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教材中标点古汉语的选编_标点符号论文

如何在教材中标点古汉语的选编_标点符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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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读懂一篇文言文,除了理解古今词义、古今语法的不同,还必须明晰其句读。从句读到新式标点符号,是教材文言文选编的一大进步。给文言文标点,是教材选编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一篇文言文如果有了完善的标点符号,理解起来无疑更为容易;否则就可能出现“破读”等错误,轻则影响文章内容的理解,重则贻笑大方,贻害他人。笔者以为,文言文标点既要准确表达语意和语气,又要符合规范。下面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人教版、粤教版、苏教版、语文版为例作简要分析。

      一、标点要准确表达语意

      如《师说》一文中,“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一句,不同版本教材使用标点符号的情况如下:

      人教版、语文版: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粤教版: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苏教版: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本句的句末标点用句号和叹号皆可,只是语气强弱不同,不影响表意。而“择师而教之”后是用分号还是用逗号则关乎表意的清晰,需要斟酌。四种版本中有三种版本用了分号,我们认为这样处理有其道理。分号可使表意层次分明,此处用分号恰好将世人在“从师”这件事上两种不同的态度分开,表意清晰。此外,“则耻师焉”后应该用句号。联系下文看,“惑矣”是对上文两种态度的整体评价,不应纳入上文用分号隔开的两层意思中。人教版、语文版在此处用逗号,不能清晰地体现“惑矣”与上文内容的关系;粤教版此处用分号,将“惑矣”与前两层意思并列,不妥;苏教版全用逗号,虽避免了分号使用过程中的种种顾虑,但层次仍嫌不够清晰。

      又如,《项脊轩志》一文中,“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一句断句存在争议,四种版本的教材断句和标点如下:

      人教版、苏教版、粤教版: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

      语文版: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

      牛致远在其文章《〈项脊轩志〉备课札记》中查证,诸多文选均将该文这一处的断句处理为“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而“门墙”在《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中确是一个固定组词,语文版教材对该句的断句无疑造成了词意的割裂。

      再如,《赤壁赋》一文中,“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一组句子,四种版本教材的标点如下:

      人教版、粤教版、语文版: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苏教版: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从“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到“其声呜呜然”,主语发生了改变,“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是完整的表意,应用句号隔断。而“其声”的主语功能,一直到“如泣如诉”。下面的“余音袅袅”,主语再次改变,从表意完整性考虑,“如泣如诉”后应当用句号。由此看来,四种版本的标点均需要作出修正。

      二、标点要准确表达语气

      如《鸿门宴》一文中,樊哙在一番慷慨陈词之后,有句“项王未有以应/曰/坐/”。苏教版在此处的标点方式与其他三个版本也不尽相同:

      人教版、粤教版、语文版:项王未有以应,曰:“坐。”

      苏教版:项王未有以应,曰:“坐!”

      语境中,“项王未有以应”表明项王被樊哙说得哑口无言,气势明显削弱了不少。此刻的项羽既没有宴会初期那般盛气凌人,也没有了初见樊哙时那种“惺惺相惜”的兴奋,他或许觉得尴尬,或许觉得惭愧,因而他在沉默少许后请樊哙入座时,很可能为了转移话题,化解尴尬,自不必那么语气强烈,慷慨激昂,用句号表达足矣,故人教版、粤教版、语文版标点更恰当。

      同样在《鸿门宴》一文中,樊哙有言:“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何辞为”是明显的反问句,用问号收束符合语气。四种版本的教材中,苏教版标为句号,未能准确表达反问语气。

      三、标点要符合规范

      1.符合语法规范

      如《赤壁赋》一文中,“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一句,四种版本教材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如下:

      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

      粤教版: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

      粤教版的标法不符合语法规范,“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是并列的两个名词结构,而这两个名词结构并不能独立构成判断,故后面不能用句号。且它们与“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中的“之”构成复指关系,是“得”与“遇”的对象,不能用句号将它们与后面的句子隔开。

      又如,“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一句,苏教版、粤教版将其断为“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人教版、语文版则选择不断句。

      苏教版、粤教版的处理合乎语法规范,按汉语的语法规则,一个主谓结构即可构成一个句子,“苏子与客泛舟”一句主语、谓语动词、宾语齐全,完全可以断开,而断开后的“游于赤壁之下”主语承前省略,动词和介词结构组成谓语,也是一个独立的表意结构。本句中如不断开,就造成一句中有两个谓语成分,一来不符合语法规则,二来音节也不协调。

      2.符合现行《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如《师说》一文中,“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一句,四种版本教材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如下:

      人教版、语文版: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

      苏教版、粤教版: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

      引号表示文中直接引用的话,间接引用可不用引号。“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并非孔子的原话,所以此处为间接引用,故不用引号,人教版、语文版的标点更符合使用规范。

      又如《兰亭集序》一文中,“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一句,四种版本教材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如下:

      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粤教版: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死生亦大矣”语出《庄子·德充符》中“仲尼曰:‘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此处是直接引用,应该用冒号、双引号,且引文末尾的点号放在后引号之前。而粤教版双引号前用冒号,却在后引号之后用逗号,不合规范。

      又如,《鸿门宴》一文中,“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一组句子,四种版本教材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如下:

      人教版、语文版: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

      苏教版: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

      粤教版: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

      人教版、语文版的标点相对规范,“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中逗号、破折号连用,“亚父者,范增也”表示对前一句话的补充说明,而并不表示对前面一整个句子的解释。苏教版分号的使用得当,但破折号的使用有不妥之处,“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中破折号后面的句子本应对前面一整个句子作出相应的解释,但“亚父者,范增也”明显只是在解释“亚父”,并没有解释“南向坐”,所以这里的破折号使用不规范。粤教版的标点则不符合规范,“亚父者,范增也”与“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不构成并列关系,句末不能用分号。

      又如《师说》中“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一句,其中的“师说”是篇章名,应该用书名号,书名号用来表示书籍、篇章、报刊、剧作、歌曲等名称。四种版本的教材中唯独粤教版此处未用书名号,不符合规范。

      3.前后文相同内容,标点符号的使用要保持一致

      如,《鸿门宴》一文中,沛公逃离之前向张良自陈“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而张良入谢时则进言“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军足下”。两人口径一致,编者在为这两小节言语标点的时候自然也要保持前后一致。四种版本的教材在这两处的标点符号使用情况如下:

      人教版、粤教版: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

      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军足下。

      苏教版: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

      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军足下。

      语文版: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

      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玉斗一双,再拜奉大将军足下。

      苏教版在此处标点符号的使用无疑是最恰当的,分号的使用符合规范,也使语意更清晰。人教版、粤教版标点符号的使用虽不是最佳,但至少保持了前后文的一致性。而语文版的标点符号则显得有点混乱,面对白璧、玉斗分别献给不同人这种语意并列的情况,用逗号还是使用分号,前后标准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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