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在私人领域_梁启超论文

梁启超在私人领域_梁启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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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人间四月天”谈起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每个准备过联考的台湾高中生大概都会背上这么一句。可是,梁启超“究竟”是谁?对于迷上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的网路世代而言,与其说他是清末立宪派的大将、民初护国倒袁运动的领袖,或笔锋常带感情的启蒙先驱、开启中国现代史学的钜子,不如说他是徐志摩的老师,林徽音的公公,那个在徐志摩、陆小曼婚礼上大骂新郎新娘的证婚人吧: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祝你们这次是最后的一次结婚!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严肃的学界研究之下,梁启超已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符号、一个图腾,代表某种运动、领导某些思潮;梁启超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魅力与真实性,不容易让人感受领略得出来。而这出戏使得五四时代重新活了过来,开始在一向对“历史”与“中国”双重冷感的台湾年轻人心中有了意义。只不过,一代风云人物,竟以这样的身分重现江湖,作为世俗的旧道德的代表、以反衬出年轻一代的勇敢真爱,恐怕要令他啼笑皆非。

任公尝谓:“吾之做政治谈也,常为自身感情作用所刺激,而还以刺激他人之感情。”从胡适到龙应台,凡是读过梁任公的文章的人,很难不为他笔下流露的浓烈感情所感动。(注:李喜所、胡至刚,《百年家族——梁启超》台北:立绪,2001,页131-132。)萧公权读到他“独居深念则歌哭无端,啸俦晤言则欷歔相对”之语时,也不禁感叹:年过四十的人还这样歌哭不制,“则其感情之浓郁真挚,诚可谓得天独厚,大过寻常。”他相信,任公一生光明磊落,爱国之忱不能自已,实与此充沛感情密切相关。我们不禁好奇:这样一个“情圣”,为什么会阻止另一个“情圣”徐志摩去追求真爱?

笔者不敏,对梁启超的丰富饱满初次有“感觉”,是从今年寒假阅读丁文江编的《梁庄公年谱长编》(以下简称“丁编《年谱》”)才开始的。而《年谱》之所以具有感动力,不仅在于原始史料的采录,更在于梁氏私领域生活面相的大量呈现。这些私领域的讯息,个别而言,也许只是一些“摩迷”“徽迷”所不知道的“八卦”,在梁启超专家看来早就耳熟能详,不足为奇。

可是,当我们把梁启超这许多“八卦”或“家务琐事”拼凑起来後,一个重要的课题浮现了:这个《新民说》 (1902-1903)的作者,为了改造中国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大胆提出了诸如“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等“公德”;那么,他对於“少年中国”的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又有什么样的想望或假设?

譬如说,任公早年曾支持女权运动,并与同志共组“一夫一妻世界会”。二十八岁时在檀香山一度发生婚外情,当妻子有意为他纳妾时,他期期以为不可,宁可挥泪斩断情丝,也不愿“违背公理,侵犯女权”。可是,当他痛骂徐志摩、陆小曼时,五十四岁的任公已蓄妾多年。他凭什么律己从宽,责人从严,责怪别人用情不专?他心目中理想的婚姻生活,是“男女有别”,还是“夫妇有爱”?女性在他的生命中占了什么样的位置?令人好奇的不只是任公感情生活中的矛盾。他扮演的“丈夫”角色容或不脱传统格局,但从他宠爱子女(特别是女儿)的情形来看,他绝对是一个非常“现代”的父亲。(——当然,所谓“传统”并不必然代表“落伍”,而“现代”也不必然等于“进步”。)他的矛盾还包括:身为康有为的弟子,他不惜为“真理”而与老师冲突;而身为徐志摩的老师,他也面对了学生为“真情”而不惜与他决裂的场面,使传统的“拟父子”式的师生关系,一次次地受到冲击……

我们要问:这些私领域的道德和伦理生活,和任公所期待的“公德”有何关系?是互相配合,还是平行而互不相干?如果是互相配合,那么,私人领域中的伦理能否支撑他在公共领域中的主张?公共领域的理论有多少来自他在私领域的经验?或者,如果“公”“私”两界可以平行而互不相干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一方面同意任公所提出的新民公德,另一方面尊重任公(及任何人)所选择的个人生活方式,没有“好”“坏”可言?而在这个缺乏一致标准的私领域中,会出现百花齐放的多样性,还是榛芜一片的荒凉?

二、公领域和私领域

当然,我们必须先将公领域与私领域做一界说。近代西方学者在讨论公共领域及私人领域的区分及关连时,大致有如下两种不同看法。自由主义者认为,公共领域是国家政治生活,私人领域则包括了道德与宗教良心、自由市场经济、家庭内的亲密关系及日常生活。凡是会牵涉他人的行为举止,才构成公众的关怀,必要时政府或国家有权利予以干涉。至于只与个人利害有关的行为或思想,政府或社会就没有置喙之余地。质言之,私领域的生活弥足珍贵,必须刻意维护,避免公权力乃至社会舆论的不当侵犯。相反的,汉娜·鄂兰(Hannah Arendt,1906-1975)有感于近代以降西方政治哲学太过强调保障私权,危及公共生活空间,因之大声疾呼恢复公众领域。她认为希腊城邦时代的公私之别最有意义:代表公共领域的是城邦政治生活,在此领域中人人平等,透过言语和说服来决定一切事情:而在代表私人领域的家庭中,成员为生活需求而结合,家长凭藉暴力来统御。两相比较,即使实际生活中公私领域难免重叠,但在理念上,不论是自由主义的维护私人生活领域、抵制公权力和社会舆论侵犯,或是鄂兰的推崇古希腊公共领域生活、贬抑私领域的家庭生活,西方学者对公私领域的区隔都是截然分明,甚至针锋相对。

相形之下,传统中国文化对公私领域的区分则显得暧昧。从某些方面来看,它主张“公私分明”,赞扬人“公而忘私”,责备人“假公济私”;但从另一方面看,“人不自私,天诛地灭”,“公私不分”才是中国文化中的常态。《大学》中“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主张,不但假定了从私领域到公领域有一贯的逻辑,而且公私之际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群己界限十分模糊。比方说,“家”相对于“己”是公,相对于国”则是私;“国”相对于“家”是“公”,相对于“天下”则“私”。

在社会学家费孝通看来,中西方对公私领域的不同观念,反映了“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差序格局有如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产生的一圈圈波纹,可大可小;“团体格局”则是一束束捆扎清楚的柴,范围明确。“差序格局”中讲究的是人伦差等,不可逾越,把“克己”视为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而“团体格局”则强调同一团体中各份子的地位平等,个人权利受到宪法保障,团体不可任意抹煞个人。那么,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公私不分”的传统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公私分明”观念的挑战?梁任公的生平与思想,提供给我们一个有趣的研究个案。

梁任公是最早认识中国公德不足、须加以重新建构的先驱之一。他在《新民说》中说:

道德之本体,一而已。但其发表于外,则公私之名立焉。……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其中所教者,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

他试图找出中国旧伦理与西方新伦理的对应关系,以照见中式儒家伦理在现代社会国家的不足。他认为旧伦理的重点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关系,而新伦理则强调私人对于团体的关系。以新伦理之分类来归纳旧伦理,那么传统的父子、兄弟、夫妇三伦属于家族伦理,朋友一伦属于社会伦理,君臣之际属于国家伦理。“然朋友一伦,决不足以尽社会伦理。君臣一伦,尤不足以尽国家伦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任公作了“公德”与“私德”的区分,点出了传统伦理的限制,但他却不曾像西方学者那般视“公”与“私”为针锋相对的两个领域。他认知了个人、家族、社会与国家的区隔,但并不认为各范畴之间是对立的:相应于各范畴之间的道德,也不足各行其是,互不相干。在他看来,“公德”与“私德”乃是一个连续体:

公德与私德,岂尝有一界线焉?区划之为异物哉?德之所由起,起于人与人之有交涉。而对于少数之交涉,与对于多数之交涉,对于私人之交涉,与对于公人之交涉,其客体虽异,其主体则同。……公云、私云、不过假立一名词,以为体验践履之法门。就泛义言之,则德一而已,无所谓公私。就析义言之,则容有私德醇美,而公德尚多未完者。断无私德浊下,而公德可以袭取者。……公德者,私德之推也。

因为传统中国的旧伦理在公领域中有明显缺陷,所以任公在鼓吹“公德”、建立新的国家与社会伦理上著墨最多,宜其最受学者瞩目。相形之下,他仅用甚少篇幅交代“私德”,而其范围不出“正本”、“慎独”、“谨小”等属于传统王学“修身”范畴的德目,并不引人注意。至于属于传统“齐家”这一部份,因为他认为中国的“家族伦理”相对来讲比较完整,在他的“新民”主张中就略而不谈。既然任公本人著作中甚少触及这个层面,过去的学者在研究他的思想时,也就较少讨论这个问题。可是,笔者认为,略而不谈的部份并不代表它不重要。相反的,正因为这些私领域的伦理道德仍是当时整个文化中人人皆晓,不言可喻的共识,因此他才不必特别发挥。如一棵巨木一般,地表上的枝繁叶茂,都要以看不见的、地下的盘根错节为基础。旧有的伦常架构正是任公一切视听言动的根基。

在这种情形下,笔者研究梁任公的私领域生活的动机,可以分几个层次来谈。其一,单纯地为了多了解任公的实际生命。在知道任公怕太太、爱小孩、习惯熬夜、偶尔打牌、爱抽烟喝酒……之后,他不再是图腾,而是有血有肉、有历史实感的人。其二,笔者希望透过对私领域的观照,为任公在公领域引起的争议提供参考。譬如说,任公是否接近英国传统的自由主义者,透过“开民智”、“新民德”的程序使个人得到最高的人格发展,如萧公权所言?或者,他还是以“群”的观念为思想核心,认为群体比个人重要,并未掌握西方自由主义精义,如张灏所主张?如果他基本上倾向于集体主义,那么任公此种思想的根源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国家主义、还是中国传统?他和中国传统的关系究是理智上的抛弃、情感上的牵系、还是另有其他可能?探讨任公的家庭生活,也许可以提供一些线索。因为,家族伦理,上接个人,下按社会与国家,既是私德的实践场域,又是公德的预备初阶,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最后,笔者选定这个题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私领域本身即有研究价值。特别是因为:时隔一世纪,任公所提出的公领域的道德,寖假已成为台湾这个时代的规范(尽管现实中仍无法完全落实),而那些数千年来被中国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私领域的儒家伦理——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却随着百年来社会与家庭的巨大变迁而备受挞伐,乃至被湮没遗忘。中国文化在近代遭到挑战的不仅在于公领域,更在私领域:前者从形式到内容都经过了“从无到有”的重新建构,而后者虽形式不变,但原有的内容则几乎经历了“从有到无”的幻灭。借着百年来的古今对照,我们可以思考周遭仍在进行中的私领域的变化的意义。

当然,在研究私领域相关议题时,我们会遇到两个棘手的问题:第一,这么做是不是探人隐私、有失厚道?第二,任公并未对以上议题提供直接答案,如何着手研究?对于第一个可能的质疑,笔者的想法是:如果我们接受任公“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的逻辑,那么一个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是该受到检视的。若是采取西方自由主义的立场,那么我们的确应该极力保护“在世者”的隐私不受好事者骚扰;可是,基于学术动机,研究80年前去世的人的个人生活,似应不构成冒犯。这固差别,有如“盗墓”与“考古”之不可同日而语。至于第二点,虽然任公本人并没有正面讨论这些问题,但丁编《年谱》却提供了大量资料让我们探索他的私领域:不是他关于这些个问题的“思想”,却更难能可贵——它让我们看到了任公全幅生命的“实践”。接下来,我们就来看身为当代思想先驱的梁任公,对于为人子、人夫、人父的角色界定,与传统形态有何异同。

三、维新人物的家族伦理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曾极论家人强合之苦:“以乔居乡里之日殆三十年,所闻无非妇姑诟谇之声,嫂叔怨言之语。张公艺九世同居,千古号为美谈,然其道不过百忍。夫至于忍,则已含兄弟斗阋之状。先圣格言,徒虚语耳。他因此认为有家之害大碍于太平,而主张“去家界为天民”。同样地,幼年曾受庶母虐待的谭嗣同,也力主冲决一切网罗,打破三纲五常。相形之下,激进时期(1900年)的任公虽亦曾有“言自由者无他,不过始知得全其为人之资格而已,……即不受三纲之压制而已,不受古人束缚而已”之语(《年谱》,页127。下文夹注者亦均为丁编《年谱》页码),但终其一生,他对家庭的眷恋远超过他的师友,与他在公领域的温和主张若合符节。

也许是当事人或修谱者的隐瞒,在《年谱初稿》中我们看不出太多梁氏家族“强合”的痕迹。相反的,任公的“原生家庭”呈现出典型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景象。身为聪慧的长子,任公是在钟爱与夸赞中长大的。他极受祖父镜泉先生宠爱,白天跟祖父读四书、听古人故事,晚上还要挤到祖父床上一起睡。母亲赵氏“终日含笑”。“温良之德,全乡皆知”;除了在他六岁说谎时狠狠修理了他一顿以外,“凡百罪过皆可饶恕”,可惜在他15岁时就因难产去世。会对任公拉下脸的大概只有父亲莲涧先生了:他十岁以后跟着当塾师的父亲读书劳作,言行稍有不谨,就要挨骂:“汝自视乃如常儿乎?”(页3-6。)据说莲涧先生“平生不苟言笑,跬步必衷于礼;恒性嗜好,无大小一切屏绝。取予之间,一介必谨;自奉至素约,终身未尝改其度”(页5)。戍戌政变后任公流亡日本,其父特别作长赋一篇,表示心境安适,以慰游子;而任公则惦念老人心中苦楚,特别交代太太要善为慰解,并让老人手上常有二百金可以取用:“因大人之性情,心中有话口里每每不肯说出,若欲用钱时手内无钱,又不欲向卿取,则必生烦恼也。”(页81-82)

父亲是老式人物,任公也用传统的方式去讨老人欢心。他长年海内外奔波,不能晨昏定省,父亲多半时间住在南方。1915年老人六十五岁大寿,任公专程返粤祝寿。“初拟一切从简,而群情所趋,遂不许尔尔。”虽然他刚卸下司法总长、币制局总裁之职,但家人期待他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意味还是很浓厚。在相当程度上,他也动用了公家资源来摆排场。于是兵舰迎迓,开筵受贺,广州官绅商合力赞助演剧,全城为之轰动,忙得他吃不得一顿正经饭、睡不上一场正经觉。回到乡下扫墓,又是十余小兵轮护送,数百军警环卫巡缉(的确有人行刺任公不果),犒赏之费不赀。任公计算,此趟庆寿省墓之旅花费超过一万,实在太过,但看到老人精神矍铄,兴会淋漓,至可欣慰,“藉此承欢,殊值得也。”(页450-452)的确值得——不到一年之後,莲涧先生就病逝了。其时任公为反对袁世凯帝制,正冒险南下,劝说陆荣廷、龙济光独立。他的家人朋友为顾全大局,秉承“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古训,过了两个多月才让他知道,使他“魂魄都失掉了”。(页494)在这里,“公”与“私”是互相渗透的。

嫡庶合计,任公共有五位弟弟,四位姊妹,其中他与大他三岁的大姊最为亲厚。光绪三十年大姊因生双胞胎力不胜而死,使他再度遭到身边女性因生育而死亡的痛苦。他写信给朋友:“仆少丧母,与姐相依为命,觐此大故,痛澈心骨,心绪恶劣,不能自胜……”(页198)除此之外,和任公一生情笃不渝的是小他四岁的大弟仲策(启勋)。仲策曾和他一同在万木草堂读书,他一直不忘在学问上和生计上提携弟弟:在日本时希望弟弟来从学于他,回国和子女讲国学源流时也邀弟弟来听讲。(页301,545)他“内举不避亲”,在担任京师图书馆时,请弟弟担任总务长兼会计:在弟弟返回广东为父亲营葬时,任公还“假公济私”,请朋友徐佛苏给他一个调查名义,提供部份旅费。(页707,629)而除了日常生活照应帮忙之外,仲策对伯兄的最大回报,就是在大嫂去世时弹精竭虑的代营坟园、为大哥预留生圹了。(页679)

生在一个大家族中,任公对亲人的照顾远超出于今日我们的小家庭之外。父亲过世后,他费了千辛万苦说动庶母(其父小妾)到天津同住,将他对先人的一点孝心,寄托在这个“细婆”身上。同父异母妹妹过世时,他不但伤悼妹妹,更为“细婆”的悲痛而悲痛,为此血尿病状加剧。(页705)除此之外,他也留意家乡他房子弟的求学、婚配情形,并特意提携优秀子侄在他身边担任书记、劳役工作,以随时领受教言,学习实务。(页452,471)他也以相似的细心,去为他的妻党打算。

任公在公领域鼓吹自由、权利时,特别强调“群体”与“个人”的相互依赖性:他虽也强调“自我”的重要,但“自我”是以道德为内涵的。虽然《新民说》所谓“群”主要是指国家而非家族,但从家族对他的荫庇与他对家族的回馈来看,他不可能主张西式个人主义。而他的“自由主义”,在政治权利的争取之外,更强调道德自律,也反映了儒家传统家族生活经验。只不过,将家族看作一个整体事业来经营,期待它枝繁叶茂、绵衍不绝,一百年前的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而今日在台湾已绝无仅有。社会单位从大家族而小家庭,从小家庭而个人,不再将“不朽”的理想寄寓于子子孙孙瓜瓞绵绵,不再以家族为座标去定位自己。我们今日讲的“自由主义”,因之有更浓厚的“个体原子化”的意味,而与任公所主张者大相迳庭。与其说他是个“自由主义者”,毋宁说他是个“社群主义者”(communitarian)。

四、“男女有别”格局下的两性观

诚如费孝通所指出,在传统中国社会“差序格局”中,家族是个延续性的事业社群,以父子、婆媳等纵的关系为主轴,横向的夫妇关系只是配轴,而这两轴都因为事业的纪律需要而排斥了感情。传统夫妻之间“男女有别”,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和生育的事业,不向对方企求心里的契合。因为,若以男女相恋为结合基础,爱情所包含的浮土德精神——不断推陈出新,不断对未知作无穷探索——势必引起感情的激动起伏,使家庭的生育事业摇摇欲坠。因此,宁可让夫妻之间维持淡漠而稳定的关系,而各自在同性团体中寻求“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感情生活。

的确,任公丰富的“感情”,生活,主要寄托在他与众多男性友人的往来中。他们的交集面十分广大,既可以谈心,可以责善,又可以论学,可以共事。万木草堂时期,一群“天真烂漫,而志气振踔向上”的少年从康有为游,课堂内外,论文辩难,联臂高歌,树上栖鸦拍拍而起,其乐无穷。(页17)而他自谓生平中印象最深的事,是25岁时,和几个提倡新学的朋友共度的一个夜晚:江建霞为了帮他镌刻唐绂丞所赠、谭壮飞所铭一方菊花砚,特地在远行之际耽搁行程,抱猫而至,“且奏刀且侃侃谈当世事,又泛滥艺文,间以诙谑。夜分余等送之舟中。翦烛观所为日记”,天亮才依依而别。(页47)更不用说,戊戌政变时谭嗣同与他死别的那一幕,是如何感动了一整代人:“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两人遂一抱而别。(页80)

我们可以说,任公与众多同性友人之间的互动不但够成了他的公领域生活,而且也成为他在私领域中情感的重要支撑力量(但我们不能确定其中是否有同性恋的成份)。相形之下,女性在任公生命中的份量显得单薄。以任公这样热情澎湃的个性,我们很难想像他会对异性太上忘情。可是,和现代一般男性相比,梁任公所遭遇、往来过的女性似乎相当稀少。在一百年前的中国,他读书时没有女同学,就业时没有女同事,教书时的女学生也不多;《年谱》中可见的,几乎全是家族中的女性。与他最亲近的,只有一妻、一妾和女儿。而除了女儿之外,妻妾与他的相知程度似乎相当有限。

1909年的“民呼日报”曾有人介绍法国男女对异性对象的期待,以供“研究男女者之考镜,并为酒后茶余之谈柄”。其中“男子之望女子者”包括年轻貌美、受过高等教育、有相当资产、吃苦耐劳、身体强健、明治家之道、巧于交际、通达事理、能与男子相和等等。至于女性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则是眉清目秀、意志巩固、脑筋清晰、体格完全、勇气充足、永不外宿、不耽逸乐、有财产、有职业,但不专事职业而不顾家庭……。这现在看起来不足为奇的“新闻”,之所以能在当时成为“酒后茶余之谈柄”,正是因为这些“理想条件”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奢求;当时的青年男女根本没有“择偶”的权利。

任公的婚姻是由妻舅和父亲所决定的。17岁那年,这个浓眉大眼的英俊少年参加广东乡试,中了第八名举人。两个主考官都看中了他:侍郎李端想许配以堂妹李蕙仙,修撰王可壮也有女待字闺中,不料李侍郎先提出,王可壮只好受托作媒,向梁父提亲。梁父以齐大非偶之语谦辞不受,不过对方表示:启超虽为寒士,但终非池中物,早晚会飞黄腾达。而蕙仙深明大义,故敢为这主婚,请勿推却。两年后(1891),还在康有为万木草堂就读的梁启超,就到京师去完婚了。新娘李蕙仙大他四岁,祖籍贵州,生於宦族。据冯自由《革命逸史》谓:“李女貌陋而嗜嚼槟榔,启超翩翩少年,风流自赏,对之颇怀缺憾,然恃妇兄为仕途津梁,遂亦安之。”由于冯氏政治立场与任公相左,我们不能确定他的叙述可信程度如何。但这门亲事的着眼点是两个家族的互蒙其利,则是可以肯定的。

任公曾对女权运动投入相当心力,包括1897年与谭嗣同、康广仁等在上海发起“不缠足会”,并与经元善等人创立近代中国第一所国人自办女校——上海桂墅里女学堂。但从今日眼光看来,他的女权思想仍有很大的限制。近代中国女权思想受新教传教士影响而兴起,但不分男性女性,早期国人鼓吹女权者的动机多出于强国强种之要求,而与新教徒“上帝之前人人平等”的动机有别。换言之,是以提高女性生产力为手段,以达成国富民强的目的,并非完全非着眼于人格平等而提倡女权。年轻时代的任公也不例外:

男女平权,美国斯盛,女学布護,日本以强。兴国智民,靡不始此。……

在公领域中,他认为女性教育权的争取最为紧要,对女性参政权有很大保留。在私领域内,他的家庭依旧是男主外,女主内:“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仍是他对妻子的期待。换言之,他的女性观不出“贤妻良母主义”,与五四时代着眼于女性个性解放、个人自由人格独立的观念有很大差别。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下,从整体社会来看是男尊女卑的形态,但在家庭内“主妇”享有相当大的权力。据任公说,蕙仙是个“厚於同情心,而意志坚强,富于常识,而遇事果断”的女子,她的家世背景显赫,又长任公四岁,冯自由谓任公“素有季常之癖”,的确很有可能。不过,旧时所谓“怕老婆”,在现代看来却也意味著对妻子较平等的对待。当年上海女学堂成立时,许多维新志士的妻子加入女学堂共事,蕙仙也在其中担任“提调”一职,调遣吏役、处理事务。只是一年后戊戌事发,女学堂渐入困境,蕙仙恐怕也因此离职,放弃她在公领域的发展。加上任公长年奔走国事、流亡海外,逼使蕙仙必须坚强扛起媳妇、母亲、大嫂的责任。任公对此显得欣慰:南海师来,得详闻家中近状,并闻卿慷慨从容,词色不变,绝无怨言,且有壮语,闻之喜慰敬服,斯真不愧为任公闺中密友矣。大人遭此变惊,必增抑郁,惟赖卿善为慰解,代我曲尽子职而已。……卿之与我,非徒如寻常人之匹偶,实算道义肝胆之交,必能不负所托也。(页83)即使蕙仙对远行的丈夫有思念与依恋,也被任公浇冷水,希望她以大局为重。委婉的说法是:“卿日来心绪何如?烦闷否?望告知。想必烦闷,不待问矣。然我深望卿之不烦闷也。”(页83)明白一点的说法是:“卿问别后相思否?我答以非不欲相思,但可惜无此暇日耳”(页137),因为任公所向往的境界是:“丈夫有壮别,不做儿女颜。风尘孤剑在,湖海一身单。……高楼一挥手,来去有何难。”(〈壮别〉,页95)他在公领域愈活跃,她就愈须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她也因此愈来愈像贾母、凤姐般的传统中国女性——从公领域退却,但在私领域中撑起一片天。于是,这个公众人物的妻子的一生,就被丈夫归纳如下:夫人以宦族生长北地,嫔炎乡一农家子,日亲井臼操作,未尝有戚容。夫人之来归也,先母见背既六年,先继母长于夫人二岁耳。夫人愉愉色养,大得母欢,笃爱之过所生。戊戌之难,启超亡命海外,夫人奉翁姑携弱女避难澳门,而随先君省我于日本,因留寓焉。启超素不解治家人生产作业,又奔走转徙,不恒厌居,惟以著述所入给朝夕,夫人含辛茹苦,操家政,使仰事俯畜无饥寒。自奉极刻苦而常樽节所余,以待宾客及资助学子之困乏者,十余年间心力尽瘁焉。……儿曹七八人,幼而躬自受读,稍长选择学校,稽督课业,皆夫人任之,启超未尝过问。幼弟妹三人,各以十龄内外依夫人。至其平日操持内政,条理整肃,使启超不以家事婴心,得专其力于所当务,又不俟言也。……(页663)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下,任公夫妻两人是共同经营家族的伙伴,爱情淡而亲情浓,但在家中大致上是平起平坐的:“我德有阙,君实匡之;我生多难,君扶将之;我有疑事,君榷君商;我有赏心,君写君藏;我有幽忧,君噢使康;我劳于外,君煦使忘……”。(页664)任公希望蕙仙也能在家居生活中多读书,庶不致无聊烦闷,但蕙仙似乎志不在此。(页83)她一辈子为家族付出,少有自我空间,年老时儿女离巢,在家常感寂寞,忙于政治与学术工作的任公也爱莫能助。(页651)他们有对酌杂谈至夜分的亲密时刻,(页575-576),但也有大打出手的时侯。1915年蕙仙得了乳癌,两度割治不果,1924年病发去世。弥留之际,她在病榻上引咎自忏,任公哀痛悔恨万分,一直自责是若干年前那场架才导致太太得病。(页664,685)蕙仙死後,任公透过扶乩通灵,继续请她保佑家人。(页670,682)“妻者齐也”,任公夫妻虽然在家内平等,但是固定的男女角色模式,成全了任公和整个家族,却牺牲了蕙仙个人。

五、“恋爱神圣”?

任公夫妻情感深厚,但是有如人伦之常,从一开始就压抑激情。就可见的文献中考察,一生中唯一令他真正动心的女性,是他28岁时(1900年)在檀香山邂逅的华侨何蕙珍。更奇妙的是,他把这桩情事的始末源源本本、老老实实地向太太说,而这两封“自白书”也成为《年谱》中夫妻二人最长的通信。(页135-138)

年方20、担任小学教职的何蕙珍长于英文,全檀华埠无一男子能及。她的父亲是保皇会会友,任公演说酬酢都请她翻译。据任公说,她“目光炯炯”,学问见识皆甚好,善谈国事,有丈夫气,是一“绝好女子”。换言之,她是能出入公领域的女性,为任公同辈中少见。两人之间,据冯自由言,是任公主动追求,而蕙珍“以文明国律不许重婚却之”,使任公知难而退。但任公的版本,则是蕙珍较为主动:“我万分敬爱梁先生,虽然可惜仅敬爱而已,今生或不能相遇,愿期诸来生。”当友人前来游说任公接受蕙珍时,任公婉拒,一来他不愿违背早年与谭嗣同创立“一夫一妻世界会”的初衷,二来他万里流亡,与妻子尚且聚少离多,岂可再连累人家好女子?他为国是奔走天下,一言一动为万国观瞻,若再娶势必不为众人所谅。他想为她做媒,但她除了任公之外,其他男子都不放在眼里,宁可独身不嫁。在这个滔滔不绝谈论抱负的女性面前,他发现性别的差异似乎不复存在,两人都忘了她是女子。他们相约要为未来中国之妇女教育努力,握手珍重而别。可是,

余归寓后,愈益思念蕙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几有不能自持。明知待人家闺秀,不应起如是念头,然不能自制也。酒阑人散,终夕不能寐,心头小鹿,忽上忽落,自顾生平二十八年,未有如此可笑之事者。今已五更矣,起提笔详记此事,以告我所爱之蕙仙,不知蕙仙闻此将笑我乎?抑恼我乎?我意蕙仙不笑我,不恼我,亦将以我敬爱蕙珍之心而敬爱之也。(页136)

蕙仙接到丈夫的信和他要她保存的蕙珍的扇子后,做了一个“顾全大局”的决定:她打算禀告公公,让任公纳妾,成全丈夫这段感情。任公接信大惊,说是万万不可,别害他捱老人的骂。再说,卿来书所论,君非女子,不能说从一而终云云,此实无理。吾辈向来倡男女平权之论,不应做此语。……任公血性男子,岂真太上忘情者哉。其于蕙珍,亦发乎情,止乎礼义而已。(页138-139)

除了写二十四首“纪事诗”抒发怅惘之情外,这个“准外遇事件”,就在任公“发乎情,止乎礼”、蕙仙“一笑”之下落幕。

1903年任公曾有一段警语:“凡有过人之才者,必有过人之欲。有过人之才,有过人之欲,而无过人之道德心以自主之,则其才正为其欲之奴隶。”

言犹在耳,次年任公竟然和蕙仙随嫁婢女王来喜生了儿子思永,日后并纳之为妾!这一次,因为事情发生在横滨家中,没有书信透露夫妻两人心事,但蕙仙的愤怒可想而知。据说来喜原来深受蕙仙宠用,在日本时期,举家财务及锁钥均托付她掌管。来喜得孕後,极为女主人所不喜,任公不得不托朋友送她到上海生产。过去的人置妾时,往往以元配无子嗣为理由,但是到此时为止,蕙仙和任公已有思顺,思成一双儿女。除了情欲难遏之外,我们不知任公如何自解。这个“一夫一妻世界会”的倡始人,对这样的发展想必十分难堪。最后“顾全大局”的还是蕙仙;她让来喜母子回到横滨,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们对这个在任公信中分别称作“来喜”、“王姨”、“王姑娘”、“小妾”的女性所知不多。梁家子女似乎没有嫡庶之别,为任公生了三男两女的来喜,在家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特殊(注:李喜所、胡至刚,《百年家族——梁启超》台北:立绪,2001,页131-132。),所以任公特别交代女儿思顺:“她也是我们家庭极重要的人物,他很能伺候我,分你们许多责任,你不妨常常写信给她,令他欢喜。”(页651)来喜当然不像何蕙珍那般在才智上与任公相埒。但我们看到,任公每次出门远行,往往要急急召来喜前来照料饮食起居,否则即大感狼狈。比方说,1915-1916年间他为讨袁运动奔走,初到上海,只有一仆服役,每日由远邻送饭两次,起床后两个钟头才有水洗脸,每日茶水矜贵有如甘露,是以“王姨非来不可,既来则可借丫头一二人来用,一切妥当矣”。(页461)又如1925年他刚搬到清华,王姑娘尚未来,他“有点发烧,想洗热水澡也没有,找如意油、甘露茶也没有,颇觉狼狈。”(页683)固然当时的日常起居不如今日便利,但任公在生活上的无能,还是令人吃惊。笔者也怀疑,在他心目中,妻与妾分别扮演襄赞内务的工作,前者照顾他的大家族,后者则贴身料理他的个人起居。即使像何蕙珍这样出众的女性,激起任公如是眷恋,一旦和任公结缟,恐怕亦不出担任他的英文秘书之类,而未必能在公领域一展长才。换言之,这是以任公为中心的关系结构,男女有别,家族本位,而任公正是此刻梁氏家族的轴心,“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因此,晚年的他可以对蔡松坡与小凤仙的韵事报以宽容的谅解,因为蔡氏既有的家族结构没有受到这段感情的挑战,一如他之纳小妾:

其实男女之相幕悦,何害於好德。道学先生乃固神秘歧视,於男女之间,高筑厚墙以杜隔之,毋乃太迂乎?松坡所为,纵非以此谋自脱於袁氏,英雄恋美人,岂非增香艳于青史?

可是,徐志摩追求“灵魂之伴侣”就不同了。徐氏是“发了恋爱狂——变态心理的犯罪”,因为他离婚、再娶,打破了既有家族结构,不但伤害了张幼仪和张徐两家老人,更伤害了两个幼子。“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冲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

那么住公对男女爱情究竟有何看法?他告诉徐志摩说,人类两性之间的感情,最好是让它“无着落”,至少可以减少无量痛苦。他知道感情丰富的徐志摩不容易听进这些话,但他自审自己的感情不比这个学生贫弱,他是有资格这么劝他的。

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最乐道,吾於兹议,固不反对。然吾以为天下神圣之事亦多矣,以兹视为唯一之神圣,非吾之所敢闻。且兹事盖可欲而不可求,非可谓吾欲云云即云云也。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矣耳。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领略生活之妙味矣。

可是,徐志摩没有接受老师的劝告。他回信说: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当梁启超以家族为重、压抑爱情的追求、而以小妾为欲望出口时,徐志摩却认为旧式婚姻法斫伤个人人格——对男人如此,对女人也是如此。于是,为了访求他灵魂的伴侣林徽音,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却未能得到林徽音垂青。他转而与陆小曼相爱,在陆小曼离异后结婚,但两人的爱情也很快变质,娇惯的陆小曼另有情人翁瑞午,使徐志摩在苦涩中英年早逝。而在儿子徐积锴的心中,只留下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的淡淡影子。这样看来,任公的预言真是准确得令人惊心。

五四以后到今天,一夫一妻制成为唯一合法婚姻制度,小家庭取代大家族。人们对配偶的要求,从梁启超式的“多重生活伴侣”转为徐志摩式的“单一灵魂伴倡”。更精确一点地说,在女性教育程度、自主能力普遍提高之际,我们期待的配偶是“灵魂伴侣”与“生活伴侣”的综合体。男性希望女性同时扮演情人、知己、事业伙伴、贤妻,良母等角色,而女性则要求男性减少外务,加重父亲、丈夫角色,分担家务及育儿工作。可是,80年的实验下来,人们又渐渐发现这个期待不切实际。把太多要求放在一个人身上,宜乎婚后常感幻灭。于是,激进的人又开始抨击一夫一妻制,主张男女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未必要忠实于配偶,而可以维持多个“情欲伴侣”。可想而知,一夫一妻制瓦解后,小家庭会因个人的进一步膨胀而分崩离析。

我们不知道这场“革命”会伊于胡底,但仿佛听到了一百年前康有为《大同书》的回音:男女平等独立,婚姻限期由一月至一年,期满各凭喜好续约或另结新欢,婴幼由政府公养公教,老病由政府公恤公疗。于是人人无家,天下大同。可是,一旦男女性生活无拘无束,仰事俯蓄托于公家机构,国家权力因此无限膨胀,私领域就会被严重侵夺,这又岂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所乐见?回头来看梁启超的家族本位和一妻一妾婚姻生活,我们竟无词以对。既然没有一种可以适用于所有人,可以兼顾到人生各阶段的婚姻家庭制度,我们又拿什么标准来批判任公和他的时代?

六、“大大小小的孩子们”

旧式婚姻及家族生活,照顾到人的幼年及老年阶段,对于青壮年人构成最大的负担和牵绊,但任公似乎对这些负担与牵绊甘之如饴。如果说,任公在“人子”的角色谨守旧伦理,在“人夫”的角色上介乎传统与现代之间,那么他对“人父”的扮演则颇有“新好男人”之风。

任公共有四女六子,长女思顺生于1892年,其时任公21岁(页20):到幼子思同生时(1926年),任公已54岁,(页709)而思顺也已有数个子女了。他和大孩子谈心,亲密有如朋友,和小孩子玩耍,慈爱犹如弄孙。(页678)过年时,不管成年已婚与否,大大小小的孩子一律发压岁钱“买糖吃去”(页654,715)。放暑假了,一家人到北戴河渡假游泳,一个个都晒黑了:(页649)孩子们怂恿老爸一起去钓鱼,不料全部淋成落汤鸡,任公只觉得好笑。(页681)两个念大学的儿子出车祸住医院,弟弟嘴巴破,哥哥就大嚼大啖去气他;哥哥撞断腿,弟弟就大跳大舞去气他,“真顽皮的岂有此理!”可是老爸爸还是对孩子的勇敢肫挚十分欢喜。(页643)“家庭中春气盎然”(页576),从他信中对他们的昵称——“我的宝贝思顺”、“小宝贝庄庄”、“忠忠”、“达达”、“司马懿”,“老白鼻”、“小白鼻”——,也可以看出。虽然教养的重担是落在蕙仙身上(她扮黑脸,他扮白脸?),但比起他与莲涧先生的父子关系,任公和子女之间显然轻松自在得多。

除了流亡日本时期之外,任公提供家人的经济环境,算是相当优渥——比方说,1921年即有小汽车(页641),1925年在北戴河买避暑别墅(页680)——,但是任公常担心孩子在富裕安乐中失去砥砺人格的机会。(页471,730)他盼望孩子以他为模范,不因环境的困苦或舒服而堕落,永远不放松自己,时时保持“朝旭升天,新荷出水”的生命朝气。(页731,745)他也希望孩子学习他处理感情的态度:虽然他情感如是强烈,但经过若干时候,总能拿出理性来镇住,不致因感情牵动而糟蹋身体、妨碍事业。(页691)儿女均习新学,为了让他们粗知国学崖略,除了指定阅读原典之外,他并亲自为他们讲中国学术源流,虽然“颇有对牛谈琴之感”。(页545)“有我这样一位爹爹,也属人生难逢的幸福,”(页745),他不无自满地说。

不过,任公是一个严重偏心的父亲——他爱女儿远胜过儿子,尤其是长女思顺(令娴)。“我有所爱女,晨夕依我肩”,思顺婚前经常随父远游,照料起居(如1911年台湾之行);婚后她随担任外交官的夫婿周国贤长年驻外,使任公思念不置,《年谱》中所收家书十分之九是写给她的。他和女儿谈国是,叙家务,抒心事,几乎无所不谈。每当为国忧瘁、难以排解时,呼唤女儿的名字,也能使他聊以自慰(页418)。有缘游赏山水佳境,又以不克与女偕游为恨。(页455)即使家居无事,好端端地他也会满纸涂满“我想我的思顺”、“思顺回来看我”(页624)。更不用说发病时想得特别厉害,希望向顺儿“撒一撒娇”,痛苦便能减少,虽然他从不真的要求她特别为他回来。(页774)有人说,“女儿是男人前世的情人”,任公似乎在大女儿身上,找到了情感上的寄托。

任公这个女儿特别受宠,所以她孝顺懂事,为娘家全力付出:

妈妈几次的病,都是你一个人服侍,最后半年衣不解带的送妈妈寿终正寝。对于我呢,你几十年来常常给我精神上无限的安慰喜悦,这几年来把几个弟弟妹妹交给你,省我多少操劳,最近更把家里经济基础由你们夫妇手确立,这样女孩儿,真是比别人家男孩得力十倍。你自己所尽的道德责任,也可以令你精神上常常得无限愉快了。……(页752)

任公所期待于长女的,是不是另一个牺牲小我,成全家族的角色呢?(吊诡的是,从夫家的立场来看,这样的媳妇未必受欢迎。)赴北美读书的“小宝贝庄庄”,就不必挑起那么重的家庭责任了:任公希望她去念自然科学,做一个中国生物学的先驱。——“还有一样,因为这门学问与一切人文科学有密切关系,你学成回来可以做爹爹一个大帮手。”(页745-6)

相对于对女儿的偏爱,儿子在任公心中“不甚宝贝”。(页676)1922年后任公开始用俏皮的白话文和“我的宝贝思顺”写信,可是和儿子的通信仍维持了严肃文言“父示思成”。(页643)对女儿的“倾诉”,一转身对儿子就变成“教训”。但责之深,也因为爱之切,对长子思成尤其如此。任公怕他在美念书太过节俭,伤了身体。(页689)担心他所学专门偏枯,缺乏艺文涵泳。(页744-5)子媳学成归国,他为他们规划游历路线,又为他们的工作伤透脑筋。任公虽自云不姑息溺爱子女,(页730)但从种种细节来看,他实在是对儿女过度保护,而子女也有反弹的时候。他最放心不下思成,思成却老没有消息来安慰他一下。(页748)他宁可思成学成归国后暂在家里跟着他当一两年学生,也不愿儿子为生计独立而屈就不乐意的工作,结果儿子不以为然,他气得向女儿抱怨儿子少不更事。可是最后东北大学的教职,还是老爸去张罗来的。(页761-3)

为了求取家族与个人、理智与感情之间的平衡,对于儿女的婚姻,任公发明了一个“理想的婚姻制度”:由他留心观察看定了一个人,给子女介绍,最后的决定在儿女自己。透过这个方式,他撮合了思顺与周国贤、思成与林徽音两对婚姻。“我希望普天下的婚姻都像我们家的孩子一样,(这是父母对于儿女最后的责任)唉,但也太费心力了。”(页650)他对女婿周国贤非常满意,虽然周氏不见得才气高华,但他“勤勤恳恳做他本分的事,便是天地间堂堂的一个人,我实在喜欢他。”(页650)。对于林徽音,他似乎有所保留。他认为思成、徽音都性情狷急,徽音父亲战死后,他一面设法筹措徽音学费,一面担心徽音若胸襟窄狭而当不住忧伤,会“把我的思成毁了”。(页695,733)直到二人结婚返国,看到新娘子大方亲热,既没有从前旧家庭虚伪的面容,又没有新时髦的讨厌习气,“和我们家的孩子像同一个模型铸出来”,他才放下了心。(页768)他承认,对女婿、媳妇的感情,毕竟不可能像爱女儿、儿子那般直接自然,(页650)但他已勉力做到爱屋及乌。

任公晚年疾病缠身,先是血尿割肾,后又患痔疾肺痨。其时自思顺以下五名年长子女均在国外就学,任公起居全赖来喜照料,弟弟张罗。但我们看他在信中几乎从不提生病的苦痛,而总是要强调自己的“快活顽皮样子”:

大孩子、小孩子们:贺寿的电报接到了、你们猜我在哪里接到,乃在协和医院三○四号房。你们猜我现在干什么,刚被医生灌了一杯蓖麻油,禁止吃晚饭,活到五十四岁,儿孙满前,过生日要捱饿,你们说可笑不可笑。……(页697)你们的话完全不对题,什么疲倦不疲倦,食欲好不好,……我简直不知道有这一回事。……受术后十天,早已和无病人一样,现在做什么事情,都有兴致,绝不疲倦,一点钟以上的演讲已经讲过几次了。……(页699)

他很欣慰孩子个个拿爸爸当宝贝(页749)’但也抱怨孩子“罗唆”,“管爷管娘的,比先生管学生还严,讨厌讨厌。”(页741)他嫌这些病是“老太爷病”,需要安心修养,与他的积极任事性格太不相容(页742)。临死之前,他还在撰写《辛稼轩年谱》。思成夫妇回来不到半年,他的生命就戛然而止,来不及看到正准备举家返国的大女儿,度他那“眉飞色舞”想望的新生活。但在家人的关爱环绕中离开,应是了无遗憾吧。

七、结论

在公领域中,梁任公的思想流质多变,波澜壮阔。政治上从激进破坏转为温和,文化上从醉心国学转为引进西说,最后又重新肯定中国文化,企图“新学输入,古义调和”。为了研究多变的任公,除了可以在公领域上做“史”的追溯之外,笔者认为从私领域切入也提供了对照的参考点。本文企图了解任公时代家族本位的生活方式,和任公在此架构中形成的两性及亲子关系。我们看到,旧式的婚姻生活抑制激烈的感情追求,也限制了女性在公领域的发展,但是换得了老小成员的安全感,和家族的稳定壮大。从戊戌到五四,中国制度遭到西方观念剧烈冲击,不仅公领域如此,私领域亦然。处于过渡时期的任公,以传统孝道侍奉亲长,以不完全的“男女平权”对待妻子,而以宽容慈爱呵护下一代。任公在政治上讲温和,在文化上讲调适,论公德不忘私德,论自我不忘利群,他的“社群主义”色彩,远比“自由主义”色彩来的浓厚。从他的私领域生活看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孔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私领域的孝悌之行将导向公领域的“不好犯上作乱”,那么我们大可怀疑在这一套教养熏陶下的“贤良子弟”能扮演独立思考、进取冒险、勇于争取团体权益的公民。不过,在任公个人身上,我们却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他一方面在私领域谨守儒家家族伦理,另一方面在公领域又体现了现代公民风范,早就超脱了他的老师康有为的传统“君臣”思维。徐志摩在“恋爱神圣”上和他不同的看法,预示了中国家族社会的解体,和由之而来的私领域中个人的自由与不确定性。而家族伦理及任公所谓“私德”解构之后,公领域的公民社会是否能安放得稳,就目前台湾社会来看,却大有可议。笔者之志不在鼓吹家族社会,但求对任公的时代做相应的理解。至于公领域重新建立之后,要以怎么样的私领域与之配合,或至少容许不同的实验进行,多元并进,还有待我们继续思考。

2000年4月18日初稿

2000年7月14日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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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私人领域_梁启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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