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体制改革比较分析_新华书店论文

新华书店体制改革比较分析_新华书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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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中,作为主要渠道的新华书店,其企业组织形式的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近十几年来,对新华书店这样一个全国性专业图书发行企业群体,其管理体制中某些企业组织形式方面的改革,各省市地区有着不尽相同的选择。面对这些不同甚至相左的改革模式,上上下下、方方面面评说不一。最方便的说法似乎只有“因地制宜,各有所长”。对这些不同的尝试应该有一个客观的分析、比较、评价,以促进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质的突破。

一、关于“三权”的上收和下放

所谓“三权”,即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业务管理权。它是企业管理体制中的实质内容。历史上,新华书店的管理体制曾经历几上几下,人们对此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乃至于最后大多数省市都采取一种折中——“三权”分开。严格地说,在旧体制下,这种收与放都没有完全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但从客观结果的比较看,“三权”的下放及分割带来的历史教训却是新华书店几代人有目共睹的。更为重要的是,旧体制下或许没有多大意义的收与放之争,在今天却有了全新的意义。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集约经营的大环境中,联合、集中、扩张经营规模无疑就是现代大生产大流通的一种进步趋势。而分散的,划地为牢,小本经营却是难以发展的一种落后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收与放似乎又和集中与分散经营相对应。在今后的发展中,分散单一的小新华书店一旦失去特殊的政策保护,恐怕就有一个生死存亡问题。前几年出现的普遍出租门市、部分转行、荒弃农村发行、国有资产流失、新华书店图书市场份额下降、整个图书市场混乱等等都是一种征兆。

应该说道理与事实是明显的。但为什么这种收与放的争论及其妥协的产物“三权”分割的体制能长期维持下来呢?回答这个问题,才是我们今天探讨它的真正意义所在。我想,问题的根子就在于历史上新华书店一直是作为各级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或政府的附属物,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图书流通企业。这收与放无不是完全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变化的。即使是近年来对“三权”的某些调整,也是以政府管理权力分配以及管理上的方便与否为依据的,并未真正考虑在新的体制下企业本身发展上的客观规律。因此,我们如果不转变观念,摆正位置,评价“三权”的收与放就必然是盲人摸象。而一旦解决了这个观念和位置问题,就可以也应该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历史已使新华书店形成了具有网络形态的,有一定联系的,大规模的专业化经营群体。至于它还未成为与之外在形象相符的企业巨人,无非是被旧体制所制约。我们只要把旧体制中诸如政企合一、产权不明、管理落后、大锅饭、铁交椅之类的东西尽快革除,新华书店就一定会迅速形成一个崭新的具有活力的特大规模的集团化企业。

过去的收与放都是旧体制下纯政府行为的结果,而今天的联合、集中、统一却应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指出的是,即便是在今天这样一种正确选择时,也要特别避免行政主观意志过多地干预其中,而应更多地引导企业自觉地遵循其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因为体制变革的合理与否关键并不在于其外在形式而在于其内涵。也就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企业运作的规律。这也是我们今天研究解决这“收与放”和过去“收与放”之争的本质区别。

二、关于企业集团的模式

近年来,新华书店系统也开始探索走集团化的路子。但是新华书店如何集团化,或者说选择什么样的集团模式比较有利呢?在作这一分析前,我们有必要认识一下集团组合的几个重要要素。也就是一般企业间组成集团必须具有的某种内在联系的纽带。其中首要的就是资本。这是最天然最根本的纽带。它一般以某一具有较大实力的企业为主,以投资、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形式使多个企业成为统一管理下的经营群体。在集团的运作中,常因整个资本(资产)的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生产力聚变。这种集团的组成一般都由参与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共同自愿协商达成,有时可以是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但它们通常又根据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分为若干个子公司。其次,在我国现有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改组中,产生了两种带有中国特色的联合方式。一是以产品为维系纽带,二是以经营方式为维系纽带。以产品为纽带就是以某一主产品的企业为龙头,把一些为之配套的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联合起来,以达到较快较省地提高投资效益和专业化水平,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这在工业部门较常见。而以经营方式为纽带就是以经营某类商品或某种经营方式中的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把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联合起来,以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流通效率,最终提高规模经营效益。这在商贸部门常见。

这几种纽带关系,都反映企业在集团化联合时应具有的内在联系,它是集团化成功与否的起码保证。当然,还有松散型、紧密型之说,但从企业组织角度来说,松散型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它只是一种协作或配套关系。因此,本文所指都应是紧密型集团。

由此看来,在图书发行业的集团化过程中,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书店组成的发行集团,最为符合这种内在联系的要求。它们的第一维系纽带就是经营方式和经营对象完全一致。此外,它们还有统一的名称,传统和业务制度。这种已有的紧密关系使进一步联合具有了水到渠成的可能。因此,只要采取新的管理体制,它就能使一个较大区域内的许多个中小型图书流通企业迅速扩张为一个具备大进大出大规模效益的大型企业。这样的大型企业能够比较有效地提高进发货效率、市场占有率、资金收益率、商品周转率等等,并形成有序、有效的批销网络。同时也增强了积累再投资、扩大再生产的实力。这其中既是由于这种联合能较好地采用诸如联进、联销、连锁经营、集中投资、微机联网等全新的经营手段,更是因为这种联合能走向真正一体化大公司企业的道路。我认为这种集团化形式是新华书店系统的最佳选择。

同时值得研究对比的是其他一些选择。其中较典型的是在原有行政系统基础上的大出版集团(有些是半紧密型)。虽然这种形式的集团化一般也会有一些新的变化,但客观地说,这更多是得益于行政管理因素而非新的企业机制本身。这是因为这种形式的维系纽带中带有某些先天不足:一是它的联系基本上依赖的是行政管理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上没有什么变革。编、印、发各专业企业单个加入集团,没有形成专业一体化集团或设立二级企业化专业集团,基本上还是各吃各的饭,很难成为真正的企业共同体。二是以产品企业(出版社)为核心,而将不专门经营其产品的印刷和发行企业单个地纳入集团行政业务管理,难以形成各企业群体的专业优势。同时还会带来一些弊端:如出版与发行之间生产与流通意义上的市场调控机制减弱;编、印、发之间应有的市场选择机制削弱等等。由于这些先天不足,它在运作中就难以达到其成员单位(特别是新华书店)经营要素重组集聚这样的实质要求,并有可能使旧体制的弊端在某种形式下强化或复归。

所以,我们讲集团化,实质就是讲建立一种新型的与传统企业有质的变化的现代企业,一个责任主体明确,内部机制合理的充满活力的现代大型企业。其关键就在于要符合现代企业机制。这种机制的要求,最起码的一条恐怕就是必须有一个独立完整的企业形态,即公司化(符合公司法)。再进一步讲,其组成应采用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利益共享、协调有效的联合方式。其内部运作应该是完全企业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因此归根结底,集团化的成败,关键就在于是否将传统体制下的分散单个小企业集中联合起来向现代体制下的新型大型企业转变,是否将落后的企业行为向进步的企业行为转变。新华书店的集团化道路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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