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影响研究论文_宁连山

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影响研究论文_宁连山

广州市南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1400

摘要:随着经济和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营改增”作为当前一种全新的税制改革,其能够有效避免重复缴税的情况,从而减轻企业的整体税负,但同时也可能会因进项税额抵扣不足而导致税负的增加。对此,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就“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建议,希望能够为施工企业合理规避“营改增”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供一些可供参考与借鉴之处。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引言

从长远发展来看,“营改增”对工程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非凡,然而,从短期发展来看,可能会对工程行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要想在“营改增”过渡阶段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确保经济收益最大化,就必须要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

1工程“营改增”概述

在税务制度中,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改之前,工程建设行业的工程项目主要征收的是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在我国工程行业已施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由于工程建设过程工期长,工程建设内容复杂且丰富,包括原材料购置、工程设备销售与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修理修配等,建设过程有关于收付往来产生的税费征收主要是在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间接税税制架构下,由于营业税税制的存在,导致在后续环节重复征收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导致重复征收的问题产生。营业税计税方式下,我国工程的税率为3%,工程企业的税后造价作为营业额,营业应纳税额直接用营业额与税率相乘后得到。而税改后,工程企业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工程中计税基数是税前造价,工程的销售额在简易计税法中,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采用税前造价乘以简易税率3%;而一般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抵扣后的差值。我国对工程行业税改制度的改革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工程纳入增值税改的范围。工程计税模式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工程行业增收的税种为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我国对工程企业的“营改增”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也出台了相关增值税下工程企业的运营控制要点,“营改增”给工程企业带来了经济利润的影响,直接影响着建设行业的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和控制。

2“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影响分析

2.1改变营业税下的计价模式

过去工程行业采用的营业税计税基础较多,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且营业税费的计取税率以综合税率为主。而增值税计税方式与营业税完全不同,税费由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两项构成,其中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这三项。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种的主要差异体现在计税方式的差异上。由此可见,增值税能够弥补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营改增”税改制度对工程行业工程带来税负减少的正面影响,计税税种的改变,带来了工程项目的计税基础和计税方式的改变,工程的造价不再适应营业税下的综合税率,所以建立一套完整的增值税电力建设工程造价体系和造价模式是必然趋势,以适应“营改增”税改制度。

2.2促使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组价发生变化

“营改增”对我国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组价影响较大,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费用内容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中的人工和工程材料、机械设备运费、工程企业的管理等等费用,还包括工程企业的利润和税金。建筑工程施行增值税能够对造价的费用实现价税分离,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用实现价税分离后,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尤其是材料费能够实现购买费用的税务抵扣,减少了与其上游企业的缴税重复。可见,增值税的计税方式下,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材料、人力、设备机械等费用部分的组价要重新核算,造价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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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增加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测算的不确定性

营业税的征收模式下,明确规定并固定了含税金和计取的综合税率,因而在工程竞标阶段的造价报价能够简单些。而实施增值税后,影响了电力建设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要素的组价,材料、人工以及设备机械都是扣除了进项税后进行的税费计算,由于进项税受到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确定性,按除税后价格计算的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增加了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企业增值税基础计费的不确定,最终影响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最后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未知因素较多。由此可见,增值税计税模式下,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对人力材料和物力的核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裸价。然而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对进项税额的核算是难以确定的,对项目的成本和成本增值税额的计算也是未知的,增加了竞标的难度,要想获得价格优势和项目利润间的平衡点,这增加了造价的这复杂性。

3“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影响的应对建议

3.1加强成本核算,细致划分可抵扣成本费用

要想更好更快地推行“营改增”,就必须确保建筑材料、设备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要求及标准实行税价分离。如此一来,可以促使工程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更加熟悉与了解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组成,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及波动情况。在了解到市场材料价格后,应根据增值税核算方式,制定准确合理的工程报价,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成本。同时,施工企业电力建设工程造价人员应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学习,了解其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并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中占比较大的部分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所有项目应抵尽抵。

3.2提高设备使用率,增加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施工技术人员应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积极引进先进的施工机械与工艺技术,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合理控制人机比例,减少施工作业人员的数量,从而有效降低人工费用支出。由于“营改增”后采购机械设备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并且购买设备所得进项抵扣率要远远高于劳务服务抵扣率。通过此种方式不仅能提供进项抵扣,而且能够减少成本支出,合理控制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确保企业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其次,施工用劳务人员应考虑其来源,尽量选择能够开具专票的劳务公司,从而可以将企业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3.3调整材料费用计算,补偿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工程施工企业为控制材料成本支出,降低企业税负,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与要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甲供料。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避免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模式。若不得不采取甲供料模式时,工程施工企业造价人员应尽量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抵扣进项税额。例如,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可以对发票受票方做出进一步协商,由甲供材料和设备的,必须要选择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并同意受票方为乙方。若甲供材料和设备而又无法提供专票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在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时做出相应扣除,然后乙方根据扣除后的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提供专票。2)自购料。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条款中涉及税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做出修订与完善;同时,明确开具发票的时间、业务付款方式及条件。总之,造价人员应充分考虑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垫资模式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通过签订及完善相应的补偿条款,来补偿和抵消企业增加的税负。

结语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是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推动力,也是提高工程企业管理和施工水平的助推手。“营改增”后,电力建设工程造价中关于计费模式、课税对象都需要及时的调整。“营改增”畅通了税收抵扣制度道路,平衡了企业和国家税收的利益分配,在新的税改制度下,倒逼了项目造价测算方式、分包方式乃至于材料采购方式的改变和调整,激发了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成本的有效控制行为,促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晓莹.浅析“营改增”对电力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6(16):142-143.

[2]钱承浩.“营改增”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J].工程经济,2013(07):18-21.

论文作者:宁连山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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