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护理干预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论文_杨晓红,张建民

(定西市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 甘肃定西 743011)

【摘要】目的:探讨综合性护理干预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方法:将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分为对照组及研究组各30例,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干预组同时实施综合性护理,干预8周后,比较两组干预前后的心理状态SAS、SDS评分及IPROS各项评分。结果:干预后,干预组SAS和SDS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 (P<0.05),干预后,干预组的工疗情况、生活能力、社交能力、个人卫生、兴趣各项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 (P<0.05)。结论: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应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同时实施综合性护理干预,有利于缓解患者的负性心理,提高其生活及社交能力,从而促进疾病的康复。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恢复期;综合性护理干预;IPROS评分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23-0132-02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的常见病、多发病,临床症状难于控制,易复发,需长期持续治疗[1]。恢复期的精神分裂患者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强迫、敌对、偏执等心理问题;同时还存在用药依从性差,生活能力及卫生状况、工具性自理能力及躯体自理能力差的情况[2]。因此,除应用药物治疗外,对患者实施综合性的护理干预措施对于改善患者的病情具有重要作用[3-4]。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2015年1月我院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年龄22岁~60岁,平均年龄(40.5±2.3)岁,病程时间3个月~16年,平均(7.3±2.2)年。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5 例,初中11 例, 高中16 例,大专及以上28例。所有患者均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干预组及对照组各30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干预组同时实施综合性护理,时间8周,具体内容如下:

1.2.1心理护理干预 ①个别心理干预:耐心与患者进行交谈,指导患者了解自己出现的病态思维,学会控制情绪的变化,指导和规劝、纠正其不良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②集体心理干预:举办学习班,每周1~2次,每次1h,组织患者进行经验交流,阶段小结[4]。

1.2.2认知行为干预 了解患者的兴趣、爱好,定时开展文体活动及智能游戏,恢复其认知水平。

1.2.3康复训练 ①生活:训练患者自己主动沐浴、更衣、洗头、洗脸、叠被等,保持床铺及衣着整洁。②学习:组织患者定时读书、看报、看电视。练习书法绘画、剪纸、编织等。③回归社会前康复训练:用实例训练患者社会适应能力,鼓励患者相信自己是正常人,共同讨论出院后的工作、人际关系、生活安排等[5]。

1.2.4家庭及社会支持 鼓励病人主动接受亲戚、朋友、咨询机构的帮助,增加与亲友及外界人群的接触量,增加与各种团体的联系,并寻求社会团体的支持。

1.3 评价指标

1.3.1心理状态评价 采用Zung编制的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进行评价定[12];SAS和SDS标准分≥50分,可判断有焦虑、抑郁心理[6]。

1.3.2康复疗效评定 采用住院精神病人康复疗效评定量表(IPROS)进行评定,包括工疗情况、生活能力、社交能力、个人卫生、兴趣5方面,总分0~144分,分数越高,表示患者社会功能缺陷程度越重[7]。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采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干预后,干预组SAS和SDS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见表1。干预组工疗情况、生活能力、社交能力、个人卫生、兴趣各项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见表2。

3.讨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恢复期虽然精神症状缓解或消失,自知力部分或完全恢复,期盼出院与家人团聚。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心理,甚至忧虑无法适应社会或受到歧视[8]。单纯通过药物治疗,很难使其受损的社会功能得到完全恢复。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注重患者社会功能的康复,对患者展开综合性护理干预为改善病情的一项必要措施。综合性护理干预让患者接受集体活动,充分激发和调动患者潜在能力和毅力,保持好的心理状态,排除患者各种行为障碍或心理痛苦,提高患者适应环境的心理整合能力[10-11];本研究显示干预后,干预组SAS和SDS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与张莉等[12]报道的观点是一致的。另外,康复训练可以弥补患者的社会功能缺陷,提高患者的社会交往能力。行为干预有利于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及提高患者的自我照顾能力[7]。同时家庭及社会支持也是重要的护理内容之一,积极发动社会与家庭因素,关心、呵护及支持患者,改善患者家庭与周围环境的人际关系,更有利于促进患者早日康复[10]。本研究表2对两组干预前后的IPROS各项评分进行比较,结果证实,干预组IPROS各项评分分别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说明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应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同时实施综合性护理干预,有利于缓解患者的负性心理,提高其生活及社交能力,从而促进疾病的康复。

【参考文献】

[1]姚秀钰,李峥.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干预的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教育,2009,6(10):475-478.

[2]叶巧巧.综合护理干预对于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价值分析[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5,28 (17):2390-2391.

[3]徐凤梅,李志.综合护理干预在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应用[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2013,42(18):1071-1072.

[4]辛春萍,王庆云.健康教育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效果的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11):103-104.

[5]张凤坤,周文华.护理干预对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效果观察[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5,9(10):198-199.

[6]刘振英.综合护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1,19(12):1430-1431.

论文作者:杨晓红,张建民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6年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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