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仅要均衡发展,而且要公平发展_教育论文

教育不仅要均衡发展,而且要公平发展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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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6)01-0034-04

       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是当代教育研究的重要主题。有时有人把公平与平等、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相提并论,其实不然。公平不等于平等,教育均衡发展包含于教育公平发展,是教育公平发展的基础,但教育公平发展比教育均衡发展有更加丰富的目标和内容。教育既应均衡发展,更应公平发展。由于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有不同的内涵,且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层类的教育有不同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因此,教育公平发展、教育均衡发展和不同层类的教育公平的具体标准、测评和实施的具体措施也有不同特点。

       一、教育公平是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中庸

       关于公平的本质特征、价值追求、评价标准和实现措施,自古以来形成许多不同理论。柏拉图和费里德曼的能力和效率优先公平理论,罗尔斯的人格平等优先公平理论,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按比例分配公平理论,我国学者普遍坚持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都未能全面反映公平的本质。奥肯的平等与效率相互协调的公平理论,虽然基本反映公平的本质特征,但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何为公平必须从为何公平的理想和目标中去寻找,公平的理想和目标是共同富裕和发展,不是共同贫困和平庸。平等有人格、权利的基本平等和劳动、能力、效率的差异平等,社会公平是人格、权利基本平等与劳动、能力、效率差异平等相结合的不偏不倚的中庸发展,这两个平等中庸的实质是平等与效率的相互持续促进的关系状态和发展状态。教育公平是学习能力、投入、效率面前人人平等与接受教育的人格、权利面前人人平等相结合的不偏不倚的中庸发展,是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持续促进的关系状态和发展状态。

       公平既不是共同贫困和共同平庸,也不是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同样不是平均、同步发展,而是有差别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平等既包括无差异的基本平等和完全平等,也包括同异相互促进的差异平等:为了提高效率而形成的条件有差别的平等和为了提高平等水平而形成的效率有差别的平等。没有基本平等就没有平等,没有基本效率就谈不上发展和富裕,更谈不上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人的人格尊严应该完全平等,但人的兴趣爱好、智力能力、学习劳动投入及其结果甚至权利和义务很难完全平等。平等与效率相互促进的公平只能追求应该和可能达到的平等。公平里面就包含效率,公平不仅是平等与效率相互促进的和谐统一,而且包含条件和效率的不平等。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人格尊严和公民权利,但由于不同人的学习能力、投入、效率不同,教育的结果和接受教育的层次类型也可能不同。能力、投入、效率的平等实质是效率平等。实现教育公平目标是为了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既要重视保证每个受教育者的人格和权利及其投入的平等,也要重视不同人的学习能力、投入、效率及其评价、投入的平等和差距。只重视条件完全平等,不重视条件差异平等、效率的平等和差距,不仅对个人而且对社会、国家都不公平。[1]

       二、教育公平发展具有不同的状态

       通俗地说,公平就是对得起,是个人对得起国家、社会和他人,是国家对得起社会和个人;既是人格尊严的对得起,也是劳动尊严的对得起;对不起就是不应该,不应该就是不公平。公平不能只讲国家、社会和他人是否对得起个人,也要重视个人是否对得起国家、社会和他人;不能只讲国家、社会和他人对个人人格的尊重,也要重视国家、社会和他人对个人劳动能力、投入和结果的尊重。不同人做自己应该做的,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不做自己不应该做的,不得自己不应该得到的,这是公平,不是平等。两种对得起或对不起可能交叉或重叠,可能分别存在。教育公平既有对发展潜能和主观努力的对得起和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也有在人的人格、权利、尊严和身心发展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得起的公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公平实际上是在知识、能力和质量、效益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坚持“学而优则仕”的质量、效率优先标准,选拔有能力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是历史上的教育选拔人才、评价教育结果的基本特征。现代社会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普及化,教育公平逐渐由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向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与在人格、权利、尊严和人的身心发展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相结合的公平转移,但同样应重视提高质量和效率,应该对得起对教育的投入。否则,就会产生不公平,既不利于鼓励人们求知进取、刻苦学习、不懈钻研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也不利于国家、民族的发展。从公平角度讲,教育发展有五种基本状态及许多不同程度的复杂状态。

       第一种状态是不平等的不公平。平等是公平之基础,但未必公平,没有基本平等就是不公平或非公平。社会条件是人为的,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自然条件虽然是自然而然的,但国家和社会也应该努力改变它,否则将会导致不平等和不公平。不论是社会条件还是自然条件的不平等,都可能导致国家和社会对不起不同层类的教育和受教育主体。如果把包括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过程、社会自然条件等平等要素的综合数值的合格数值规定为60,60以上是良好和很好,60以下是不合格。那么,国家和社会对不起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的这种60以下的教育平等的状态就是不合格的状态。这种状态既不平等、不均衡,也不公平。

       第二和第三种状态是平等与效率关系一致的公平和不公平。不同人的人格应该完全平等,但权利、义务、经济投入和结果难以完全平等。国家和社会为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提供了基本和较好的条件,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也作了相应的努力,取得较好效果,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相应的贡献。这是国家和社会与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相互对得起,相互对对方的公平。与此相反就是第三种状态:国家和社会与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相互对不起、相互对对方的不公平。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平等内容的测评大致相同,质量和效率的要素测评则有较大区别,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及其评价包括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校特色,入学率、升学率、保持率或流失率等要素及其综合数值。高等教育平等包括各种教育投资、教学科研设施、后勤保证、教师素质、教学过程、学生来源、历史基础、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等要素及其综合数值。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学校的全面发展水平、学校特色、毕业率、就业率以及教师和毕业生的职业贡献率(一般、重要、重大)等要素及其综合数值。如果把教育质量和效率评价的合格数值规定为60,60以上是良好和很好,60以下是不合格。那么,教育平等与教育质量、效率相比较的教育公平的第二种状态的平等水平和质量效率水平都在60以上,公平水平数值也在合格以上。这种状态既平等、均衡,也是公平的。公平的第三种状态的平等和质量、效率水平都在60以下,公平水平数值也在合格以下。这种状态既不平等、不均衡,也不公平。合格以上和以下又都有许多不同状态。在许多情况下,受教育者也是教育投资者,所以,受教育者是否对得起国家、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是否公平,也是是否对得起自己及家庭投资,是否对自己及家庭投资的公平。

       第四种状态是质量和效率低下的不公平、负公平状态。国家和社会为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提供了基本和较好条件,但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主观努力不够,效果不好,质量和效率低下,没有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相应贡献。这是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对不起国家、社会和自己,对国家、社会和自己投资的不公平。这种状态的平等数值在60以上,质量和效率数值在60以下,公平水平数值也在合格以下,是负公平状态。这种状态可能是平等和均衡的,但是不公平的。

       第五种状态是高效率的超常公平或超越公平状态。国家和社会为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提供了基本和较好的条件,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作了最大主观努力,效果很好,质量和效率很高,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这不仅是不同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对得起国家、社会和自己,而且超出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国家和社会应给予该层类教育和受教育主体特殊的鼓励。这种状态的平等数值在60以上,质量和效率数值不仅在60以上,而且是80或者90,公平水平数值也远远超过合格数值。[2]这种状态既是平等和均衡的,也是公平的。

       一个地区的教育公平发展水平是这个地区不同学校公平发展水平的综合,不同群体和个人的教育公平发展水平是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教育平等和教育质量、效率的比较。均衡发展及其研究和实践只是公平发展及其研究和实践的条件平等的问题,与公平发展内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有很大差距。均衡发展理论不仅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平等或公平根本不同的教育发展和评价的理论,而且是轻视质量、效率,从注重重点学校和英才教育的极端走向不要重点和不重视培养精英人才的另一个极端的教育发展和评价理论。中庸之道是中华文化的精华,但中国自古以来对待社会公平很少真正运用中庸之道,总是非此即彼,现在的确是到了真正运用中庸之道处理平等与效率关系,使它们持续相互促进并不断提高水平的时候了,再不能因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继续浪费时间和延误发展时机。实践和认识、实践教育公平必须抛弃以偏概全的简单思维的认识和实践模式,以辩证思维和复杂思维模式从根本、整体和长远发展考虑,认识、实践和解决问题。

       三、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只有某种联系但有多层区别

       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既有一定联系又有多层面明显区别,它们都是整体当中不同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发展状态和评价尺度。一般概念中的教育均衡发展未必包含效率,主要强调平等,强调国家和社会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之间应有差不多的教育经费投入,不太重视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之间的教育质量、教育效率、办学效益差别和主观努力、因材施教、发挥个人潜能的评价,或者把教育教学质量、效率、效益与教育平等分割开来进行评价。但公平不仅包含均衡,而且比均衡更加全面深入。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有本质区别,它们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均衡只能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的教育平等、公平的评价,很难用于对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不同地域、人群、学校、学生间教育平等、公平的评价。其实,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的教育平等不仅有教育投入平等的问题,也有教育管理、师生主观努力、教育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是否一致的问题,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不同地域、人群、学校、学生间也有教育管理、师生主观努力、教育效率、效益等是否一致的问题。而公平既可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的平等和公平的评价,也可用于对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的平等、公平的评价。教育发展和发展教育、实现公平必须把人的主观努力作为重要因素。发展教育要求对不同和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提供差不多的教育投入是合理的,但要求它们的发展速度、程度、质量、效率、效益差不多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特别是要求付出很大主观努力、潜能很好发挥,成绩优秀的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主体与潜能平平,又不努力的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主体有差不多的发展水平,不仅不公平,甚至荒唐可笑。均衡发展为了平等而坚持补偿原则,为了提高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劳动投入、学习努力等主观努力,激励或兼顾效率、效益,但它更注重教育条件的平等,不重视对主观努力的激励和评价。公平发展则是理直气壮地肯定人格尊严,坚持权利、义务的平等,同时理直气壮地肯定、激励、评价劳动投入、学习努力等主观努力,重视激励、提高和评价教育效率、效益。

       第二,均衡只能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的教育机会平等的评价,很难对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的教育机会平等、教育过程平等、教育结果平等等状态的评价。而公平既可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人群、学校、学生的教育机会的评价,也可用于对相同、相似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的教育机会平等、教育过程平等、教育结果平等的评价。机会平等是平等的首要条件,它既与教育投入紧密相关,也与合理制度的支持紧密相关。均衡即便重视机会均等,也只是通过教育投入解决问题,很难通过合理制度解决问题,更不能解决过程和结果的平等、公平问题,没有过程和结果的平等、有效,则很难真正公平。共同发展和提高是教育公平的实质与目的,机会平等是为了共同发展和提高,但未必一定能实现共同发展和提高。机会平等,过程和结果平等、有效,可以实现共同发展和提高。相反,机会平等、过程和结果平等而效果不好、效率低下,不仅不能实现共同发展和提高的目标,还可能是共同贫困、共同平庸。实现教育公平,对教育公平的评价必须既重视教育条件的改善和平等的评价,也重视教育过程、结果的有效和评价。

       第三,均衡只能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的中小学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不能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和相似、相同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因为均衡理论认为,中小学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教育条件是应该也是可以平等或者均衡的,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条件是不可能和不应该均衡或平等、公平的,因此也不能或无法进行均衡或平等、公平的测评。其实不然,中小学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有投入产出、平等和效率的公平问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教育也有投入产出、平等和效率的公平问题,教育公平既应该也可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和相似、相同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的中小学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既应该也可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和相似、相同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的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

       第四,均衡只能用于对国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的教育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不能用于对不同国家的教育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而教育公平既可用于对国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和相似、相同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的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也可用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和相似、相同的不同国家的教育平等、效率和公平的评价。

       四、教育公平发展必须在均衡发展基础上重视提高质量和效率

       教育公平发展不仅包含平等,也包含质量、效率、效益和有效,既重视平等,也重视质量、效率、效益;既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自然条件等有较大差距的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应有差不多的经费投入,也重视不同地域、学校、人群、学生间的教育质量、效率、效益差别,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主观努力,因材施教,发挥潜能,提高质量;强调形成平等和效率、效益相互持续促进关系状态,把质量、效率、效益当作它本身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关键要素,与平等紧密联系起来衡量、评价。均衡发展其实是公平发展中的差异平等,但均衡的差异是就差异论差异,公平的差异平等是与基本平等、质量、效率、效益紧密结合的差异,平等不仅不影响而且有利于质量、效率,质量、效率不仅不影响而且有利于平等;差异平等不仅不影响基本平等而且有利于基本平等,不仅不影响质量、效率而且有利于质量、效率的发展状态。总之,平等与效率是相互持续促进的关系和发展状态。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果是古今中外一切投入的目的和期待,教育投入也不例外。教育公平发展和均衡发展的目的都是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因此,既要重视普及教育和教育的大众化,为各级各类教育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又要重视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的社会效率和效益,普遍提高国民素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人才。教育公平不是搞平均主义,义务教育公平也不能搞平均主义,也应平衡平等和效率的关系,必须通过政策、资金和舆论引导,鼓励学校形成不同模式、办出各自特色,不断提高水平,成就名校、名师、名人。[3]

       实现教育公平目标的过程是形成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持续相互促进的复杂过程,也是社会平等和效率与教育平等和效率持续相互促进的复杂过程。实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既要实现它们本身的公平,也要通过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教育适应和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或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但教育适应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与适应和促进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往往存在一定矛盾或者悖论。义务教育公平发展既要兼顾教育适应和促进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适应和促进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又应把适应和促进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实行全国城乡统一教育条件和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形成平等有效、均等优质的教育。

       落后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落后是长期形成的,教育投资向落后地区倾斜,使落后地区和学校达到标准化发展水平,进而不断提高水平应作长期的努力;把不同地区、学校和人群的发展状态、水平放在国家发展的大棋盘中考评,在整体推进整个国家的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持续相互促进前提下,努力提高不同地区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持续相互促进的公平水平。如果急于求成,以平均主义方式弥补历史欠账,必然损害已有较好条件和较高质量、效率的学校的发展,影响国家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优秀人才的培养。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有了质量未必数量多、质量高。国家、社会和学校各方面都应采取有效措施,既防止形成有平等无效率、有效率无平等和有钱办好教育、没钱办差教育导致的教育发展的两极分化,又防止不同学校教育内涵的同质化和教育质量的扁平化甚至共同平庸化,解决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相互排斥的问题和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导致的不平等、低效率和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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