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西国家概念的政治伦理学诠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概念论文,政治论文,国家论文,葛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2)10-0002-06
20世纪70年代以来,“葛兰西研究”逐渐成为国际学界的显学。近年来,似乎再度出现“葛兰西热”。撇开葛兰西的故乡意大利不说,在英语世界,2009年出版的《葛兰西要素》一书,成为“历史唯物主义书系”中影响较大的一部。在该书中,托马斯(Peter D.Thomas)讨论了“哲学、霸权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1]。在“劳特里奇政治理论创新丛书”中,出版了多部以“葛兰西”为主题的著作,如《葛兰西与当代政治》、《葛兰西与全球政治》、《再思葛兰西》等。其中,在《再思葛兰西》(2011)这部文集中,格林(Marcus E.Green)等人讨论了“再思马克思主义与再思葛兰西”之间的关系,文化与批判,霸权、服从与共识,政治哲学,以及《狱中札记》等问题[2]。在德语世界,“葛兰西研究”也一直没有停止过。2007年以来,每年组织“不伦瑞克葛兰西日”。同时,卢森堡基金会决定,持续四年的“阅读《资本论》活动”告一段落,“2012年阅读葛兰西”。因为“在革命失败的背景下,葛兰西考察了国家、文化、知识分子对资本主义统治组织的意义。因而,《狱中札记》以及其他笔记残篇,至今还触及一些现实问题与问题提问方式”[3]。在汉语世界,2012年4月,中央编译局、中南财大、全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共同主办了“葛兰西与我们——纪念葛兰西逝世75周年”学术研讨会,学者们讨论了在当今中国语境中为什么研究、如何研究葛兰西,葛兰西的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文化霸权与意识形态、市民社会与国家、阵地战与运动战、政党理论与自治思想,以及如何评价葛兰西等问题,但葛兰西的国家概念,似乎还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本文试图从知识分子问题与国家概念,霸权、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民主集中制”的国家形式等方面对葛兰西的国家概念进行批判性反思,并对葛兰西的国家概念进行政治伦理学诠释,从而塑造葛兰西作为政治伦理思想家的形象。
一、知识分子问题研究,源于深入探讨国家概念的愿望
葛兰西第一次表示要研究知识分子问题,是在1927年3月29日。在给妻姐塔吉娅娜的信中,他这样写道,“研究意大利的知识分子,研究他们的起源,研究他们按文化流派所进行的组合,研究他们不同的思维方式,等等。这是一个具有高度启发性的题目”[4]164。1931年9月7日,葛兰西又说近几年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是想确定意大利知识分子的基本特征。这个兴趣一是源于深入探讨国家概念的愿望;二是源于认识意大利人民历史发展的愿望。他指出,知识分子问题研究“将导致对国家概念的某些规定,通常国家被理解为政治社会(为使人民群众同某种生产类型及特定时期经济相一致的专政或强制机关),而不是视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某个社会集团,通过教会、工会、学校等所谓非政府组织对整个民族社会行使的领导权)的平衡,而知识分子恰恰在市民社会活动”。[5]
葛兰西对知识分子问题的研究,是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的:一是从理论角度描绘知识分子形象;二是从历史角度测定“进步的”或“落后的”社会力量的组织程度,目的是为了找到一种最佳政治形式。首先,他对知识分子与其他社会群体(包括人民群众)的传统划分标准进行质疑,认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分不是绝对的,并不存在独立的知识分子阶级,但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但并非所有的人在社会中都具有知识分子的职能。”[6]4其次,他将知识分子界定为既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有理想、情操和修养的人,主要是指在生产、政治、文化领域中起组织作用的人。换言之,知识分子既包括哲学家、艺术家、作家和新闻记者,也包括科学家、工程师、政府官员和政治领袖。再次,他区分了“传统知识分子”(traditional intellectuals)与“有组织的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s):前者是指与前工业社会经济基础相联系的知识分子,既包括在旧的政治社会中充当官吏、行使强制功能的少数人,又包括在旧的市民社会中活动的广大知识分子;后者是新生阶级的政治知识分子,是统治阶级代理人和管家,是新型知识分子,即为使越来越广泛的人民阶层的知识水平得到提高而努力工作的知识分子。最后,他确立了知识分子与政党的关系。他认为,知识分子应该是政党的基础,政党成员应该是知识分子。作为“现代君主”的政党,不仅要造就自己的有组织的知识分子,还要将传统知识分子转化为有组织的知识分子。但葛兰西强调,政党不应是发动革命的组织者,而是历史变革运动的先进代表的良知,是雅各宾式的领导者。否则,政党即使有可能夺取政权,它的行动却可能是“反革命的”而非革命的。这样,政党实际上就不会是群众不断自我教育的手段,而是变成了他们新的引导者。意大利学者里沃尔西说,尽管《狱中札记》多次提到自发性与自觉性的辩证关系,但这时葛兰西“已经转变到列宁主义立场上来”[4]106。不过在笔者看来,葛兰西关于政党、知识分子、群众关系的论述,明显具有卢森堡的理论特点。
知识分子问题成为“贯穿于葛兰西著作的主题之一”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意大利知识分子是脱离国家现实的;二是意大利知识分子的本质职能在于政治调解作用。事实上,19世纪末的欧洲危机向工人政党提出了一个严肃问题,即如何为社会主义社会培养无产阶级“新人”。因而,葛兰西一直强调对无产阶级进行思想—文化教育的必要性。他指出,文化是对自己内心的教育、对自己品格的拥有、对高级意识的获得,这不可能通过自发演进而发生;文化的意义是思维的训练、普遍观念的获得和因果关系的认知,因而可以说,每个人都是由文化造就的;文化就是应该正确地思考和行动,无论你在思考什么和在做什么;文化也是社会主义基本概念,因为它具有综合作用,可以使模糊的思想、自由的概念变得清晰起来[7]。葛兰西认为,法西斯主义的胜利与自由的丧失,是由于无产阶级缺乏自己的政治文化和组织形式。所以,必须把文化行为置于中心位置,从而必须关注大众文化的意义及其表达力,特别要注重大众文化与高级文化之间的辩证法。
就是说,葛兰西关注知识分子问题,并非出于好奇心,而是出于政治目的。他认为,知识分子问题与市场管理、民主问题是一回事。当然,知识分子的政治问题不能简化为工人阶级与知识分子阶层的联盟问题,更不能归结为集体知识分子的形成问题。对葛兰西来说,新知识的产生、新型知识分子的形成,都是为了文明的进一步发展——文明的发展不是在意识形态上忠诚于某个政治阵营,而是形成“既具有新教改革和法国启蒙运动的群众性,又具有古希腊文化和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古典特色的新文化”。由此可见,葛兰西在呼吁一场文化革命和伦理道德改革。
然而,在文化革命希望破灭后,令葛兰西痛苦的问题是,为什么知识分子没有能够进行“精神与道德改革”?葛兰西说,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将知识分子问题视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产物。因为这个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关键问题,而且是致力于培养集体意志的实践哲学的基础。然而,重要的不仅仅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根本性联系”,而尤其是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联系。当然,这个“根本性联系”至少包括三层含义:(1)任何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都会产生自己的上层建筑;(2)在错综复杂的上层建筑内部,存在着不同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3)意识形态就是“在艺术、法律、经济行为,以及在所有个体生活与集体生活中显露出来的世界观”[8]328,其作用是创造一种(科学的、技术的、公民的)新文化。而文化问题作为一种新文明形式的体现,只能在建立国家之后才能提出来。
到《狱中札记》中,葛兰西再次提出国家问题:为什么意大利统一后没有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产生出真正的国家特征?难道国家—人民的领导阶级与群众的文化发展之间缺乏融合不是由意大利知识分子造成的吗?葛兰西认为,意大利知识分子没有能够成为满足人民需要的意识形态媒介,因为意大利知识分子不关心政治。然而,今天的知识分子,就像德国学者萨洛蒙所说,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传播、支持阶级解放的要求,并有助于其政治表达;二是研究实际的阶级状况,并阐发自己的战略战术。因而,今天的知识分子与传统知识分子,以及19世纪-20世纪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不同,必须是关心社会问题的知识分子[9]20。
二、霸权、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是理解葛兰西国家概念的关键
意大利学者巴尼奥利说:“葛兰西的思考告诉我们,他的政治思想已经牢固地将霸权问题视为中心问题,把它视为解决知识分子问题与知识分子承担的‘文化霸权’问题的中心点。”[4]87正是从重新理解意大利历史的需要中,葛兰西提出了霸权问题。
葛兰西指出,阶级冲突的真正战场不在别处,而在于是否能够提出一种独立的、广为传播的世界观,即意识形态——这正是霸权所涉及的领域。按照葛兰西的理解,“霸权”(hegemony)有两种形式:一是相对于政治社会而言的“政治霸权”(political hegemony),其实质是暴力;一是相对于市民社会而言的“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主要表现为教化关系。因而,无产阶级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前首先需要夺取文化霸权,而夺取文化霸权的唯一办法,就是建立无产阶级的文化组织和文化团体,并通过加强政党的培养和组织功能,促进民众的文化启蒙和知识分子化。由此可见,尽管葛兰西并不忽视政治霸权,但显然他更加重视文化霸权。
在葛兰西那里,文化霸权与市民社会是联系在一起的。私人电台、家庭、教会、幼儿园等都可以被视为文化霸权机器,它主要通过赞同而非强制方式将个体与社会统治集团捆绑在一起。因而,考察葛兰西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论述,是理解葛兰西国家概念的关键。
据考证,“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最早是用来翻译亚里士多德“公共政治”的。在《公民社会史论》(1767)中,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弗格森(Adam Ferguson)揭开了研究现代市民社会的序幕。到《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用市民社会概念指称这样一些社会的、经济的、法律的关系,即个体的生活、福利、权利的定在,都是同他人的生活、福利、权利交织在一起的需要体系。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市民社会有两重含义:一是指社会发展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生活关系总和;二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物质关系。不论哪层含义,都表明马克思像黑格尔一样,将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关系。不过,黑格尔强调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决定作用,马克思则强调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作用。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非常混乱——有时指经济关系或经济结构;有时从属于上层建筑。即使在上层建筑范畴内,用法也不统一:有时候,他把上层建筑分为两个层面,即“一是市民社会,通常被称为民间社会组织;一是政治社会或国家”[8]12。这样,葛兰西就将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或国家相并列,隶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组成部分。但有时候,他又把市民社会包含在国家范畴中:“值得一提的是,对国家的基本认识离不开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因为人们可以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即强制力量保障的霸权)。”[6]218笔者认为,尽管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用法很不一致,但从总体上看,他的“市民社会”是介于国家与经济之间的全部领域,主要指从属于上层建筑的文化、伦理和意识形态领域,既包括民间社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舆论领域,也包括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就是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这个公式,核心在于霸权。在这里,葛兰西强调社会权力的非经济性。
众所周知,市民社会是在工业文明发展、资产阶级独立、商品经济相对发达之后产生的。因而,当西方社会进入工业文明、形成了独立的市民社会时,东方社会还处在农业文明中,没有形成独立的市民社会。葛兰西指出,由于东西方文明发展程度不同,市民社会在东西方社会中地位不同,从而导致东西方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东方国家的本质特征是暴力与强制,它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暴力工具;西方国家的本质特征具有两重性:强制与赞同。“在实行典范的议会制度的国度里,‘正常’实行领导的特点是采取各种平衡形成的强制与赞同的配合,而且避免强制过于显然地压倒赞同;相反地,甚至企图达到表面上好像强制依靠大多数的赞同,并且通过所谓舆论机关——报纸和社会集团表现出来。因此报纸和社会集团的数量在一定条件下人为地增多起来。”[10]换言之,在西方社会,与在东方社会不同,不仅拥有政治霸权,而且拥有文化霸权,这就决定了东西方革命战略与目标不同:东方社会实施“运动战”(war of movement),以暴力革命方式打击以暴力统治为特征的国家机器,主张不断革命,强调阶级对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西方社会实施“阵地战”(war of position),它是渐进革命,强调阶级妥协,实行霸权(强制与赞同)。
在葛兰西那里,强制与赞同并不是对立的:任何政治权力,要想持久稳固,必须获得某种程度的赞同。在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下,市民社会已经表现出强大的权力。他认为,所谓霸权,就是阐发和传播具有凝聚力的那样一种思想的能力;所谓赢得霸权,就是在社会生活中确立道德的、政治的、知识的领导。因而,它具有不可或缺的集体信念和实用性意识形态,以及准备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夺取政权的政党,这实际上是一场伟大的社会文化运动。不过,对葛兰西来说,考察霸权、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目的是为了寻找一种新的国家形式。
三、“民主集中制”的国家形式,是葛兰西国家概念追求的目标
在墨索里尼上台、欧洲反动势力扩张之后,葛兰西讨论了民族国家危机,以及它所蕴涵的旧的主权原则终结问题,并分析了意大利国家统一道路问题。就是说,为了寻找解决国家危机的办法,在落后的意大利建立起统一的强大的国家,葛兰西一直探索意大利的国家形式问题。他认为,要想研究新的国家形式,一是要考察意大利国家史,尤其是法西斯主义体制;二是要讨论共产国际战略;三是要设想革命的民主改造前景。
事实上,早在1930年,葛兰西就隐约看到了政党国家(意大利称为“伦理国家”、苏联称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危险。为此,葛兰西既批判墨索里尼及其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也批判米歇尔斯的寡头政党理论。葛兰西认为,政党国家作为官僚国家形式,是只知道服从的社会力量组织。而对于任何形式的官僚国家,不论是法西斯主义专制国家,还是斯大林主义集权国家,葛兰西都是反对的——就像意大利学者卡里尼所说,“虽然葛兰西的主要抨击对象是法西斯主义,但可以说触及到了斯大林的俄国”。[4]250
葛兰西相信,一个旨在赢得群众的政党必须有新的国家概念,同时要明确新的政治代表制的条件,否则关于国家的讨论就是不完整的、模糊的;而且,一个反法西斯主义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不能听任当时的两种极端主义:一是波尔迪加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排除一切资产阶级政治代表制;二是法西斯主义,主张非自由主义、反民主纲领、反议会思想。与之不同,葛兰西赞成民主、支持选民平等,主张民主集中制。在《狱中札记》中,葛兰西“将民主集中制置于一个突出位置”[4]248。
在葛兰西那里,“集中制”有两种不同形式:一是有组织的集中制,即官僚集中制;二是运动中的集中制,即民主集中制。他指出,民主集中制作为国家形式,实际上表达“部分对于整体的统治”,体现一个领导阶级,展现一种主导的意识形态,产生一整套纪律关系。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纪律”呢?这个词是否意味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实现了集体意志的持久关系?葛兰西自问自答,“纪律”当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命令,或机械地执行命令,而是清醒地、自觉地领会应该执行的指示。因此,纪律并不取消个性与自由,而是民主秩序与自由的必要要素[4]258。
在此基础上,葛兰西重新思考了阶级、政党、国家之间的关系,希望将国家置于政党之上,要求创建新的国家形式。这种新形式可能就是,工人和农民、北方和南方、工人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历史联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民主阶段,在联邦自治意义上重建民族国家的工农联盟,可能被视为向更高阶段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
因而可以这样说,尽管葛兰西没有讨论社会主义国家形式(无论是中央集权制还是联邦制),但实际上他已经意识到,在意大利工人运动中出现的工厂委员会可能就是未来工人国家的萌芽。而葛兰西关于国家形式的思考,并不是规划一种“进步的极权主义”,而是想阐明建立新型民主代表制的必要性:它将产生于传统代表制与革命代表制的结合。作为与无产阶级政党相适应的国家形式,它应该建立在“赞同”基础上,避免官僚主义“强制”,是具有代议制特点的新的人民民主制度。
意大利学者卡里尼和马兰德里诺断定,在国家形式问题上葛兰西依赖于列宁:前者认为葛兰西摇摆于战后两种非常流行的模式,即苏联民主模式与美国激进自由主义模式之间,“在赞扬戈贝蒂的背后是一种列宁主义意识”;后者认为葛兰西似乎赞成中央集权制与民主代议制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它包含着温和的政治自治形式,因而基本上依赖于列宁对国家问题与帝国主义问题的分析,尽管他没有向超国家联盟方向发展的倾向。
实际上,葛兰西指责苏联计划模式,认为它对经济实施政治—军事的领导,具有极权性、武断性、非理性,没有创造和协商民主,“只能是波拿巴主义”;而认为美国模式是一种产生非国家控制的经济领导形式,具有合理性。因而,就像意大利学者帕芭所说,与对立宪会议问题乃至民主代议制问题的列宁主义立场相比,葛兰西的思考走得要远多了[4]238。也许,马斯泰罗内的看法更加中肯:对韦伯、米歇尔斯的关注,促使葛兰西重新思考政治权力运用,并使他找到了重新建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党的领导与群众需要、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平衡方式。就是说,葛兰西在观察政府首脑如何对待人民群众和劳动阶级方面,一直保持着自主的批判的立场。
四、从一定意义上说,对葛兰西的评价系于对其国家概念的理解
意大利学者里沃尔西指出,从克罗齐、金蒂莱到索雷尔,从拉布里奥拉到蒙多尔佛,所有这些反实证主义的思想家,都对葛兰西产生了根本性影响。然而,戴尔·诺切(从右面)、卢波里尼(从左面)都犯了诠释错误,误以为葛兰西长久地依附于这些唯心主义和绝对历史主义的导师。事实上,葛兰西是不断变化的,尽管存在着一种不应低估的连续性[4]96。诚然,里沃尔西强调葛兰西的“不断变化”并没有什么错,但需要进一步追问:什么原因导致葛兰西“不断变化”?为了构建“实践哲学”,还是为了阐发“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为了讨论“文化霸权与意识形态”,还是为了分析政党形式与国家形式?为了界划“有组织的知识分子”与“传统知识分子”,还是为了考察“阵地战”与“运动战”?帕芭说,“促使葛兰西的思考发展是他随着意大利形势发展而形成的一个信念,那就是:如果不在工人运动周围聚集起一个广泛的力量阵营,如果不同意大利资产阶级开始密切的对话,就不可能摆脱法西斯主义。旧的人民概念将随着旧的国家概念一起改变”。[4]227在笔者看来,在葛兰西关注点“不断变化”的背后,有一个与所有这些问题密切联系的核心概念,这就是国家。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关系到对葛兰西的总体评价。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对葛兰西的评价系于对其国家概念的理解。
1994年,意大利帕芭区分了“陶里亚蒂的葛兰西”与“后陶里亚蒂的葛兰西”。前者是指陶里亚蒂对葛兰西的“政治性”或“意识形态性”解读——强调列宁、斯大林在葛兰西思想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承认葛兰西思想的自主性、独特性。例如,“霸权”概念表明,工人阶级专政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因而,应将葛兰西形象从“意共事件范畴”转变为“超越党的历史事件范畴”,进入国际工人运动范畴中。然而,由于陶里亚蒂是一个道地的政治家,所以对葛兰西的诠释是从政治出发的。后者是指将葛兰西从“意大利道路探索者”这个狭隘的民族范畴中解放出来,并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区分开来,从文献学和历史分析角度重塑葛兰西形象。例如,意大利学者博比奥将葛兰西塑造成“市民社会理论家”,认为他是第一个使用市民社会概念分析社会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者。因为在他那里,国家作为特殊利益代表注定要随着社会改造走向消亡,因此必须从市民社会出发;而且,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也是从市民社会概念中派生出来的。
如果说1964年以前作为“政治理论家”的葛兰西形象占主导地位,那么1967年以来,作为“市民社会理论家”的葛兰西形象则广为人知。但是,意大利学者瓦卡指出,陶里亚蒂关于“政党与国家的区分”、博比奥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实际上是对葛兰西的歪曲。因为在葛兰西那里,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区分,如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区分一样,是“方法性的”而非“结构性的”。因而,为了真正理解葛兰西思想在马克思学说中的独特地位,出发点是霸权概念而非市民社会概念,前者包含着一种“新的政治概念”[4]51。
不过,按照马斯泰罗内的说法,1970—1989年,意大利关于葛兰西最有意义的研究成果都出于三种考虑:指导意共的政策;捍卫国家职能;强调陶里亚蒂与葛兰西思想的连续性。但在“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意大利共产党消失之后,难道不应以一种更遵从历史发展线索的方式来研究狱中葛兰西的政治思想吗?如果说存在着一位‘陶里亚蒂的葛兰西’和一位‘后陶里亚蒂的葛兰西’的话,难道不应发现一位‘前陶里亚蒂的葛兰西’吗”[4]8。他指出,如果真的跟随葛兰西的思路进行研究,那么可以说,葛兰西的思考就是要回答十月革命胜利和法西斯主义得势后工人运动面临的许多问题——这必然包括国家问题。
由此可见,不论“陶里亚蒂的葛兰西”,还是“后陶里亚蒂的葛兰西”,抑或“前陶里亚蒂的葛兰西”,都离不开国家问题。即便“哲学上的反葛兰西主义者”卢波里尼也承认葛兰西理论的伟大之处:“从列宁主义出发但又超越了列宁主义——恰恰在于他在这一空白(即国家概念——引者注)之上所建立起来的那些理论主张。”然而,不论哪种葛兰西形象,似乎都局限在“文化政治学”框架中,也许我们应该对葛兰西作出一种新的诠释,即政治伦理学诠释,从而塑造葛兰西作为政治伦理思想家的形象。
在对葛兰西进行政治伦理学诠释过程中,意大利学者蒙塔纳里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他指出,葛兰西重新理解了民主传统的基本范畴(国家与个人关系、代表制、政党职能等)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界定这些范畴的主要场所——民族国家陷入了危机。因而可以说,《狱中札记》的思考是从下述基本理论问题发展起来的:一旦保障多元化和社会发展的传统政治形式(民族国家)陷入了危机,如何能够重建一个民主的政治共同体?在这个问题上,葛兰西“颠倒了”正统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是最终决定因素的观点,提出“市场被决定”,即国家的政治法律形式决定和支配市场结构。这样说来,葛兰西提出的“将国家吸收到市民社会中”,并非重提列宁的国家消亡论,而是意识到市民社会的加强与超越民族国家的市场统一提出了建立新的政治秩序问题。
我们知道,在《伦理与政治》中,克罗齐认同马基雅维里阐发的超越道德标准的政治自主性,由此批驳金蒂莱的伦理国家观点,认为不能将伦理道德归于政治运作范畴,即不能将伦理等同于政治。在克罗齐看来,任何以伦理道德面目出现的世界观都是宗教(包括“自由教”)。葛兰西基本赞同克罗齐将伦理与政治区分开来的做法,强调伦理与政治的区分不是绝对精神不同方面的区分,而是上层建筑不同层面的区分;但又提出伦理与政治、政治与历史的对立统一问题。与此同时,葛兰西高度评价“自由教”的现代性,但也指出其精英特征,并反对克罗齐的“精英民主”,主张“现代人的自由和民主”。
在葛兰西看来,“现代人的自由”并不是个体的随心所欲,而是法律的个体体现;它不仅有利于革命政党的政治目标,而且预示着一种新的伦理道德;“现代人的民主”不能归结为利益代表形式和程序技巧,而是具有超越民族国家的普遍伦理潜力,是可以“瓦解和重组国家”的伦理设想,是比民族国家范例更广泛的民主范例。“通过这种多元政治形式,政治作为利益的组织方式便扎根于作为一种‘普遍’生活方式之定义的伦理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世界的伦理就应理解为公民伦理:是公民社会与政治社会有机联系的建设;是在要求承认自己特殊利益的同时对集体主义未来承诺。在这种前景下,建设共和国的事业最终完全扎根于一种负责任的伦理运作中。”[4]192蒙塔纳里说,葛兰西研究政治伦理问题,是为了建立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良性循环;现代民主生活形式要求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对话,因为政治并不依靠纯粹的意识形态而存在,但它带来一种不可避免的伦理基础。
这样,我们就可以说,葛兰西不仅是“政治理论家”,不仅是“市民社会理论家”,也不仅是“文化政治学家”,他更应该是“政治伦理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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