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及控制对策论文_邓炯明

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及控制对策论文_邓炯明

邓炯明

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516000

摘要:为减少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分析中小箱包加工企业的特点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案例,探讨造成中小箱包加工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原因和控制对策。

关键词:箱包加工;胶粘剂;职业中毒;控制对策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箱包加工业也是发展较快的产业之一。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箱包生产国和出口国,年出口额超过100 亿美元,占世界箱包出口额的1/3,据统计,2012 年前3 季度,我国出口箱包181 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而箱包产业的发展,也带来由箱包加工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中含有化学有毒物质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导致职业中毒或健康损害事件时有发生。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胶粘剂的化学品企业6.7 万家,50%以上为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箱包加工企业约占5.6% ;972 万从业人员中,接触有毒化学品的占25.62%[2]。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尤为突出,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增加不仅严重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

1 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的特点

箱包加工是从皮件行业分化出来的新兴工业,近年来在国内外发展很快,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是箱包生产发展的生力军。中小型箱包加工者以加工厂(公司)和加工户的形式存在,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落后,以手工作业为主,属劳动密集型;(2)生产效率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不固定,工艺变换频繁;(3)工作场所条件简陋,职业病危害因素较多,卫生防护设施难以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4)劳动者多数为农民工且以女性为主,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多为高中以下文化,职业卫生防护意识淡薄;(5)产品品种更新快,使用原辅料种类繁多,作业岗位不固定;(6)劳动者工作时间长,日均工作时间在10 h 以上;(7)劳动者上岗前多未经过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差;(8)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差,多数未按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箱包加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职业病危害因素

2.1 箱包加工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

随着箱包加工业的发展,市场上的箱包琳琅满目,箱包因材质的不同,使其品种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箱类有真皮箱(猪皮箱、牛皮箱等)、人造革箱(聚氯乙烯、聚氨酯、聚酰胺或聚烯烃人造革箱等)、塑料板材箱(丙烯腈- 丁二烯- 苯乙烯塑料或聚氯乙烯塑料板材箱等)、帆布箱、尼龙箱(面料全尼龙纤维、涤纶纤维、丙纶纤维或混合化纤)等;包类有真皮包(猪皮包、牛皮包、羊皮、蛇皮、鳄鱼皮、鸵鸟皮等)、人造革包、帆布包(平纹帆布、花格帆布、呢绒帆布包等)、尼龙包、棉毛织物包(羊毛、丝绸、亚麻等)等。

2.2 箱包加工生产常用胶粘剂及溶剂

胶粘剂是指能把两种或两种以上同质或异质材料紧密地黏接在一起,固化后在结合处具有足够强度的物质。我国大陆胶粘剂于20 世纪90 年代后期有了突发猛进的发展,迄今为止已有6 000 多种胶粘剂问世,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广泛应用于木材加工、建筑工程、纺织印染、制鞋、皮革、电子、汽车、机械、医学、国防和人民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其中应用于箱包加工业约占6% 左右。胶粘剂一般为多组分物质,除了起基本黏附作用的基料以外,为了满足特定的理化性质,还需固化剂、稀释剂(溶剂)、增塑剂、填料、偶联剂、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化剂、增稠剂、阻聚剂、稳定剂、络合剂、乳化剂等辅助成分。箱包加工常用的胶粘剂原料有氯丁橡胶、丁基橡胶、丁腈橡胶、天然橡胶、聚氨酯、氯化橡胶、骨胶等,其中氯丁橡胶胶粘剂含有大量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溶剂。溶剂在胶粘剂中起重要作用,加入合适的溶剂可降低胶粘剂的黏度,便于使用,也可以增加胶粘剂的润湿能力和分子活动能力,提高黏接力。

2.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箱包加工生产过程中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有毒物质、粉尘、噪声等。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是化学有毒物质,如胶粘剂、稀释剂等。危害主要来源于箱包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胶粘剂成品和基料中含有可挥发的有毒单体、溶剂或稀释剂。这些有毒蒸气在箱包加工生产过程中逸散到工作场所空气中,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或健康损害;溶剂或稀释剂接触皮肤或溅到皮肤黏膜,可引起皮肤、黏膜损害。当前箱包加工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化学有毒物质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环己烷、丙酮、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烷、溶剂汽油、卤代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三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二异氰酸甲苯酯、甲醛、丙酮、丁酮、环己酮、四氢呋喃、甲醇、二甲基甲酰胺、氨、丙烯腈、氯乙烯等。

2.4 主要职业危害

(1)皮肤损害。接触甲苯、正己烷、氯乙烯等可引起皮肤过敏,发生接触性皮炎;接触氯丁胶的工人可发生皮肤色素消失。(2)刺激作用。含有甲苯、二甲苯的胶粘剂对眼、鼻腔、呼吸道等部位的黏膜有刺激作用。(3)肺部疾患。长时间接触高浓度混合芳香族溶剂、汽油、二甲苯蒸气,可发生肺水肿。(4)神经系统影响。丙烯腈、环己烷、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等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可出现头痛、眩晕、动作失调、麻木和昏迷等症状;正己烷能引起多神经病变。(5)生殖毒性。接触有机卤溶剂的孕妇可引起自然流产。(6)造血系统损害。苯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7)肝损害。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氯乙烯可引起肝脏损害。

3 箱包加工生产引起的职业中毒案例

3.1 苯中毒

2002 年3 月河北省某镇发生了一起箱包加工作坊使用胶粘剂引起的苯中毒事件,中毒人数33 人,其中31 人为重度苯中毒,死亡9 人,此次中毒事件的特点是接触者工龄短,发病迅速,病情重,病死率高,作业工龄在7 个月以内的占中毒人数的1/4,最短的只有3 个月;有的从出现症状到死亡最短的仅有1 个月。对使用的9 种胶粘剂进行了模拟现场刷胶检测,结果16 个样品中,10 个样品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最高浓度达2 040 mg/m3。

3.2 正己烷中毒

1999 年3—4 月某职业病防治院收治的4 名下肢瘫痪患者,为某私营皮具公司台布车间涂胶工,从事涂胶工作4~6.5 个月,均为女性,年龄为17~22 岁。临床表现为视力下降、皮肤干燥、四肢无力、肢体麻木、下肢瘫痪,腿及前臂关节以上皮肤痛觉过敏,四肢肌群明显萎缩,肌张力降低,上肢肌力Ⅲ级,下肢肌力0~ Ⅱ级,腱反射减弱或消失。肌电图示:神经原性损害;视觉诱发电位示:双眼VEP 异常,被诊断为职业性正己烷中毒。该公司建于1997 年4 月,为手工作坊式皮革箱包加工企业,主要有台布、缝纫、包装3 个车间,共有工人30 余名。4 名患者于1998 年6 月—1999 年5 月在台布车间从事涂胶工作,工龄4~6.5 个月,每天工作时间8~12 h,冬季涂胶工作在室内进行(春、夏、秋季部分涂胶工作在室外进行),门窗紧闭,工作期间不戴手套、口罩,直接用手将黏胶剂涂在皮革上。1998 年10 月,工人陆续出现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在当地医院对症治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1999年1月,有2名工人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厌食、视力下降、下肢无力、麻木,同年2 月又有两人相继出现类似症状。

3.3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某个体制包厂2001 年8 月发生4 例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事故。4 名中毒患者中2 名男性、2 名女性,年龄为18~27 岁。发病潜隐期12~48 h,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剧烈腹痛,食欲不振等。4 名患者均为加工一次性无纺布手提袋的农民工。该厂为便于在一次性无纺布上印制图案,请当地某皮革涂布厂对一批面料进行涂膜处理,涂膜过程中使用了二甲基甲酰胺作溶剂,面料未晾干即运回制包,且车间无通风换气设施,劳动者每天工作12 h 以上。中毒事故发生后,厂方对布料进行了晾晒处理,现场检测车间空气中二甲基甲酰胺浓度为12 mg/m3。

4 造成中小型箱包加工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原因

中小型箱包加工业职业危害问题突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箱包加工企业调查结果显示:53.8%的企业没有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2.8% 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41.1% 的企业没有开展健康监护工作,30.2%的企业缺乏个人防护用品,23.2% 原材料没有中文说明和警示标识,5.37%的企业使用的胶粘剂产品质量不合格,65.3%的企业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防护设施没有定期维护或检修,35.5% 的企业有害与无害作业场所没有隔离,67.1% 的企业有害作业工作场所无警示标识,67.1% 的企业没有制定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规程,48.4% 的企业没有建立应急救援制度、未确定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品,而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仅为11.4%。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小型箱包加工行业拥有大批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作业人员对胶粘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缺乏足够认识,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浓度超标,造成胶粘剂导致的职业中毒(如苯中毒引起的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健康损害)时有发生。因此,为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中小型箱包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病危害已成为当务之急。

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对策

5.1 前期控制及技术控制

(1)选择无毒原辅材料,以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低毒材料代替高毒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有毒物质。(2)对新建、改扩建、续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箱包加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按有关审批程序的规定,通过相应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控制效果评价。(3)改革工艺,采用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作业。

5.2 通风排毒与隔离措施

5.2.1 局部通风

通风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机械通风包括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在箱包加工生产中,对刷胶、配胶、晾晒、裁剪等工作岗位除自然通风外,对产生化学有毒物质的散发源需加设局部通风装置,以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浓度。

5.2.2 全面通风

对于工作场所化学有毒物质不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或是化学有毒物质散发源的场所狭窄不能固定通风装置的情况,要在自然通风基础上,设置全面通风装置,并确保气流组织合理,达到有效的通风要求,使工作场所化学有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2.3 隔离操作

把高毒和低毒,有毒和无毒作业分开,对于因条件限制不能使工作场所化学有毒物质浓度降至国家标准以下的岗位、工序,在工艺上需采用隔离操作,把劳动者与污染源隔离开,减少或避免职业接触,保护劳动者健康。

5.3 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意识

(1)加强宣传,以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并得到领导支持。(2)制定产业政策,扶持和规范中小箱包企业的发展。(3)明确职责,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长效监督管理模式。(4)提高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用人单位自律性,强化自主管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作用。(5)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服务水平;强化质量控制和落实管理制度;增加职业健康检查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6)落实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7)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清理整顿胶粘剂市场,坚决取缔不合格胶粘剂产品。

5.4 加强原辅材料管理

5.4.1 建立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不得采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有毒物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辅材料。用人单位在订购原辅材料的同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其使用的化学品和制剂的安全数据清单,清单必须提供确定分类和标签信息,信息包括:(1)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2)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3)产品的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4)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危险特性;(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以便企业采取正确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5.4.2 建立原辅材料入库、出库登记管理制度

要对接收入库和从存货中提取出库的原辅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核实;检查原辅材料包装是否完整,包装不良或损坏的原辅材料不得入库。

5.4.3 建立原辅材料保管制度

有毒与无毒的原辅材料分开存放,高毒、低毒分区存放;保持储藏区的清洁,定期检查原辅材料包装是否受损,一经发现立即采用应急措施,避免化学有毒物质污染周围环境,定时通风换气,确保储藏区空气中化学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5.5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备的定期维护、检修制度。(4)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维护和更换制度。(5)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评价。(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7)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建立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制度。(9)建立应急救援预案。(10)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张敏,李涛,何凤生,等. 我国胶粘剂职业危害及其控制对策[J].

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02,28(5):308-312.

[2] 李涛,王忠旭,张敏. 胶粘剂职业危害分析与控制技术[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13-14.

[3]石磊,葛学贵,杨中州,等. 我国胶粘剂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J]. 中国胶粘剂,2005,14(8):44-47.

论文作者:邓炯明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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