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恩来的档案思想--纪念周总理逝世20周年_周恩来论文

论周恩来的档案思想--纪念周总理逝世20周年_周恩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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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8日,是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逝世廿周年。周恩来同志生前是党的副主席与国务院总理,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任,在我国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他老人家关心最多,考虑最多,具体指导也最多。在周总理逝世廿周年之际,笔者仅就周恩来丰富的档案学思想的三个方面加以追忆,以志纪念。

一、重视档案业务建设为现实和未来服务,是周恩来档案利用思想的精髓

搞好档案工作,服务当今,着眼未来,是周恩来同志一贯的思想。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上海处在敌人的严密统治和控制下,我党中央重要文件和档案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当时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书记的周恩来,为使文件和档案不致落到敌人的手里,保证它的安全,要瞿秋白拟出一个妥善管理的办法。1931年,瞿秋白起草了《文件处置办法》,周恩来同志亲自审阅,并批示“试办下,看可否便当”。这个文件末尾还有一个总注,指出:“如可能,当然最理想的是每种二份,一份存阅(备调阅,即归还),一份入库,备交将来(我们天下)之党史委员会”。这是在周恩来亲自指导下我党最早的有关文书、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充分反映了周恩来为了现实革命斗争的需要珍惜每一份档案文件,对收集、保管档案文件作了周密的设想和详细的规定。同时,也表明了周恩来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革命充满了必胜的信心,在那样的白色恐怖之下,还想到了档案文件为将来之用,这明显地体现了周恩来的档案利用思想。正因为如此,才使我们党保存下来许多重要的历史档案,成为今天研究历史、指导工作、教育后人的重要材料。

解放战争中党中央撤离延安时,对长期积累起来保存在中央秘书处的档案,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十分关心这批珍贵档案的安全转移问题,亲自安排中央秘书处处长曾三负责这个历史性的任务,并要他去找贺龙同志帮助。在贺龙的支持下,这批档案顺利地完成了大转移。现在已保存在中央档案馆。

1949年10月25日,在周总理主持下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次政务会议,议决的第一件事就是组成以陈云、董必武为首的接收委员会,具体负责接收国民党政府中央各机关的人员、物资和档案。这个委员会随后接收了南京国民党中央政府各机关的大量档案。同时,对国民党驻外机构的档案,周恩来于1950年1月5日发表严正声明,指出所有驻外使、领馆的档案均应保护好,听候清点和接管,如破坏文件者,一定严予惩处。

建国后,周恩来强调更多的仍是档案利用问题,曾多次讲过档案要“为今天,也为未来服务”。为利用档案,必须做好档案业务工作,加强基础建设。正因为如此,1951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第一个关于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的办法,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对机关档案要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从政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单位都先后集中管理各该机关的档案,建立了机关档案工作,为我国档案馆事业建设奠定了基础,使档案馆有了可靠的可供补充的档案源。

在实际工作中,周恩来又谈到“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会议文件,应按照每一次会议进行立卷,以便查找利用”。周总理不仅提出要求,而且身体力行,完全按文书处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办事,他每次阅办文件,总是分别情况,在文件上批写“阅”或“阅后存档”。有时还亲自动手,将办过的文件分类整理存入不同的卷宗,并亲笔书写“政治类”、“军事类”、“关于计划问题”,以方便查找利用。

1964年,从国家档案局汇报中得知一些科技档案变质损坏,周总理亲自给中央一个部门的负责同志打电话,要他们立即采取措施,“送到安全地带保管起来,以备可能的战争破坏后重建恢复工厂时使用”。在这里,总理想到的、强调的仍是今后利用的问题。在其他不同场合,他都不忘这个“用”字。周总理强调档案利用的思想,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此后不仅体现在《档案馆工作通则》中,而且也反映在我们今天的《档案法》里。

二、设立工作机构,制定法规文件,是周恩来档案事业管理思想的核心

档案事业管理的范畴比较广。根据周总理对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择其重视机构的设立和法规文件的制定两点加以论述。

1953年,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兴起,成立国家档案局迫在眉睫。为此,曾三同志专题请示周总理,很快得到总理的同意,并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同年11月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予以通过,并于1954年成立了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的成立是新中国档案事业建设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从此,我国档案事业管理有了一个统一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档案事业的发展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后来,周总理又亲自过问和关心中央档案馆的建设,并为中央档案馆题写牌匾。

在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成立之后,省、地、县档案馆也相继建立,到1965年10月,我国除台湾外,29个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档案馆,地、县级档案馆发展到2000个左右。至此,全国从中央到县的档案馆网已经形成。

这里,特别要提及周总理亲自过问、 解决档案馆建设的两件事。1956年,国家档案局向周总理提出了修缮明代皇史宬的要求和建议,此项修缮需要20万元经费,在征得李先念副总理同意后,周总理当场就批准了。这是一种多么细致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啊! 还有,60年代的一年,周总理在东北视察工作时,抽时间去看了原东北档案馆所在地——昔日张作霖的“大帅府”,看到大量的历史档案,他十分高兴,但对保管条件很差非常担忧,问“为什么不修个档案馆把它保存好呢?”陪同视察的同志回答说:“现在国家经济困难,不让修楼、堂、馆、所。”周总理当即明确答复,“楼堂馆所,不包括档案馆”。这个指示,把档案馆和其他建筑严格区别开来,表现了一个伟大政治家的远见卓识,对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除了亲自过问和关心设立档案机构外,周恩来档案事业管理思想中另一个很重要的核心内容,就是抓法规性文件的制定。

1956年初,周总理亲自主持了几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重大事宜。后来经他签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布的关于档案事业管理的一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历史文献,它明确指出全部档案“都是我们国家的历史财富”,“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利用”。它也确立了我国档案事业的领导体制。这个决定是建国以来国家关于档案工作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是我们后来制定《档案法》的主要依据,也是我们今天研究档案学的宝贵文献,因为它对我国档案学理论建设有巨大的意义。

1958年,周恩来又提出了把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起来的重大问题,并责成国家档案局研究讨论。国家档案局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一致同意这一意见。党中央据此于1959年1月7日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很快,从中央到地方实现了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提出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中国档案工作的特色,是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上的一项创举。

三、关心档案干部成长,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周恩来档案人才思想的主体

在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周总理特别注意档案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下面四个方面可以反映出周恩来的档案人才思想。

首先是教育档案工作者热爱档案事业,干一辈子档案工作。1950年,周总理曾到国务院秘书厅档案科,同档案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对他们说,“档案工作很重要,应该干一辈子”。周总理的教诲,也是对全国档案工作者的殷切希望。

其次是要求大家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1958年7 月的一天中午,周总理与国务院机关干部一起就餐,当得知一同吃饭的是国家档案局工作人员并且很快就要到中央档案馆去工作时,总理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到档案馆工作不仅要整理保管好文件,更重要的是熟悉业务,多做些索引、目录,使利用查找时方便,别找一个文件花半天功夫。”

再就是号召档案工作人员学习司马迁,当司马迁,做档案工作专家。周总理在多种场合提出一个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档案工作者必须懂得历史,多读历史书,并且能编写历史。当谈到档案工作人员提高素质时,周恩来说,“你们都要当专家,好好地把档案工作搞好,还应发展档案学,你们应当争取当博士”。1959年,周总理在接见参加全国档案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议的全体代表时说:“你们档案工作人员要学习司马迁,当司马迁”。这些指示和思想表明,档案事业是需要人才的,同样,档案事业也能够出人才。近几年档案战线涌现出来的人才,使周总理的期望变成了现实。

第四是为档案人才的成长,积极支持创建和发展档案教育。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档案专修班,当得知缺乏教员时,周总理决定打电报给前苏联政府,请求派遣苏联专家来讲学。后来形势发展了,专修班改为历史档案系,周总理也非常赞成。并且指出,“为了培养更多的档案干部,可以把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扩大一点。”1960年,国家档案局向周总理提出办档案学院的问题,周总理也很快地答应了,只是后来因为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未能办成,但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成为档案学院打下了基础。

周恩来同志指导档案工作的实践是多方面的,他的档案学思想也是非常丰富的。笔者水平有限,仅作上述肤浅的介绍和论述。希望档案界更多的同仁进行研究与探讨,以期继续实践和不断发展周恩来档案学思想,使世纪交替的档案事业建设步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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