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职能履行的障碍论文_陈文博

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职能履行的障碍论文_陈文博

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为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安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也不只是传统的防火灭火,而是向社会救灾和处置事故的方向发展,这也为公安消防部队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对公安消防部队而言,提供其工作能力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着重对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职能履行的障碍进行分析讨论。

关键词: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职能履行;障碍

尊重生命,保障安全作为一种现代文明理念已经得到人类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当今形势下,构筑社会安全保障体系,迅速有效地处置灾害事故,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灾害事故不断增多,对抢险救援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 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职能履行的障碍

1.1 队伍不健全

一方面,不少地方还没有依托公安消防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一些地方的领导人认识不够,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完善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政府危机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大事、急事、要事来抓,等、靠、拖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一些依托公安消防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地方,工作不实。一些省市、区县在依托公安消防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时,重视召开成立大会、授予队旗、揭牌、领导讲话等环节,忽视了从体制、机制、经费、器材等各方面来努力确保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有效运转。缺少高效、便捷的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平台。目前,各行业、各部门基本上呈纵向隶属管理,相对独立,管理分割,相互之间缺少应急联动和救援指挥基础平台,现有各救灾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络融合性差,难以保证有效协调运作,现有通信装备的集成效能不能满足重大灾害事件作战要求,利用率较低,互通性能差,难以发挥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的功能。

1.2 管理体制不顺

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抢险救援职能存在立法限制。《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对公安消防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给予了明确任务界定,前提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但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尤其在一些小型突发性事件处置中表现尤为突出。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为例,处置此类事故第一时间到场的,一般都是公安消防部队而非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为抢救生命,避免贻误战机,公安消防部队指挥员一般会在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未到场前或不到场的情况下下达行动指令。但由此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是:如抢险救援结束后,事故受害者如对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提出异议,则在法律后果承担上,公安消防部队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尽管此类事件并不多见,但随着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数量的增多,势必成为公安消防部队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进而也将会影响到一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1.3综合能力不足

职能单一缺乏常备主力,应急抢险救援专项能力水平还不够高。各专业应急救援力在建队上都是立足于某一类事故灾害处理的需要,不能通盘考虑而形成一支归政府直接指挥、能妥善处置各种事故灾害的常规、常备、综合性的应急救援力。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队虽然一直担负着以灭火为主的救援任务,但执行各种不同类型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则是当前乃至今后各地公安消防部队不可回避课题。公安消防部队正在从传统灭火工作向集灭火、应急抢险救援为一体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转变,随着公安消防部队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必然要求在基础业务训练科目、工作任务量的设定上重新统筹规划。目前,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管理战勤保障工作方面的相关业务内容、实施方法等还处于不断摸索阶段,要真正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体系和制度,并在基层单位得到落实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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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动响应机制不畅

执行应急抢险救援任务,是需要许多部门联动的,公安消防部队凭借自身的独到优势,虽然己成为一支重要力量,但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时候,必须得到地方诸多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否则也会力不从心。在这一点上,中国应急抢险救险管理工作的水平与一些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家突发事件函待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较大的提升和联动响应机制顺畅的运行。

2 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的几点思考

2.1 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强灭火救援设备的应用

首先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应加大资金力度,大力支持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设备的建设,保证消防车辆和灭火救援设备的充足,最大限度发挥装备器材的效能。另外,公安消防部队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管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换灭火救援设备,保证在突发火场中发挥灭火救援设备的工作性能,保障消防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2 提高一线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优化干部配备结构

针对日益繁重复杂的灭火救援工作,通过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养,合理配备基础指挥人员,提高整个救援队伍的战斗力。一线救援人员要努力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升自我能力;基础指挥人员可从大学中选拔优秀人才,尤其是与救灾相关的专业人才,为消防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可以委托专业院校为其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指挥人才,可以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指挥人员火灾现场的组织救援能力。对于在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富有实战经验的人员要破格聘用,不必受服役年限的束缚,保证这些宝贵的业务骨干。

2.3 建立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

一是完善由政府统一指挥调度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由政府牵头,统筹并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理顺各种隶属和利益关系,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将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纳入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和训练体系,并赋予消防部队在联动响应体系中拥有建议和间接调动其他救援力量的权利,二是建立应急救援联席协作机制,通过组织政府牵头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区域性灾害事故规律及特点,了解掌握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互通应急救援工作信息,落实人力,物资等。三是科学制定联动预案,定制组织联合演练。要坚持‘警地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联席会议的机会,深入研究,讨论并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详细涵盖指挥机构组成,任务职责,救援力量部署,站东展开程序与要求等内容,并通过政府领导和行业专家的审核。

2.4 加强特勤队伍的专业化训练

特勤队伍是灭火救援的排头兵,在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特勤部队的训练要采用更加严格的标准。首先要进行消防部队指战员的心理素质训练,由于灭火救援工作具有极强的危险性,面临的爆炸危险、中毒危险也更多,这对消防部队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要加强其心理素质训练,不断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避免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出现恐惧、退宿的现象;再者要加强部队的装备使用训练,随着公安消防部队参与的救援工作增多,对于先进设备的使用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平时的训练中,要有针对性的做好新设备器材的研究和战术应用。

结束语:

总而言之,公安消防部队是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保护伞,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其工作任务逐渐转变为难度更大、危险性更强、专业能力要求更高的抢险救援任务上,这就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官兵从训练做起,提高专业设备的使用能力,更好的发挥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职能。

参考文献:

[1]在应急救援中消防部队双重主体地位的法律问题研究[D]. 尹小赋.湘潭大学2014

[2]消防应急管理救援机制建设探析[D]. 刘文尚.内蒙古大学2014

[3]新形势下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的思考[J]. 建乐乐.科技传播,2014,15

论文作者:陈文博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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