映。连调单位内其他字的连读变调则或多或少都发生调位中和。如漳平(永福)话(张振兴1983)有8个单字调:阴平24、阳平11、阴上31、阴去21、阳去53、阴入文读55、阴入白读55、阳入53,作为两字组后字(即基字)时不变调,作两字组前字时,阴平、阳平、阴去、阴入白读中和,在阴上、阴去前都读55,在其他声调前都读33;阴上、阳去中和,都读21。即便在以“钟式变调”著称的厦门话(李如龙1962)中,基字前字的变调也存在调位中和现象,如阴平44、阳平24变调都读22,阴平、阳平两个调位发生中和。基字的这一特性使不同调类的基字不致发生混淆,因而对连调域的划分具有坐标作用。

闽南方言除了被一部分学者视为“轻声”的变调发生在连调单位末字外,非“轻声”的变调一般不发生在末字,但也发现个别情况下非“轻声”的末字也变调。据林伦伦等(1996:95),“潮州、澄海和揭阳的阴上字,在阴上、阴去、阴入之后变21调”,例如:水鬼、要点、脱产。以往用“本调字”命名的分析模式恐怕只能将此类现象视为例外,而“基字”则可以容纳此类现象。因为基字的本质并不在于是否变调,而在于是否在连调单位中起关键作用。以上例子里的阴上字在连调域中起坐标作用,对前字变调也起制约作用(注:前文分析基字对前字连调的制约作用时举了潮州话的例子,可参照。),当视为基字。

综上所述,“基字”比“本调字”概括更为全面,表述更为恰当。

2.2 基前字

以往描述闽南话连调规则时通常把“基字”前面的字统称为“前字”,这与汉语方言连调研究习惯上将字组首字称为“前字”并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意味着所指称的字数量不一定相等,更意味着闽南话的“前字”是相对于基字而言,通常所说的“前字”则是相对于字组而言。为避免引起误解,也为了便于称述每一个前字,本文采用“基前字”这一术语,并以基字为出发点,对“基前字”顺次编号。

以往描写闽南方言基前字连调时,一般不必分别称述每一个基前字,但当基字前各字连调规则不同时则需要分别称述。例如,许多闽南方言都存在因三叠式引起的特殊连调,其末字为基字,不变调,前两字都变调,但连调规则不同,例如厦门方言:乌乌乌非常黑。除了三叠式外,还存在其他基前各字连调规则有所不同的情形,据张振兴(1983),漳平(永福)方言“三字组”前两字的连调规则就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以往是从首字开始,往后顺次称述各字。若连调单位很长,称述会很繁琐,而闽南方言连调单位内,基前字数目并不限于一两个,三四个字是很常见的,多的甚至可达十个,例如厦门话:伊不知影你是一个好学生(他不知道你是一个好学生)。(葛德纯1957)

以往闽南方言连调的描写以“两字组”为多,许多方言的连调报告都未描写多个基前字的连调规则,其中很可能藏有未被发现的连调规则。据笔者调查,福建漳平市不仅永福话存在基前字连调规则不同的现象,溪南、新桥方言也存在类似现象,而且比永福话更为复杂。溪南方言有7个单字调:阴平33、阳平24、上声52、阴去21、阳去55、阴入21、阳入55。下面先按以往以字组为框架,从首字开始顺次分析的模式来描写溪南方言的连调:

1.末字规则:所有字组末字都不变调。

3.非首末字规则:(1)三字组的第二字,按两字组首字连调规则变调;(2)四字组的第三字也按两字组首字连调规则变调,四字组的第二字则按三字组首字连调规则变调。

显而易见,随着字组字数的增多,这种描述方式会显得十分繁琐,而且不能反映溪南方言连词的特点。两字组的首字、三字组的第二字、四字组的第三字都按同一种连调规则变调,但称述却不同。如:电话、拍打电话、去拍打电话。而如果以基字为坐标,“电”与基字的相对位置在以上各个字组里是相同的。基前字的连调规则并不因为前面有其他基前字及基前字数目的增加而改变,但会因为它们相对于基字的位置改变而改变。在溪南方言中,从基字往前的第一字、第二字、第三字,连调规则各不相同。基前字越邻近基字,受基字影响就越大;离基字越远,受基字影响就越小。

下面再用以基字为核心的新的分析模式来描写溪南方言的连调。先从基字出发,往前依次给基前字编号,若用q表示基前字,J表示基字,则从J往前依次有:(n为正整数且n≥1)。在具体方言的描写中,的赋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就溪南方言而言,赋值为n≥3,因为从再往前,基前字的连调规则就都相同了。具体规则如下:

1.基字规则:基字一般不变调。

2.字规则:每个单字调以基字声调为条件各有两种变调,以阴去、阳去为例:a.阴去21在阳去、阳入(高平调)基字前变为33,在其他调(非高平调)的基字前变为55。b.阳去55在阴平、阴去、阴入(非高调)基字前变为52,在阳调、上声(高调)基字前变为21。

3.字规则:阴去、阴入以字的变调为条件而各有两种变调,其他单字调都各只有一种变调,仍以阴去、阳去为例:a.阴去21在后字变调为高降调时变为55,在后字变调不为高降调时变为33。b.阳去55都变为21。

4.字规则:所有单字调都各只有一种变调,以阴去为例:阴去21都变为33。

以基字为核心的连调分析模式,抓住了闽南方言基前字连调的特点,因此可以给求取、描写连调规则带来便利。求取闽南方言连调规则,关键在于找到语流中的基字,从基前字相对于基字的位置入手求其连调规则,而不必拘泥于字组的总字数。如求取连调规则,只要是含有的字组,如等都可作为考察对象,因为前面有多少基前字并不影响连调规则。描写连调规则时,也不需要对各种字数的字组作重复描述,而是将不同字数字组中的同一基前字归总成一类。

2.3 基后字

闽南方言语流中,除了基前字发生连读变调外,还有一些分布于基字后面的字也发生声调变化。此类声调变化的性质,学界有不同观点,有的称为“轻声”,有的称为“后变调”。因此这类字常根据对其性质的认定而称为“轻声音节”“轻调音节”“后变调字”等等。也有的学者根据这类字的位置特点称为“后字”。“后”其实是相对基字而言的,前文已经将基字前面的字称为“基前字”,相应地也把基字后面的字称为“基后字”。

学界对基后字声调变化的归类分歧何在?这既与归类标准有关,也与闽南方言基后字声调变化的特点有关。以往,人们多用北京话的轻声来认同方言的轻声。北京话轻声与连读变调语音表现截然不同。闽南方言基后字的声调变化与北京话轻声的语音表现差别较大,而与本方言基前字的连读变调相似,以至于常常难以区分。闽南方言基后字在声调变化的同时一般不伴随音素的变化,但是否轻短,从以往的描写来看,不同的方言表现不同。有的方言描写为轻、弱、短、低的声调,并视为“轻声”,如厦门话(李如龙1962)、永春话(林连通等1989)等。但有的方言并不轻短,因此被视为“后变调”(基前字的变调则相应称为“前变调”),如张盛裕(1979)认为潮阳方言有后变调,并举例说明“潮阳方言的后变调不是轻音”:“面爿正面”,读后变调的“爿”与不变调的“办”读音完全相同。后变调也常常与前变调完全相同,如海丰方言(杨必胜等1981)8个单字调中,共有6个单字调的后变调与各自的前变调完全相同,只有两个单字调的前变调、后变调有差异。而在漳平(溪南)方言中,基后字的声调变化与处于某些位置的基前字则可以达到完全相同的程度。如该方言基后字与基前字的声调变化完全相同,阴平33、阴去21都变为33,阴入21变为33,阳平24、上声52、阳去55都变为21,阳入55变为21。以字和基后字对比:

从语音层面看,确实很难把潮阳等方言基后字的声调变化视为“轻声”,否则会造成“轻声不轻”的现象。但从语义层面看,这些方言此类声调变化和厦门等其他闽南方言的“轻声”一样都有一定的词汇、句法分布,一般分布于句末的助词、三称代词宾语、趋向补语、数量宾语等特定的词类和句法成分,也分布于某些复音节词语的后一音节,且在哪些词里出现难以预测。这与北京话轻声相似,而又与本方言基前字的连调有别。

实际上,不仅是闽南方言,汉语许多方言都存在轻声和连读变调难以区分的现象。所以,许多学者由此重新审视轻声和连读变调的异同,并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有的将轻声进一步分类,如魏钢强(2000)将“轻声”分为调值的轻声和调类的轻声。李树俨(2005)对魏的观点提出商榷,认为是否轻声不能拿北京话轻声的声学表现作简单的比附。李从音系特征和语义特征上来看待轻声的性质,认为“轻声是在字组中只有前字调类控制整个调式而后字失去了原调,其调类在连调中被中和的现象。同时,轻声不是纯语音化的音变,而是受语义条件控制的变音”。按该观点,轻声不一定要伴随音色的变化,也不一定短。有的学者从轻声和连读变调的共性入手调整理论框架,如李小凡(2004、2006)将汉语方言的连读变调分为语音变调和音义变调,并主张将轻声视为一种音义变调。这样既可以避免“轻声不轻”这一名实相悖的问题,也不至于抹杀轻声与“语音变调”在语义层面的性质差异。

就闽南方言基后字的声调变化而言,各方言虽然语音特征存在差别,但语义特征具有共性,而语义特征“应该比表层语音特征更深刻也更具普遍性”(李小凡2006)。着眼于语义特征上的共性,我们把不同闽南方言基后字的声调变化视为同类音变现象,采纳李小凡(2006)的方案,都归入“音义变调”。

闽南方言基后字的变调,调值一般与前字无关,变调后也不一定都失去原调类,即不一定都发生调位中和。有的方言如厦门话(李如龙1962)中和为一个调,但许多方言则没有完全中和,如汕头话(林伦伦等1996)阴平33、阳平55、阳去11变11调;阴上53变213调;阳上35、阴去213变21调;阴入2、阳入5变作2。总的来看,基后字变调调值通常只与自身单字调调类相关。但台北闽南话(杨秀芳1991)比较特殊。该方言基后字声调变化(文中称为“弱读形式”府在调型随基字变化的现象,句法词及非焦点词组成分都会在句中以弱读形式出现,“句法词调型随前字(即本文的基字)变化,前字若为平调,句法词亦为同高度的平调”。例如:输我(杨秀芳1991:145)这与北京话轻声和吴语首字扩展型连读变调类似,而与多数闽南方言有别。这或许预示了闽南方言基后字连读变调今后的演变方向。语流中可以有连续出现的整串基后字,但从目前的语料看,其连调规则一般不因为距基字的远近不同而不同,因而其连调规则也不必区分不同的基后字。但为了方便语料的处理,也可将基后字编号,若用h表示基后字,从基字往后依次有:(n为正整数且n≥1)。

三、余论本文在分析闽南方言连调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一个以基字为核心的分析模式。闽南方言的语流可根据连调划分为一个个以基字为核心的单位,每个单位内有且只有一个基字,它对整个单位的连调起关键作用。基字前面可有“基前字”,后面可有“基后字”,二者都发生连读变调,在语音层面上表现相似,但在语义层面上性质不同,后者是跨层面的“音义变调”。

闽南方言的句子几乎每个字都参与连读变调,都可归为基字、基前字或基后字。在线性排列次序上,基前字都位于与之同属一个连调单位的基字之前,而基后字都位于基字之后。但基前字、基后字都不是必有成分。例如厦门话(毛痕:不留痕迹。喻事过境迁),(李如龙1962)海丰话(赶快吃下去),(杨必胜等1981)潮阳话(飞上去)。(张盛裕1980)每个基字及其前面的基前字、后面的基后字都构成一个单位,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n为正整数,n≥1)

这些单位的共同点是有且只有一个基字,基前字、基后字可有可无(公式中用括号表示)。该公式可以使连调描写更加简明,可以用来标注连调语料、求取连调规则、观察语流中连调规则的实施范围等等。但是否把这样的一个连调单位等同于连调域,还有待进一步讨论。前文第一部分提到,闽南话连调单位的构成,以往有两种分析模式。从基字出发可以概括如下(注:以往的“字组”及生成音系学者的连调单位都属于模式A(参见前文第一部分),但以往一般着眼于两字以上的连调单位。实际上单字也可构成连调单位,因为这类连调单位的右界与其他有基前字的连调单位一样都受同样的句法、语用、节律因素制约。因此这里把“基前字”也加了括号。)

模式A:(基前字+)基字

模式B:(基前字+)基字(+基后字)

求取连调规则只是连调研究的第一步,要深入研究连调,还必须研究语流中连调规则的实施范围(即连调域),也就是如何在语流中划分连调域。因此,连调单位的分析模式不仅与连调规则有关,还影响到连调域划分。以往的连调域划分也因为连调单位的不同而不同。

以往闽南方言连调研究以连调规则的研究为多,连调域划分的研究目前还较为薄弱。国内比较明确地给连调单位下定义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研究连调域划分的文章不多,主要有葛德纯(1957),李如龙(1962),张盛裕(1979、1980),杨必胜等(1981),林连通等(1989)等。而且这类研究一般都采用模式B。国外生成音系学者对闽南话连调域划分的研究较为深入,一般采用模式A。模式B是大于一个连调域的连调单位,采用模式B的学者较为注重基字对基前字和基后字的变调同样具有关键性作用,但似乎缺乏根据连调规则的作用范围划分连调域的明确意识。模式A等于一个连调域,采用模式A的学者似乎将一个连调域跟一个基字相对应,因此不容许只有一个基字的连调单位包含两个连调域。模式B在连调规则研究方面似乎具有一致性和便捷性等优点,模式A在连调域研究方面似乎具有明确性的优点。这些问题需要对连调规则和连调域划分加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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