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保守主义政治思潮及其对教育改革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守主义论文,英国论文,教育改革论文,思潮论文,其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60(2008)03-0084-09
保守主义是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一种政治思潮,它不是一种简单的守旧心态,而是一套完整的价值体系;同时,保守主义不只是反映一种形式的行为,而是一种在有意或无意间表露出来的思想和行为倾向,其内容和形式可以通过历史的深层因素而得到解释。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曼海姆认为:“‘保守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客观的、历史嵌入的、动态变化的结构复合体,总是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历史现实的总的心理—精神结构复合体的一部分。”① 英国保守主义是保守党制定政治与教育政策的理论依据,它对于英国政治发展和教育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英国保守主义的嬗变:从传统保守主义到新保守主义
保守主义是近代才出现的一种政治理论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兴起与法国大革命有关,正是由于法国大革命对传统政治的破坏,才产生了一种维护传统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潮。保守主义又分为传统保守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前者认同埃德蒙·柏克的思想,强调国家权威、法律和秩序、道德价值和宗教情感等;后者则是对20世纪保守主义自身的“修正”。
在埃德蒙·柏克之前,对英国保守主义思想贡献最大的是休莫。休莫的思想既包含了自由主义要素,也包含了保守主义成分。他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具有突出的调和主义特征,他不像洛克那样坚决拥护英国革命,而是有保留地赞同光荣革命;他不像博克那样十分偏执地反对革命,而是主张有节制地抵抗;他反对无限制的民主,注重等级社会的秩序,但又强调法治,赞赏有限的自由。在他看来,对于政治问题应采取审慎态度,审慎是最符合政治本性的美德。休莫的政治理论对后来英国保守主义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18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家埃德蒙·柏克被公认为传统保守主义的鼻祖。柏克强烈反对法国大革命所采取的激进手段,认为现存的制度和传统不可能全是坏的,因为它们是人类千百年来试错的产物。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岁月里发展了传统、制度、道德标准以及君主制、教会等,如果把这一切全部扫除,最后会导致比革命者所推翻的制度还要糟糕的暴政。既然人们已经习惯于这些制度和传统,最好的选择应是保持它们。如果它们有不完善之处也不必介意,只要它们运转顺利就行。当然它们应该变革,但只能渐渐地变革,给人们以足够的调适时间。柏克有一句堪称保守主义座右铭的名言:“我决不排除另一种可以采用的方法,但是,即使我改变主张,我也应该有所保留。”② 这就是“有保留地变革”原则,这条原则成为18、19世纪英国保守主义者的处世哲学。柏克的保守主义思想后来由保守党领袖小威廉·皮特、罗伯特·皮尔、狄斯累利和索尔兹伯里等在政治领域中付诸实施,但自19世纪70年代狄斯累利以来的保守党在政治纲领上越来越倾向于社会民主主义,并逐渐修正了传统保守主义的一些主张。随后保守党在政治理论上一直沿用狄斯累利的保守主义学说直至二战结束。
二战结束后,麦克米伦、巴特勒等保守党左翼逐渐成为中坚力量,“中间道路”成为保守主义的代名词。实际上,保守党与工党在运用国家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方面已基本形成共识,双方都在走“中间道路”,都不再认为国家与市场、工人与资本家、私人企业与公有制、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决然对立。同时两党高层人物都经历了战争期间英国社会的剧烈动荡,决心消除冲突,因此在充分就业、福利国家和混合经济等方面达成妥协,形成了以凯恩斯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民主主义“共识政治”。“共识政治”出现后,保守党和工党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如在经济上战后30余年主要推行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扩大就业和消费、赤字财政,以及国有化方针和福利国家政策等。经过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迅速发展后,凯恩斯主义于70年代进入危机四伏时期,保守党左、右两翼要求结束共识政治的呼声日益高涨。左翼要求国家对经济进行更大规模的控制,右翼则主张转向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这样保守党内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一是保守党左翼所坚持的修正的社会民主主义;二是保守党右翼所认同并付诸实施的自由市场的“新保守主义”。
新保守主义是对二战后流行于西方的混合经济和高福利国家的反动,混合经济和福利政策造就了庞大的政府、高税收、国有化和无休止的管制,个人的独立人格和进取精神被蚕食,撒切尔夫人称之为“保姆国家”,它养成了人人依赖国家的“依附文化”。新保守主义的哲学基础与柏克所代表的传统保守主义一脉相传,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更自觉地把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及其在20世纪的新发展当作主要思想渊源。当然新保守主义也继承了传统保守主义的一些立场。例如,强调权威的必要性,对传统的高度认同,尊重道德、宗教和精神的价值。新保守主义在自由与权威的天平上更倾向于自由。他们认为,自由是自由社会的基石,是最高的价值,保护个人自由的根本途径是依赖自由市场经济。新保守主义承认市场有缺陷,但认为有缺陷的市场也比政府强制干预要可取得多。他们相信自由市场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自由十分重要,并主张不干预或尽量少干预市场本身的运作。由此可见,新保守主义的实质是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和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前者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和发展,强调个人自由、市场机制、法治等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内容,代表人物为哈耶克等;后者则是传统保守主义观念的重申,突出传统、等级、社会秩序、精英政治、国家权威等传统托利主义的内容,代表人物是斯克拉顿、欧克肖特等。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当代的新保守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高度融合,以致不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具体观点上都难分彼此,故被称为自由的保守主义或新保守主义。”③
新保守主义思想由撒切尔夫人付诸实施。1979年撒切尔夫人领导的保守党赢得大选胜利,在随后连续三届首相任期内,撒切尔夫人将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全面付诸实施。一方面,撒切尔政府推行一系列减少国家干预的措施,如实行以降低通货膨胀为主要目标的货币主义政策,大力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将过去政府直接干预改为间接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在社会领域加强国家权威,进行大规模的工会改革和地方政府改革,减少福利支出,对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实行私有化等。学术界把撒切尔夫人的这些改革和思想称为“撒切尔主义”或“撒切尔革命”。“撒切尔主义代表一种新的全球性右派观点。它的攻势冲击着社会的极大多数领域。”④ 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右翼政府根据新保守主义思想所进行的改革对英国公共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根本上改变了英国的发展道路。与社会和经济政策一样,教育领域也是“撒切尔主义”政治理想和政策制定的主流。“教育领域的撒切尔主义,就像在政策形成的其他领域一样,是一种融合,是各种紧张关系的融合,是对新生矛盾的一种处理方式。”⑤
二、英国保守主义的原则:尊重传统、权威、自由和市场等
保守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原则。英国当代保守主义理论家斯克拉顿指出:“由于没有通行的保守主义政策,人们便产生了一个错觉,以为不存在激发保守主义者采取行动的保守主义思想,不存在这样一种信仰或原则,不存在这样一种对社会的普遍看法。……我将要证明,保守主义的态度以及维系这一态度的信条系统而合理。”⑥
(一)尊重传统原则
尊重传统和过去的智慧是保守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对待传统的态度是区分保守主义与其他意识形态的主要分水岭。传统是千百年来人们的理性、智慧和经验积累,它不仅包括经受过时间检验的社会制度,而且包括为人们所熟悉并能产生安全感和归宿感的一切习俗和社会实践。保守主义认为,社会秩序的基础是传统与习俗而不是理性,仅靠理性不足以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提供正确指导。尊重传统并不意味着反对变革。保守主义认为,不同的传统内部有合理与不合理因素之分,每一种传统也有不可取和需要变革的部分。他们主张在尊重秩序与传统的前提下,推行渐进式改革,即在传统与现实中适应,在审慎与渐进中创新。埃德蒙·柏克指出:“当我们进行一切变革时,我们绝不全然守旧,也不全然图新——要有足够的旧东西以保存先人的原则和政策,保存议会的法律和惯例,不致传统的链条因之断裂;同时,要从人民大众中吸取清新空气,要有足够的新东西激发我们的活力,使我们的品性能真正地呈现出来。”⑦ 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即自由传统。保守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保守自由传统的主义,离开自由传统保守主义就失去了保守的余地。
(二)渐进性原则
保守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制是由该国特定的自然条件、历史传统、民族性格、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和社会习俗等因素决定的,是经过若干世纪、若干代人慎重选择的结果,是约定俗成的产物,因此是不能轻易变更的。即使更改也须保持政制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因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秩序和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保守主义并不反对变革,而是主张变革能小就不要大,宁慢而勿快,任何变革只能是审慎而渐进的,必须顾及其长远的后果,而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英国当代政治哲学家欧克肖特认为,变革的含义是改善,但并不是所有变革都是改善,变革总是一件模棱两可的事,它不仅产生所寻求的“改善”,而且也产生一种新的复杂形势。因此对一切变革和革新应持冷静和批判态度。埃德蒙·柏克主张温和的改革,认为温和的改革对人民有利。“之所以对人民有利,不仅因为温和的改革具有持续性,还因为它具备一种生长的原则。不论何时进行改进,都能为后来的进一步改进留有余地,这无疑是正确的做法。”⑧ 保守主义反对全盘的、激进的,以消灭传统为诉求的变革,如法国大革命式的变革。它所主张的渐进式变革是一种独特的变革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变革似乎可以看作是传统自身的演进,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不断适应。
(三)崇尚权威原则
权威对于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免遭他人侵犯是必不可少的。保守主义所谓的权威是指合法的权力,包括政治权威和社会权威两种。政治权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是根据多数人的愿望产生的;社会权威是民间所拥有的非强制性权威,它通常存在于家庭、学校、社区、宗教团体和其他自治性组织之中。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不是威权主义者,保守主义要求的权威不是来自政府的压制,而是民间自主享受的自治。保守主义十分重视社会中道德权威的作用,认为道德权威是美德的弘扬者。保守主义美德观强调审慎、节制、妥协、调和、诚实守信和中庸之道。在保守主义看来,政府权威不仅是连接秩序的纽带,而且是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所在,政府不应逾越其行动范围,有限政府的权威才是合法的政府权威。权威与自由的张力是保守主义思想内部的一对矛盾,没有权威的自由是放纵,没有自由的权威是专制。保守主义认为,自由的价值高于权威,一切与权威有关的社会组织都应以培育自由为首要目标,权威的目的是服务于自由、保护自由而不是侵害自由。为了保障个人自由,权威必须受到限制,人们对权威的服从也应当自愿,只有通过自愿而产生权威的社会才是一个健康正义的社会。
(四)自由市场原则
保守主义是传统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混合物,它与自由主义的许多原则基本相同,如强调自由市场经济、财产权、有限政府等。保守主义认为,建立在经济自由和财产权基础上的社会不仅最有效率,而且在道德上也优于其他社会,因为这种社会是最自由的社会。自由市场是进步与文明的标志,自由市场中的自由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个人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换,自由地获得、占有、使用和处置自己的财产;二是自由意味着这些活动不受政府干预。经济自由是其他自由的前提和保障,对经济自由的压制必将导致政治自由的消亡。哈耶克认为,自由市场是高效率配置资源的有效途径,而由政府直接管制价格和控制商品数量的做法是与自由制度不相容,因为所有这些控制措施都必定是武断的,它不可能以一种使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方式加以实施。机会平等是自由交易的条件,每一个人在市场竞争和其他场合都享有同等的参加机会、获胜机会和被挑选机会。保守主义信奉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实现机会平等最强大和不可取代的天然力量,任何旨在实现结果平等的社会制度都将导致权力集中和国家干预,这种集中和干预对个人自由和机会平等构成极大威胁。
保守主义的基本原则还包括道德秩序原则、私有财产原则、连续性原则、等级制原则和有限政府原则等,正是这些原则把保守主义者与保守派、守旧派和复古主义者区别开来。
三、英国保守主义对教育改革的影响
在英国,较能代表保守主义立场的政党是保守党,保守主义原则是英国保守党执政的指导思想。保守主义政治思潮对英国教育改革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表现在教育观念、教育目标、教育制度、教育立法、教育管理体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
(一)渐进式变革
英国教育改革进程具有明显的渐进性特征,埃德蒙·金称之为“勉强的革命”。在很长时间里,英国教育一直处于僵持状态,许多改革直到教育界人士都认识其重要性之后很久才得以实施,如迟迟没有出台有关学生入学以及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认证的法律,也没有建立全国性的教师培训和考试体系;在很长时期内公众对教育的资助和控制都处于较低水平,导致教学督导和课程管理的软弱无力,教育管理体制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种缺乏统一管理的状况导致了英国小学教育的低入学率和参差不齐的教育标准,以及技术教育发展滞后和中等教育改革缓慢。埃德蒙·金指出:“大陆国家通常在19世纪末就有发达的由国家提供的完全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其后又在中等教育或中学后教育阶段增添了技术和商业教育。一经比较,英国在做任何一件与大陆国家所做的规模相当的事情时,速度就显得特别慢。”⑨ 这种渐进式变革也体现在教育立法方面。如1870年教育法只是确立了国民初等教育制度,并未涉及中等教育问题和义务教育;直到1902年教育法英国才建立国民中等教育制度,然而初等和中等教育两个阶段仍未衔接;1944年教育法才从法律上确立初等和中等教育为两个相互衔接的教育阶段;而实行全国统一的国家课程和国家考试直至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后才实施。这个过程在其他国家通过立法一步就可到位,而在英国却经历了长达100多年时间。这就是英国式发展道路——渐进改革之路,这种发展方式是英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色。“渐进改革已不仅是英国民族取得变革与进步的一种方式,而且成了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价值取向。它是英国文化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外人对这种方式评价如何,其优劣得失如何,它却是道道地地的英国的。”⑩
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同样表现为“有保留地变革”的渐进式特色。从中世纪创办牛津和剑桥大学到19世纪中叶的600多年间,英国的大学数量始终没有增加(苏格兰除外)。从课程结构和内容来看,到17世纪80年代,这两所大学一直坚持古典人文主义教育传统,课程设置几乎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教育目标仍然是培养牧师和绅士,课程内容以经院主义哲学和古典学科为核心,两所大学都竭力排斥科学和近代理性主义哲学进入课程,表现出极大的保守性和滞后性。直到18世纪下半叶工业革命开始后,两所大学的教学内容才发生缓慢变化。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近代科学技术也最早产生于英国,但其科技教育的发展却十分缓慢,英国大学和学院对科学技术持谨慎态度,究其原因还是在于英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古典人文主义文化传统力量的异常强大。另一方面,与欧洲大陆国家和美国明显不同的是,英国大多数银行家、会计师、勘测员、建筑师和新闻记者等都不是高等院校的毕业生,这也是英国大学为什么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
进入19世纪后,随着社会进步和工业化的发展,以牛津和剑桥为代表的大学教育无法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人们对牛津和剑桥大学的保守性和落后性进行了抨击,其主要依据是:大学对非国教徒进行限制,某些导师的智商值得怀疑,学院继续控制着大学,忽视实用科学和职业教育,排斥除社会名流、牧师、绅士和贵族子弟之外的所有人等。围绕以上问题,非国教徒和功利主义者之间引发了一场关于大学教育的大辩论。辩论的焦点并不局限于大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而是围绕大学的性质和目标展开的,如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古典教育与科学教育,以及大学科研职能问题等。经过保守派与改革派之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大辩论,主张大学教育改革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这反映在高等教育办学体制、职能和教学内容的变革等方面,尤其是科学教育与科学研究在大学中的地位逐步得到确立。综观整个19世纪,英国高等教育观念的转变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埃德蒙·金指出:“英国人通过这种明显的逐渐演变和共同讨论,而不是革命——在欧洲大陆邻国中,这种革命时常把各种实行严格控制的制度砸得支离破碎——的方式,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是令人惊奇的。”(11)
(二)教育等级制
等级制原则贯穿于整个保守主义意识形态之中,英国教育同样具有鲜明的等级性。长期以来,英国儿童基本上是按照他们的社会地位接受教育,贵族子弟与中下层阶级子弟所受的教育截然不同。贵族子弟一般进入寄宿制学校(如公学和文法学校)学习,毕业后升入牛津和剑桥大学,将来跻身政界、军界、宗教界和法律界,成为社会的精英。寄宿制学校与牛津和剑桥大学构成贵族教育体系;而中下层阶级子弟只能进入主日学校、导生制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初等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多成为普通劳动者。除贵族子弟外,中等教育被人们视为智力超常儿童的一项“特权”,而且初等与中等教育是单独设立的两大系统,二者之间缺乏适当的衔接关系。这种“双轨制”教育体系的存在反映了英国社会保守的等级观念,它使得英国迟迟没有建立起像其他欧洲大陆国家那样的全国性教育体系。直到1944年教育法才废除了初等与中等教育互不衔接的双轨制,代之以初等、中等和继续教育三个相互衔接的国民教育制度。但由于该法案没有明确规定中等教育的结构,致使大多数地方教育当局采用了二战前的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的“三轨制”,保留了中等教育的等级制,因此有的学者认为1944年教育法是谨慎的、典型的保守党措施。
英国近代高等教育结构带有鲜明的等级制特征,牛津和剑桥大学、伦敦大学位于这种体制的顶端,城市学院居中,技术学院和师范学院等处于最低层。现代高等教育的“双重制”(或称“二元制”)同样体现了教育的等级模式。20世纪60年代是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分水岭,这一时期的突出问题是科技和应用人才严重缺乏已影响英国综合国力、工业和国防建设,英国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大国地位受到挑战。与此同时,牛津和剑桥大学仍然坚守着精英教育和大学教育的学术性传统。这种状况既不能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要,也无法适应社会和科技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1961年保守党首相麦克米伦宣布成立高等教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重新检查英国全日制高等教育模式,并从国家需要和资源条件考虑出发,向女王陛下提出高等教育长期发展所依据的原则,尤其是从这些原则出发,提出原有模式是否需要作任何变革,是否需要创办新型院校以及现有各类院校的发展规划和协调体制是否需作任何修改的建议”。(12) 1963年保守党政府发表了《罗宾斯报告》,高等教育“双重制”成为报告的主要原则。“双重制”由传统大学这类自治机构和受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多科技术学院、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这类公立机构组成,但只有大学才有权授予学位。“双重制”出现后引起教育界的广泛讨论和争辩,虽然大多数公众持赞成观点,但反对的呼声也不少。“双重制”的初衷是反对“阶梯原则”的等级制度,提倡多科技术学院与大学处于平等地位。但事实上大学仍然居高临下,而其他院校经常迫于压力盲目模仿大学。大学校长委员会和一些民主人士认为,双重制含有不公正的成分,它制造了高等教育中明显的界限,实质上它与柏拉图《理想国》中论述的等级社会相似。双重制使得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院校在与大学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能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的效率。正如英国学者彼得·斯科特在《英国高等教育的二元政策》一文中指出:“把‘学术性的’大学与适合社会需要的多科技术学院相对照,绝不是关于高等教育平衡的准确描述,这在今天是很有害的,是令人迷误的。”“二元体制的真谛乃是一种模模糊糊的质量划分,而不是在同一水平上的教育功能的划分。”(13)
总之,高等教育双重制是一种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教育体制,1991年保守党政府颁布的《高等教育的框架》白皮书指出要结束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之间日益严重的人为区分。白皮书建议废除双重制,建立一个单一的高等教育框架。至此,实行了近30年的双重制最终被高等教育的一元制所取代,这场变革被称为“英国高等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结构改革”,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它标志着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教育一个特殊时代的结束,成为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结构发展的分水岭。(14)
(三)教育国家化
强调国家权威是新保守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教育国家化主要体现在撒切尔政府颁布的《1988年教育改革法》中,该法案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在教育中推行新保守主义的文化右翼纲领,即强调教育的标准、传统、秩序和权威等,如实施国家课程和国家评定,设立中央直接拨款学校,建立新的高等教育拨款体制等方面的教育国家化,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确保全国教育水准的提高。
长期以来,英国中小学没有全国统一的课程要求,课程设置是办学者和学校自己的事情,不受政府干预。二战后,随着教育民主化运动的深入,人们不仅追求教育机会均等,也要求教育过程和教育质量的平等。当时工党政府和不少学者便提出中等学校应开设“共同课程”,这一主张受到学术界的普遍支持。1988年保守党政府颁布了一项教育改革法案,其中有关国家课程的规定构成法案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国家课程的实施及对国家课程的成绩评定,英国政府设立了“国家课程委员会”和“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分别对课程和评价进行管理。国家课程和国家评定的实施,把许多课程决策权和成绩测试权给了中央政府,同时削弱了地方教育当局的权限和取消了教师的自主权,把公共教育更明确地置于国家控制之下。1989年10月22日的《观察家》评论说:“首相与教育权威就如何根据新的全国统一课程对英国的700万学生进行测试展开了长期的斗争,结果首相获胜了。撒切尔夫人否定了政府任命专家的建议,她的前任教育大臣肯尼斯·贝克主张儿童要根据国家规定的考试来进行评估而不是根据教师自己定的考试进行评估……撒切尔夫人决定削弱教师的意见并且强制学校更多地依靠全国统一考试题库,这个决定现在看来似乎取得了成功。”(15)
直接拨款学校政策也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加强对教育控制的趋势密切相关。从二战结束后的30多年时间里,英国公立学校基本上由地方教育当局开办、管理和提供经费。但近年来人们较多地把英国基础教育质量在整体上低于其他欧洲发达国家的原因,归罪于地方教育当局对学校的严格控制,以致学校自主权太少而缺乏办学热情。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任何由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郡立学校或民办学校,经家长投票同意和提出申请,并经教育大臣批准,即可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成为中央“直接拨款学校”。设立直接拨款学校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学校在财政上对地方教育当局的依赖来削弱(进而摆脱)地方教育当局对学校的控制,使学校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又能加强中央在宏观上对基础教育的控制。英国学者劳顿认为,设立直接拨款学校的真正目的是“在意识形态上削弱长期以来大多数由工党把持着的地方政府对英国学校教育的实际控制权”。(16)
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控制,1988年教育改革法提出以大学基金委员会取代大学拨款委员会,前者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团体,其成员包括更多具备工业、商业、金融或其他专业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大学基金委员会有权为大学董事会提供拨款,有权向教育大臣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同时成立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基金委员会,向那些由地方教育当局维持或资助开设规定的高等教育课程的非大学机构提供拨款,使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摆脱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成为独立的法人团体和国家体制的一部分。
总之,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发展的转折点,它改变了教育体制的基本权力结构,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控制权,它给予教育大臣共400多项权力,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地方教育当局收回的。(17) 这种大力强化国家权力的措施反映了新保守主义“国家权威主义”的传统价值观念,英国学者麦克莱恩称之为“民粹主义的中央集权主义”。(18)
(四)教育市场化
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信奉哈耶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市场观,在教育领域中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教育的准市场,通过竞争促使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哈耶克十分重视自由的价值,他主张用自发秩序、不断适应、效率及自由市场来反对国家集权化的做法。(19) 教育大臣基思·约瑟夫公开承认自己是哈耶克主义的追随者,他说:“盲目的、非计划性和没有协调的市场智慧完全优越于精心研究的、理性的、系统的、善意的、合作的、有科学依据的和尊重数据事实的政府计划……市场体制是国民财富的最佳发生器:它能够以人类思维不能理解的方式,在没有强制、指导和官僚干预的情况下,协调和满足无数个体的不同需要”。(20) 这也许最能代表“新右翼”的市场化理念。
“家长择校”观念是消费者至上、消费者主权等市场化价值观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守党推行教育市场化的主要政策之一。《1980年教育法》首先赋予了家长在公立学校体系内进行选择的权力,法案还通过实施“辅助学额计划”把家长择校的范围延伸到私立学校。《1988年教育改革法》继续扩大了家长择校的权力,法案通过实行“开放入学”政策,把招生权力由地方教育当局转移到了学校。1992年教育白皮书允许家长可以在郡立学校与教会和其他民间团体创办的具有传统特色学校之间进行选择。《1993年教育法》使家长获得了更多的选择权。法案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向公众发布更多关于学校的信息,并且要为家长提供区内学校考试的结果以及其他行为指标;它还规定成立一个教育标准办公室,对学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把检查结果公之于众,为家长择校提供更多帮助。1994年制定的《家长宪章》规定,家长有权查阅有关孩子进步的成绩报告单,有权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的独立视察。教育准市场的建立在学术界引起了激烈争论。在劳顿看来,市场选择并非教育健康发展的唯一条件。他说:“我敢肯定市场机制是制造和出售汉堡包、汽车以及多种商品的有效方式,我同样敢肯定不能用市场来提供一种有效的和合理的教育制度。”(21) 有的研究者指出:“在某种程度上,父母的选择使一些学生能够上更‘有效的’学校,这样做是期望学生能够从中受益。然而,学生大量涌入‘有效的’学校可能降低其‘有效性’,就像大量学生从‘无效率的’学校涌出一样,也可能进一步降低其‘有效性’。”(22) 英国政治家爱德华兹和惠蒂指责家长择校是“糟糕的家长作出糟糕的决定”,认为市场观念是建立在“理想家长”的模式上,并将“理想家长”与一般家长等量齐观。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也大力提倡在高等教育中引进市场原则,增强高等教育活力。首先,取消对高等院校的经费包干办法,代之以具体的协商和订立合同,政府把自己看作投资者,通过中介组织大学基金委员会与高等院校就经费数量、用途、效果等进行协商,鼓励各院校为争取经费展开竞争。1991年发表的高等教育白皮书指出:“政府认为,资金成本有效利用的关键,在于加强在资金方面和学生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可以通过打破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之间越来越大的人为的障碍,达到预期目的。”(23) 其次,改革学额统一分配制度,增强学生和大学双方的自由选择权利,提高大学竞争力;第三,减少政府教育预算,鼓励大学与工商部门签订研究合同,促使高等教育面向市场。1987年发表的《高等教育——应付新的挑战》白皮书指出:“同工商界的联系可以使教育更适合社会需要,促进科研与技术的转移,有时还有助于学校获得设备与资助。这种联系还有助于培养人们对企业的积极态度,而这种态度对学校及其学生则极为重要。”(24) 1992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法》更是明确要求英国高等教育转向“完全面向市场的体制”。1997年发表的《迪尔英报告》要求政府设立一项工业合作发展基金,吸引工业部门的资金;同时根据受教育者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向学生收取学费。市场化改革使英国高等教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除了数量上的发展外,高等教育开始由“自我中心”向“消费者中心”模式转变。“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意味着作为公共机构的高等院校像一家工商企业那样运作,而人的价值观和相互关系也由此向市场化方向转变。”(25)
总之,教育市场化可以增强教育制度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自主性,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提高学校办学的绩效责任意识和效率,培养一种崇尚竞争、不断进取的企业精神,并大大减轻了国家投资教育的沉重负担;但它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教育市场化并不像其支持者所宣扬的那样更为公平,相反它在许多方面加重了社会不公正现象,扩大了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差距。“即使在教育市场发育的初始阶段,已经有迹象表明,无论从市场的过程或结果看,都存在学校之间在入学和资源分配上的社会阶层和种族差异。”(26)
收稿日期:2008-04
注释:
① [德]卡尔·曼海姆著,李朝晖、牟建君译:《保守主义》,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60页。
② [英]休·塞西尔著,杜汝楫译:《保守主义》,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0-41页。
③ 刘军宁著:《保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7页。
④(18)(21) 瞿葆奎主编,金含芬选编:《教育学文集·英国教育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531、748、791页。
⑤(15)(22) [英]斯蒂芬·鲍尔著,王玉秋、孙益译:《政治与教育政策制定——政策社会学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1、193、66页。
⑥ [英]罗杰·斯克拉顿著,王皖强译:《保守主义的含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⑦⑧ [英]埃德蒙·柏克著,蒋庆、王瑞昌等译:《自由与传统》,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1、140页。
⑨(11) [英]埃德蒙·金著,王承绪、邵珊等译:《别国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今日比较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186页。
⑩ 钱乘旦、陈晓律著:《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81页。
(12) J.Stuart Maclure(1986).Educational Documents:England and Wales,1816 to the present day,London:Methuen and Co Ltd,pp.288.
(13) [英]迈克尔·夏托克著,王义端译:《高等教育的结构和管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3-215页。
(14) 张建新著:《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研究——英国高等教育从二元制向一元制转变探析》,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122页。
(16)(17)(20) Denis Lawton(1992).Education and Politics in the 1990s:Conflict or Consensus? London:The Falmer Press,pp.54、59、6.
(19) 卫建国:《哈耶克自由主义伦理观辨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23)(24) 吕达、周满生主编:《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英国卷·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88页。
(25) [英]阿尔弗雷多·萨德-费洛等编,陈刚等译:《新自由主义:批判读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页。
(26) [英]斯蒂芬·鲍尔著,侯定凯译:《教育改革——批判和后结构主义的视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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