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审计中应注意对无效税单的审计_审计目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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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审计中应关注作废税票的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票论文,地税论文,中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对地税部门税票审计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发现每月税票中都有部分作废的税票,是正常现象还是非正常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审计人员予以甄别。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来看地税部门将税票作废主要有以下几种非正常的目的和表现形式:

一是为了延压税款。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表现为:地税部门当月或者是当年税收任务基本完成,为保持入库进度,人为调整入库时间,将当月超收部分的税票作废而在下月或者下个年度重新填开同等金额的税票入库。

审计时要注意当月月末作废税票是否在下月初或下年度初重新开据,把要素相同而纳税时间不同的作废票和重新填开的税票进行分析对比,若无其他客观原因则为人为调节入库时间和进度,人为延压税款。重点审计1、6、12月份税票。

二是为了调整税种,混淆入库级次。表现为:为了保证地方税收利益,人为的将中央级和共享级税收改变成为地方本级税收入库;或者是当期某个税种超任务完成而另外一个税种欠收,将超收税种的部分税票作废重新填开为欠收税种。

审计时要注意审查当月作废税票是否在下月或下个年度出现纳税人相同、金额一致、纳税所属期间一致、但税种改变的情况,以此确定为重点对纳税单位进行延伸调查。

三是违规减免税、以费抵税。表现为:当月将纳税人税票作废,下一纳税期间没有相同要素税票出现或者出现相同要素税票但金额明显减少的,或者地税部门直接向纳税人收取一定费用弥补机关经费,这种形式隐蔽性较强。

审计时,要确定重点纳税对象,根据作废税票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延伸调查,看是否属于政策性减免税的范围,以此来证实在作废税票中税务机关是否存在违规人情减免税或者存在以费抵税的情况。

四是为了买卖税款。其行为表现为:某一辖区内税务机关当年或者当月税收任务缺口较大,而从其他辖区税源充足的税务机关买进税收,卖出税收的税务机关将原税票作废,买入税收的税务机关重新开据税票。

审计时要注意纳税人纳税区域,看是否属于征收机关管辖,如有不属征收机关管辖的纳税人在此纳税,应确定为审计重点,再到纳税人实际征收地进行核实,来确定买卖税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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