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环境日趋恶化,缺水压力越来越大,影响水务建设发展诸多方面亟待改革的情况下,为保障水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对日趋复杂的水务市场监管及时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对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发挥全社会建设、经营、治理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水务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关键词:水务监管;制度有效性;治理体系
1.现阶段城市水务系统现状
1.1对水务公益性与经营性领域界定不清
部分地区存在把政府监管责任也推给市场的“泛市场化现象”。有些城乡供水体制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就提出“政府原则上不再作为投资主体”,“对投资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实行政策倾斜。实行特殊的水价和供水水源建设补偿标准,保证供水企业在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基本做到保本微利”,这意味着政府基本不再向水业投资。但是基于城市水务的固有特点,如城市防洪、水源保护、供排水管网建设与维护等投资形成的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以社会效益为主,应该由政府以财政形式支付,政府是水务行业公益性、引导性、补贴性投资的主体,不能将责任转嫁给公众。
1.2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
水价改革不到位,难以支撑水务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一直被视为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的是低水价的福利性政策。一方面,由于水价和排污费过低,水务企业不能实现保本微利的经营目标,企业普遍亏损,严重缺乏建设与发展资金,制约了供水行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水价过低,难以实现投资回收和正常盈利,也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1.3缺乏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规划和配套政策
我国还没有构建一个适应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的宏观政策环境,政府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足,已有的政策措施发挥的作用也不够,有些市场运作办法缺少依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这些政策与措施能否及时、科学地制定与推行,是推进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前提。
2.公司治理中的相关理论
2.1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公司制虽然经历了数百年历史,但公司治理理论却是现代公司理论的新内容。借鉴吸收西方公司理论的成果,结合我国公司制刚刚起步时期的特点,公司治理结构应是由股东会的出资者所有权决定的公司最终控制权、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决定的经营决策权、经理人的法人代 理权决定的经营管理权、监事会代表出资者行使的出资者监督权“三会四权”分权制衡,合 力推进公司经济运行的治理模式。它是一 种经济关系、契约关系,又是一种制度安排、制衡机制,还是一种经济民主形式。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而所有权又可分为终极所有权和占有权。前者是指财产的最终归属者,即“出资者所有”,后者是指财产的实际拥有,即“法人财产权”。就在财产所有者与法人所有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产权多元化是现代产权制度的根本特征,其核心是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形成相 互制衡的产权结构。依据《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大会选取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即使是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不能采取由政府直接任免高层管理人员 的做法,政府不能取代股东会和董事会来行使本应属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实行政企分开,使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而法人治理主体的重新确立将显著地改变公司原有权力机关的构造与功能,并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一个相对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激励机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
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地位受到各国法律的保护。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再者,公司是社会的公司,社会中公司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与公司息息相关,公司必须体现他们的利益。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 和消费者的凝聚力,也需要对内调动职工的劳动职极性。因此,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 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益相 关者。公司治理应指协调公司所有者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的各种制度安排,一 个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职极性,推动公司有效运做,实现 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益相关者理论直接考虑相关者多方的利益,从而能够达 到社会效率的最大化。
2.3国有公共事业公司的治理
国有公用事业公司包括国有水务公司、国有燃气公司、国有公交公司等。在公用事业公司中 国家的控制力,政府的政策意图及需要公用事业承载的多元目标的整合,主要通过规范的政府监管途径来实现。在对主要公用事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与非自然垄断的竞争性业务作为 明确界定的基础上。除了在某些特殊的自然垄断领域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财产组织形 式及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外,大多数公用事业领域都可以采取国有参股、控股的形式。有些 非自然垄断的竞争性业务,国有经济可以逐步退步,同时放开外资和民间资本的市场准人。由于水务业属于非特殊的自然垄断领域,从实际出发完善国有水务公司的治理结构,为水务 逐步从政府运作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创造条件是现阶段的现实选择。
3.良好监管的构成要素
良好的监管治理制度安排涉及多个方面和多种因素,监管体制有效运行最核心的构成要素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监管治理制度安排、监管机构体系、监管政策体系、监管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具体来说:一是有效的监管治理制度体系,确保政府监管在良好的制度框架内运行,确保政府监管不偏离预设的目标,确保政府监管实现公共利益目标;二是权责明确、能力与资源充足、运转高效和规范的监管机构体系,这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和行政程序规范;三是灵活、有力的监管政策工具和激励相容的政策实施,以保证监管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充分达到监管政策设计的目标,实现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四是监管行政行为与过程具有透明度和保证有效的公众参与,实现阳光监管和民主监管。
4.制度变迁中的城市水务监管制度有效性
从动态的制度演化来说,没有最好的监管制度,只有最适合的监管制度。一国的监管制度设计不仅必须与本国的制度基础相契合,还要保持整体的协同演化,从而持续保证政府监管的高质量。因此,监管体制改革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行为,而是一个长期的制度演化过程。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监管是互补的关系,在转型国家有效的政府监管是保证市场化改革成效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同时政府监管要实现良好的监管绩效必须保证政府监管体制和监管政策与整个城市水务的体制变迁相同步、相适应,保持动态的高匹配度。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投资、国有垄断经营,企业没有明确的利润动机,城市水务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社会事业领域,带有明确的福利性特点,因此政府监管主要是采用行政计划体制,政策重点是保证充足供应,防止短缺出现。
5.结语
为确保水务公司的繁荣与发展,股东及其代理人必须与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客房、社区 密切合作,以合理的价格、优良的质量、充足的数量向社会稳定安全地提供水务产品和服务,以促进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钱嫦萍. 中国南方城市河流污染治理共性技术集成与工程绩效评估[D].华东师范大学,2014.
[2]马亚斌. 政府主导下的武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4.
[3]张昊.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政府监管及运作机制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4.
[4]黄日升.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务民营化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14.
论文作者:邢伟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标签:水务论文; 政府论文; 公司论文; 制度论文; 政策论文; 利益论文; 公用事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