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市场与政府配置资源作用的消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十年代论文,作用论文,政府论文,资源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世纪50年代,中国走上了排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道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经济史的角度做初步探讨。
一、各种经济成分比重的变化
1949-1952年间,中国经济生活中,政府与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共同发挥着作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当时中国的一个现实状况。但随着三大改造的进程,市场经济的比重逐渐降低直至被完全排斥。
(1)工业总产值中各种经济成分比重的变化
建国前后,根据当时新民主主义政策的主张,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将与社会主义工商业长期共存。但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工业经济中多种成份并存的局面越来越不相适应。从1954年起,国家把许多规模较大的私营工厂逐步纳入公私合营的范围,投资并对其进行扩建、改建。对中小私营企业则通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对整个行业进行改组,形成新企业。1956年初,从北京开始,随后遍及其他城市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随着每个企业单独进行盈利分配变为统一分配盈利的定息制度,原来的企业所有者便失去了管理企业的权利,企业事实上成为国营经济。1956年社会主义国营工业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7.5%,公私合营工业产值占32.5%,私人工业几乎全部消失。(注: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工业总产值中各种经济成分比重的变化(不包括手工业) 单位:%
(2)商业中各经济类型比重的变化
从商业中各种经济成分比重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1950年私营商业占据绝对优势,到1952年,私营和国营商业大致各占一半,但到1953年底,统购统销开始,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业已在批发中占69%左右,市场出现萎缩。1954年以后,批发待业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已占了90%,私营在商业中的地位已经无足轻重了。
零售商业中各经济类型比重的变化 单位:%
时间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批发商业企业
国营商业23.2 33.4 60.5 66.3 83.8 82.2 82.0 71.5
供销合作社
0.6 1.0 2.7 2.9 5.5 12.6 15.2 23.8
国家资本主义
及合作化商业
0.1 0.2 0.5 0.5 0.5 0.8 2.7 4.6
私营商业
55.8 65.4 36.3 30.3 10.2 4.4 0.1 0.1
零售商业企业
及供销合作社
14.9 24.4 42.6 49.7 69.0 67.6 68.3 65.7
国营资本主义
及合化商业
0.1 0.1 0.2 0.4 5.4 14.6 27.5 31.6
私营商业85.0 75.5 57.2 49.9 25.6 17.8 4.2 2.7
数据来源:朱建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9、82页;马齐彬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57、78、79、88页。
(3)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状况
在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的1952年,参加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9.9%,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只占总农户的0.1%,且全部为初级社,以后农业集体化虽然有所发展,但直到1955年,农业生产互助组仍然是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主要形式,50.7%的农户参加互助组,只有14.2%的农户参加初级社。当时毛泽东估计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部完成大约要到1960年以后,但1956年一年内这个任务就完成了,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从1955年底的14.2%,增加到1956年初的80.3%,并进而增加到该年年底的96.3%。同时,高级社迅速发展,参加的农户从1956年初的30.7%,增加到年底的87.8%。(注:苏星:《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6页。)
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状况 单位:%
时间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高级社
——————
87.8 96.2
初级社
——0.1
0.2
2.0 14.2
8.5
1.3
互助组 10.7 19.2 39.9 39.3 58.3 50.7——
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状况 单位:%
时间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合作手工业 0.5
0.8
2.2
3.5
5.6
11.2 19.9 92.9 95.2
个体手工业 99.5 99.2 97.8 96.5 94.4 88.8 80.1 7.1
4.8
上述统计数字表明,新中国建立后到1956年前,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市场经济占重要部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公有制经济成分迅速增加的过程。
二、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消长
国家计划配置资源机制建立的过程也就是市场配置资源机制被排斥的过程。据统计,1952年,工业生产中,计划机制起主导调节作用的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为47.8%,略低于市场机制支配的比重。在批发商业中,计划机制支配63.7%,市场机制支配36.3%。在零售商业中,二者的比重分别为42.2%和57.8%。从总体上看,到1952年,政府与市场机制作用的范围与程度大体上是平分秋色。1953-1956年间,伴随计划体制因素成为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体系中的支配因素:市场机制逐渐被削弱,最终退出了经济体制领域。残存的市场因素,已经失去作为资源配置机制和经济体制因素的独立品格。
(1)统一国家财政经济,政府计划配置资源的扩展
194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草案)》,建立了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其他中央财政经济管理部门。1950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其基本内容是统一财政收支,重点是统一收入。财经工作的统一,“实际上是确立国家统一后的财经管理体制。……奠定了以集中统一为基础的财经管理体制的雏形”。(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4页。)1953年,中央一级财经专门管理部门为15个,占政务院所属部门数的47%;1954年,这一比重上升到55%。在财政收支方面,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80%,支出占75%。国家汲取财政的能力和配置资源的能力都加强了。
(2)计划机制在生产领域作用的强化
形成了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计划体系,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组织体系。1953年2月,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中央一级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建立起基层企业和基层工作部门的计划机构”。1954年2月,中共中央进一步要求,“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市)、直属市及县人民政府,应设立计划委员会”。通过这些计划组织体系和自上而下的计划方式,指令性计划机制直接控制了大部分工业生产。
中央一级经济决策的范围和权限不断扩大。1953-1956年间,国家计委统一下达计划的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60%左右。(注: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8页。)在基建方面,“一五”时期,中央的项目占基建项目总数的79%;在工业方面,中央掌握的直属企业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49%。
形成了政企合一的企业模式,企业经济活动开始呈现出预算软约束特征、国营企业的经营受国家计划控制,失去自身经济利益。虽然在1955年8月曾经规定,企业可以保留40%的超计划利润,但整个“一五”计划时期,国营企业利润留成只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3.75%。企业财务计划成为国家预算的一个部分,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形成了国营企业不负盈亏的预算软约束局面。
(3)政府对物资的统一配置
在物资管理方面,早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开始对重要生产资料物资在大区之间平衡调度,1952年达55种,调度方式除东北地区为计划调拨外,其他地区是通过国营商业销售,也有一部分企业自销。1953年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重要物资实行统一分配的制度,把各种物资分为: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统配物资);中央工业主管部门分配的物资(部管物资);地方管理的物资(三类物资)等。实行对重要生产资料在全国范围内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制度。国家统配物资的项目逐年增加:1953年为112种,1954年121种,1955年162种,1956年342种,1957年回落为231种。(注:《中国社会主义物资管理体制史略》,中国物资出版社1983年版,第1、2页。)这个期间计划配置物资的种类大幅度增加,基本实现了国家对经济建设所需物资的直接配置。
(4)农产品统购统销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分别发布命令,决定对油料和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第二年9月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1955年8月,国务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规定了具体的定产、定购、定销的办法。继粮食、棉花、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国家又把烤烟、麻类、生猪、茶叶、蚕茧、羊毛、牛皮等重要副食品和工业原料先后指定为派购产品。本来,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产品和原材料的供和销都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计划配置资源的机制渗透到市场中来,一半以上的产品和原料的供销已通过这个管理体系,市场开始萎缩了。粮食和油料、棉花的统购统销无疑给本来已经在衰退中的市场以致命的一击。因为统购统销,大约占农村征收和收成总额的42%的粮食、油料和棉花基本上脱离了自由市场。国营和合作商业所掌握的农副产品商品量从57%迅速上升到70%。而中国私营工业中大约有2/3是轻纺工业,它们受统购统销的影响更大。(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413、415页。)统购统销全面实行后,市场开始消失了。
1958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把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和派购等政策进一步制度化、法规化。对关系国计民生及生产集中、消费分散的重要商品及外销的某些重要商品,作为第一类商品,由中央集中管理;对于一部分生产集中、供应面广,或者生产分散需要保证重点地区供应,或者必须保证特殊需要的商品,作为第二类商品,中央实行差额调拨;上述两类商品以外的各种农副产品和食品等商品,作为第三类,由地方自行管理,必要时由商业部组织交流。
(5)政府集中配置资金
早在1949年至1952年,中国就已逐步实现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和银行业的基本国有化。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现金、结算和信贷中心,总揽了全部金融业务。随后,为了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目标和体现这一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所属各级银行建立了信贷计划管理机构,编制和实施综合信贷计划。银行内部则相应实行“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即基层行吸收的存款全部上交总行,贷款由总行统一核定计划指标,逐级下达。存款和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
(6)政府管制外贸外汇
国家对外贸的统制早在1950年就开始实行了。1950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全国贸易统一实施办法的决定》规定,由中央贸易部统一管理对外贸易业务,各大行政区的大区贸易部、各省厅(或工商厅)兼管地方对外贸易。在中央贸易部领导下,设若干全国性对外贸易专业总公司。1952年成立对外贸易部以后,保持了这种外贸组织形式。国家对于外贸活动的计划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的目的是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价格、贸易方式、支付方式和贸易期限进行统一管制,并对经营成份、贸易对象进行严格管制;二是实行外汇管制。规定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汇率卖给国家银行,一切外汇支出和使用,都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向国家银行购买;三是对(国有化前)私营进出口企业、外商企业实行登记管理办法;四是实行保护性关税和进出境商品品质检验制度。从50年代中期开始,对外贸易全部由国营经济统一、集中经营。1958年起,国务院规定对外贸易由外贸部门独家经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对外的原则,汇率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订,外汇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部和财政实施集中管理。与低汇率政策相配套的外贸外汇管理体系从此形成。
(7)劳动力的调配制度
在劳动力管理方面,由于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劳动力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1952年7月,政务院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会议。关于就业问题,会议提出了由国家统筹安排的“统一介绍”方针,并针对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并涌入城市问题,提出了逐步实现对劳动力的统一调配。1955年以后,劳动力的统一招收和调配制度建立,通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建立统一的劳动力招收和调配制度,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注:《新中国劳动经济史》,劳动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26页。)同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入城市,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劳动力市场的存在。
(8)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萎缩
与政府计划机制配置资源作用的扩展和加强相一致,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体系中,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逐渐缩小,作用力度逐渐减弱,直至被排斥。
一方面,市场活动参与者的市场主体性逐渐减弱,市场机制对市场活动参与者的调节作用减弱。国营企业作为国家计划的执行者,市场机制对它们的调节作用很小。农业合作社也成不了市场主体,因为统购统销割断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土地种什么,信息不是来自市场;农民对自己的产品,处理无自主权,即使有余粮,也不能拿到市场上出卖。这就排除了价值规律对农业生产的刺激作用。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加工、订货等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的实施限制了它们同市场的直接关系,导致私营企业对市场信号的敏感程度大为降低。1954年,在市场急骤萎缩的情况下,私营经济的日子已经不好过了。1955年,很多私营企业得不到足够的原料,有的处于关门倒闭的边缘。1956年1月,当全国出现公私合营高潮时,私营企业主差不多都欢迎。新民主主义结构中私营经济和通过市场调节的部分的消失,多种经济并存的新民主主义变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
另一方面,市场客体萎缩,特别是部分重要的要素市场萎缩。例如,由于计划调拨与配售的重要生产资料品种增加,生产资料市场的覆盖面逐渐缩小;由于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以及证券市场的关闭,金融市场也萎缩了;由于国家统一安排就业的制度逐步实施,劳动力市场也开始消失。
由于市场主体独立性的丧失,市场客体的萎缩和消失,市场主体与市场客体的联系被割断,市场机制赖以存在和运作的基础条件和主要活动领域基本消失,市场机制已经不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手段,残存的市场因素只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附庸。
三、排斥市场机制的经济原因
50年代从政府与市场共同配置资源到最终排斥市场机制,建立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仅从经济史角度作初步考察。
1.优先发展重工业客观上要求集中配置资源
(1)工业化的追求
近代以来中国人的理想目标,就是要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工业化是中国人的追求。那么中国要选择哪一种工业化途径呢?从历史上看,工业化的途径有三种:一是由私人和市场推动的工业化,以英、美、法为典型。二是由私人和政府共同推动的工业化,以德、日为典型。三是由政府推动的工业化,以苏联、中国为典型。中国为什么要选择由政府推动的工业化呢?
因为由私人和市场推动的工业化,在中国不可行。中国近代产业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强化对内统治和抗拒外来侵略这一军事政治目的,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以军事工业为主导兴办起来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民族资本产生。但是,私人资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原始积累,也没有经历一个产业革命的过程,它们从出现的第一天起,就走上了畸形发展的道路。稳定、独立、完整的民族市场无法形成,外国资本的入侵,使国内市场日益狭隘,廉价的劳动力或是成为外国资本榨取中国财富的奴役工具,或是仍然依附于自然经济,脆弱的民族资本只能在外国资本和封建经济双重压迫的夹缝中生长。资本、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限制,造成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极小,它始终不能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1949年现代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加上工场手工业产值为23%。而在这些少量的现代工业中,民族资本只是非主体部分。在抗日战争前民族资本与外国资本大约是1:2。在抗日战争后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大约是1:4,而且民族资本始终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经济体系。
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由于长期的战争的破坏,中国民族资本在建国初期已到濒临破产倒闭的境地,无力承担发展工业化的历史重任;官僚资本已经掌握在国家手中,在贫穷落后的中国,谁也没有实力买下它的股权,使之成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国农业生产力实在太落后,根据1954年对23个省15432户农家的调查,(注:苏星:《土地改革后,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经济研究》1965年第7期。)贫雇农两户半人家才能合用一头耕畜一部犁,即使富农也仅仅是一户有1.15头耕畜、0.87部犁。这种落后的生产力,没有国家的支持是很难走向现代农业的。当时贫雇农的收入中77.6%要用来购买生活资料,每年每户只有105.2元,只能维持相当低的生活水准,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仅占22.4%,平均每户30.3元;中农购买生活资料的费用也要占收入的61.7%,只有128.6元,只能用38.3%的资金购买生产资料,平均每户79.8元。这些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只能维持正常年成的简单再生产,不可能通过相互兼并的原始积累来发展工业化。所以,选择私人和市场推动工业化的途径是不现实的。中国的工业化只能由国家来推动。
(2)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
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可以优先发展轻工业,也可以优先发展重工业。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条件下,生产者根据产品和要素的价格来决定生产什么和采用什么技术。由上所述,中国的工业化不可能由市场来自发地形成,而是当时新中国的领导人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选择是当时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环境的产物,也反映了领导人的经济理想。新中国成立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了一系列在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和制裁的措施,切断了正常的国际经济交往和贸易,使新中国缺乏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严重威胁着中国的安全。在朝鲜战争的同时,又处于与台湾国民党政权的军事对峙状态。这种政治、军事态势要求新中国迅速提高国防实力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战争能力。而重工业则是其中的关键。同时,从当时的发展阶段和知识水平看,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几乎是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和落后的同义语。而根据瓦尔特·霍夫曼对一些国家的工业结构的研究表明,工业化水平越高的国家重工业的比重就越高,即“霍夫曼系数”。中国要在经济发展中迅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需要采取赶超的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重工业写入了中国的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
(3)优先发展重工业与当时中国经济现实的矛盾
重工业作为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资本密集度高、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而当时的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很低。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只有466亿元,人均国民收入为66.1元。(注: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1981年中国经济年鉴(简编)》,经济管理出版社1982年版,第Ⅵ4页。)根据世界银行经济考察团1980年对中国的考察报告,1952年中国的人均GNP约合50美元,比印度还要低,只相当于苏联1928年左右人均GNP 240美元的1/5多一点。(注:参见世界银行考察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1982年3月),中国财经出版社1983年版,第26页。)因此,在新中国经济发展的初期,生产力低下,技术设备很落后;资金十分短缺,资金的价格或利率高昂;可供出口的产品少,外汇短缺,由市场决定的汇率水平高;经济剩余少,资金动员能力弱。(注: 林毅夫等著:《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页。)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的成本是极其昂贵的。重工业的特征与中国当时经济状况相冲突,如果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是不可能把投入导向重工业部门的,相反倒可能诱致轻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因为当时资金匮乏而劳动力丰富,轻工业部门往往具有更高的赢利水平。以利润为动机的私人企业,总是把资源投向能够产生最大利益的生产部门。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就是用行政手段集中配置有限的资源,这需要制度的安排,这种制度就是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
2.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把农业纳入了计划经济的轨道
50年代初改造社会最大的成就是实现耕者有其田和消灭地主阶级,这虽使国家能将农业积累转化为现代化投资,但却造成了农村向城市提供商品粮机制的障碍。
根据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国农村土改分三批进行。1953年春天,土改已全部完成,而粮食供给短缺则出现于1953年秋季。当时国家需要商品粮700亿斤,而农业税收入只有275亿斤,两者相差431亿斤。经过全国土地改革,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的大约700亿斤粮食的荷重地徂。(注:马齐彬、陈文斌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70、18页。)本来,这700亿斤作为地租的粮食大部分可以转化为向城市提供的商品粮,供求保持着平衡,但现在这些粮食却大多为自耕农自己消费或存在家中。据统计,1949年农村人均粮食消费370斤,1952年增加到440斤,每个农村人口多消耗粮食70斤,加起来就是—个惊人的数字。(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257页。)虽然国家全力向农民收购余粮,但粮食供求矛盾仍然严峻。一时市场上粮食大副涨价,人心浮动。由于这次商品粮短缺是因为农业结构变化引起的,除非中国农村在短期内迅速分化,由自耕农经济转化为专业化生产的资本主义结构,否则商品粮短缺将会长期存在,而且会随着现代化和城市人口增长日趋严重。这样,只能去建立新的供给机制来解决商品粮的短缺。陈云对当时的情况曾经说过: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家伙。(注:陈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陈云文选(1949-1956)》第207页。)据说,陈云曾反复考虑,提出八种方案,最后不得不下定决心,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了对农民实行粮食征购、对城镇居民实行粮食配售(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办法,这就是“统购统销”。这种办法和城市缺粮相比,危险性可能少一点,(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265页。)并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新制度下商品粮短缺问题。
统购统销的商品粮供给机制包含“统购”和“统销”两个环节。两者均需强大的直统到基层的一体化行政组织。表面上看,统购仅仅是国家垄断粮食收购,不允许商人插手。实际上在自耕农倾向于自足而不愿把粮食拿出来卖的条件下,仅仅靠垄断粮食收购市场是远远不够的,况且国家不能做到不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刺激农民卖粮,这时“统购”实际是依靠农村干部强制性地让农民把余粮用低价卖给国家。统销则意味着建立一个巨大的粮食定量配给关系,它需要严密的户口制度。统购统销机制代替传统商品粮供给机制与新中国政治制度化的过程是同步进行的。统购统销制度和严密的户口制度就把农村和农业纳入了计划经济的轨道。
统购统销政策将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结构产生一系列冲击。它的第一个后果是城乡居民不能自由流动。城市居民是吃商品粮的,商品粮由国家配给,其数量不能自由增加。这样,城乡人口自由流动不可能了。统购统销对农业结构另一个冲击就是它促使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统购统销这种商品粮供给的新机制,要求农村基层行政组织的加强。在某种程度上,合作化、集体化实际上是农村管理体制改变带来的农村生产组织的变化。薄一波曾指出:“合作化后,国家不再跟农户发生直接的粮食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销的户头,就由原来的一亿几千万简化成了几十万个合作社,这对加快粮食收购进度,简化购销手段,推行合同预购等都带来了便利”。(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276-277页。)这说明,为了克服农村统购统销带来的管理困难,合作化也势在必行。
3.运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政策取向
为了取得剩余的支配权,把握积累方向,使之用于重工业的发展目标上,就必须运用行政手段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即压低资本、外汇、能源、原材料、农产品和劳动的价格,降低重工业资本形成的成本。
第一,低利率政策。由于重工业资本密集度高、要求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如果让资本价格在市场上自发形成,就会导致重工业的资本形成因利率很高而过于缓慢的结果。因此,如保证重工业以较低的建设成本迅速增长,最为首要的是条件是降低资本价格,维持一个稳定的低利率水平。以国营工业信用贷款月利率为例,1950年7月31日被调到2.0%,1951年4月调到1.5-1.6%,1953年1月调至0.6-0.9%,1954年调至0.456%,并保持了很长时间。1960年6月曾将利率回调到0.6%,但到1971年8月,该种利率又被压低到0.42%的水平。(注:郑先炳:《利率导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120页。)
第二,低汇率政策。重工业的物质基础是资本密集型的技术设备,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些比较先进的技术设备的相当一部分需要从国外引进,当时外汇和资本同样稀缺,由市场调节形成的汇率水平将会高得使资本密集的重工业部门难以承受。因此,为了保证重点项目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口必要的关键设备,政府出面干预外汇价格的形成,实行低汇率政策,成为重工业优先增长目标能够实现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1952年至1972年,中国的汇率不再挂牌,仅为内部掌握,且汇率一直稳定在很低水平上,1955年3月1日至1971年12月,汇率水平始终保持为246.18元人民币折合100美元,没有发生变化。(注:参见国家外汇局编《外汇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86年版。)
第三,降低生产要素的价格。发展重工业所要求的高积累率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其自身的积累能力。由于所能实现的积累率取决于利润率的高低,而利润水平又决定于总产出与总投入之差,因而压低劳动投入、能源、原材料成本和降低农产品价格是重工业实现高积累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四,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条件下,生产者根据产品和要素的价格来决定生产什么产品和采用什么技术。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初期,如果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是不可能把投入导向重工业部门的;相反倒可能诱致轻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从而无法实现重工业优先增长的目标。当时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采取了对重工业倾斜性投资与对轻工业强制积累的措施。从1952-1955年的国家预算来看,全国国营轻工业企业上缴预算的纯收入(包括工业企业上缴利润和税收)累计共116.5亿元,占全部国家决算收入918.2亿元的12.7%。如果扣除同期国家对轻工业的拨款19.6亿元,全国轻工业为国家积累了96.9亿元的资金。这相当于1952-1955年国家对重工业净拨款(包括基本建设拨款和流动资金拨款)122.7亿元的79%,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为250.26亿元,(注:《1950-1985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第76页。)前三年全国国营轻工业的上缴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的38.72%。这也就是说,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三分之一以上是来自头三年的轻工业。将同期全国国营轻重工业逐年上缴与拨款情况列表作一比较,即可看出当时政府对重工业的倾斜和对轻工业的抑制。
1952~1955年轻重工业上缴与拨款情况比较表 单位:亿元
上缴纯收入 %
净拨款 % 缴款与拨款的差距 拨占缴%
1952年
29.97 10020.89
100
轻工 19.0 63.4
5.1025.5 +13.9
6.0
重工 10.97 36.6
15.78
75.5 -4.81
1953年
42.02 10033.00
100
轻工 23.56 56 4.5613.5 +1919.4
重工 18.47 44 29.32
86.5 -10.84
1954年
62.39 10047.16
100
轻工 34.22 54.8
7.4215.7 +26.8 21.7
重工 28.17 48.2
39.74
84.3 -11.56
1955年
74.9 10040.36
100
轻工 39.73 53 2.496.2 +37.24 6.3
重工 35.17 47 37.87
93
-2.71
四年合计 229.09100167.73 100
轻工 136.3159.5
45.02
26.84+91.29
重工 92.78 40.5
122.71 73.16-29.9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研究资料》,1956年6月。
上述情况表明,在国家给轻工业拨款的45.02亿元的同时,轻工业上缴财政136.31亿元,扣除拨款后尚余91.29亿元,支援了重工业建设的需求,而重工业的上缴与拨款之间的差额为-29.93亿元,即净投入。这笔净投入是由国家通过轻工业与农业的上缴实现的。如果通过市场调节,资金必然流向建设周期短、见效快的轻工业。而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把有限的资金投入重工业建设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调控。唯一的途径就是对经济资源实行集中的计划配置和管理,并实行工商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人民公社化,以及取消企业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私人企业改造成公有制企业,使公有制占据工业所有制结构中绝对优势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指令性生产计划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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