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清新政时期村民学习的破坏_江苏教育论文

论晚清新政时期村民学习的破坏_江苏教育论文

晚清新政时期乡民毁学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民论文,晚清论文,新政论文,时期论文,毁学述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59(2002)05-0095-06

20世纪初清政府为了摆脱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挽救岌岌可危的专制统治,宣布实行“新政”,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文教方面集中表现在废八股、变科举、兴学堂。随着清政府“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全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兴学热潮,尤其是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度之后,人们竟相捐款办学,甚至出现人力车夫、孤寡遗孀等捐款兴学的现象。然而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股毁学暗流,乡民捣毁学堂的事件屡出不穷。这种现象颇耐人寻味。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对新政时期毁学现象的考察,探寻其原因,挖掘其真相。

由于乡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他们对新政举措不甚了解,遂“因疑生忌,因忌生恨”,捣毁学校、殴打警卒之事,“司空见惯,层出不穷。”(注: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四),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65-266页。)1904年江苏无锡发生毁学事件,接着山东的沂州、江西的乐平、四川的夔州及广东等地皆发生乡民毁学事件。关注时务的《东方杂志》惊呼,“自无锡毁学之事起,四川、江西旋有毁学之事,今则广东毁学之事又见矣。”这些地方毁学,“考其原因,无非为抽捐而起。”(注:《毁学果竟成为风气耶》,《东方杂志》第一年第十一期。)民众“观于无锡、广安之暴动,以抗捐为惯习,尤而效之”(注:《破坏学堂匪徒之何多》,《东方杂志》第一年第九期。),于是毁学风波迭起。1905年8月江苏如皋石庄镇因布匹改为统捐,乡民疑为兴学之故,两月之内迭起毁学风潮。1906年7月直隶灵寿、平山两县数千百姓因“愤学堂捐,复将两县所设学堂焚毁”。(注:刘大鸥:《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3页。)同年9月安徽歙县罗凤藻等人创办学堂,谣传将抽人口捐、米捐、菜子捐、牛猪捐等,民众于深夜捣毁学堂。(注: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集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165页。)1910年毁学事件更是发展到顶峰阶段,全国各地接连不断发生毁学事件,有案可查的就达数十起。“自正月内江苏宜兴县乡民误会调查户口始以调查员皆学界中人也,于是群起捣毁学堂”,由是“湖南饥民焚毁巡抚衙门,并及学堂;浙江之慈溪、绍兴、严州、台州、处州、嵊县、奉化、长兴;江苏之太仓、东台、镇江、扬州、淮安、海州或焚毁十余校或焚毁数十校,而直隶之易州,安徽之怀宁,广东之连州,无不有毁学之事”。(注:蒋维乔:《论宣统二年之教育》,《教育杂志》第三年第一期。)尽管各地乡民的毁学都有各自具体的原因和不同的特点,但概括起来说,这些毁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由于户口调查触发谣言,从而导致毁学。调查户口是清政府新政的一项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现代性的人口统计,其目的在于“使他人编订宪法,组织议会,颁布自治制度之际,预核全国人民,厘定选举区,划分自治制,具权利者几何人,应负担义务者几何人,服役兵事者因是而定,征收国税、地方税因是而剂其平。”(注:《内务》,《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然而乡民却对户口调查怀有强烈的猜疑心理,于是各种流言蜚语便在社会中迅速蔓延开来。

乡民仍延袭反洋教思维惯性,疑调查户口为洋人指使。如江苏宜兴因清查户口而流行谣言,“谓将人名造具清册,售与外人作海中造铁轨三千里下桩之用,以致扰动乡民”,又“以清查造册诸人,大半为学堂教习”,于是“群集学堂,将书籍仪器等物,聚而焚之,教习学生,同被殴辱”。(注:《常州毁学》,《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三期。)而浙江湖州也因调查户口而导致巫师造谣惑众,“言查去之户口,系卖与洋人作海塘打桩之用”,并称查去之户口若不从速收回,乡民必将死尽,真是危言耸听,乡民深信不疑,遂把学堂捣毁。江苏如皋也有调查户口风波,乡民因调查人员询问生辰而心生疑虑,继因某户死人而谣言四起,“谓学堂将八字卖与洋人,群谋毁学”。(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

因新政不断扰民,乡民们更怀疑调查人口是朝廷为日后抽人丁捐、兵役税而耍的花招。江苏震泽县梅堰镇乡民以为地方自治局调查人口是为了抽收人丁捐,因而聚众与调查户口之绅士为难,继而拆屋毁学,伤及无辜。(注:《毁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四期。)编钉门牌本是调查户口过程中一项活动,但它却引发了民众无限遐想。如广东连州乡民因疑编钉门牌为筹办人捐而毁学。调查户口、编钉门牌本与学堂毫不相干,只因参与调查者大多为学堂中人,乡民遂把学堂当作打击的靶子,毁学之事就顺理成章了。

第二类是改庙宇为学堂,乡村旧俗受到冲击与乡民利益受损,这自然引起一些乡民的强烈不满。自戊戌维新后,改寺庙为学堂蔚然成风。新政兴起后,移风易俗日益开展,毁庙兴学更成风气。各地兴办学堂大多利用庙宇或祠堂为校舍,并挪用庙产等钱财作为办学经费。这种情况在江苏非常突出,以吴县、江都、高邮、南通、邳县、阜宁六地为例,学堂所占用的寺庙在各地寺庙中的百分比分别为67.8%、50%、78%、100%、30.9%、71%。(注: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第210-211页。)这种直接冲击和破坏乡村信仰系统的举措自然激起民众的不满和反对。乡民因维护迷信旧俗而毁坏学堂屡见不鲜。如江苏东台梁垛场发生毁学之事“则缘改佛寺为学堂,乡民不悦而起”。(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安徽怀宁毁学是由于乡民认为“以神庙作学堂,于神像不利”(注:《闹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七期。)。浙江慈溪乡民因学堂设在永明寺内,屡有啧啧怨言,乃借迎神赛会之机捣毁学堂。(注:《毁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四期。)直隶易州乡民因天旱进城求雨,发现城中寺庙的佛象被自治局毁坏,怒不可遏,便焚毁自治局、中学堂等房屋百余间。(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由于宗族祠堂是乡民的思想和精神的集散地,是他们寄托对祖先的哀思与商议地方公共性事务的重要场所,而当祠堂被改为学堂时,乡民担心祠堂将被学堂长期占据,遂采取激烈的毁学手段。譬如浙江处州宣平乡民“疑祠宇将为学堂所占据,遂有焚毁黑板封闭祠门之举”。(注:《闹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七期。)

乡民与学堂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毁学事件的发生。当庙堂中的田产被拨充学堂经费时,一些人不能再染指这些钱款,个人私利受损,因而在乡民中挑拨离间,酿成毁学之祸。浙江乡民的毁学风波在相当程度上缘于寺庙、庙产、会产被占引起的。譬如浙江严州遂安学堂之毁,“实因学堂租息,向由余识龙霸收,经众追取,余识龙遂怂恿乡民,纠众将学堂捣毁。”(注:《浙江乡民毁学余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五期。)嵊县北乡因庵产若干亩被“拨充城中大同学校常年经费”,王姓族人“突聚数百人,各带器械,屯聚城外,声言欲拆毁学堂”,西乡东山庄某“更带领多人,向学堂逼还公产”。(注:《浙江乡民毁学案续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六期。)慈溪乡民因有流言“学堂将会田充公”,乃聚集千余人,闯进学堂,“意图将全体教员悉行烧毙”。(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庙堂庙产被拨给学堂,不仅乡民不满,而且僧人也不满。事实上,不少毁学活动是由乡民和僧人共同发起的,以表达各自的不满情绪。这是因为寺庙中大都有一定产业如房产、田亩,而兴学后房产被学堂占用,田赋被学堂挪用,此举损害了僧人的利益,自然激起了他们的不满。僧人中狡黠者“利用兴学之朝命,以寺院改为僧学堂,预为保全私产之计”,而愚昧者“则积怨莫泄”,付诸暴举。(注:《劣僧亦思抗阻学务耶》,《东方杂志》第一年第十二期。)如江苏镇江顺江洲学堂原借文昌阁庙宇为校舍,住持道士陈宗元不以为然,多次向学堂董事王效伯提出迁徙要求,王效伯没有答应,陈宗元遂怀恨在心,籍乡民举行赛会之际,唆使民众捣毁学堂。(注:《顺江洲毁学罢市闹学详情》,《教育杂志》第一年第六期。)江苏海州小学堂设立于观音堂中,并截取庙田为经费。该寺僧人心生恶念,乃率众闯入学堂“拆毁原有神像及至圣神位”,嫁祸学生,破坏学堂。(注:《恶僧毁学》,《教育杂志》第三年第一期。)

第三类是官绅苟捐,激变毁学。新政时期各地兴办学堂,“多于已经加抽各项之外,重复加抽”(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第49页。),这导致学堂捐太重,民众不堪重负。而一些“劣绅莠士,借兴学为名,鱼肉乡里,侵吞公款,致教育之声价日堕,教育之信用全失,毁学之风,因此而滋。”(注:《中国政治通鉴·教育篇》,《东方杂志》第九年第七期。)浙江景宁县沙溪学堂被毁,缘于该堂创办“以盐竹两捐为经费,均用强手段抽取,每年并计不下千余金”,办学之绅“竟籍学为名,擅收肥己”。(注:《浙江乡民毁学余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五期。)湖州长沙县舍溪镇乡民因该处学堂抽收屠户山货牙行规费,纠众毁学。(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定海乡民“因官胥加征粮耗,……遂聚众入城拆毁警署,并疑所征粮耗为学堂经费,遂将学堂捣毁。”(注:《军事》,《东方杂志》第四年第七期。)浙江淳安,风气蔽塞,乡民“多仇视新政,复经劣绅无赖从中鼓煽,……以求免清厘并停办学堂等事为名拥众入城,捣毁师范学堂”。(注:《军事》,《东方杂志》第四年第十期。)江苏江宁学堂被毁,则缘自治研究所的毕业生来到乡下,“广刷报纸,散卷开贺,为敛财之计,甚有勒派分资者”。(注:《时报》,宣统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转引周积明等:《晚清新政时期的农村骚乱》,《江汉论坛》2000年第8期。)而江西宜春县乡民毁学“实由该革绅卢元弼,恃充劝学所总董,引用朋党,借学苛捐,威逼乡民所致。”(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第355页。)

第四类是饥民滋事毁学。清末灾荒不断,据统计1900-1910年间仅直隶一省就有418个州县受灾,波及27380个村庄。(注: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56页。)灾荒驱使乡民把愤怒发泄到学堂等新政产物之上。江苏盐城,“适阴雨连绵,米价昂贵,……小民度日困难,挺而为乱,迁怒学堂,聚众捣毁”。东台拼茶场灶民因米价飞涨,虽由“平籴局定价每升九十文,为数仍昂”,借毁学之举“以示泄愤”。浙江遂安乡民也因米价飞涨而迁怒学堂。(注:《毁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五期。)

中国社会素有重教兴学的传统,为何乡民却在清末大规模捣毁学堂呢?历史是复杂的,任何历史活动并非简单的历史表象所能反映。事实上,在乡民毁学表象的背后隐藏着更为复杂的社会原因。具体而言:

其一,由于新式学堂是“新政”的产物,而“新政”在老百姓眼中等同于苛捐杂税,因而“人视学堂如横暴之关卡,……无怪乎仇学毁学之案层见而叠出也。”(注:天咫:《论学堂经费宜先正名》,《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二期。)

清政府的“新政”是在国库空虚、民穷财尽的情况下施行的,因而每举办一事皆赖搜刮民脂民膏才得以进行,于是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捐税:根据田赋、漕粮和田房契税的附加税;向商店、房屋和租房的课税;宰杀猪、牛税;生铁、纸张、兽皮、木材、煤炭、豆类、食盐、烟叶、食油和轮船票的税;出口的大米、生猪、陶器、烟酒等税;手推车和青楼妓院的税等,而老百姓却没有得到任何一点实际好处,只是感受到“以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十二期。)为此,汉口的《公论新报》发表评论指出新政“仅仅是一个蒙蔽我们的弥天大谎,以此作为由头来经常榨取我们的财富而已。”引起了民众的普遍不满。(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138、139-141页。)

作为“新政”产物的学堂也正是赖这些捐税而建立起来的,而地方官绅却乘机大肆敛财。“凡立一学堂,则经费甚巨,初以公款充其费,继则搜刮民财,不肖官吏籍此渔利”。(注:刘大鸥:《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8页。)官绅“充公勒派,惟所欲为”,甚至有“借办学之名,私发彩票,在各处强售”(注:《示禁学界私开彩票》,《教育杂志》第一年第五期。),学堂成后,“房屋器具,饭食仆隶,仪器书籍,某种种开销既极繁多,且强半之事物为内地人所不习知,遂得任意报销,恣其中饱”,结果“以经理学堂起家者”不绝于耳。学堂遂成为官绅的“娱老之地”、“威福之地”、“殖产之计”。(注:《论学堂之腐败》,《东方杂志》第一年九期。)“其敛无名之费,填无底之囊,剥削小民之膏血,以肥官绅之身家,则昭昭无可掩矣。”(注:《记江西袁州乡民暴动事》,《东方杂志》第六年第十时毫3期。)而学堂太奢华又给官绅敛财大开方便之门。《东方杂志》尝叹“中国之造学堂,每染衙门习气,自大门房、茶厅、轿厅以至大会客厅、小会客厅、洋式餐房,陈设华丽”。(注:沈亮启:《普及教育节省经费条议》,《东方杂志》第五年第一期。)如江苏师范学堂“校舍俱系洋式,壮丽宽广不亚日本帝国大学,建筑之费初定二十万两,后因推广规模,再支五十万两。”(注:《各省大学堂类志》,《东方杂志》第一年第一期。)这样巨额的办学经费无从着落,便在当地乡民中摊派。

由于“学堂经费,糜所底止,凡设学堂必加征加税,致使民怨沸腾,动辄生变。”(注:刘大鸥:《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61页。)在日本外务省档案中,山田胜治的报告直率地指出:“新政愈益实行,财政资源愈益枯竭,而人民则愈益痛苦。常常因为这一点,人民和官府之间的矛盾增长了”,于是“学堂被破坏”。(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142页。)虽然官绅以办学堂名义横征暴敛,民众也“未知学堂为何物,但以官厅与地方绅董之哃吓而捐,……人民蜷伏于专制积威之下,即未必起而反抗,然不仇官而仇绅,不仇绅而仇学堂,则势所必然矣。”(注:天咫:《论学堂经费宜先正名》,《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三期。)客观而言,民众之毁学,“固非有意与学堂为难,实由平昔官府之敲扑过甚,故籍此而一泄其忿焉。”(注:《毁学果竟成为风气耶》,《东方杂志》第一年第十一期。)

其二,新式学堂不为广大乡民所认同,“乡僻愚民,一闻学堂之名,即视之如蛇蝎”(注:《教育普及议》,《东方杂志》第一年第四期。),从而成为诱发毁学的外因。

虽然新式学堂取代传统的私塾与书院是历史的必然,但“仕宦中人,竟言开学堂,不知学堂为何事也;地方绅士,竟言开学堂,则以学堂为利薮;士林中人,竟言开学堂,只以学堂为糊口也”。(注: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三联书店1960年,第537页。)这种貌合神离的新学堂在大多数人眼中远不如昔日书院和私塾在地方教化和知识启蒙中所起的作用,不少人对新学堂抱有成见并且鄙视新学堂,“说什么学校里面唱歌、体操和剪纸、拌泥等手中劳作,都是鬼混”,更有甚者以“科举已废,吾家子弟,可不必读书”为由抵制新学堂,因此新学堂很难博得大众尤其是下层民众的赞同。而学堂学生的趋新言行与传统伦理发生冲突,他们“入家庭则礼节简慢,遇农工者流,尤讪诮而浅之”,这更招致民众的不满。(注:庄俞:《论小学教育》,《教育杂志》第一年第三期。)再加上学费高昂,名额有限,“得入校者,千人中不及一人”,且“近城镇者入之,僻远不与,有势力者入之,寒微不与。”(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984、985页。)一般地,“穷人既无时间,又无金钱上学;小商人的‘中间层’和富农认为,初等学堂不适于在社会上发迹,就他们的微薄收入而言,中等和高等学堂又过于昂贵。”(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141页。)学堂遂沦为有权有势有钱人的天下。这样的结果自然是使民众更加不喜欢学堂。由是人们喋喋不休的是“学堂之害,良非浅鲜,自学堂设立以来,不但老师宿儒坐困家乡,仰屋而叹,即聪惠弟子,亦多弃儒就商。凡入学堂肄业者,莫不染乖戾之习气,动辄言平等自由,父子之亲,师长之尊,均置不问”。(注:刘大鸥:《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62-163页。)不少人竟谈学堂色变。“在保守派人士看来,新学堂和任何一种中国传统的教育制度相比较,在组织上似乎更加接近于基督教堂。……在顽固派人士看来,教育改良意味着:把地方上的宗教设施移作俗用,把低等阶层中的‘浮薄’成分募集到有教养的上层中来。”(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47-48页。)20世纪开始屡屡发生的乡民毁学堂的事件已再好不过地表明,老百姓对新式教育所感受到的只是他们不得不交纳的沉重学税以及学堂对宗族庙宇、祠堂的占用,所表达的是他们多数人被迫退出教育场域的愤恨与仇视。(注:应星:《社会支配关系与科场场域的变迁—1895-1913年的湖南社会》,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78页。)清末日本驻长沙领事村山也在秘密报告中指出:“焚烧学堂的意义在于:近年来,为了解决教育经费的巨量开支,地方百姓的负担大为加重。……但是,穷人子弟并未在学堂里得到任何好处。”(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165页。)这道出了毁学问题的症结所在。

此外,学生在学堂所学得的声光化电、法理税则和欧罗巴、亚西亚这些东西都是属于城市的,它们与农村社会不仅隔膜,而且遥远。过去的士人从农村起程,后又大多回到农村;而今之学生从农村出发,融入城市,大半不再回到农村。这样,读书人疏离农村社会和下层人士,农村社会和下层人士也疏远读书人,成千上万的乡民开始不喜欢学生和学堂,他们视学生为异己,视学堂为教堂,传统社会中士与农之间那种相亲相爱的紧密关系被斩断,代之以仇恨、愤怒和敌视。(注:杨国强:《二十世纪初年知识人的志士化与近代化》,《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因此学生与乡民的冲突时有所闻,1910年直隶易州毁学就是典例。据地方官奏报:“值天气亢旱,有高陌社等处十八村民众,于六月二十日祈雨进城,由学堂门前经过,该堂学生在外聚观,私议愚民迷信。祈雨人闻之,即与辩论。斯时人多势重(众),遂拥入学堂,将门窗器具均有砸毁。”(注: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第64页。)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景象。

其三,清末社会转型期民众普遍地存在着惊慌的心理惯性,这加剧了社会动荡不安,容易触发各种变乱。乡民毁学就是在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社会氛围中产生的结果。

在清末社会转型期中,传统社会正在土崩瓦解,而新的社会秩序亟待建立,再加上战争、瘟疫、天灾、人祸交织,民众普遍拥有焦虑、恐慌、紧张等社会心理。由于乡民长期处于紧张、激动情绪之中,因此流言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乡民的行为取向。由于所有新政活动皆为官绅所把持,而“野老乡竖,于一切新政,既为平素所未见未闻,一旦接触于耳目间,自不免传为异事,演成不经之说。而从事其中者,或不脱盛气凌人之习,不为解说其原委,其在举动轻脱之人则尤足使乡民饮恨,由是乐于有事之徒从而乘之,遂以酿成非常之祸。”(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即使与兴学无关而与新政相关的人口普查乃至编钉门牌都会在社会上激起强烈的反响,人们担心会由此引起增捐加税,因而掀起了广泛的反对浪潮。于是学堂这类设施,经常被乡民们挑选出来,当作暴烈行动的打击目标。(注:[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杨慎之译,中华书局1982年。第144页。)由于“官民之间,平时隔绝已久”,“凡一切新政,皆疑绅士无故生事,遂钉忿绅界,要进城毁学杀绅”。(注:《江西袁州乡民暴动余闻》,《东方杂志》第六年第十一期。)而“偏僻之地乡民素视学堂与教堂无异,闻一二无稽之言,随声附和,星火不息,遂至燎原。”(注:《江苏教育总会咨请保护学堂》,《教育杂志》第二年第六期。)1910年清政府调查户口引发谣言导致毁学就是典例。不过有些流言完全是个人不满情绪的发泄,不具有社会指向性,但在动荡岁月也同样能激起社会反响。如广东潮州大埔乡民毁学“实由生员李兆春欲充学堂宣讲所员绅,未遂所欲,造谣煽惑”所致。(注:《广东潮州大埔乡民毁学滋事余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九期。)

其四,这是缘于文化归属感的破灭。清末废科举、兴学堂,这使广大下层民众缺少文化归宿感。有学者认为,科举考试这套机制不仅使统治阶级内部得以整合,而且还使被统治阶级也认同了这种支配关系,从而使这种关系有了合法性。但在学堂中,受教育者对未受教育者、受高等教育者对受初等教育者的支配关系是与富人对穷人、城市对乡村、沿海对内地(及内地对边疆)的支配关系不加遮掩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学堂已经无法使既有的社会支配关系合法化了。无论贫富贵贱皆被旧科举所吸附的场景与被新学堂所排斥的场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导致了乡民怒烧学堂。(注:应星:《社会支配关系与科场场域的变迁—1895-1913年的湖南社会》,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6-257页。)这表明新学堂缺乏整合社会的能力。随着新政时期农村日益贫困化,广大乡民几乎处在一种绝望的境地,因此,毁学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发泄情感的手段之一。而地方绅士在毁学发生后“将学堂匾额,尽行除下,改悬书院匾额”(注:《常州毁学》,《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三期。),以息众怒,则从另一角度反映了乡民对传统教育体制的留恋与回味。

综观清末新政时期乡民毁学活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地区相对集中。清末乡民毁学活动最为激烈的地区是江苏和浙江,“聚众毁学,拆屋伤人之事无地不有,无日不有”(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二是人员比较复杂。虽然毁学活动的主力是乡民,然而也夹杂着其它各色人等如匪徒、僧人、地痞流氓乃至府县门丁、失势绅士。譬如浙江新昌县官立高等知新小学堂就毁于匪徒之手;镇江顺江州公益初等小学借文昌阁庙宇就毁于僧人之手;浙江会稽县南池初等小学就毁于地痞流氓之手;江苏海州公立高等小学堂就毁于县令门丁之手;浙江淳安师范学堂被毁就是在一些被排除在权力重新分配之外的绅士鼓动煽惑下发生的。三非理性特征。由于农民不是先进生产力代表,也没有科学的思想理论指导其行动,因而在毁学过程中出现偏狭、激进、非理性的行为也是十分自然的。如浙江湖州长兴乡民毁学,在巫师“有阴兵相助,无须畏惧”的鼓惑下“益发有恃无恐”。(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而广东连州乡民聚会,勒令各地民众拆毁本地学堂,并驱逐当地绅士,“其不附从者,即指为内奸,声称必惩治之以除后患。”(注:《广东连州乡民滋事续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十一期。)浙江嵊县某村乡民在毁学过程中更是私立议约,云“有毙一办学人与田五亩钱二百千”。(注:《浙江乡民毁学案续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六期。)这样,乡绅与乡民之间的对立进一步加剧。乡绅也不顾桑梓之情,竟称乡民为匪类,其实他们内心大都知道“捣毁学堂,全系因捐起衅,与寻常抢劫不同”。(注:《浙江乡民毁学余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五期。)

虽然清末乡民的毁学并非是普遍性事件,只是“民变”一部分,但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首先是严重阻碍了近代新式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教育普及以学校普设为基,而学校普设必以筹款为基”,而每筹一款随之必毁一学,人们以之为前车之鉴而不敢筹款兴学,视办学为畏途。这种影响的负面效应是非同小可的。浙江上虞学堂被毁后,“学生星散”,学堂修复后,教员“瞻前顾后,不复敢安然住堂”,学生也“招之不来”。(注:《浙江乡民毁学案续闻》,《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六期。)“校董不得已,则择其家有子弟,而其力又足使之就学者,亲往敦劝,许以不收学费”等承诺,方才艰难地招到学生。(注:问天:《述内地办学情形》,《教育杂志》第一年第七期。)这对日后教育的发展产生不少消极影响。《东方杂志》第八卷第二号曾有文章云:“科举之废,学堂之兴亦已十年于兹矣,而教育之普及较之科举时代乃反见其退步。”其次是城乡之间的二元对立加剧。由于毁学活动大多发生在农村,愈来愈多的乡绅因生命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而涌入城市,不愿继续呆在农村,乡村兴学则无人顾问,这导致农村学堂与城市学堂之间的差距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日益加大,象京师大学堂、高等学堂、专门学堂、师范学堂大都集中在京城、省会城市及其它重要城市,中学堂大多设在府厅州所在地,小学堂一般也办在府州县所在地。(注:拙作:《清末民初新教育发展缺失略论》,《教育史研究》2001年第3期。)这样,中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农村的文盲率反而较以前有不同程度上升,“贫民永沦于奴隶,富者益智,贫者益愚,因智而贵,因愚而贱”(注: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三联书店1977年,第969页。),社会中二元对立更加明显。

清末乡民毁学不仅仅是中国社会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的简单凸显,而且是转型期中国社会历史的特定反映。它既有乡民对苛捐重税的反抗,具有维护基本生存权的正义性;同时也有乡民对新政举措的不满,具有反现代化的守旧与落后性。尽管乡民的毁学具有分散性、自发性,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力支持并侧应了波澜壮阔的辛亥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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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清新政时期村民学习的破坏_江苏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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