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和1939年的东北工人反满抗日运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37年“七·七”事变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逐渐从高涨转入艰苦斗争阶段。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游击战争是如此,东北城镇各阶层人民的反日斗争亦是如此。其中在1938年和1939年,以劳资纷争形式出现的工人反满抗日运动一度有所发展。据日伪统计,1938年的劳资纷争件数为100件,参加人员10026人,持续日数为623日,1939年的劳资纷争件数为125件,参加人员12890人,持 续日数为421日,均相当于1935年和1936年的10倍。尽管这种工人抵抗 运动是自发的而没有统一领导,又多带有自卫的性质,但仍然严重打击了日本侵略者,成为对日本帝国主义疯狂经济掠夺与搜刮的一种有力回击。那么,这场工人自发抵抗运动如何在日伪不断摧残与严加防范下发生,它具有怎样的特点,本文拟对这两方面问题加以探讨。
(一)
自1931年东北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独立殖民地以后,日本侵略者在疯狂镇压东北各阶层人民反抗和不断强化军事法西斯统治的过程中,尤其加紧对始终站在反日斗争前列的东北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东北各级地方组织的镇压与摧残,致使中共满洲省委及其下属组织多次遭受严重破坏。1931年12月,设在沈阳(奉天)的中共满洲省委机关遭到破坏,主要负责人被捕入狱。1932年1月, 满洲省委机关由沈阳迁至哈尔滨。当月,中共奉天特委机关又遭敌破坏,特委代理书记及组织部长等6人被捕。之后,有1933年5月吉林市党、团组织被敌人严重破坏;10月中共汤原中心县委机关和许多基层组织遭破坏;1934年3 月安东市内共产党组织遭敌破坏等。特别是同年4月, 因共青团满洲省委宣传部长杨安仁和书记刘明佛相继被日伪警宪特务逮捕并叛变,引起了中共满洲省委、哈尔滨区委、吉东局以及双城、长春、沈阳、珠河等地和呼海铁路的党团、工会组织的一系列大破坏,共有40余名主要干部被捕,使中国共产党东北地方组织遭受到严重摧残。〔1〕自此, 东北中心城市里以工人反日斗争为主体的抗日运动转入低潮,呈现比较隐蔽的状态。但与此同时,由于党的工作重心已由城市转移到农村,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游击战争在广大的农村里广泛深入地开展,先后开辟出了南满、东满、吉东、北满四大抗日游击区和抗日根据地。因此,东北工人运动的重心也从中心城市向边远的中小城镇和矿区转移,并更加紧密地与抗日武装斗争相配合。〔2〕鉴于此, 按照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指示,东北地方党组织在1935年8 月以后实行了改组:撤销原满洲省委,先后分别成立了中共南满省委(亦称东南满省委,1936年6 月建立)、北满临时省委(1936年9月建立)和吉东省委(1937年3月建立)共3个省委,“直接独立领导四大游击区和抗日联军、人民革命军的工 作”。〔3〕同时建立了哈尔滨特委(1936年2月建立),以领导城市的斗争。可是到了1937年“七·七”事变前后,在日伪施行的所谓《三年治安肃正计划》(1937年4月至1939年3月)期间,与在农村地区加紧制造“无人区”、修建“集团部落”、“讨伐”抗日联军相并行,敌伪对城镇的法西斯统治也更加严酷。日伪军警机关经过较长时间的策划与侦察,从1937年4月15日起, 对哈尔滨和滨绥、滨北铁路沿线以及磐石、柳河、大连、沈阳、抚顺等地的中共地下党组织实行大搜捕。到同年10月末,被逮捕者达700余人,其中近200人被杀害。致使中共哈尔滨特委、哈尔滨市委、大连市委、奉天市委、哈东特委、海伦县委、柳河县委、磐石县委、抚顺特支等组织均遭到严重破坏。〔4〕从1938年3月15日起,敌人又对汤原、桦川、富锦、依兰、勃利县委、下江特委及其下属地下党组织进行大搜捕,共逮捕共产党员和抗日群众328人,其中8人被杀害,100余人被判刑。〔5〕由于敌人的两次大搜捕,使党在东北城镇里的组织力量再次遭受到极为严重的损失。这便是此后重新发展的东北城市工人抗日运动主要表现为自发性特点的一个原因。
日伪对于东北工人抗日运动的摧残,除了疯狂镇压之外,还通过所谓“劳动统制”的办法来进行。“劳动统制”亦称“国民统制”,可以说是日本侵略者镇压东北工人运动的一种阴险而巧妙的手段。〔6〕日本武装侵占东北全境不久,“由于治安上的需要”和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对具有历史性的中国关内劳动者来到东北做工问题“实行统制”,遂于1933年12月设置“劳动统制委员会”,并相继“确定了劳动问题有关国策的根本方针”。接着于1934年2月成立“大东公司”, 作为向来东北劳动者“发放身份证明书机关”,对进入东北的中国工人进行所谓质的选择和量的限制。此外,自伪满傀儡政权建立后,就设有“劳动警察”,负责“掌管大量入满劳动者管理取缔工作”。〔7〕到了1937 年,日本侵略者为了对东北进行全面的经济掠夺,开始实施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从而使对劳动力的需求剧增。同年7 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一方面,由于华北劳动者进入东北的人数急剧减少,使日伪当局感到劳动力的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敌人认为,“伴随着日中战争,发生起因于思想问题、民族问题的恶性劳资纠纷的危险性增大了”,因而“不得不有赖于实行强有力的国家统制开展积极的活动”。〔8〕于是,在1938年1月成立“满洲劳工协会”(不久大东公司也与之合并), 作为对伪满境内工人进行统制的机构。并继同年2 月伪满公布所谓《国家总动员法》之后,6月制定和实行劳动票发放制度;7月,制定与公布劳动统制纲要;12月,颁布劳动统制法。同时,自1939年起,日伪当局又制定与实施扩充刑事警察三年计划;设立由伪治安部直属的指纹管理局,统一掌管警察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指纹;公布关于实行十指指纹登记事项,规定在由劳工协会进行劳动登记时,必须取工人的10个手指的指纹,和将其送交指纹管理局,从而不断地强化对东北工人的管制。因此,如果说“七·七”事变之前日伪实行的“劳动统制”,主要是为了限制关内劳动者进入东北,进而达到防止工人反日运动发生和发展的话,那么“七·七”事变后的“劳动统制”,则成为针对全东北的工人并用以镇压重新发展的工人反日运动的一种手段了。
尽管如此,自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在全国抗战形势的影响和鼓舞下,沉寂多年的东北城市工人反日斗争,终于以劳资纷争的形式发展起来。
(二)
以卢沟桥事变为标志的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东北沦陷区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发生了重要变化,即由东北的局部抗战变成了全国抗日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自此,配合全国抗战,袭扰敌人后方和削弱敌人兵力,牵制日本侵略军入关,成为东北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任务。从而极大地增强了东北抗日军民的抗战必胜信心,使东北抗日斗争出现了新高涨的形势。东北城镇工人以劳资纷争形式出现的反满抗日斗争浪潮,就是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按照日伪当局的统计,自1916年至1940年各年度劳资纷争的情况如下:
历年劳资纷争情况
(摘自《满洲国警察史(上卷)》,中译本第360、361页)。
从统计表中可见,1937年以后,特别是1938年和1939年劳资纷争的件数急剧增加,1940年又稍见减少。这一高涨的东北城镇工人反满抗日斗争浪潮的特点是:首先,开展工人抗日运动的地域广泛,既有中心城市,又有边远的县镇,既有工矿区,又有施工中的铁路工程以及其它土木工程工地等。如1938年4月发生的7起工人反抗斗争为:4月2日,奉天市铁西区某纺织工厂工人共150名,为反对厂方把工作时间延长1小时而举行罢工,在迫使厂方明确表示增加工资额后复工。 同日, 东宁县的300名木工,为要求日本人监工按时发放工资而起来斗争。4月4日, 伪都“新京”市5家染坊工人约50名,因要求增加工资而举行了罢工。4月9日,延吉县老头沟架桥工程工地的30名劳工, 为反对工头减额支付工资而进行抗争。4月20日,伪热河省倒流水金矿采金工人400名,因为要求发还欠薪而实行罢工。4月26日,伪间岛省延吉县等几个县的113名酿酒业工人,为了增加工资而聚会和通过决议书,并举行示威,宣布如果不答应所提要求,即举行全体总罢工。4月29日, 虎林县安乐镇满拓会社的18名朝鲜族锯木工人,为反对日本人监督而进行了怠工斗争。又如,1939年5月至6月共发生18起工人反满抗日斗争,如果按地域分别加以统计,则发生在奉天、“新京”、哈尔滨等几个中心城市的有5起, 发生在牡丹江、四平、公主岭、永吉、桦甸、赤峰、木兰、盘山、昌图、八面城等中小城镇(包括下属地点)的有9起, 发生在珲春县东满铁路工程、新民县巨新线铁路工程、辽阳县大孤山樱桃园铁路线土木工程的共4起。其中以发生在牡丹江市的砖瓦工人同盟罢工的规模为最大。6月27日,牡丹江砖瓦制造销售同业公会使用的劳工3000人中的2500人,因为物价上涨,要求提高工资,举行了同盟罢工。日伪方面认为有思想背景。在所管警察厅同宪兵队、商工公会和业主紧急协商之后,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办法,迫使工人于6月29日复了工。可见, 工人反抗斗争的浪潮不仅几乎遍及东北各地,而且有的罢工斗争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和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次,虽然工人斗争发生的具体原因和所提的要求不尽相同,但贯穿其中的主线,则是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进行的全面经济掠夺。如前所述,日本侵略者从1937年起,在我国东北境内实施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对殖民地进行疯狂的全面的经济掠夺。不久,日本帝国主义又挑起卢沟桥事变,大举向中国关内进攻。为了适应其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关东军对上述五年计划作了进一步修改,更加扩大了某些军需产品的生产指标,所需资金也随之大量增加。由于大规模的经济掠夺和侵略战争,导致物价暴涨,使东北人民的生活状况不断恶化。对于以做工收入为生计的东北工人阶级来说,尤其感到了物价腾贵的压力,于是纷纷起而进行斗争,反对物价上涨,要求提高工资,或按时支付工资,履行契约,改善待遇。这种以劳资纷争形式表现出来的工人反满抗日运动,对于日本帝国主义通过“产业开发”进行的全面经济掠夺,无疑是一种直接和有力的打击。敌伪当局曾对1938年和1939年东北工人斗争的具体原因和所提要求统计如下:
劳资纷争要求事项
(引自《满洲劳动年鉴1940年版》第145页)
必须指出,表中所列的“感情问题”,和前面引述的“民族问题”一样,是指中国东北工人基于与日本入侵者的深刻民族矛盾而进行的把矛头直指日本业主的反抗斗争。如1938年1月19日, 奉天市铁西区满洲工作所汽车工厂的18名中国工人(朝鲜族),因“感情问题”而进行怠工。1939年1月17日,“新京”市中央大街某印刷厂, 由于中国工人同日本人工长之间“感情问题”,该厂的7名中国工人举行罢工。1939 年5月1日,奉天市内一毛皮裁剪工厂的333名中国工人, 因同日本人业主的“感情问题”以及改善待遇问题,产生纠纷,进行罢工,等等。把这些斗争同因物价腾贵而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待遇和要求支付欠发工资、履行契约等项斗争加在一起,竟占了这两年劳资纷争总次数的95%以上。那么,这种劳资纷争的性质和意义便是不言自明的了。
再次,在解决和平息这些以劳资纷争形式出现的工人反抗斗争过程中,几乎全部都有日伪警察参予其事。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实行残暴法西斯统治的又一例证。至于解决的结果,如下表所示:
劳资纷争解决结果
摘自《满洲劳动年鉴1940年版》第145页)
从统计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有着敌伪警察的干预和镇抚,仍然有76%至86%的劳资纷争,以全部或部分答应工人们所提要求而得到了解决。这自然是1938年和1939年东北工人反满抗日运动空前高涨的一种表现与结果。不过,虽然罢工工人所提的增加工资或按时发放工资的合理要求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但事实上工人工资的增长,总是赶不上物价的暴涨。因此,我国东北工人的实际生活仍然在日益贫困化。
注释:
〔1〕李鸿文、张本政主编:《东北大事记(下卷)》第829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参见拙文:《1931年至1937年东北工人的抗日斗争》, 载《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1期。
〔3〕满委文件:《魏给东满临时工作委员会及王润成信》,1936 年2月7日。
〔4〕常城等:《现代东北史》第272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5〕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 历次大惨案》第186、187页,中华书局,1989年出版。
〔6〕浅田乔二、 小林英夫:《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统治》第281页,东北沦陷十四年史吉林编写组译(内部资料)。
〔7〕伪满洲国治安部编:《满洲国警察史(上卷)》,第358页,吉林省公安厅公安史研究室等译,1989年。
〔8〕伪满劳工协会编:《满洲劳动年鉴,1940年版》第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