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美国经验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存款风险防范机制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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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之本、效益之本,更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制度的不健全,存款风险的因素一直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到银行吸收存款的数量和质量,加剧了资产的风险,危及到银行的自身生存,而且也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上帝”即广大储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借鉴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注重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风险并认真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防范机制,已显得十分重要。

一、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及评析

(一)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是美国联邦政府金融管理的政策举措。根据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了独立的金融管理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其下设六个分公司,具体贯彻存款保险政策,办理保险业务,同时执行对投保银行的监督、管理职能。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采取强制和自由参加保险两种形式。强制保险是对所有国民银行来说的,国民银行无论大小一律要求参加保险,而国民银行以外的其他合乎条件的银行则采取自由参加保险。

1.资金来源。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由股本和保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本是国库拨款和各商业银行认购股本各占一半。股东银行一律享有存款保险权力。在紧急情况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向财政部借款30亿美元的特权。随着每年保险业务收入增加,现已拥有规模巨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并获得用该项资金对投保银行发放贷款的权力。

2.保额和保费。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各银行存户的存款采取部分保险,而非全额保险,通常规定最高受保额。最高受保额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和投资与储蓄情况而不断调整,最初为2 500美元,50年代为1万美元,60年代末期及以后的较长时期一直为2万美元, 目前调整为10万美元。年保险费率也是不断调整的动态费率,最初在1/29—1/32%之间,目前已提高到1/14%左右。无论大小银行, 其最高受保额和保险率一致。

3.关于监管受保银行。一是要求每一受保银行必须按季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呈送财务报表,掌握受保银行的营运状况;二是不定期检查受保银行的资本数量和结构,资产规模、结构和品质,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能清楚地掌握受保银行的经营状况,向受保银行提供可行的合理化建议,避免受保银行经营风险,引导受保银行改善经营管理。

4.受保银行倒闭或面临倒闭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1)供氧补血。即给予资金上的援助。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通过对受保银行发放贷款,购买受保银行资产或拿出一笔资金存入受保银行等办法,使受保银行起死回生,以维护存款客户和银行股东的利益。(2 )资助、协助其他银行兼并、合并或接收已破产的受保银行。(3 )组织存款保险公司代理清算债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利用理赔的准备金并补充一些款项,在破产受保银行的原址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名义取而代之,同时接受原破产银行对原存款客户的所有负债。这种办法一般只适用于某一地区只有一家联储会员银行的情况,并且规定必须在两年内将破产银行清算完毕。(4)组织存款理赔。在上述方法无法奏效时, 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最高受保额以下赔偿存款损失,或代原存户将所赔款项转存其它银行。

(二)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评析

其一,积极作用。

1.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加广大存户对商业银行的信心,维护商业银行的信誉,保证了商业银行存款来源的稳定。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使投保银行的存户在银行发生倒闭时可以经由存款保险公司迅速收回其存款,使存户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这样就强化了公众的存款意愿,有利于商业银行获得较为稳定的存款来源,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避免或减缓挤兑风潮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维护整个金融业的稳定,保证大多数银行有良好的经营环境。

2.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破产倒闭现象。存款保险公司通过日常的宣传、督导、检查和监理工作,有意地引导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避免因其承担过大风险而倒闭。

3.存款保险制度可使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本金和备付金的持有量,相对扩大贷款和投资规模,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4.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为维护世界金融稳定和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存款保险制度是美国金融监管的一个独创,继美国之后,德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其二,消极作用。

1.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保银行的财务负担,提高了存款成本,导致银行利润下降和股东权益报酬率下降。

2.存款保险制度造成银行股东自我约束软化,依仗保险制度的支持,承受过大风险营运,为整个金融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这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政府为减少这种不稳定因素,所采取的相应管制措施,一方面虽然受益于宏观经济,但另一方面会影响金融自由化发展和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3.美国存款保险制度规定的大小银行同一保费率、同一最高受保额造成大小银行苦乐不均。同一保费率使大银行因其规模大而必须支付较多的保费,小银行则相反,而实际上倒闭破产的多是中小银行。同一最高受保额,使中小银行的存户能全额受保,而大银行的存户只是部分受保。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存款保险公司强制大银行资助中小银行的利益。

不过总的来说,从美国存款保障制度半个多世纪营运实践来看,其积极贡献大大超过消极作用,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储户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是主要的,也是成功的。

二、构建我国商业存款风险防范机制的思考

(一)构建我国商业存款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对储蓄实行保护和鼓励的政策。余钱存在银行里既安全,又有利息收入。在目前并无太多更理想的投资渠道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国人对银行储蓄依然情有独钟。据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储蓄总额已达29 700亿元。

但自从去年7月1日《商业银行法》正式实施以来,居民投资储蓄已不等于绝对安全了。因为该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银行倒闭不再是天方夜谭。在国际上,银行倒闭早已屡见不鲜。在国内,尽管目前尚没有银行倒闭的记录,但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接管的事情已有发生。去年5月30日, 深圳人民银行宣布关闭金威城市信用社。此后不久,一些省市也相继关闭了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中,至少有1/3的逾期、死滞贷款,加上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近年来不尽人意,且全国银行业亏损面积扩大,所以说个别银行的破产不是不可能的,尽管《商业银行法》规定:一旦银行破产,其受偿顺序是“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该法将个人储蓄优先于应缴税金偿付,充分体现了对存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一旦银行破产,谁也不能保证储蓄存款本息的全部足额清偿,果真如此的话,势必给公众和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因为银行一旦倒闭,不仅给本行的众多存款人的利益造成极大冲击和损害,而且使其它银行的存款人也争先恐后地挤兑自己的存款,进而导致一系列经不起冲击的银行也随之破产,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因此说,构建我国银行的存款风险防范机制十分必要。

其一,这是保证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竞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随着我国市场金融的兴起和发展金融业的竞争加剧,而银行又是高收益高风险并存的行业,所以说,接受存款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也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冒过度风险运作而出现存款支付危机和破产倒闭的可能。而存款保险制度能安定人心,减少挤兑,避免或减少银行倒闭破产,从而维护银行体系信誉,保证金融业稳健发展。

其二,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通行作法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要实现金融国际化,必然要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金融监管制度,因此也是我国金融监管的必然选择。

(二)影响银行存款风险的因素

外部因素有:

1.国家的经济状况。一是国家的综合国力水平,综合国力较低或实行紧缩政策时,银行存款减少;二是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当速度加快,国家投资加大时,银行存款增加,风险降低。

2.金融政策及法规。国家或中央银行制定并颁布的金融政策直接影响银行存款的变化。在金融法规尚不健全时,银行之间的业务交叉及一些不正当竞争都会给存款增加风险。

3.利率因素。利率变化越频繁,存款数量的增减变化就越显著,银行存款风险的程度也越大。

内部因素有:

1.银行信用风险。在存款中表现为一是要保证支付,否则风险即会产生。二是要保证存款者的利益,也就是保证债权人的安全。

2.资产的运用状况风险。资产运用状况直接影响客户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在资金运用上需要从整体综合考虑平衡,在首先保证安全流动的情况下追求自身的效益。

3.服务水平风险。服务水平的高低,顾客是否满意,影响着银行存款的稳定性和风险程度。

4.银行形象风险。如拥有的营业场所及设施。内部形象指拥有的资本金数量、人员素质等。

(三)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存款风险防范机制的措施

1.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功能是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和存款人的利益的,所以应借鉴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1 )中国人民银行下设存款保险部,负责办理存款保险事宜。(2 )存款保险基金由财政部和商业银行认股解决,可各占50%,认股银行一律享有存款保险权利。(3)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 经人民银行严格审查批准参加存款保险。鉴于金融业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的金融监管手段不够健全的实际,有必要强制所有的商业银行参加保险,防止未参加保险的银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4)根据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 风险资产比率、资产质量、管理水平、收益状况等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可通过减少商业银行二级存款准备金的上交比例,来弥补保险费用的办法,以不增加商业银行的负担。(5 )规定每个保户受保的人民币和外币的最高限额。

2.对商业银行来说:(1)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一是要优化存款结构,在增加定期存款的同时,尽可能地增加活期存款,降低资金成本;二是按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银行现状合理调整存贷比例;三是改变贷款结构;四是逐步达到存贷期限的优化、种类的多元化。(2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银行发挥信用中介和金融服务手段职能的表现形式。一方面运用客户提供的资金,为己所用;另一方面通过收取手续费而增强自身的实力。(3)建立存款分析机制、预测机制。 一是分析银行负债清偿能力,即短期支付能力;二是分析存款成本。存款成本低,银行单位贷款创利较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就强;三是分析存款的增减率。由存款增减变化,可进而分析存款风险变化的趋势和原因;四是分析银行存款的稳定性,存款越稳定,风险越小,反之越大。

3.建立健全金融法规。为了公平竞争,迫切需要有一整套金融管理的法令和制度,使银行之间实现公平、合理、有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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