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观障碍与成人教育对策_成人教育论文

新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观障碍与成人教育对策_成人教育论文

新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体性障碍及成人教育应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人教育论文,民工论文,主体论文,性障碍论文,新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长起来的农村年轻人积极参与社会流动,流向主要集中在城市。相对于以前外出打工的第一代农民工,他们被称为新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农民工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年龄小,出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教育时间长,有较高程度的整体文化素质;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参与社会流动动机更加成熟和理性,具有经济型和生活型并存的特点;职业选择理念日趋时尚化,等等。这样他们在社会流动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生活环境、思想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自身存在着一些障碍,这些障碍严重制约着他们参与社会流动。成人教育作为对新农民工进行教育和再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在消除他们主体性障碍中发挥作用,促进他们合理流动。

一、新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体性障碍

(一)职业技能障碍

在市场经济和知识社会中,知识,尤其是职业知识和技能,越来越彰显其重要性,成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流动的资本或基本条件。新农民工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这与以文盲半文盲为主体的上代农民工相比,明显有了较大进步。但是他们大多所受的是基础教育,在就业所需的各种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方面的学习和训练严重不足,与第一代农民工同样欠缺职业技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005)显示,目前中国农民工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调查显示,进城务工的新农民工从事行业大多集中在所需技能要求不高的服务业方面,而从事对技能要求稍微较高的三资企业则人数寥寥。

(二)心理素质障碍

在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下,早已改变生活场所和职业的新农民工仍然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处于非城非乡、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在这种状况下,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新农民工特殊的消极社会心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心理:一是自卑心理。感觉自己是“异类”或“二等公民”,低人一等;二是自闭心理。与邻居、传统城市居民交往很少,交往的圈子非常闭塞和狭窄;三是不满心理。对工作和生活忿忿不满,甚至持敌对或仇视态度;四是“过客”心理。对城市不能认同,持冷漠和疏离态度,感觉自己不是城市一员,而是“过客”或“局外人”。另外,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都较弱,缺少忍受挫折、感受艰辛的耐心和毅力。上述新农民工的消极社会心理,都势必影响到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制约他们社会价值的体现。这种心理状况如果不能正确、及时地加以引导,他们极易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同时将这些新农民工置于社会正常秩序与制度之外,不仅不利于他们合理流动,更会给社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三)道德素养障碍

新农民工从小生活在较为优越的环境中,没有经历过缺衣少食的生活困扰,多数是从学校这个单纯的环境里出来,没有正式干过农活,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务农常识也没有。因此,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农民工身上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被有关专家归纳为“三高一低”,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新农民工吃苦精神不够,“脏、苦、差”、收入待遇低的工作不愿做,不愿意从事基础性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作,而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又往往从事不来。此外,“……许多新一代农民工,已经不同程度地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朴实、正直、诚实等优点,代之而来的却是自私、物化、放纵等不良道德取向”。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农民工还缺乏职业责任意识和诚实守信的精神,经常随心所欲地换掉目前“没有出路”的工作,其职业流动率在各个年龄段中最高。因此,许多公司和企业都明确表示宁愿雇佣第一代农民工,也不愿雇佣新农民工。

(四)城市适应障碍

城市适应就是指新农民工流入城市后,不断地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等方面做出种种调适,从而顺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的过程。新农民工参与社会流动尤其是流入城市,不仅仅是“赚钱养家糊口”,其主要动机在于城市中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更大的选择范围。虽然新农民工在农村算得上是“精英”,但由于他们出生和生长在农村,受农村原有观念和文化习俗的影响根深蒂固,因此,由传统的农村社会流入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会后,其城市适应性总体来说处于一个刚起步不久的初步转化阶段,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的适应,而对社会层面的适应不够。具体表现为: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不了解城市运作的法则;不懂得如何与城市市民交往;不适应城市快节奏的生活,等等。

(五)法律素养障碍

为了通过流入城市获取与城市市民一样的地位、尊严、权利和机会,在求职和工作过程中,新农民工对公正待遇的诉求往往比第一代农民工更为强烈,表现出较强的“反叛”精神。他们对劳资关系调整的影响力要比父辈大;对恶劣的就业环境敢于说“不”;对付出与收获的不成正比表现出更多的不满和宣泄;当较多地体会到与城市市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差距时,便会在心理上产生更多地被歧视感和被剥夺感,等等。上述状况需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来改变。但一方面由于新农民工年纪较轻,没受太多的教育就中断;另一方面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以文化知识为主,而法制知识可谓是少之又少。由此,他们对法律概念是陌生的、模糊的,有时甚至无法准确分辨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成人教育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新农民工职业素养

鉴于新农民工普遍存在着职业技能障碍,成人教育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对新农民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在培训资源上,加强与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联系和协作,强强联手,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对新农民工实施系统培训;在培训方法上,采取分层次教学,通过夜大学、短期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因材施教,按照不同文化基础、技能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多种岗位的培训,使各个层次新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素养都能得到提升,满足就业要求;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实用性,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使新农民工学以致用。同时,增加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经营风险预测和抗风险能力等创业培训内容,开展创业培训。此外,积极开展学历和资格认证教育,提高新农民工的学历水平,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和认证工作,提升新农民工参与社会流动的竞争力。

(二)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新农民工心理素质

成人教育要高度重视新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来抓。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辅导课等,积极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新农民工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努力提高驾驭欲望、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控制情绪的能力,使他们懂得人的需要只有在社会公德和社会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才是合理的,消除他们的自卑、自闭、不满、“过客”等消极心理,树立良好的心态,增强其心理免疫力、心理承受力和抗挫能力。帮助新农民工掌握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成人教育机构联合社区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培养新农民工的社会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心理干预,利用个别谈话、心理热线、信箱、心理咨询等方式,为有心理障碍的新农民工提供抒发不良情绪的场所和机会,这样不仅有利于有心理障碍的新农民工宣泄不良情绪,而且对他们学会正确地认识和消除心理障碍的策略,都有良好的帮助、启发和教育作用。

(三)实施引导性培训,增强新农民工城市适应能力

为使新农民工适应并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成人教育作为对新农民工实施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必须开展引导性培训,使他们转变原有不正确的生活观、价值观等。城市社区成人教育作为解决新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的重要载体,应发挥重要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宣传栏、走访、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成人教育方法和手段,向新农民工进行广泛宣传,传授现代观念、文明准则、文明礼貌和城市生活知识等,提高新农民工的文化知识素养和文明水平,引导他们树立体现城市文明的规则意识、卫生意识、交通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城市人际关系意识、城市文化意识、城市公共生活意识等等,使思想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开展多种多样的成人教育活动,培养新农民工“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依靠社区眷属关系而具有的舆论、监督、安全保障功能,以道德为基础、邻里守望相助为形式的社区亲情”,减少对原有初级网络关系的依赖,并且逐步学会城市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改变新农民工原有的文化价值取向,重塑他们的城市生活习惯与方式。

(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新农民工人文素养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是否能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大力加强新农民工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素质,不仅有利于消除他们的道德素养障碍,促进他们合理流动,更为重要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成人教育要视新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为己任,营造良好的德育氛围,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一方面,向他们注入传统的思想道德因素,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升其道德素养,使他们敢于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另一方面,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新农民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职业责任意识,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使他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正确对待“跳槽”问题,从而不断适应所在单位的制度文化要求。

(五)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新农民工法制观念

对新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不仅是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成人教育要从新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把法制教育与解决他们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立体式教育模式,尽可能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化、具体化、人性化,使法律法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新农民工。法制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增强新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培养和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法治观”、“公平观”、“效率观”、“自由观”、“民主观”、“自律观”等在内的法律观念。法制教育的重点应该是与新农民工从农村流入城市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合同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以及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使新农民工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使他们具有同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法律观念,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的能力,从而促进他们合理流动。

标签:;  ;  ;  ;  

新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观障碍与成人教育对策_成人教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