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居西河与三晋之地《诗》的传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地论文,西河论文,子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0)05-0050-10
《诗》本来是周代礼乐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作为王官之学由专人掌管的,但是,到了春秋末年,随着周代礼乐制度的崩坏,孔子所创的儒家自觉承担起了传承周代礼乐文明的责任,《诗》、《书》、礼乐就由原来的王官之学转化为由私人传授的私学,成为孔子等人教授弟子的课本,通过师徒相授的方式代代传承。由于时代久远,史料缺失,战国时代儒学的传承系统变得扑朔迷离,《诗》的传承脉络也跟着踪迹难辨。《诗》是孔门弟子的入门课程,孔门弟子中善《诗》之人当不在少数,如在《论语》当中,子夏和子贡就都因为善说《诗》而得到过孔子“始可与言《诗》已矣”的表扬。但是,众多的孔子弟子,在《诗经》学史上留下声名的,唯有子夏一人而已。除了《论语》中子夏说《诗》得到孔子称赞之外,《礼记》、《韩诗外传》等史籍中也都有许多关于孔子与子夏说诗、论诗的记载。但是,就《诗》的传播而言,子夏在诗经学史上的地位,应该是在孔子卒后他居西河教授,被尊为魏文侯师之后才奠定的。
一、西河考
在孔子众弟子中,第一个把儒学发扬光大并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发生重要影响的,就是“退而老于西河之上”的子夏。
关于子夏的事迹,史籍记载最明确的,莫过于居西河教授,魏文侯师事之一段。《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明确记载了这件事:“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礼记·檀弓上》在记载子夏因丧子过哀失明,曾子吊之的事情时,有这样一段对话:
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便指子夏居西河教授之事。汉代学者对于子夏居西河教授一事基本没有争议,但是到了怀疑精神高涨的宋代,对于子夏移居西河的时间问题,便开始有学者提出了怀疑。洪迈《容斋续笔》“卜子夏”条云:
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卒时,子夏年二十八矣(孔子卒时,子夏当为二十九岁——引者按)。是时,周敬王四十一年,后一年元王立,历贞定王、考王、至威烈王二十三年,魏始为侯,去孔子卒时七十五年。文侯为大夫二十二年而为侯,又十六年而卒,姑以始侯之岁计之,则子夏已百三岁矣,方为诸侯师,岂其然乎?
对于这种怀疑,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他说:
文侯师子夏,虽不可以年定,而其在早岁可知。余又考魏文二十二年始称侯,子夏若尚存,年八十四,寿考及此,固可有之。
蒋伯潜《诸子通考·诸子人物考》提出了与此相同的看法:
魏文侯斯立于周威烈王元年,立二十二年,始受命为诸侯。子夏为文侯师,度在文侯嗣立之后,受命之前。魏斯卒后,始谥曰“文”,此曰魏文侯,明为事后追记之辞。执之过拘,将谓子夏至魏文侯卒后始死耶?大约文侯嗣立,即聘子夏。故徙居于西河,去孔子之卒,不过五十余年尔。
钱、蒋诸先贤所言极是。魏文侯之奉子夏为师,固不可执拘为说。魏文侯嗣立在公元前445年,其时子夏63岁,那么,魏文侯奉子夏为师的时间,即使不能早至其为世子之时,也很可能在其初继位时就已经开始了。
围绕子夏居西河教授一事,还有一个争议就是“西河”的地理位置,而这个问题又与子夏的国籍问题相表里。可以这么说,正是由于历史上对子夏国籍问题的不确定,子夏所居之西河的地理位置才进一步被强化,最终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如果能够确定子夏的国籍,西河的位置也就更容易确定了。
关于子夏国籍的说法,除了郑玄的“温国卜商”①一说之外,最有影响的是“卫人说”与“魏人说”,其中卫人说出现很早,董仲舒《春秋繁露·俞序》明确引述了“卫子夏”的一段话,这与《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卜商卫人”的说法一致。这种说法也被陆德明《经典释文》及司马贞《史记索引》所继承。而“魏人说”则出现较晚,首倡其说者是《礼记·檀弓上》“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孔颖达疏,其文云:“案《仲尼弟子传》云:‘子夏姓卜名商,魏人也。’”但今本《史记》并无“魏人也”三字,后之从者多以唐写本当有之为说。比较上述三种说法,由于“温国”在春秋战国时代未曾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出现过,“温国卜商”实际上只是一种比较含糊的地理概念,而非政治性的国家。而且,在春秋战国时代,温邑的归属权数次改易,晋、卫以及后来的赵、魏都曾统治过温,所以,“温国卜商”一说,并不与后二说构成矛盾。相反,恰恰可以成为讨论后二说的基础。对于“卫人说”与“魏人说”,则各有相当多的支持者。在比较这两种说法之后,本文赞成董仲舒“卫子夏”的说法,因为“卫子夏”是西汉早期就流行的说法,由汉代至唐初均无异说;而且,在子夏出生时,三家尚未分晋,何来“魏人”之说。因此,“魏人说”很可能是因子夏被尊为魏文侯师,而“卫”“魏”读音相同而出现的一种误说。
此前学者们在讨论子夏的国籍问题时,很少注意到《卜氏宗谱》中的资料。实际上,山东巨野的《卜氏宗谱》和江苏丰县的《卜氏大宗谱》,都十分明确地记录了子夏的国籍,如山东巨野的《卜氏宗谱》云:“始祖:卜子讳商,字子夏,卫人。”②丰县《卜氏大宗谱》中有一篇由子夏十八世孙、汉明经博士卜钦所做的序文,其中也说:“吾族姓始于周太卜之官,而实为卫人也。”③由此,我们可以确认子夏为卫人这种说法的准确无误。
确认了子夏是卫国人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其所居西河的地理位置。古人地处一域,往往以具有标志性的大山大河作为取名的参照,因此,以“山”“河”等为标志加方位词而组成的地名,就有很多重复的可能。“西河”就是一个这样的地名。而“子夏居西河”之所以会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就在于子夏所出生的卫国和尊奉他为君师的魏国,在历史上都曾有过一个被命名为“西河”的地域。《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卫灵公就是否伐蒲一事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的回答中有这样一句:“其男子有死之志,妇人有保西河之志。”司马贞《索隐》云:“此西河在卫地,非魏之西河也。”由此可以确认,在春秋末世,卫国确有一处地域被称为西河,且为时人所共知。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标示,卫国的西河,即今河南浚县、内黄县一带。而魏国的西河,直到战国初年仍然是作为水名而非地名出现的,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而谓吴起曰……”和《楚世家》“饮马西河,定魏大梁”等,这里的“西河”明确是指龙门西河而言的。与作为水名的“西河”相关的区域,从春秋时代到战国后期,则一直被称为“河西”或者“西河之外”。如《史记·秦本纪》“夷吾谓曰:‘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与秦。’”《商君列传》:“(魏惠王)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秦始皇本纪》“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赵世家》“王与秦昭王遇西河外”等。一直到汉代初年,因西河水名而设立西河郡,“西河”作为区域地名才正式由河南移到了陕西、山西一带。
正是由于卫、魏两国“西河”之名出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因此,只要参照子夏时代人们使用“西河”一词的意义,就可以确定子夏所居西河的地理位置了。由上文所引孔子与卫灵公的对话中出现的“西河”指卫国西河,我们能够确认《礼记·檀弓上》所记载的曾子与子夏对话中出现的“西河”,也应该指子夏的父母之国——卫国的西河。《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有云:“卫以子夏为圣。”这正可与《礼记·檀弓上》曾子责子夏“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相互发明。
江苏丰县《卜氏大宗谱》中卜钦的序文是这样写的:
吾族姓始于周太卜之官,而实为卫人也。自商祖就学东鲁,设教西河,后终于曹,而即以是址家焉。相传至五世从无双丁。自六世祖兄弟二人遭秦变,日祥祖奔避卫辉,日祯祖潜居河内。祯祖后人式,幸博宠锡。今钦亦仅叨一命,因念家世祖谱散轶罔闻,爰问曾叔祖辈,溯稽先代,止有袭藏高祖遗传一帙。因知由卫迁曹,由曹而陈留,由陈留而广陵者自六世、七世、十五世祖也。其间年五六百载,世传十数代,寥寥数十丁,类皆鹑衣百结,有始祖风。
在这一段文字中,“自商祖就学东鲁,设教西河,后终于曹,而即以是址家焉”与后文的“由卫迁曹”语义相互补足,正是由于子夏的“设教西河,后终于曹”,才有其子孙“由卫迁曹”的奔丧与守墓。这段文字,恰恰可以证明,子夏设教之“西河”,正是卫国的西河,而不是魏国的西河。郑玄注释《礼记》时认为西河指“龙门至华阴之地”④,司马贞《史记索引》则认为其地在汾州⑤,这都是战国秦汉时代因地名变迁而导致的误说。实际上钱穆先生的《子夏居西河在东土河济之间不在西土龙门汾州辨》一文对此已经做了辨析,只是钱穆先生认定“孔子弟子不出鲁、卫、齐、宋之间”⑥,则太过绝对了。
以上是从文献资料出发对“西河”地理位置的考证。我们知道,在孔子卒后,众弟子守丧三年,三年心丧期满后,群龙无首的孔门弟子急需推举一个新的领袖,但众人的意见很难统一,于是就发生了“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子”⑦之事。推举有若的事情尽管受到了曾子的强烈反对,但应该还是做成了,所以才出现了《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记载的“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时也”的情况。但是,有若的德行学问终究比不上孔子,难以服众,所以当弟子求教而其“默然无以应”时,就必然引发强烈的抗议:“有子避之,此非子之座也!”⑧有若宗师地位的被否定,实际上是孔门弟子内部矛盾被激化、学派由此分裂的标志。也许正是在有若的宗师地位被否定之后,极力推举有若的子夏、子张诸人受到了曾子之徒的排挤,子夏、子张等人才被迫离开了鲁国。史籍所记载的“子张居陈”、“子夏居西河”的事情,应该就发生在这件事之后。从曾子以三罪责怪子夏时子夏自言“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的答语中,我们仍然能够读出子夏当初决定“退而老于西河之上”时失意、落魄的心态。
孔子卒时,子夏29岁,三年心丧期满,子夏32岁。由《孟子·滕文公上》“孔子没三年之外……子贡反筑室于场,独居三年,然后归。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的记载来看,子夏等人推举有若的事情应发生在孔子卒后六年,故陈玉澍《卜子年谱》把这件事系在了子夏三十五岁时(公元前473年)。如前文所论,子夏被魏文侯尊为老师的时间,很可能在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嗣立之初。那么,在被魏文侯奉为老师之前的二十多年,在西河设教就是子夏最主要的事业,而“弟子三百人”⑨的盛况,应该是引起魏文侯之弟魏成子注意的主要原因。魏成子“东得卜子夏”并把他举荐给魏文侯,这才造就了“子夏居西河设教,为魏文侯师”的千古美谈。而设教西河的盛名,也成为日后曾子责怪子夏“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的口实。
那么,在卫国西河设教的子夏,在被魏文侯尊为老师之后,是如何影响和推动魏国儒学的发展,最终使魏国成为战国初年儒学发展的中心呢?考察子夏的行迹因此成为重要的问题。
二、子夏行迹
清人陈玉澍《卜子年谱》在述及子夏教授西河史事时说:
由洙泗而至西河时年已老矣,教授西河之后又归于鲁,丧子丧明,曾子吊之,乃吊之于鲁,非吊之于西河也。归鲁之后,复至安邑为魏文侯师,其时子夏已在百余岁外矣。综而论之,欲尊有若在孔子殁后之六年,设教于鲁后之,设教西河又后之,丧明见责曾子又后之,最后至魏为文侯师,年不尽可考,总撮其先后之序如此。⑩
尽管历代史家对“子夏为魏文侯师”一事极尽渲染,但由《卜子年谱》所叙述的情况以及学者们围绕子夏居西河而展开的争论来看,学界对于子夏居西河以后的行迹的认识仍是模糊不清的。而在传世的文献资料中,除了《礼记》中魏文侯与子夏论乐、《史记·魏世家》中“文侯受子夏经艺”以及“(魏成子)东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师之”的记载之外,现存的文献资料中没有更多的资料能够证明子夏曾在魏国任职,为魏国的政治出谋划策。因此,从文献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来看,魏文侯奉子夏为师,很可能只是其礼贤下士的一种姿态,子夏所获得的也只是一个尊贵的虚职。这种虚职带来的“虚名”并没有改变子夏的生活方式及其生存状态。从身份和职业上来说,他仍然只是一位以故乡卫国西河为中心,游走于诸侯国间,宣扬先王之义、以《诗》、《书》、《礼》、《乐》教授弟子的儒者。所以,史籍中才会留下这样的记载:“子夏贫,衣若县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11)而另一方面,也许正是由于被魏文侯尊奉为师,往返于魏国与卫国之间便成为子夏后半生生活的常态,“之晋”“返卫”一类的记载也才会出现在史籍当中。子夏纠正“读史记者”误“己亥”为“三豕”的故事(12),很可能就发生在这个阶段。
魏文侯尊子夏为师,使子夏能够方便地在魏国讲学授徒,魏国乃至赵国的许多地方也因此留下了子夏留居设教的传说。例如《水经注》就提到了位于夏阳县(即今陕西合阳县)东的“子夏石室”(13)。除了合阳的子夏石室,山西河津、陕西韩城等地,都流传着子夏授徒讲学的故事,后人附会其事,在这些地方也修建了子夏祠、子夏庙、子夏书院等,用以纪念这位教授后学、传播文化的先贤。而山西文水县的隐泉山(又称大陵山,战国时属赵国),也在唐朝时被改名为子夏山。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晋之地,尤其是其中的魏国可称是子夏的第二故乡。虽然郦道元也不能确认夏阳的石室就是子夏设教之处,只能以“疑即此也,而无以辨之”一带而过,而我们在前文经过考证也已经确认子夏设教之西河在卫,与今天的山西、陕西无关。但是,流传在山西、陕西一带的这些有关子夏的种种传说,却并非完全属无根之论、无本之木。这些传说所产生的历史依据,就是子夏生前确曾到过这些地方,而且在这些地方授过徒,讲过学,他的博学多识以及被魏文侯师事之的身份也为时人所景仰。从合阳、韩城、河津、文水一带都留下子夏设教讲学的传说,可以推知子夏在魏国讲学的游学、游教性质。而由这种在魏国、赵国的游学、游教,反过来又可进一步证明,其故乡卫国西河,才是子夏后半生的安身立命之所。
由《礼记·檀弓上》子夏与曾子对话中“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于夫子”之言,可知“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的事情发生在子夏垂老之年。而对此事发生的地点,学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子夏失明后曾子特意前往西河安慰他,也有人以路途遥远,曾子不可能跋山涉水前往西河来反驳这种说法。笔者很幸运地查到了一些散落于各地的卜氏后裔代代传修的《卜氏宗谱》,其中涉及一些对其先祖子夏行迹的记述。如山东巨野《卜氏大宗谱》中有这样的文字(14):
始祖:卜商,字子夏,卫人,周敬王十三年(公元前五零七年),生于河南怀庆府温邑。幼年回祖籍卫国,十四岁在帝丘拜孔子为师,从孔子周游列国,二十四岁从孔子到鲁国,助师著六经。孔子卒,守墓三年,娶于田氏。设教西河,为魏文侯师。周安王二年(公元前四零零年)反,十二月卒。殡数日。事者:族众弟子,亲戚,友邻等。行殡时出三口同样棺,其中两口衣冠棺未知葬何处。实体棺与始祖母田氏合葬,尊其志安于卜故都,后人名其地曰卜固都,墓前建一寝殿,后人曰卜子庙。判公家于墓三年。
卜故都即桂陵,位于曹国和卫国之间,是吾族自桂公至商公十九世,六百余载,所有卜氏老人终后安葬之地。冢墓多,茔地广,故称卜故都,后人写作卜固都。
卜商是孔子弟子,列儒家之一。例定圣门十六子为本姓儒家第一代人。故商公尊为卜姓儒家始祖,非卜姓始祖也。
子二,长芹公,未冠早丧,无嗣。次判公承嗣。二代,判公,字子得。受先贤之传,继衍西河之教,博学不仕,尊奉为师氏,掌教国子。年七十卒,葬于山西辛丰村,后人或认为始祖墓,非也。子一,哲公。
上述文字不符合家谱体例,应是当代的家谱续修者根据先代流传的子夏事迹编写而成,增入《家谱》的。因此,其中所载,未必都是可以据信的史实,但其中应该有一些可信的成分。我们可以参照前文所引江苏丰县《卜氏大宗谱》中由子夏十八世孙卜钦所作的序文来进行判断。山东巨野卜氏自称为子夏二子判的后裔,而江苏丰县卜氏,则自称是子夏长子芹的后裔。丰县的卜氏对巨野《卜氏宗谱》中“长芹公,未冠早丧,无嗣”的记载非常不满。不过,根据这两种《卜氏宗谱》资料,有两件事情可以得到确认:其一:子夏在老年曾经归鲁,所以才有了葬于曹,子孙“由卫迁曹”,因家于曹的事情。《礼记》所载子夏丧子失明、曾子吊之一事,应该发生在这个时期。其二,子夏的子孙世传子夏之学,博学不仕。他们在世代继承子夏的教授职业时,也承袭了子夏清贫的生活方式,“皆鹑衣百结,有始祖风”。
由上文对子夏行迹的考述可知,尽管子夏设教的西河在卫国,但魏文侯师事之的声名为他赴魏国讲学授徒提供了便利。随着子夏在魏国的游学、游教,儒家学说也得以在魏国生根发芽。子夏的学生,除了身份明确的魏文侯、李克,以及原为“晋国之大驵”、因学于子夏而受魏文侯礼敬的名士段干木等人之外,必然还有一批名不见经传的三晋士人。三晋之地,尤其是魏国能够成为战国初年儒学发展的中心,子夏及其子孙、弟子应是最大的推动力量。
三、子夏之教与《诗》在三晋之地的传播
由史籍的记载可知,赵简子杀害窦鸣犊的事件阻住了孔子前往晋国的脚步(15),因此,终孔子之世,儒学始终未能越过黄河传至三晋之地。一直到子夏退而老于西河之上,被魏文侯奉为老师之后,儒学才打开了在三晋之地的传播之途。《史记·魏世家》有云:“文侯受子夏经艺。”这里所说的“经艺”,自然是指被儒者奉为经典的《诗》、《书》、《礼》、《乐》、《易》、《春秋》。魏文侯父子之好《诗》,在史籍中可以找到明证。除了《礼记·乐记》子夏与魏文侯论乐时多次引《诗》为证,《韩诗外传》卷八还记载了魏文侯与苍唐关于太子击的一段对话,这段对话中频频出现的对《诗》的引用,明确地显示了《诗》在魏国宫廷备受重视的程度。所谓“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魏文侯父子如此好《诗》,《诗》必然在魏国得到广泛的传播。而且,从这则故事我们也可以知道,由于太子击出封中山,《诗》也被带到了中山之国。
中山乃戎族白狄所建之国,春秋时称鲜虞,战国时代称中山。在魏灭中山之前,其国风俗与华夏迥异。《说苑》卷十三载晋太史屠黍论晋、中山之亡时有云:“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踦,固无休息,淫昏康乐,歌讴好悲,其主弗知恶,此亡国之风也。”公元前407年,魏灭中山,魏文侯封太子击为中山君,三年后又改派少子挚。魏灭中山后,其残部退入太行山中,二十多年后,中山桓公在赵国东北部重新复国,定都灵寿。一直到前296年,复为赵武灵王所灭。
也许正是受魏国儒风盛行的影响,“贵儒学”也成为中山复国之后的主要特点。《战国策·中山策》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主父欲伐中山,使李疵观之。李疵曰:“可伐也,君弗攻,恐后天下。”主父曰:“何以?”对曰:“中山之君所倾盖与车而朝穷闾隘巷之士者七十家。”主父曰:“是贤君也,安可伐?”李疵曰:“不然!举士则民务名不存本,朝贤则耕者惰而战士懦。若此不亡者,未之有也。”
“所倾盖与车而朝穷闾隘巷之士者七十家”,正是中山之君尊崇儒者的表现。考古发现也进一步证实了中山国重儒学的文化特征。20世纪70年代,河北平山县发现了中山王的墓葬,其时代应在公元前314年齐国破燕至公元前306年越灭国之间。(16)此墓出土了三件刻有长铭的铜器(中山王方壶、中山王鼎、壶),李学勤先生在《平山墓葬群与中山国的文化》一文指出:“这三篇铭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反复引用了儒家典籍,主要是《诗经》。”其文举有数例,兹列表标示如下:
李学勤先生进一步指出:“魏国二十余年的统治,起了把华夏文化进一步传播于中山的作用。魏文侯时,魏国是儒家的重要中心……李克正在魏国统治中山的时期任中山相,所以平山器铭文所反映《诗》在中山的风行,很可能与此有关。”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赵、韩与魏同出于晋,唇齿相依,来往密切。魏文侯以子夏为师,尊奉儒者的文化政策,必然对赵国与韩国发生很大的影响。子夏播下的儒学种子很容易随着后学弟子的流动而被散播至赵、魏两国。晋文化中固有的尊奉周礼的传统与儒家的学术思想相结合,就形成了三晋文化深厚的儒学根柢,最终成为汉代经学的重要来源。汉初毛公治《诗》而出于河间,河间在战国时属赵,其学“自谓子夏所传”,并非无根之论。
魏文侯由于奉子夏为师,礼敬段木干、田子方等儒者而获得了超过齐桓公的盛名,然而真正使魏国强盛的,却并非儒术,而是李悝变法实施的“尽地力之教”等。子夏的学说以“礼”为本,有早期法家思想的倾向。而著《法经》六篇、开战国时代法家变法之先声的李悝,相传又出自子夏之门。因此,魏文侯的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外儒而内法的改革。魏文侯的这场改革必然对赵、韩两国发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紧随魏文侯之后,赵烈侯、韩昭侯也相继进行了改革。《史记·赵世家》载赵烈侯的改革时云:“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烈侯逌然。明日,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所与无不充。”由此来看,赵国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儒法并举的改革。而之后的韩昭侯则纯用法家的申不害进行改革,把法家所推崇的“权术”提升到了理论的高度加以总结。随着魏国霸业的终结,三晋的治国策略越来越表现出向法家靠拢的趋势。正如严耕望先生所云:“三晋早萌法家思想,子夏行仪又似近法家,遂下启法家之发展,而儒家之在三晋,反有声光顿息之势。”(17)
尽管三晋的治国策略越来越向法家靠拢,但儒家的《诗》、《书》、礼乐之教一直在三晋之地占有一席之地。在魏惠王晚年,孟子曾游梁见惠王,其事载于《孟子·梁惠王上》。由《孟子》的记载可知,惠王对于孟子是抱有期望的,故以“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询问孟子,而孟子却以“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答之。其时魏国受到了来自秦、齐、楚三面的威胁,用魏惠王自己的话说,即“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面对如狼似虎的邻国的威胁,梁惠王除了想方设法保全国家之外,还想报仇雪耻,“愿比死者一洒之”。值此之时,孟子以“仁者无敌”的思想来游说惠王,认为“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就能取得“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的效果。在“竞于气力”的战国中期,面对外患不断的魏国,孟子宣扬儒家的治世理想无异于痴人说梦,其遭受冷遇便是可想而知的结果了。至梁襄王继位,孟子也曾去见他,但襄王较之惠王更为不济,孟子在感叹其“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之后,便失望地离开了魏国。
当时魏国的儒者,除了孟子这种坚持“王道”、“仁政”,因其说“迂远而阔于事情”而受到冷落的纯粹的儒生之外,当也不乏善于审时度势,兼具儒法思想以备时用的“儒法之徒”。卫鞅的故事颇有代表性地反映了当时三晋士人儒法兼备的思想特征。卫鞅早年任魏相公叔痤中庶子,公叔痤卒后,魏惠王未能听从公叔痤之言重用卫鞅,也未听其言而杀他,于是在秦孝公下令召贤时,卫鞅入秦,因宠臣景监求见秦孝公。《史记·商君列传》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商鞅先后以“帝道”、“王道”、“霸道”、“强国之术”向秦孝公进说的过程。这段记载对于研究商鞅的思想而言,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由卫鞅首先以“帝道”、“王道”来游说秦孝公,而最终“以强国之术”称其心意,退而感叹“难以比德于殷周”的过程来看,由三晋入秦的卫鞅是一位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兼具法术思想以备时用的趋时之士,在其入秦之前,在卫鞅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儒家的思想学说;其二,卫鞅最终以“强国之术”使秦君“大说之”,这一结果与其说缘于秦孝公的急功近利,不如说缘于卫鞅的急功近利。《论语·子路》记载子夏为莒父宰时问政于孔子,孔子说:“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由孔子因材施教的方式推测,也许正是子夏的思想行为中存在着“欲速”与“见小利”的倾向,所以孔子才有针对性地教诲他“无欲速,无见小利”。而卫鞅放弃“帝道”、“王道”,因“霸道”而堕入“强国之术”的事,恰恰是一种“欲速”与“见小利”的表现,卫鞅乃至秦国最后的命运,也都没能摆脱孔子所预言的“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的命运。子夏说过:“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我们虽不能因为孔子之言就说卫鞅继承了子夏的思想,但至少说明,以卫鞅为代表的三晋士人,具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倾向。他们没有像孔子、孟子一样固守着儒家的王道学说到处碰壁,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适时地调整自己的思想。只是秦人的急功近利强化了卫鞅思想中固有的急功近利,他在帮助秦孝公走上强国之路时,完全抛弃了“帝道”、“王道”思想,最终因刻薄寡恩而走到了儒家的反面,成为法家最有代表性的人物。
卫鞅在秦国变法的成功掀起了各国变法的洪流,赵武灵王也不甘落后。他抱着“虽驱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的决心推行“胡服骑射”,但在开始遭到了以公子成为首的众大臣的激烈反对。公子成反对胡服骑射的理由是:“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人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愿王图之也。”(18)公子成所说的“古之教”、“古人道”,就是以周代礼乐制度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而所谓的“圣贤”、“学者”,就是那些倡导仁义、口称《诗》、《书》、讲求礼乐的儒学传人。由此可知,在当时的赵国,儒家仍有很大的生存空间。但是,面对赵国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赵武灵王“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的理论面前,公子成只能再拜稽首曰:“臣愚,不达于王之义,敢道世俗之闻,臣之罪也。今王将继简、襄之意以顺先王之志,臣敢不听命乎!”此后,赵文、赵造、周袑、赵俊等大臣又以“故法便”为由谏止“胡服”,赵武灵王说:“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虙戏、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随时制法,因事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也不必一道,而便国不必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赵武灵王的上述思想,与商鞅变法的思想相当接近,不但极有说服力地证明了“胡服”之于赵国的必要性,进而说服了谏止变法的众位大臣,而且清扫了抱残守缺的儒家思想在赵国的影响,赵国因此走上了“进取”之路,很快成为诸侯国中的强者。
卫鞅入秦后的转变以及赵武灵王放弃《诗》、《书》、礼乐而“胡服骑射”的基本国策,迫使三晋之地的儒家学者进行反思和改造。到了战国末期,三晋之地深厚的儒学底蕴与治国策略上的积极进取,最终孕育出了一位集大成的儒家学者——荀卿。荀卿的出现,是战国时代三晋之地儒学发展的最大成就。
四、子夏序《诗》说辨析
子夏传《诗》西河,使《诗》在魏、中山等地广为流传,其功自不可没。但是,对于诗经学史上争论已久的子夏序《诗》的说法,又应如何看待呢?
此前,笔者曾撰文专门讨论《诗序》的时代问题,我认为,《诗》之小序可以分为“首序”与“续序”两部分来讨论。其中首序两语,是周代乐官在编辑这些乐歌作品时对其性质与功能的简要说明,它们产生在诗文本编辑的同时。(19)而续序之文,则是在首序命意基础上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显然为后人传诗过程中的增益之辞。《后汉书·徐防传》载徐防上疏云:“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阐释首序之意,发明蕴含于其中的历史内容与意义,正可归入“章句”之学的范畴。查检史籍,在两汉时代,子夏序《诗》的说法并未出现。一直到东汉末年,郑玄始云《常棣》序乃“子夏所为”(20)。三国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则开始建构起《毛诗》一系的传授系统:“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而同时代的徐整则提出了另外一种说法:“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为《诗诂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21)结合《汉书·艺文志》“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的简略记载,以及子夏序《诗》、传《诗》的种种说法在汉末至唐期间产生形成的过程,本文认为,子夏有传诗之功,并无作序之事。如果说汉唐学者述闻所谓子夏“作”序的说法有一定的历史根据,那么,这里所谓的“作”,只可能发生在阐释首序的层次上。也就是说,出于传诗立教、解释诗义的需要,子夏很可能成为《毛诗》续序的“作者”之一。
上博简《诗论》出土之后,受传统的子夏序《诗》观念的影响,许多学者不约而同地把《诗论》与子夏联系起来,提出了《诗论》应即子夏《诗序》的说法。客观地说,上博简本身没有表现出任何可与子夏发生联系的特征。而另一方面,孔子以《诗》、《书》、礼乐教,精通六艺者七十二人。孔子众弟子中,开门授徒者甚众,除子夏外,子贡、子张、子游、曾子、澹台灭明等都是开宗立派的大宗师,其授弟子事均见载于史籍。按照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造士原则,诵《诗》是启蒙阶段的必修课。当七十子之徒继承师说,讲学授徒时,他们对于孔子的学说虽然会各有侧重与发挥,但是,教《诗》习《诗》必然成为儒家学派内部具有普遍性的一种行为。这从“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之《礼记》中大量引《诗》的情况可以得到相当有力的证明,也从庄子学派对“儒者以《诗》、《礼》发冢”的嘲讽中反映出来。因此,在战国时代,《诗》的传授绝不可能仅仅呈现为子夏一系的单传,依据汉唐时人并无实据的述闻,遽断上博《诗论》即子夏《诗序》的做法未免过于草率。相较之下,廖名春先生的看法则更为公允,“先秦儒家传《诗》,孔子以下,是多元而并非单线。”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孔子这位解《诗》的弟子,很可能是子羔;传孔子和子羔《诗》论的,是孔子弟子子羔以外的再传弟子。”(22)陈立则根据《论语》记载孔子言论时称呼之差异,得出了与此相近的结论:“如《孔子诗论》、《子羔》等篇的作者,亦应属于孔门再传弟子之记载。至于究竟为哪位再传弟子所为,则难以明确断定。”(23)这种说法,无疑与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居各地、儒学呈多元化发展的态势更相符合。而且,如果把《诗论》看作子夏学派之外儒家诗学系统的另一个分支,那么,我们也就找到了解释《诗论》与“自谓子夏所传”的《毛诗》之间种种异同的合理理由。
注释:
①裴骃:《史记集解》卷六十七引郑玄语。
②http://hi.baidu.com/%B2%B7%D3%FD%B2%C5/blog/item/b728f112a2bab9d7f6039eof.html.
③本序文由江苏丰县卜氏后裔卜祥涛提供,特此致谢。
④《礼记·檀弓上》郑玄注。
⑤《史记》司马贞索引:“河东故号龙门河为西河,汉因为西河郡,汾州也,子夏所教处。”
⑥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子夏居西河在东土河济之间不在西土龙门汾州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⑦《孟子·滕文公上》。
⑧《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⑨《后汉书·徐防传》“疏曰:‘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章怀太子注云:《史记》‘孔子没,子夏居西河教,弟子三百人,为魏文侯师。’”今本《史记》无“弟子三百人”五字。
⑩陈玉澍:《卜子年谱》,《雪堂丛刻》本。
(11)《荀子·大略》。
(12)《吕氏春秋·序意·察传》记载云:“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而《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也记载了这件事而略有不同:“卜商卫人,无以尚之。尝返卫见读史志者云‘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子夏曰:‘非也,己亥耳。’读史志曰:‘问诸晋史。’果曰:‘己亥。’于是卫以子夏为圣。”
(13)《水经注》卷四:“山下水际有二石室,盖隐者之故居矣。细水东流注于崌谷侧溪,山南有石室,西面有兩石室,北面有二石室,皆因阿结牖,连扃接闼,所谓石室相距也。东厢石上,犹传杵臼之迹。庭中亦有旧宇处,尚仿佛前基。北坎室上有微涓石溜,丰周瓢饮,似是栖游隐学之所。昔子夏教授西河,疑即此也,而无以辨之。”
(14)这一段《卜氏宗谱》资料,是我从网上搜集到的卜氏后裔山东菏泽人卜育材所抄录的山东巨野《卜氏大宗谱》片段,网址为http://hi.baidu.com/%B2%B7%D3%FD%B2%C5/blog/item/b728f112a2bab9d7f6039eof.html.而张文科《子夏与西河文化新探》(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所引《巨野宗谱》与此稍稍有别。为方便后文叙述,兹录于此:
始祖:卜商,字子夏,子二,长芹,未冠早丧,无嗣,次判为宗子。
二代祖:卜判,字子得,受先贤之传,继衍西河之教,博学不仕。年74卒,葬于河津县辛封村。子一哲。
三代祖:卜哲,字子潘,受先贤诗经,能得其传,性好先王仪礼,年76卒,葬于二代祖墓东。子二,能智,能明。
四代祖:能明,字子渊,善古乐,通诗文,性好友,年79岁卒,葬于二代祖墓东南……
(15)《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既不得用于卫,将西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国之贤大夫也。赵简子未得志之时,须此两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杀之乃从政。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乃还息乎陬乡,作为陬操以哀之。而反乎卫,入主蘧伯玉家。”
(16)参见李学勤:《平山墓葬群与中山国的文化》,《文物》1979年第1期;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
(17)严耕望:《战国学术地理与人才分布》,《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3页。
(18)《史记·赵世家》。
(19)《〈毛诗〉首序产生的时代》,《文学遗产》2002年第2期。
(20)《毛诗注疏·常棣》疏引《郑志·答张逸问》。
(21)《经典释文·叙录》引。
(22)《上博〈诗论〉简的作者和作年》,《孔子研究》2002年第2期。
(23)《〈孔子诗论〉的作者与时代》,《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上海书店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