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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建设生态海绵城市的宏观背景下,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创新建设,有效改善城市水循环系统,构建安全、和谐的生态城市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对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性进行辨析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了并举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海绵城市的对策,以期有效解决城市洪涝问题,确保城市健康发展。
关键词:城市防洪排涝;生态海绵城市;建设对策
城市洪涝问题是影响城市和谐、稳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管理,解决现阶段城市防洪排涝中存在的排水能力不足等问题是摆在城市发展与建设面前的一个首要任务。而海绵城市建设也是防治城市洪涝灾害的一个重要举措,所以如何协调处理生态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防洪排涝建设是当下值得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性分析
无论是城市防洪排涝还是生态城市建设,二者都是防治现代城市洪涝灾害的重要手段,其中前者主张从保障城市安全入手,直接对抗与处理洪涝问题,期间可能会破坏城市生态环境。而后者则讲求人水和谐发展,主张通过疏导、吸收以及消解等方式来解决城市洪涝灾害,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雨水或洪水等水资源,但是如果城市洪涝灾害问题比较严峻,那么就容易暴露出洪涝问题防治能力不足等问题。由此可知,无论是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还是生态城市建设,二者在防治城市洪涝灾害方面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并且都是无法相互取代对方的。因此,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与生态海绵城市而言,它们本身处于“竞争与合作”的辩证关系。如果可以有机融合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与生态海绵城市建设,那么可以在有效确保城市安全的基础上,避免对城市生态环境带来过大扰动,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治理城市的水污染问题,美化城市景观等作用,这样最终就可以通过二者并举建设实现城市发展与洪涝防治的“共赢”目标。
2 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城市建设的并举建设对策
2.1 明确并举建设整体思路,奠定并举建设基础
通过并举建设生态海绵城市与防洪排涝工程,完美了顺应了当下国内城市洪涝防治工作发展趋势,也符合人水和谐的建设思想要求,所以在二者和谐并举建设中要注意密切遵从人水和谐思想,尽可能地促进二者的深入融合,同时要削弱二者的冲突与矛盾,力求充分二者各自在城市防止洪涝以及生态建设中的重要角色与作用。比如,在确保城市洪涝安全的基础上,要注意以防洪排涝工程为主,生态城市建设为辅,这样可以更好地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弱化防洪排涝工程给城市生态建设带来的人水对立特性;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则要以生态海绵城市建设为主导,防洪排涝工程则要适当地做出一些妥协,如拆除或改造其中某些不是非常合理的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力求在满足城市防洪排涝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确保城市建设中人水关系的和谐发展。此外,通过有效地开展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可以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全面的保护,确保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性,而随着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深入,有利于创设更加和谐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这样可以降低城市出现洪涝灾害的概率,缓解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严峻程度,最终可以使生态海绵建设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二者一个良性循环状态,更有助于从长远视角防治城市洪涝问题。
2.2 转变洪涝防治指导思想,确保城市人水和谐
在防治城市洪涝问题的过程中,人水和谐是需要遵从的一个重要工作理念,也是知道城市洪涝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城市本身是社会大众生存的一个重要空间,但是为了实现永续发展,就必须要保持一种既美好又安全的良好生活状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宏观视角入手,要对城市建设与洪涝问题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辨析,不可以将保障城市的安全当作一个唯一的最终目标,如不可以只顾着采用粗暴地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如增大城市防洪用的管道管径,增加防洪用管道的数目或者加高堤防的高度等,却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否则非常容易激发城市社会大众与治水问题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因此,针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而言,为了满足新时期的生态海绵城市建设需求,除了要考虑防治城市洪涝问题外,也要充分考虑所采取城市洪涝问题防止措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综合各种因素而选择那些不会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过大干扰的城市防洪举措或运营方式。此外,在制定城市洪水防治举措期间还要高度注重将生态海绵城市建设当成城市生态环境修复与城市洪涝防治二者的桥梁,这样才能在提升城市洪涝防治能力的基础上,降低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概率,有效地缓解城市“人水矛盾”问题。
2.3 摆正二者各自建设地位,保障城市健康发展
在并举建设生态海绵城市与词防洪排涝工程期间,要对二者各自的建设地位进行正视,摆正它们的角色与地位,不可轻视二者中任何一方的情况,否则都会直接影响二者并举建设质量,无法有效确保城市建设发展。城市洪涝防治本身是一项系统、繁杂的工程,实际防治城市洪涝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切实尊重客观事实以及基本的物理规律。如果停用了城市的雨水管道或拆除了城市的堤防,那么仅凭海绵城市自身具有的贮水、透水以及滞水等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必须要有效强化二者并举建设,不可有失偏颇。虽然二者并举建设过程中常常会为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而拆除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比较大的老旧防洪排涝设施,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这种“相互妥协式”并举建设却可以有效增强整体的城市防洪建设质量。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水平会不断提升,此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以及生态建设问题会受到越发重视,这会促使生态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呈现为快速增长的变化态势,但是依旧不可忽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重要性。简言之,只有摆正二者在城市洪涝防治过程中的角色与地位,才能够真正地引领城市洪涝防治工作,确保城市可以时刻保持美丽和安全的发展状态。
2.4 加强二者并举建设管理,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针对城市洪涝防治建设的具体对策而言,需要从加强二者并举建设管理入手,协同增强城市生态服务能力与防洪排涝能力。比如,可以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纳入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理念、内容、方法与技术等;针对那些已建成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在不对其主体功能进行影响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度技术改造处理,并尽可能地增加其生态价值,如可以在城市防洪渠道或河道两侧建设生态护坡,或者可以疏通与政治城市防洪渠道与河道,对城市的堤防开展景观化改造处理,构建“柔性堤岸”和河滨缓冲带等,这样可以显著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生态环保效益。此外,针对那些新建成的词海绵城市项目而言,也可以适当地引入防洪排涝工程,以此增强其防洪抗灾能力,如在城市下凹式绿地下侧可以集中建设输水管道和雨水调蓄池,或者有效结合地下管道与地上排水沟渠等,借助这些方式都有助于显著增强海绵城市的抗洪涝灾害能力,这样就可以实现二者的并举建设目标。
总之,城市防洪排涝与生态海绵城市建设二者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具体表现为 “竞争与合作”的辩证关系。为了顺利地并举建设生态海绵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工程,可以从明确并举建设整体思路入手,转变洪涝防治指导思想,摆正二者各自建设地位,加强二者并举建设管理,力求可以有效地完善国内城市洪涝防治体系,促进人水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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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明宏
论文发表刊物:《房地产世界》2019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4
标签:城市防洪论文; 城市论文; 洪涝论文; 海绵论文; 城市建设论文; 生态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房地产世界》2019年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