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投资大幅上升,特别是大型的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广站、垃圾填埋场、煤气厂站、自来水厂站、隧道工程日益增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本方主要分析了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关健词: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随着市政公用工程的发展迅速。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很复杂的过程,不仅仅涉及到人员,材料设备的管理,更要综合考虑到整个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施工环境,施工安全控制,因此,也对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完善,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对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对市政工程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l、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督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要落后建筑业,加上市政公用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质量、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有不少企业,由于历史和观念的原因,仍然从“节约成本”出发,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形同摆设,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检查等各项工作无从淡起.更多成了应对检查的纸上淡兵工作。
2、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说到底就是安全管理意识的缺乏。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样,都离不开对“人、机、料、法、环、测”的综合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缺乏控制,都可能致使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而我认为,施工单位对上述六个环节的管理之所以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管理意识的匮乏是关键所在:
(1)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专职安全员的没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惜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机械设备、车辆管理不善,违规使用。市政公用工程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沥青摊铺机、桩机、汽车吊、自制的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较多,很多情况下不符合管理规定即进行操作,比如挖掘机,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租借形式,司机不具备上岗证,违规操作的情况很多,有的挖掘机既用于挖掘,也用于吊装运送材料,对安全影响很大。车辆超载装运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不仅对便道损害大,对交通安全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机械设备的管理上,施工单位未对进场机械进行安全综合性能验收,更有甚者,为了节省成本,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已经淘汰报废的机械在现场超负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又超负载运输,直接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3)材料管理紊乱。没有建立有效的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以及安全材料台帐是不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结构性的安全设施及辅助构配件缺乏程序化管理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
(4)不按规定实施程序。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在有关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先开工的情况较为常见。监理单位对安全前置条件的核验存在忽视或是事后追补的情况。同时,一些大型专项方案的编审批也不规范,或者未按既有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先斩后奏。个别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方为赶工期.强行规定某种不可靠的“方案”要施工企业予以实施的情况也有发生,既干涉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又漠视了安全专项方案的重要性。而施工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坚持原则,硬着头皮施工.给现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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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走过场,缺乏针对性
尽管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安全教育无论在形式、内容时间以及在对象上都缺乏必要的针对性。仅仅由政府机构采取的课堂式培训起到的效果是有限的。具体到工程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现行法律法规,企业安生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等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方面的落实还远远不够。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落实不到位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责任制签订不重视,存在漏签、代现象,没有做到明确公司、项目部、班组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予以实施,特别是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以及分包方安全责任制建立的管理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实施过程中更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安全责任制内容缺少必要的考核落实,未真正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对策
安全评价也称危险度评价或者风险评价,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就是对建筑产品生产活动中,或者施工前的施工现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安全措施进行评价。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提供预测信息,使之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督管理,为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1、从对项目部的管理转变到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监管部门对项目部安全体系直接进行监管既约束了项目部的主观能动性,又不具备有效的管理依据,反而直接面对了企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市场 因此,有必要将单纯对项目部的管理转移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及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安全管理接口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程序实施符合性的考核上 这就需要建立企业的诚信机制。
2、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予以了明确,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来说,监管机构必须认清建设各方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影响 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对条例中有关内容进行深化分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规范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避免安全管理过程的失控,前述的行政处罚必须将建设单位纳入在内。
3、抓好安全专业队伍的培养
要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人才,同时,将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安全交底合理结合,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关,彻底消除施工企业随意使用民工的不良现象,提高市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立常设的民工学校和设置师资队伍是必须考虑的一项工作。
4、规范现场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行为
由于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了道路、桥梁、排水、隧道等多种类型,加上地理环境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经济性角度的考虑,对市政施工的安全管理完全采用建筑安全管理要求势必难以适应,因此,需要根据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要求。同时,对于通讯 电力 绿化等配套施工队伍必须合理列入管理范畴,明确实施细则,要保证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确保施工区域内所有作业队伍的安全行为受控。
5、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受市政施工开放性的影响,围墙式的管理并不适宜市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城区 郊区城郊结合部 交通繁忙地段等不同区块的文明施工难度都有所不同,文明施工的好坏也间接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现有的规范基本上是“一视同仁”,这不仅不利于管理,也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文明施工企业的逆反心态 因此我认为现有的管理办法的修订是完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结语
可见,作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单位,主要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康,维护建设行业的安定和健康发展,确保各方面安定发展。
论文作者:覃国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6
标签:安全管理论文; 市政公用工程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管理人员论文; 施工企业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安全教育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