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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102(2006)06-0081-05
神话在当代的“复魅”浪潮也许源于理性哲学和科学信仰造成的文明危机。物质科学认为人的主观或心理因素是一种迷信而将其投入了客体之中。这一过程排除了人的成分而必然导致机械的生活概念,十九世纪人们对科学的热情的强烈宗教意味就是明证。然而,我们越来越感觉到,不可能在堆积的产品和新发现的能源中找到幸福美满的生活。这种不满不仅表现在一般的急躁之中,而且表现在神经质和抑郁症以及某种意义的挫伤中。我们缺少本质的真正的激情,尤其不满于人际关系本身。面对可怕的文化断裂,科学已经被证明无能为力了。于是,那些被忽略的、压抑的精神统一体重新凸现出其意义。
一、性别本质主义与反性别本质主义
本质主义最早由亚理士多德提出并在其后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思想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本质主义思想方式的实质在于从某种超对象的绝对实在中去理解对象的本性和规定,它的宗旨就是要找出那个对于把握对象具有决定意义的“本体”。本质主义的特点是否认现象的价值,否定感性的价值,把本质绝对化,把抽象思维绝对化。与本质主义相生的性别本质主义又称生理决定论,指将社会性别制度和社会性别文化造成的男女在群体特征、行为方式、性别分工、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社会差异或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其生物本质差异,尤其是将女性的从属地位和低素质归结于她们与男性不同的生物特征。传统的本质主义哲学总是假设事物预先存在一个人们无法改变的本质,男女不平等生物决定论便是本质主义在性别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中的“阳具妒忌”就带有明显的性别本质主义倾向:以男性为价值尺度,把女性界定为因为缺少男性生殖器而时常感到自卑、嫉妒的人。沃尔斯通克拉伏特曾批判卢梭的性别本质主义观念:“(卢梭)证明妇女因为体力不如男人,所以应该是软弱的和被动的,从而推论说女人生来就是为了取悦男人,服从男人,所以她的责任就是尽量迎合她的主人,这就是她生存的伟大目的。”[1]康德和约翰洛克认为社会性别分工是合理的。十八世纪的科学家通过研究男性和女性身体,得出结论:由于男性“头盖骨多于女性头盖骨”和女性“pelvises”(骨盆)多于男性“pelvises”,故男子更适合政治、商业、公共生活而女人最适合生育和照顾家庭。
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用多元主义来拒斥传统哲学的本质主义的进程,女性主义也掀起了反性别本质主义的浪潮。20世纪60年代,女性主义者通过反省此前的妇女解放运动,认识到要真正实现女性解放,必须彻底改变传统本质主义的性别文化。在这一时期,传统的本质主义哲学受到了以德里达为首的后现代解构主义者的解构,他们认为,事物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先在的、不变的根本性特征或本质,一切都是变动的、不确定的,而且与主体状况相联系,意义只存在于解释者的解释行为中。于是女性主义者借解构的哲学提出了社会性别理论,又称社会构成论,开始系统地批判生理决定命运的性别本质主义。其核心观点是:人的性别可分为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前者指男女天生的生物差异,后者则是指由社会性别制度和代表它的性别文化后天建构成的男女之间在群体特征、行为方式、社会分工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社会差异或不平等,前者是与生俱来、恒定不变的;后者则是人为的,是可以重构的。从此,社会性别概念成为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范畴和批判性别本质主义的有力武器。
但在反性别本质主义这一基点上,中西方的女性主义批评者选择了相反的方向:西方的女性主义批评者在寻求两性平等的进程中富含对立仇视情绪,试图模糊两性差别,强调两性之同;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者则承认两性差异,强调女性应保持发扬自己的特性。
其实,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的女权主义批评家都忽略了男性与女性共有的人类本性中的厄洛斯本质,因而失去了正确认识性别本质主义的一个向度。同一个女性原则,或者厄洛斯,对男人和对女人一样发生作用。但对女人,这一原则直接左右其意识和个性,而对男人,与厄洛斯相关的不是其意识,而是其无意识。他的意识特点是男性的,受逻各斯原则左右,但在其无意识中,厄洛斯是其灵魂的统治者,男人的这种女性灵魂是一种本质存在。这种灵魂的本质及其与男人的关系决定着他与女人的关系还有他自己内心精神领域的关系。
对女性原则的本质和左右它的规律进行讨论,对今天的男女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在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化中,这一原则被严重地忽视或曲解,人们只机械地顺从逻各斯原则,或者滥用了厄洛斯原则而忽视了其对生活品味的隐性作用。这种精神或心理能量之源,或者像神话和古代宗教所表现的那样,只有通过正确地靠近自然的女性本质才能达到,无论这一本质以无生命的形式还是以女人自己的形式起作用。所以,再次寻求与女性原则建立一个更好的关系就极为重要了。
二、从月亮神话看性别本质主义
人的本性之一就是女人明显区别于男性的女性特征。这一差别的超越一切的象征符号就是月亮。无论在当代还是在时代不明的神话和传说里,月亮代表的就是女人的神性,女性的原则,就像太阳以其英雄象征着男性原则一样。然而月亮神话的演变过程恰好说明了这种性别本质主义的偏见,不仅如此,月亮神话背后隐藏的更加神秘的女性原则的双重性质是对性别本质主义的更加彻底的反拨。
1.中国古代关于月亮的神话
中国上古神话说月亮的母亲是常羲,为月亮驾车的是望舒。作为“阴阳”的象征结构,月亮在中国作为太阳的“妹妹”或者是“娇妻”出现。中国古籍中留下的太阳神已经不是原始形态,大都是人格化了的男性神灵。他们光辉四射,是温煦、热烈和明亮的源泉。《楚辞·九歌·东君》中如此形容太阳神:驾龙辀兮乘雷,载云旗兮委蛇……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月亮神话不如太阳神话那么多,有些民族的月亮神与太阳神常常在同一种神话中出现。与象征男性刚猛的太阳神不同,月亮清亮幽明,上弦月悬如钩,下弦月残辉幽,满月碧空净,有无比的亲和力,是温柔的象征。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与温馨,又给人种种神秘感。
2.月亮神话中的性别演变
最原始的信仰只把月亮当作一种存在,一种丰产感应。随着宗教形态的更加系统化,月亮也就显现成了人,先是一个男人,后来成为一位神,一位男性神或一种丰产力量。西恩是巴比伦的月亮神,从公元前一千八百年起的数世纪里受到顶礼膜拜。虽然同时出现了太阳神夏马西,但他一直未能与月神平分秋色。与此同时,女月神伊什塔尔(传说她是西恩的女儿)开始替代了对老月神的崇拜,这种转变使月亮失去了男性色彩而成为女性。但问题是,西恩与伊什塔尔都既具有男性本性也具有女性本性。如西恩被赞美道:“万物之母,众生之父;啊,仁爱的天父,您给世界广布恩泽。”[2]而伊什塔尔被赞美道:“噢,我的男神吆,我的女神吆?”[2]可见,月神实际上是阴阳合一的。在埃及,月亮女神伊希斯的初始形态之一便是伊希斯—耐特,亦男亦女;希腊女神阿耳忒弥斯也是这样。
从月亮神到月亮女神的变迁大概是和太阳崇拜的兴起分不开的,而“圣母”或“圣女”则是月亮崇拜的最后阶段。这一演变过程与“圣婚”的宗教仪式或观念紧密相关:女人,不管是作为母亲、妻子、女巫、先知还是女祭司,都必须首先与恩赐这些能力的神相结合。作为所有异教的一个明显特征,肉欲色彩总是以女人同男神的结合联系起来。“从最原始到最高级的各种宗教,都充斥着与神结合对每一个女人都是必需的这样一种观念”[3],所以最初月亮只有一种可以使女人怀胎的受孕感应;而后这种感应凝聚成为一种拟人化的实体—月亮神,他可以使他的女性崇拜者直接受孕;再后来,月亮成为万物之母,但月神也是她的配偶,他就像从前恩赐他的女信徒们那样,赐予她同样威力。因此,月亮男神或月亮女神是阴阳合体,亦男亦女,自身也可以进行再繁殖。
3.月亮女神的“性爱”与“贞洁”双重特征
月亮女神是“处女神”。这里的“处女”不是指一种外在的情势,而指一种内心态度。一个女人以一种心理学的态度对待生活,使她依赖于别人的思想,使她不能真正地证明自己的言行,这样的女人不是这个意义上的处女。真正的处女是自成一体的女性,她的所为并不是为了讨人喜欢,或是为了获取支配别人的权力和夺人所爱的野心,只是因为她所做的一切是真实的存在。非处女都是作为某些男性的女性配偶或者对应点而行动,这个男性也许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也许只是一种观念如女人必须做让男人喜欢的事,而这些观念是她心目中男性的外化,她以这种方式和她心理中的男人发生关系如同已婚妇女同丈夫发生关系一样。
处于弦月阶段的月亮女神的主要特征是她是一位处女。她本能上不要求俘获或占有被她的魅力所吸引的男性。她既不激情满怀地期待她所钟情的男人来报答她,也不给自己寻找家庭或丈夫的避风港,她本质上就是自我本身。她只扮演自己的角色,她不是男神的性格的翻版,她是古老而永生的众神之母。她的神圣威力并不依赖于她与夫神的关联,她的行为不依靠他的支持,也无须与他保持品质与形式上的一致性,她以自己的权力担负起神圣的使命。狄安娜的希腊原型阿耳忒弥斯以护佑妇女生儿育女著称,被称为“子宫的开启者”;阿佛洛狄忒的名字本身就含有刺激性欲的意思,还有伊什塔尔,她们都是性爱女神而非贞洁女神。至于欧里庇得斯的希波吕托斯崇拜阿耳忒弥斯而贬斥阿佛洛狄忒显然是男权社会的另一种阐释。
然而,处女神的性爱本能如果仅仅以自我为中心,这将导致一种退化,会导致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复归到野蛮状态。作为其月亮式的品性体验的一部分,一个女人内心的女性本能的泛滥会使她们从人的层次降低为动物的层次。这种无意识的本能会横扫人类的一切防线,一切价值观念。
4.月亮女神的再生力与破坏力
月亮的再生力与女性的月经和生孕有密切关联,月中蟾蜍和嫦娥的神话都可为证。“月有盈亏,恰似蛙腹与孕妇之腹有规律的膨胀与缩小,而成年女子的信水,又恰好一月一次,与月的盈亏同步。”[4]嫦娥所以能成为月亮女神,因为她吃了长生药,所以月亮不死,月亮女神也常驻。
月亮女神既是生命的赐予者,丰产之神,也是自然界破坏力量的统治者。对古人来说,她的自相矛盾的性格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从理性的立场看,一个神或善或恶就无法理解,尤其对于基督教的上帝观念更是如此。欧洲有的玛利亚神像被塑造成黑色的,还有的圣母像面部一部分阴暗、一部分明朗就是女神双重性格的写照。希腊神话中月神最早是塞林,是一个中性神,而后被两个特征分明的形象代替——明月之神阿佛洛狄忒和冥月之神赫卡忒,最后“三头赫卡忒”出现,即阿耳忒弥斯、塞林和赫卡忒,它们分别代表月亮的三个变相:上弦月、满月和亏月。代表黑暗的赫卡忒是灾难女神,是恐怖女神,她的崇拜仪式必须在夜晚举行。当男人在潘多拉的神话和夏娃的神话中把错误统统推给女性的时候,他们其实表现出了对女性原则的陌生,男人其实并不是被具有血肉之躯的女性所迷惑,而是被自身具有的女性原则所左右。
女人的冷酷本性与月亮的清冷具有某种通约性。太阳自己发光而月亮只是反射太阳光,所以月亮体现了女性的阴柔。当女人旨在寻求一种征服欲而非爱情时,她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让男人着迷,她们可以像塞壬一样制定游戏规则,游刃有余而让男人无法自拔。男人因为缺乏厄洛斯的发展,情感不成熟而成为骗局的牺牲品。因此,男人只有与女性原则建立起一种联系,他才能学会辨别女人对他的态度的真伪。
5.月亮女神的厄洛斯本质
本文的厄洛斯,并非古希腊神话中创世之初的“爱神”、美神阿佛洛狄忒的儿子,抑或柏拉图杜撰的“爱神”,而是哲学意义上的厄洛斯,指心理联系原则[5]。荣格在《欧洲女性》和《分析心理学概论》中对这一术语做了详细的描述,他把厄洛斯原则与女性规则相互联系起来,并与作为男性特点的逻各斯原则进行了对比。然而,这一原则无法脱离与长着翅膀的“厄洛斯”(或丘比特)的关联。爱神的箭从远方射来并激起你心中的爱欲或冲动,这种化身自然与厄洛斯原则联在一起,因为这一箭头射到任何人身上,他都不得不去寻求与人类的那种冲动靠得更近一点的根源。虽然性爱的全部内涵都与厄洛斯原则紧密联系,但是它们并不是一回事。性爱是厄洛斯表现它自己的一个领域,但却不是唯一的一个领域。
在本质上,女性原则更像纯真的原始人所说的女神,自我表现为盲目的力量,丰饶多产而又残酷无情;富有创造力、同情心但又有摧毁力。它是人类的女性,比男性更冷酷残忍,它爱的烈焰就像其恨的怒火一样。这是凶狂式的女性原则,中国人的“阴”,即女性的阴性威力。它像一只猛虎,悄无声息地窥视着它的猎物,但在表面上看起来它又像猫一样,温柔慈善,使人几乎忘了它的凶猛。希腊人将女性的这种威力视为厄洛斯,更多的是强调其心理关联而不是爱,因为在厄洛斯的观念中,消极或痛恨的成分与积极或爱的成分一样多。对男人来说,女性原则的这种矛盾情态和富有影响力的个性是永不可知的心理实体。
三、西方女权主义的反性别本质主义与“双性同体”的理想
1.关于双性同体的阐释
双性同体androgyny,又译雌雄同体,在生物学上指同一个体身上既有成熟的雄性性器官,又有成熟的雌性性器官;在体型构造及生理特征方面,表现为雄性及雌性的混合物。在心理学上,双性同体指同一个体既有明显的男性人格特征,又具有明显的女性人格特征,即兼有强悍和温柔、果断与细致等性格,按情况需要作不同的表现。双性同体的概念最早见于古希腊神话:柏拉图在《会饮篇》记载:——转述阿里斯托芬的话——人的身体原本是一个圆团,每个人有四只手、四条腿、两个身子和两个脑袋,各朝相反的方向。人的分离是由于得罪了宙斯,宙斯一怒之下,把这个球霹成两半。人被截成两半后,这一半想念着另一半,希望有一天能整合。所以柏拉图称,人一生都在寻找着他(她)的另一半。这种寻找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没有人能说,他 (她)一辈子都不要另一半。这里需要提醒并值得注意的是:按阿里斯托芬的说法,人的本质最先有三种:一种是男人,一种是女人,第三种是不男不女即阴阳人。男人和女人分开后,相互寻觅的是自己的同性的另一半,而阴阳人分开后,相互追求的就是异性了,因之,就产生了两种爱情方式:一为精神之爱,一为世俗之爱。然而,对同性的另一半的追寻并不一定是生理上的(如同性恋),而是心理上的,所以在异性身上也存在着此种相合。
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第一次将双性同体的概念引入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一间自己的屋子》中她写道:“我们之中每个人有两个力量支配一切,一个男性的力量,一个女性的力量。最正常的境况就是这两个力量结合在一起的时候”[6]。法国著名理论家埃莱娜·西苏试图以双性同体的实现来消除男女二元对立。在《美杜莎的微笑》中,她说:“双性即每个人在自身中找到两性的存在,这种存在依据男女个人,其明显与坚决的程度是多种多样的,既不能排除差别也不排除其中一个性”[7]。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否定了先验的女性气质,否定了两性的绝对差异。波伏娃用存在主义的观点对女性进行了生物学、心理学的考察,认为两性之间的差异并不比两个单个人之间的差异更大。“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生成的”这一思想对人们在性别问题上的思维定式具有颠覆性的意义,可作为有力的反性别本质主义的证据。荣格把男人心理中女性的一面和女人心理中男性的一面分别命名为“阿尼玛”(anima)和“阿尼姆斯”(animus),这说明,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混合着两类特征,性别差异只不过是与‘他’或‘她’性别相一类的性格特征更占多数而已。
2.对弗洛伊德女性性本质的批判
弗洛伊德有关潜意识形成过程的理论表现了他的性别歧视:男性的成长历史就是人类的成长历史。对此,女性主义批评者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回击。斯皮瓦克认为弗洛伊德没有考虑到子宫的作用而弗里丹也认为男女两性只是生理上有差异而已,并不能证明男性比女性在身体构造上更完备,也没有证据表明女性因同男性的生理构造不同而普遍感到自己处境低劣而郁郁寡欢。弗里丹在她的书中还批判了弗洛伊德对女性心理的错误概括,其矛头主要指向关于阉割情结和阳具羡慕的观点。
四、结语
当代女性主义批评最明显的特征是反本质主义的倾向,其中有两种态度:一是抹煞男女的性别差异,要求平等的权利;二是承认性别差异,西方女权主义者偏向于前者而中国女性主义者偏向于后者。本文从月亮神话入手,对其中蕴涵的性别本质主义做了新的探索,给女性主义批评提供了一种新的维度。性别本质主义中更深蕴涵的是一种阴性原则,而这种原则存在于每一个个体而不限男女。无论男性怎样惧怕他内心的女性原则,它都会我行我素。它在无意识中直接对他发生作用,从内心最深处靠近他,就像他内心的一个反叛者一样。对于女人,这种原则与她精心营造出的理性色彩背道而驰,而她却不愿承认。她宁愿相信本质上的她就是表现出来的她,而她的职责就是区分开内心的厄洛斯与现实的理性世界,以自己的对世界的女性适应将威猛的女性原则人性化。事实上,男女之间的外在矛盾反映了更为普遍的主观矛盾,这种矛盾与每一个个体形影不离,虽然她或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彻底意义上的男性或女性个体是不存在的,每个人生来就是两种因素的结合体,而这两种因素在心理内部是经常处于矛盾状态的。正确面对这一矛盾,男性才能与自身的“另一面”和平相处,继而与女人建立起真正融洽的关系;正确面对这一矛盾,女性才能认识到自身相矛盾的理智情态与厄洛斯本质,才能自觉地在矛盾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每一个个体,只有建立了其自身内部的两个方面的联系,使共存的男性原则与女性原则相融合,才能扫除内心的障碍,才能与异性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收稿日期]200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