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指/能指到能指/所指——论拉康对索绪尔二元论的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指论文,能指到能指论文,索绪尔论文,论拉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6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00(2005)02-095-07
一、所指/能指图式
所指(signifié,signified)和能指(signifiant,signifier)是索绪尔在谈论语言符号的性质时提出来的一对概念。与把语言视为一种分类命名集的天真看法不同,索氏认为,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关于后两者,他进一步指出,它们不是什么另外的东西,而正是语言符号内部的两个要素。简言之,语言符号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然而,在日常使用中,语言符号这个术语一般只指音响形象,结果让部分要素包含了符号整体。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混淆,索氏称:“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一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1](P102)所指与能指这一对概念的提出,不但消除了上述由于使用上混淆而产生的歧义,而且还有这样的好处: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整体间的对立。[1](P102)这是一种典型的二元论。
索氏否认语言与外界的联系,认为它是具有心理性质的东西,“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作为语言符号内部的两个要素,所指(概念)和能指 (音响形象)应该也是心理性的东西。前者的心理性是众所周知的,而后者往往会被当作物质性的声音。为此,索氏专门指出,“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它是属于感觉的,我们有时把它叫做‘物质的’,那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而且是跟联想的另一个要素,一般更抽象的概念相对立而言的”[1](P101)。
关于语言符号,索氏认为它具有两个头等重要的特征:一是符号的任意性,二是能指的线形特征。符号的任意性就是说,所指与能指的联系是任意的。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自然的联系。例如,“姊妹”的观念在法语里同用来做它的能指的s--r(soeur)这一串声音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关系,因为它也可以用任何别的声音来表示。语言间的差别和不同语言种类的存在都是最好的证明。正是在任意性这一点上,索氏指出,语言符号与象征不同,因为后者永远也不会是完全任意的。
关于语言符号的第二个重要特征,索氏是这样说的:“能指属听觉性质,只在时间上展开,而且具有借自时间的特征:(a)它体现一个长度,(b)这长度只能在一个向度上测定:它是一条线。”[1](P106)这个特征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因为,语言的展开,无论是言说还是默语,总是在时间的维度中进行,而且还因为,只要我们用文字把它们表示出来,用书写符号的空间线条代替时间上的前后相继,这个特征马上就可以看到。
鉴于所指与能指之间不存在内在的天然关系,索氏在它们中间放上了横杠,用图式表示便是:所指/能指。从图式内部即语言符号内部来看,一方面,一方只是另一方的对立面,即它的价值体现在其与另一方的对立;另一方面,只有两者的联结才能构成语言符号整体,从而使两者的价值同时都实现,索氏在所指/能指图式的两边用上下纵箭头来表示这种关系。而从语言系统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每一个语言符号(所指/能指)与其它语言符号都是对立的,而且其价值就是通过这种对立体现出来;另一方面,作为系统内的各项要素,它们之间必然具有连带关系,索氏在所指/能指图式之间用左右横箭头来表示这种关系。
由此可见,无论是所指/能指图式内部,还是所指/能指图式之间,都要服从一个奇特的原则(索氏语),即对立原则。价值产生于对立,受对立原则支配。索氏指出,这一现象不仅在语言中存在,而且,语言之外任何价值似乎都要服从这一规律。[1](P161)从这一意义上说,对立原则是根本性的。
对立造成了差异。就语言系统而言,它使系统内各要素区分了开来。在索氏看来,区分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在没有区分以前,世上只存在着“模模糊糊的观念的无限平面(A)”和“声音的同样不确定的平面(B)”这两块混沌之物。它们还不能算是语言的两个要素,语言随着差别的出现而出现。索氏这样说:“我们可以把全部语言事实,即语言,设想为一系列相连接的小区分,同时画在模模糊糊的观念的无限平面(A)和声音的同样不确定的平面(B)上面……”[1](P157)简言之,语言是思想(观念)与声音的结合。索氏用两条波浪形状的图形来表示这两者的结合。
对立造成差异,从而使上下的A和B的结合成为可能,同时,两者的结合也导致各单位间彼此划清界限。结合的结果便是语言符号即所指/能指的出现。在关于语言符号整体(所指/能指)的论述中,索绪尔似乎有两条思路:一方面,他坚持认为,语言符号(所指/能指)不是抽象的事物,而是实在的东西,一个具体实体,而正是因为它是一个具体实体,所以,划分它与其它语言符号之间的界限就成为了可能。另一方面,鉴于连诵等现象的存在,划分界限存在着实际困难。如对于[sijlapr]这一串法语音,你是把它划分为Si je la prends.(如果我拿它),还是划分为Si je l’apprends.(如果我学习它)呢?显然,划分很难。所以,后来索氏这样说,尽管实体或单位很重要,还是从价值方面来探讨为好,因为它是语言问题中最重要的方面。[1](P156)索氏从符号差别、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三个方面出发来探讨价值问题,得出语言的价值在于差别,“语言中只有差别”。由此可见,这两条思路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矛盾,前者认为语言符号(所指/能指)是具体实在的,后者则认为,语言符号(所指/能指)只是关系的产物,即差别关系作用的结果。
在图式所指/能指之中,关于所指与能指这两者之间的位置问题,是另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索氏把所指放在能指之上,显然并非一个随意行为。通过这种放置,索氏强调了所指或概念地位的重要性。重要性主要表现为,观念或概念总是先在的,声音是对概念的默写。关于这一点,从他关于“语言是组织在声音物质中的思想”的观点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索氏还是一个观(概)念至上主义者,仍然属于传统形而上学的范畴。
二、S/s公式的提出
针对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拉康提出了S/s公式。此公式读作:“能指在所指之上,‘在……之上’对应于分开上下层的横杠。”[2](P497)单从公式的形式上看,后者只是对前者的一种颠倒,即把所指/能指关系颠倒为能指/所指关系。问题是,这仅仅是一种简单的颠倒吗?当然不是。
尽管他认为所有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索绪尔,不过,拉康反对人们从索氏的思路出发去把握他的S/s公式,并且指出,即便是从相反的或颠倒的思路出发,仍然避免不了错误的结局。为了具体说明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问题,索氏曾经举过一个有关“树”的例子。他说,要想找出拉丁语arbor(树)这个词的意义,非得把概念与音响形象联系起来不可,用图式表示便是:(树的图形)/arbor。作为把握索氏关于所指与能指关系理论的切入口,此图式倍受后人青睐,并且不断地被后人所引用。拉康在把它颠倒为arbor/(树的图形)这种图式之后,明确指出,这是一张错误的图式。[2](P499)说它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把我们引入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上,即认为能指(语言符号)总是指向对象,尤其是图像式对象。对于这一错误,拉康认为,它并不肇始于索氏,而是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传统。很早以来,人们就发现,词与物并给一一对应关系。尽管这种一一对应观一直以来遭到人们的批评,但是,在儿童学习语言(或成人学习外语)的活动中,却始终保留着用食指来指向对象的习惯。这说明,错误始终没有得到更正。索氏也试图来更正这一错误,如他认为语言是一种不指向外物的内在系统,但是,从上述他所采用的关于“树”的图式中却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仍然没有摆脱这种错误,至少还带有这种错误影响的残余。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拉康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
为了更好地说明他的S/s公式,拉康列出了他的一个图式。这是一个关于男女厕所的门的图式。结合S/s公式,横杠上面是能指“HOMMES”(男士)与“DAMES”(女士),横杠下面是一模一样的两头门的图形。初看起来,拉康似乎在重复上述错误,即试图用能指去指向图形对象,然而,细想一下,不难发现,刚好相反,他正是要去质疑,能指如何能够指向图形对象呢?从形式上说,男女厕所的门是一模一样的,如这里是把手,那里是标签处等等,都是一样的。所以,从远处看来,你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只是到了近处,你才会发觉某些细节上的不同,如这头门上标签处标着的是“男士”,那头门上同样位置的标签处上标着的则是“女士”。就拉康所列的上述图式而言,一旦两头门表现为一模一样的图形,那么,结果要么是,能指“HOMMES”(男士)与能指“DAMES”(女士)都指向两头门,这将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了区分;要么是,两者都成为了没有相应所指的能指。
拉康在此处玩了一个非常高明且巧妙的图形游戏。通过在横杠下面放置两头一模一样的门的形状,他让我们看到,横杠上面的能指因此不知所措,无“所”指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能指找不着其对象,或者说能指失去了其相应的所指,并不是由于对象或所指的消失,而是两个对象出现了相同的形状,以至于能指不知“所指”。简言之,相同性造成了不确定性。只有当你靠近的时候,用拉康的话说,“一种出乎意料之外的意义才会突然降临”。[2](P499)通过对现实生活中这一活生生例子的展示,拉康告诉我们,能指本质上是无所指的。
既然能指与所指不是对应的,那么,拉康认为,S/s公式表示的就不是两条流的结合。事实上,他只讲声音流或能指流,不讲概念流或所指流。能指流体现的是声音的天然特性,能指的线形特征,他称之为能指链(chan signifiante)。之所以称之为“链”,那是因为,虽然各语词在能指线形特征的基础上连接为一种声音流,但是,很显然,声音流只具有线形特征,而不可能表现为一条直线。换言之,流具有波状特征,有高低起伏。从音位学上说,这种高低起伏主要是由于音位分节(articulation)引起的。一方面,通过分节,各音素串了起来,形成了声音流;另一方面,分节同时也表明,各音素之间必定存在着某种节口,就如链条一样,故称之为“链”。
拉康关于能指链的思想,一部分得益于索氏关于能指线形特征与声音流的论述,另一部分则直接来自于索氏关于分节的观点。关于后一部分,很少有人指出过。这大概是由于索氏关于分节的观点并不特别引人注意的缘故吧。在论述有关构成语言的机能问题上,索氏曾提到过分节,他这样说,“就言语活动来说,articulation(分节)可以把语链分成音节,也可以把意链分成意义单位”,[1](P31)很显然,索氏所说的语链就是声音流或能指流,而意链就是所指流或意义流。拉康接受了语链及其分节特征的说法,而抛弃了意链具有分节特征的观点。
综上所述,关于S/s公式,首先,它表示的不是一个具体实在的语言符号,因为,在拉康看来,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不可能是确定的。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声称,它与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根本上是不同的。其次,分子S表现为一种能指链的形式,体现了声音的天然特征,分母s本质上仍然是一片混沌之物,它随着能指的移动而滑行,但并不浮现。只有当能指的展开到了一定的地方,只有当句子接近尾声时,所指或意义才会回溯地来临。最后,S/s公式更像是一个代数公式。以此为基础,拉康后来提出了好几个跟S和s有关的代数公式。如果从代数公式出发,S/s公式想要说明的无非是这么一个问题:随着能指的出现,意义或所指是如何浮现的?这也是语言学探讨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横杠“/”与大写的S
拉康的S/s公式并不是对索氏所指/能指图式的一种简单颠倒,而已是对后者进行了根本上的改造。改造可谓尽心竭虑,因为,如果我们把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简化为公式s/s的话,那么,比较S/s公式,从形式上说,除了后者的分子是大写的以外,两者没什么不同。然而,就在这种似像非像的张力中,踏着别人曾经思考过的痕迹,一方面通过改变中间横杠“/”的作用与功能,另一方面通过大写突出能指S,拉康提出了其独特的关于能指与所指的理论。
在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中,中间的横杠“/”有一种双重功能。一方面,它可以说是一种阻隔,即表示能指与所指之间不存在内在的、自然相连的连结关系。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联结,即联系着所指与能指。索氏称所指与能指之间的联结是一种任意的联系。关于任意性,索氏特别强调:“我们的意思是说,它(任意性)是不可论证的,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自然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1](P104)进一步说,任意并不是说可以自由选择。恰恰相反,一旦一个语言符号(即一种联结)在语言集体中确立,个人事实上是不能对它有任何改变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语言是社会性的,而不是个人的。即便是最有权势的人物,也不能把“鹿”这个词称呼为[ma](马)这个音。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说语言是社会力量的产物还不足以使人们看清楚它是不自由的。索氏认为,只有把社会力量与时间因素结合起来加以考虑,我们才能看得更为清楚。社会力量因时间而起作用。譬如我们现在称“马”一词为[ma],那是因为我们之前人们就已经这样说了。换言之,尽管最初用[ma]而不是[niu]来称呼“马”一词完全是任意的,即完全没有什么道理好说,但是,一旦人们这样叫了,那么,它具有某种强制性,即语言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所以,横杠“/”所起的联结,既可以说是自由的任意的约定俗成,又可以说是一种强制的绑定。
而对于拉康的S/s公式来说,中间的横杠“/”可以说只具有阻隔功能。他这样说:“事实上,由于能指与所指最初所处的位置就像被用来抵制意义的横杠从一开始就分离为两种不同的秩序,这门语言学科的主题乐因此就中断了”。[2](P497)换言之,即便是从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出发,由于中间横杠的阻隔作用是一目了然的,所以,能指与所指一开始就呈现为两种不同的秩序,从而使得索氏在其书中所倡导的关于语言符号即所指/能指整体性的思想面临了质疑。
横杠“/”所起的作用与功能,就是对意义的抵制。意义不是产生于能指与所指两者的联结(对索氏而言),就是从两者相遇处浮现(对拉康而言)。所以,抵制意义也就是说,抵制任何一种企图把能指与所指连接起来的行为,或者说,防止任何一种相遇情形的出现。横杠“/”就像一个栏栅,它阻挡了能指与所指的相遇,阻拦我们去寻找背后那些飘忽不定的所指或意义。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一边是随着能指流的展开而不断移动的能指,另一边则是在横杠“/”下不停滑动着的飘忽的所指。[2](P502)
然而,横杠“/”下面那些飘忽不停的所指总是不甘寂寞,随着能指的展开,它们中的一部分总是会越过横杠或栏栅,与能指去相会。[2](P515)一旦越过了横杠,意义就浮现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横杠“/”的阻隔不可能是一种完全的断裂。所指穿越横杠,聚集在能指周围,拉康称这种相会类似于一种“缝补点”(le point de capiton)关系,[3](P304)它既不是一种天然的一一对应关系,也不是如索绪尔所说的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约定关系,而是一种临时的、不牢靠的偶遇关系。
至于横杠“/”上大写的S,那是S/s公式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拉康称大写的S为能指,并且指出,它处于小写的s即所指之上。与索氏把所指放在能指之上的行为相似,拉康把能指放在所指之上,显然也不是一个随意行为。他把能指放在上面,可以这样说,同样是为了突出能指地位的重要性。与索氏认为声音是对概念(意义)的模写观点刚好相反,拉康认为,正是能指决定着所指,支配着意义的产生。它称之为能指的至上性与统治性,故不仅把能指放在横杠“/”上面,并且以大写S的方式突现它。
能指的这种至上性与统治性,一方面表现为,通过横杠“/”对所指进行支配或压制,不让所指与它有着某种固定的约定俗成的联系,从而抵制了索绪尔意义上的意义的产生;另一方面也表现为,能指统辖着所指,后者处在前者的势力范围之内,前者总是能预料后者的浮现,用拉康的话说,“能指生来总是通过以某种方式在其面前展示其维度的方法来预料意义”[2](P502),如像“我将永不……”这样的句子,通过能指的展示,意义同样可以预料。
进一步说,能指对所指的支配,能指对意义的这种预料,其实就是能指创造意义域的问题。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拉康把能指比喻为一种干道(Une grand-route)。我们知道,干道是这样一种场所,一旦它成形或者说出现,房屋或居所就会在它两边聚集。能指就表现为那样一种场所,“……它把意义集中于一点,勾连它们,且把它们一群一群地组织了起来。”[3](P328)简言之,随着能指的滑动(这正是能指线形特征的表现),意义自发地出现了。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拉康称能指创造了意义域。
四、对索氏的批判
索绪尔的所指/能指图式表现了一种二元论思想,从其最初提出这一对概念时的意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他声称,用这一对术语的好处在于: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整体间的对立。这些都是典型的二元对立。事实上,在索氏那本由其学生整理而成的书中,到处可见二元对立的情形,如语言与言语,声音与文字,共时与历时等等。二元论可以说是他的思想中普遍存在着的一种观点。
语言符号内所指与能指彼此间的二元对立,究其根本,是传统二元论思想的一种延续。因为,一旦索氏把能指归结于感觉,我们就可以说,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感觉与观念之间的关系。而感觉与观念,这是哲学史上千百年来一直被讨论着的二元论话题。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表述,如柏拉图把它归结为感觉与理念问题,到了中世纪,那就是“可感知的”与“可理解的”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在近代,则主要表现为感性与理性问题。然而,他们所说的其实都是同一个问题,即个人感觉之类的东西,如何能够成为普遍的或共同的东西。同样,虽然索绪尔是从语言的角度出发来讨论这一问题的,但是,问题仍然是同一个问题。有人也许会反驳,既然索氏把两者统一在语言符号内部,那么,他应该不是一个二元论者。其实不然,一方面,从所指/能指图式本身就可以看出,内部的二元对立始终是存在的,要不然的话,这一对术语根本没有必要提出来;另一方面,索氏坚持认为,语言符号本身,或者说,所指与能指的联结,只能是声音差异与概念差异的结果,它既是对立关系的产物,又可以说是对立关系的表现。所以,即便是索氏的语言符号概念,二元对立依然没有被克服。
感觉与观念的二元论总是与观念至上论联系在一起。自从苏格拉底提出概念以来,观念至上论一直是哲学史上的一个主调。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观念至上论认为,在认识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感觉,而是观念。如近代经验论就认为,感觉经验只是认识的材料,只有当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你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索绪尔也是一个观念至上主义者。虽然他认为思想与语言不可分,语言出现之前思想只能是混沌一片,然而,对他来说,语言总是表达思想的,声音总是模写观念的,简言之,思想或观念总是至上的。这恐怕也是他之所以把所指放在能指之上的根本原因吧。
所指与能指的对立,一语言符号与另一语言符号的对立等等,这些都是索绪尔通过对语言做共时研究得到的结果,而非孤立考察语言实体的结果。单纯地把语言符号仅仅理解为一种孤立的实体,并不符合索氏思想的本意。所谓共时研究,就是把语言视为一个系统,研究构成系统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共时研究同时也是静态研究,因为它专注于静态的语言结构。语言的结构研究表明,一语言要素即语言符号的价值来自于其与另一语言要素的对立;它们按差异原则排列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语言系统。这本来是一种语言学研究模式,经过俄国形式主义,捷克结构主义,到了后来的法国结构主义,逐渐演进为一种罗兰·巴尔特称为的结构主义运动。结构主义延续了索氏结构语言学的二元对立模式,罗兰·巴尔特的符号学参照了这一模式,列维-斯特劳斯对神话和亲属关系的分析则是将二元对立模式推广运用的典型。
拉康对索绪尔的二元论思想无疑持批判态度。对于所指与能指之间的二元对立,他是如何对待它的呢?首先,他指出,中间横杠“/”具有某种阻隔作用,它使所指与能指分离为两种不同的秩序,从而摆脱了那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相连”关系的幻觉。[2](P498)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拉康把能指与所指分离为两种不同的秩序,但是并没有把它们置于二元对立的位置上。因为,对他来说,存在着三种秩序,能指属于“象征界”,所指与意义属于“想像界”,另外还有不可被言说的“实在界”。所以,对于他来说,并不存在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问题。其次,他不但把所指/能指图式颠倒为能指/所指图式,而且突出能指为大写的S。一方面,他把能指置于所指之上,突出了前者的统辖性。强调能指的统辖性可以说正是对传统观念至上论的一种反动。另一方面,结合精神分析的独特经验,他提出菲勒斯(Phallus)是最纯粹的能指。通过突出菲勒斯的独一无二性或不对称性,他进一步消解了由索氏所提出来的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关系。由此可见,他首先把两者分开,破除了语言符号内部所谓的对立统一的幻觉;然后突出能指,取消所指和意义的确定地位;最后让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一种对称的一一对应关系,也不是任何“紧密相连”的关系。他用城市中的干道与周围的房屋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这种情形,这一点与德里达所说的撒播有相似之处。
拉康反对一切二元对立,然而,他并不反对对立原则或差异原则,也不反对谈论结构。与索绪尔一样,他也认为语言中的各元素是按差异原则排列在一起的,语言的价值在于差异性等等,并且他声称,这也是他在无意识中所发现的整个语言结构。[2](P493)差异原则可以说是索氏思想中最具精华性的部分。然而,承认差异或对立作用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二元论。从结构层面上看,这一问题可能看得更为清楚。关于结构,拉康与很多结构主义者的观点是不同的。最主要的一点在于,他把结构视为一种动态的东西。他这样说,结构可以说是一个集合(ensemble),由一系列对等物所构成。说它是一个集合,而不是一个整体(totalité),那是因为,集合讲的是一种开放的相互依赖关系,而构成整体的则是封闭的对应关系。[3](P207)简言之,结构表现为一种开放的、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着相互转换活动的东西。所以,谈论结构并不必然承认二元论。索绪尔通过静态的共时分析,找到了语言的结构,后来的结构主义者把这一方法运用到社会文化的其他方面,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后学们却把索氏思想中最具有创见性的对立原则观点发展成静态的僵化的结构观,如皮亚杰把结构视为一种静态的封闭的自足系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理论上的倒退。倒是罗兰·巴尔特,从方法层面去界定结构,认为结构主义主要表现为一种方法,这可以说更贴近索氏在谈论语言结构时所说到的东西。由此可见,对语言的结构分析和对立原则的运用,并不必然导致二元论的结构模式的出现。由于有些后学们把结构概念做僵化处理,导致了后来人们习惯于把结构(主义)等同于二元论。事实上,大多数结构主义者对结构概念并不做僵化理解,譬如,在结构概念问题上的众说纷纭可以说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另外,单从二元论这一点来看,把(后)结构主义运动分为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也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因为,他们的不同只是基于对结构概念的不同理解而已。同样,关于索氏的二元论思想,与其说来自于他分析语言结构的结果,不如说来自前面所说的传统二元论思想。
对于传统二元论,哲学史上惯用的手法是,用一元论来对付二元论。胡塞尔的现象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好像是因为,大家都倾向于认为,只有一元论才能真正彻底地解决二元对立问题。到了(后)结构主义,罗兰·巴尔特和德里达等(后)结构主义者发明了一种文本解构的方法。此方法主要通过文字(能指)游戏,强调能指的至上性与文本的生产性,从而消解了读者与作者、文字与意义等诸多二元对立。他们不能算是一元论者,因为他们只热衷于解构游戏,而并不感兴趣于理论建树。拉康的情况则相当特别:一方面,通过提出不对称的最纯粹能指菲勒斯理论,消解了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从表面上看,似乎用一元的菲勒斯来代替二元对立,不过,菲勒斯是一种关于缺乏(manque)的能指,[2](P692)实难充当基础性的一元角色。另一方面,通过提出拓扑形的“三界”,提出开放的结构概念,试图消解所有传统的二元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