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外合资论文,投资基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按照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体系,促进资本市场的建立,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架设引进外资的新桥梁,有必要对中外合资投资基金这一新的投融资方式进行探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改革服务。
一、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是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由中外合资双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向境内外募集的信托投资基金。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对我省经济发展与改革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设立中外合资基金既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条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扩权试点和股份制改造等几个重要阶段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这既是改革的必然,也同四川在改革过程中敢为天下先的胆魄分不开。改革促进了四川的发展,但改革进行到今天其难度也逾来逾大。其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已成为十分迫切和现实的问题。李鹏总理在《“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给我们指明了今后经济工作的重点和深化改革的思路。我省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资产规模,在全国位居前列,但由于历史的与客观的原因,效益普遍欠佳,困难不少,使得我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因而需要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同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密不可分。这主要在于以公司制为代表的股份制企业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成形式。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的资本市场,其健康发育与否直接关系到新股发行、未上市股票的流通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等诸多问题,这一市场如不能顺利发展,将给股份制推广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搞活造成不可逾越的障碍。而设立投资基金,既有利于规范资本市场,促进其扩大规模,也有利于推进我省的产权制度改革。因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和专业的证券操作力量,其属下的专业机构资金能够在稳定股市解决未上市股票流通以及促进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通过长期投资国内A股市场,有助于规范市场投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起到稳定股市的作用;通过参与定向募集公司的股权证柜台交易,解决未上市股票不能流通,新的股份制企业招募股份难的问题;通过注资于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产权转让,搞活我省的产权交易,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创造较为完美的市场环境。因而可以说,设立投资基金,既是我省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条件。
2.设立中外合资基金是缓解资金短缺的一条重要途径。近几年我省每年建设资金的缺口经常在两三百亿元以上,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成长的重要瓶颈。据统计测算,我省流通中的现金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4个百分点,如按全国平均比值计算,意味着百余亿元的现金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未被我们所利用,这无疑加剧了我省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矛盾。与此相应,我省广义货币(现金+存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较国内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说明我省经济货币化程度较低,体现为货币价值形态的资金更为短缺(表一)。
(表一) 四川与全国货币流通比较单位:亿元.%
显而易见,过去单纯依靠扩大我省国家银行信贷差额搞建设的做法已不适应新形式发展的需要,因而要求我们在信用制度、融资工具等方面有所创新,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我省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省外资金,特别是境外资金,以支持我省的经济发展与改革。目前,国际上吸引外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外举债;二是外商直接投资办企业;三是开放证券市场。现阶段,我省引进外资几乎全是靠前两种,但鉴于我省外债负担已较重,以直接办实体的方式引进外资,由于受到信息、人才、市场、产品、技术、经营能力和投资环境等多种条件的限制,较难保证其供给与需求平衡,因而很有必要采用第三种方式,即以证券市场为基础,通过建立投资基金这种全新金融资本的方式引进外资。这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没有沉重的利息负担,不构成对外负债;二是外商不直接参与企业股权,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调控;三是外商不直接进入国内交易市场,可避免大投机商操纵市场。所以,在我省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有利于引进全新形态的金融资本,在世界与四川之间架起一道金融资本流动的新桥梁,这无论在深化改革或缓解资金紧缺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可以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首先,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可以填补我省基金业的空白,使我省投资基金的运作一开始就按照国际惯例规范进行。从国外经验看,一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管理几只基金,同时要成立基金保管机构,以便投资基金的组成和运作都严格按照经营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投资人具有收益权,他们把基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要对投资人负责,对基金的经营、运用作出各种投资决策,所以具有管理权。但买卖指令的最终执行要由保管机构来完成,而且保管机构对买卖指令有制约和监督的职能,对经理人不符合投资人利益或违背合同的命令可拒绝执行。基金的财务本身是独立的,管理公司在保管机构内为基金另立帐户。即使管理公司、保管机构经营不善而倒闭,债权人亦不能动用基金财产。这样就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基金除每年支付一定的管理费、保管费给管理公司和保管公司以外,所有的利润都归投资人。这样就保证了资金运用的安全合理,使投资人、管理公司和保管机构形成资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关系。国外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其次,发展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投资基金,有助于我省金融组织体系的健全。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创新,但迄今为止我省还没有一家规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因其回报相对稳定,可为一些不便直接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士提供专家理财、理性投资的机会,并具有分散投资、分散风险;流动性大、变现性好;成本低、收益高等优点。在我国正成为一种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相应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可以促进中国特别是四川整个金融服务业的增长,完善我省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比一般债务工具更有保障的投资方法和手段,有助于抑制通货膨胀减少货币贬值的影响,减少省内资金外流损失,同时还可吸引外流的资金回流,从而为我省的改革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具有现实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1994年7月末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证监会推出的“试办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决定决不是为振兴股市而提出的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为了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进行所出台的重大举措,具有相当强的国家政策权威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巩固和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强调对外开放要全方位,从而明确了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资本交易市场也需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再加四川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其改革和发展走在内陆地区的前列,正符合国家提出的在本世纪末以前把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的决定。所以说,设立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
2.与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向一致。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历程表明:在资本流动初期阶段以对外借款为主,成熟阶段则将重心向证券市场倾斜,即国际资本流动的证券化,其中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形式。进入九十年代,我国经济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年均增长速度在10%左右,而且这个高增长速度至少要持续到本世纪末。与此形成鲜明对照,世界经济仅增长2—4%。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外国资本纷纷看好中国,寻求投资机会。目前海外的中国基金已多达40家,规模达30亿美元,多由国外投资机构发起设立,投资组合虽差异较大,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都投资中国B股,表现了国外基金及投资者对中国股市颇感兴趣。由于B股市场自身的一些因素,加之海外中国基金经理人不少对中国股市缺乏认识与了解,所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回报。而中外合资基金的投资比海外中国基金更深入地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且有谙熟中国实际的中方人士参与运作,有着比投资B股更大的优势,因而吸引力更大。对于四川来说,因其丰富的资源,巨大的市场潜力,初具规模的工业基础,正成为目前中国内陆的投资热点。随着四川改革开放力度加大,世界更了解四川,外资流入规模将继续扩大,在国家正式出台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办法后,以中外合资投资基金形式流入四川的外资也就会成为现实。
3.拥有良好的基础及技术条件。这主要体现在投资者队伍、股份制企业数量、证券市场规模以及基金管理员素质等方面。我省股份制改革起步较早,特别是经过1992—1996年股票投资的潮起潮落,我省参加投资的人数已逾百万,这些具有一定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大众投资者,更乐于接受风险较小、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投资形式,并与其他机构投资者一道,成为我省投资基金的中坚力量,为我省基金业的发展繁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1996年,我省股份制公众公司数量达53家(其中上市公司39家),定向募集公司792家,其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还有2家证券交易中心,2家产权交易市场,其中省证交中心拥有会员96家,年交易额达892.3亿元,这些都为投资基金的运作提供了较好的客观基础,是投资基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条件。同时,我省还拥有经营管理投资基金的专业技术人才,这里包括熟悉经济金融业务,又具有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懂法律、会计与计算机的人才,能够胜任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三、中外合资基金的创立方式及投资运作
1.创立方式。从近年海外中国基金的运作经验和效果,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看,首先应由我省金融机构和境外大金融机构在川内设立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然后由境外大金融机构发起组织和经营,通过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上发行基金证券筹集资金,再委托其设立的合资机构进行投资。这种创立方式的特点在于:它既依托国外大金融机构的信誉,易于被国外投资者所接受,有利于在境外顺利筹集资金,同时又吸收国内资金的参与,有利于保证国内证券市场及外汇市场的稳定,便于管理和监督。
2.投资特点与原则。四川中外合资投资基金应坚持以资本增值为主要目标,适当规避风险;采取纯财务投资形式,原则上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相应地对所投企业管理层提出较高要求;一般不从事信贷业务和提供借款担保,不投资于其它信托基金;对某特定公司的股份投资实行比例控制等等。
3.投资方向。国家已确定“九五”和今后更长一段时期,逐步将投资重心向中西部转移,这给内陆地区的发展迎来了新的一轮机遇。作为中西部内陆大省的四川,其创立的中外合资投资基金,理应多为四川经济的发展与改革服务。我们认为,其投资方向应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一是投资于我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如交通、能源、原材料工业等,缓解四川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投资于省上确定的“8+5”工程,以提高四川经济增长的质量,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三是投资于沪深股市的四川上市绩优公司,提高我省上市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再生产能力;四是认购和转让省内企业的各种有价证券,包括未上市川股所发行的股票及权证,以促进四川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激活各种有价证券的流通;五是参与省内企业的收购和兼并,促进四川的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