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指数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指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探索我国创新发展水平的监测评估方法,本文在有关理论基础上,通过建立反映我国创新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确定监测和评价方法,对创新指数进行测算,从而实现对我国创新总体水平和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和评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创新的概念、理论与借鉴 (一)关于创新与国家创新体系 创新的概念最早见于美裔奥地利人熊彼特1912年提出的创新理论中。他在经济意义上将创新活动归纳为引进新产品、引进新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应渠道和实施新的产业组织方式等5种形式。自1992年以来,国际创新调查标准规范——《奥斯陆手册》在统计意义上将创新进一步定义为新的或有显著改进的产品或工艺的实现,或新的组织方式或营销方法的采用。《奥斯陆手册》指出,实现商业转化和市场价值是企业创新活动的终极目的和本质特征。 鉴于熊彼特创新理论在创新活动开展过程和实现机制上的探讨不够深入,之后的研究中又相继产生了创新线性模型理论和国家创新体系(以下简称NIS)理论。创新线性模型理论认为,创新活动依次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商业化生产、市场销售、社会扩散等环节,呈线性推进;R&D是创新的源泉,R&D投入越多,创新产出就越大,因而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简单理解为R&D投入水平。然而,线性模型理论却不能很好地解释在不同国家投入了同样的R&D,但体现在技术进步程度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等创新效果上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情况。于是NIS理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应运而生。该理论开始从系统论角度研究创新活动开展机制及创新能力影响因素,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内部各创新活动主体以及相关的各种政策、制度在创新活动过程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网络体系①。在NIS理论框架下,传统线性模型依然是测度创新能力的有力工具,且R&D始终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NIS理论强调创新各主体的作用和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宏观层面创新模式的选择,更能反映国家创新能力的内在特征。可以说,NIS理论是创新线性模型的拓展和延伸。 (二)关于自主创新与建设创新型国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党和政府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也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理念与论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以创新驱动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将其作为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根本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对建立健全创新机制、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立创新调查制度等进一步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在政策规划层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分别从我国在自主知识创新和自主技术创新上的努力程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和贡献、技术的自给程度、以及自主创新实力和原始创新能力等4个方面对创新型国家进行了描述,提出了到2020年,“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低于30%,“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5位等4项目标。 (三)国内外有关研究及其借鉴 1.欧洲创新记分牌。 欧洲创新记分牌(EIS)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国家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之一。EIS每年对欧盟整体创新绩效、欧盟与世界其他主要创新国家的差距以及欧洲各国的创新表现进行监测和评估,成为欧盟各国乃至世界主要创新国家测度自身创新发展水平的重要参考。 从2000年到2010年,EIS指标由最初的18个增加到29个,其中2003年、2005年和2008年都有不同程度变化。2010年的29个指标分为“创新驱动”、“企业活动”、“创新产出”三大领域(一级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外部的主要创新驱动力,创新过程中企业的表现和创新的中间结果,以及创新结果和成效;下设人力资源、资助和支持、企业投资、创业与合作、创新中间产出、创新企业、经济效益等7个二级指标。EIS在设计思想上突出了创新过程的系统性并强调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在内容上既包括创新活动的投入和中间产出情况,又包括创新对经济的影响等。由于各项评价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EIS采用综合指数法,通过标准化、赋权等步骤得出各个国家的“综合创新指数”(SII)。 在对“金砖四国”测算SII时,EIS调整了指标体系,选取了其中数据可得性和可比性较强的12个指标。从2006年开始,EIS还开发了全球创新记分牌并每两年发布一次。2011年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10年创新联盟记分牌,其指标体系含25个指标。 2.国内研究成果。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学者开始关注国家层面的创新问题。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翻译了多西等主编的《技术进步与经济理论》,将NIS理论首次引入中国。此后,柳卸林、郑秉文、王春法、刘凤朝、官建成等学者分别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实证分析等角度开展了研究工作。近年来,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等机构分别发布了创新能力测度方面的报告。国家统计局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工作,如《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科技进步监测》等。 在这些研究中,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如综合指数法、层次分析法(AHP)、多元统计分析法(如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等)、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等被采用,其中以综合指数法最为常见。 二、中国创新指标体系框架设计 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中国创新指标体系框架。这一框架的基本结构将反映我国创新能力的监测评价指标分成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计算创新总指数反映我国创新发展总体情况;第二个层次通过计算分领域指数反映我国在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成效等4个领域的发展情况;第三个层次通过上述4个领域所选取的21个评价指标反映构成创新能力各方面的具体发展情况,具体指标体系框架如表1所示。 对4个领域的简要说明如下: 创新环境领域主要反映驱动创新能力发展必备的人力、财力等基础条件的支撑情况,以及政策环境对创新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共设5个指标。 创新投入领域通过创新的人力财力投入、企业创新主体中关键部门的建设情况以及合作情况来反映国家创新体系中各主体的作用和关系。由于相关数据缺乏及研发环节在创新中的重要性,这里的创新投入指标用研发投入指标代替。共设6个指标。 创新产出领域通过论文、专利、商标、技术成果成交额反映创新中间产出结果。共设5个指标。 创新成效领域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国际竞争力、节约能源、经济增长等方面,反映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共设5个指标。 三、中国创新指数编制方法 (一)基期年份的选取 评价目的决定了指标基准值的选择。EIS中的指标基准值采用指标在某一时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指数结果主要反映同一时期不同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的差别与位次。本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反映同一对象的创新发展水平状况,我们考虑用某一历史年份作为基期年份,以基期年份指标值为基准来计算指标的增速,从而测定当前年份指标值的发展速度。在基期年份选取上,根据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可获得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后,确定以2005年为基期年。 (二)确定指标权重 在比较国内外赋权方法优劣的基础上,本文采用“逐级等权法”进行权数的分配,即各领域的权数均为1/4;在某一领域内,指标对所属领域的权重为1/n(n为该领域下指标的个数),因此,指标最终权数为1/4n。 (三)计算指标增速 通常指标的增速或发展速度是以基期年份指标值作为基准进行比较的。在某一指标体系中,如果按照通常方法计算各指标的增速后进行加权平均,由于可能存在某些指标增速过高(或过低)的情况,会造成指标增速之间不可比(即增速过高或过低的一些指标的作用掩盖了其他指标的作用),从而造成整个指标体系失真的现象。因此,必须对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增速的范围进行控制。一种较好的方法是将指标增速的基准值设定为该指标的两年平均值,这样计算出来的各指标增速的范围可以控制在[-200,200]的区间内。中国创新指数研究_中国创新指数论文
中国创新指数研究_中国创新指数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