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增长_制度经济学论文

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增长_制度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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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是经济社会制度变革的原动力;同时制度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约束条件,制度变革能否同经济增长同步,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二律背反,两难抉择,触动经济学家们窥探隐藏在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这才诞生了制度经济学。从制度的变迁、转型寻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既是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又是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目的。通过制度与经济的相互作用,寻找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可以说,二十世纪初和二十世纪中后期,西方崛起的制度经济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派,就是这一研究的直接产物。我国从八十年代初至今,经济发展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其主要因素不能不归功于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和经济制度的日臻完善。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改革本身就是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逐步完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以,改革本身就是制度变迁,改革的成本越低,制度变迁的效率就越高,经济发展就越迅速。因此,研究制度变迁,探寻中国现代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经济理论的必由之路。

一、历史逻辑:制度经济学的启示

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后,社会制度就已拥有了比较系统的结构。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经济学家们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揭示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式与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的关系时,发现了制度内蕴藏的推动力,确定从制度入手,研究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才诞生了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从形成到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虽然它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无法媲美,但是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变革中的制度创新和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当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制度创新和经济发展时,大胆借鉴、积极汲取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内核为我们的制度经济学形成奠定基础则显得非常必要。所以,掌握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充分认识制度经济学发展的过程,会对我国的理论研究产生一定的影响。

制度经济学和政治学对制度研究的角度不同、目的不同,制度经济学的不同流派对制度的解释也各不相同。但对于什么是制度,通常被人们定义为规范人的行为规则,有正式的制度和非正式的制度之分。正式制度是由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确定的,这种制度是人们可以进行选择和改变的,是内生变量;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风俗、惯例、意识形态等,它是人们难以改变的,是自然内在逻辑作用的产物,是外生变量。由于制度与效率之间存在着逻辑关系,西方经济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剖析:凡勃仑把制度理解为思想习惯;康芒斯认为制度是由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限额的交易等构成的集合;T·W.舒尔兹认为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范;GM.则对上述多种定义进行综合,认为制度是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力而形成固定的、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一种社会组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把制度理解为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以及由文化、宗教等构成的社会制度。总之,制度是一个同人或组织相结合并对这种结合系统输出功能具有特殊影响作用的“社会”装置。

制度变迁史就是一部社会文明史、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制度创新史。正是由于制度的不断升华,激活了生产力,拉动了经济增长,拓展了经济学者的视野,加速了制度经济学的崛起。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在凡勃仑、康芒斯和密契尔那里,开始将制度和制度变迁作为积极性研究的核心,构建了一套制度经济理论体系。此后,在传统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上,崛起了两个立论有别的新制度学派。以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海尔布伦纳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继承了所谓“凡勃仑”传统,主要研究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决定作用以及制度的进化过程中的作用。该学派以现代资本主义“批判者”的面目出现,被正统经济学者看作是离经叛道的“异端”。以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真正将制度和制度变迁纳入统一科学分析框架,该学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进行制度和制度变迁分析,并将自身看作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

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重视制度均衡的分析,并在“需求——供给”框架下展开对制度变迁的研究,该学派从制度变迁的需求方面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制度是在变迁所获收益大于所需成本时,才会打破均衡,发生制度变迁。客观地说科斯的贡献是开拓性的。此后,诺思、托马斯等人又继承和发展了科斯对制度变迁的需求分析,他们构造的需求分析框架是:当在现有制度结构下,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成本所引起的收入增加不能实现时,一种新的制度可能应运而生,并使这些潜在收入的增加成为可能。换句话说,只要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就会出现制度变迁的需求。而上述分析却忽视了制度变迁的供给方面。制度需求变动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但制度供给变动也是制度变迁的不可缺少的因素。拉坦和速水等人强调了制度供给中的“知识基础”和“创新成本”的作用,并进一步阐述了上层决策者的收益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沿着拉坦等人的思路,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一书中,对此前的需求分析框架作了补充和发展,他特别强调制度变迁中的产权作用、国家作用和意识形态的作用。科斯、诺思等人认为制度变迁有两种不同性质的方式,即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分析也纳入“需求——供给”的理论框架。从需求方面说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必须要有某些来自于制度不均衡的获利机会,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发生制度变迁。它是有关个人或群体(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对制度不均衡的一种自发性反应,并且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过程;从供给方面说,强制性制度变迁是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来实现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因为供给是国家的基本功能之一,国家或政府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比私人生产更有效,并且理性的统治者还会矫正制度安排供给的不足。但国家能否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制度,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增长原因的解释令人耳目一新。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采用历史与经济相结合的研究向人们表明:历史上的经济革命并不是由技术革命导致的,技术革命只不过是伴随经济增长的一个现象或一个结果;是制度的变迁为技术革命铺平了道路,制度变迁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

由于制度变迁决定经济增长,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许多国家为了寻求经济增长新的成长点,力求从国家制度转型入手,窥视经济发展的奥秘,相继进行了体制改革。并在改革中逐渐形成了与市场经济内在逻辑相一致的两大制度变迁的理论体系:一是由萨克斯提出的“休克疗法”,即激进模式;一是由我国改革开放成功经验归纳而成的方法,即渐进模式。两种模式的优劣判断标准,就是效率、效益。两种模式在经济增长中已经得到了验证,分出了优劣。对于中国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模式取得的成功,不仅在实行“激进模式”的国家得到了肯定,就是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也得到认可。中国制度变迁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动力源。

二、改革开放:中国制度变迁的过程

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逻辑关系早已成为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共识,即使其他流派的经济学家们也不会否认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新中国五十多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史,是近代中国最光辉灿烂的文明史,同时也是新中国制度变迁的编年史。使用效率标准来分析这五十多年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之间拉动关系,有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有成本高、效率低的阶段,亦有成本低、效率高的阶段。从我国五十多年制度变迁的历程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78年12月):我国的社会变革处在强制性制度变迁阶段。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我国的基本制度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计而构成的,把公有制当作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唯一基础,而把非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和异己力量。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一直采取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按照国家制定的方针,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从中央到地方遵循国家统一部署,一盘棋、一刀切,推进制度的变革。从五十年代初起我国在基本制度变迁中,不顾历史条件,脱离客观实际,朝着“一大二公”的方向发展,沿着经济国有化的轨迹前进。到一九七八年底,公有经济成分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9.8%,其中国有经济占77.6%,集体经济占22.2%。与此同时,我国在国有经济布局上摊子越铺越大,基本战线越拉越长,国有企业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这也是今天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当时全面照抄照搬前苏联的经济管理体制,一直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把是否实行计划经济作为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之一,这才使得我国经济运行体制弊端多多、约束多多。不可否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建国初期以及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客观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增长的需要,严重遏制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其弊端主要表现为投资缺乏风险机制,规模难以得到合理控制;经济结构不合理,“瓶颈”制约严重;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经营机制无法确立;中央财政困难,宏观调控乏力,城乡差别、工农差距进一步拉大,等等。这就充分表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反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与此同时,这一时期制度变迁的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无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步,要推动经济增长,必须改变思维模式。

第二阶段(1978年12月—1997年10月):我国的社会变革处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诱致性制度变迁为辅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总结前三十年经验的基础上,在坚持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拉开了制度变迁的序幕。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表明,在一个相当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把公有制作为我国社会基本制度的唯一基础,在理论上是难以确立的,在实践上有害的。它不仅严重扭曲了我国的基本国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际上,任何社会形态的所有制结构都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和复杂的。在一定社会形态的所有制结构中,总是由一种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为基础,社会基本制度的性质是由这种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马克思这样描绘:在一切社会形态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马克思认为,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依据马克思的上述论断来剖析我国改革前的所有制结构和生产关系显然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脱节的。通常来说在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其是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非公有制经济仍然能够拉动经济增长的时候,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将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有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正是出于这种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基本制度的变迁上,党和国家首先采取了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一是从基本经济制度入手,提出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结构。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二是从经济运行体制入手,不断的进行探索。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计划经济、市场调节相互渗透,最后演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是从企业产权制度入手,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最后演变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从分配制度入手,加快了分配制度的改革。从单一的实行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制度朝着合理的趋势发展。其次诱致性制度变迁也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开始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加快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如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租赁制、国有民营、股份合作制。中国式的制度变迁,极大改变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那种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死,忽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等等。增强了企业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

第三阶段(1997年10月—?):我国的制度变迁处在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强制性制度变迁为辅的阶段。党的十五大是制度变迁模式转换的重要里程碑。在十五大报告中,首先强调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表明了党的经济政策已经从公私对立——补充限制,到共同发展;开始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其次构建了新的分配体系,从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到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从表象上看好似强制性制度变迁发挥了主导作用,实际上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在背后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因: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成长迅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私人资本、私人劳动须要得到社会承认,并取得相应的利益;二是劳动力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迅速发展,人才资源、知识产权的价值须要得到社会认可和保障;三是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股份制、出资人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必然要求从制度上得到认可,其经济利益也能得到制度上的保障。正是在诱致性制度变迁引导下,我们党通过强制性的政策加速了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有目共睹,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不仅是制度变迁的产物,而且也为制度变迁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认识的途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经过近二十多年制度变迁的艰辛探索,党和政府发现了制度变迁的真谛和规律,可以自如的驾驭社会变革的航船,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三、展望未来:中国制度的不断创新

我国现代制度变迁史,是一部现代经济发展文明史,是对制度经济学的验证。十六大政治报告在总结了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目标和要求出发,进一步部署了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制度和机制如何创新,经济建设如何加快,我们可以通过判断标准和模式的选择来探询制度创新的路径。

1、制度变迁的现实判断

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制度变迁的决定因素,制度变迁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判断的标准最终是“三个有利于”标准。西方制度经济学在研究制度变迁是否合乎理性,确立了两种判断标准:一是终极性价值判断标准,即指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断方法;二是现世性价值判断标准,即指以稀缺资源的配置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为核心,以自然形成的既定制度是永恒合理的作为标准的判断方法。

首先,采用终极性价值判断标准来分析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变革。我国经济制度通过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人民群众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而政治体制的改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和地位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满足了人的政治需要,释放出了巨大的生产力。采用该标准来分析近二十多年的改革,无疑反映出我们的思路正确、方法对头、决策科学。然而,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仍须调整和改革。

其次,采用现世性价值判断标准来分析经济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改变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式,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建立了现代产权方式,促使企业拥有对资产占有、支配、处置和收益的权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社会分配制度的改革,既强调了效率,兼顾了公平,又坚持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不仅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热情和创新意识,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计划经济的残余仍然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还不到位,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仍停留在纸上谈兵。因此,无论宏观经济管理体制,还是微观经济管理体制仍须创新和改革。

2、制度变迁的理论假设

当今世界各国制度都是由基本制度和管理制度构成。基本制度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是建立在生产关系之上的上层建筑,它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基本制度的安排是维护、巩固和完善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佳选择;管理制度是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通过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巩固基本制度之目的。就经济管理制度而言,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规则、法律秩序、通货稳定、公共物品的提供;微观经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产法和财产权,企业各项制度等。就政治管理制度即行政管理制度而言,主要管理的是国家的公共事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由于制度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必然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由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同和层次差异必然决定社会制度的不等性和差异性,制度变迁的方向和目标的设计只有反映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规律,才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为了推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判断和假设:

假设之一,从基本制度能否适应生产关系发展的视角来看,能够适应生产关系发展要求的制度就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和感召性,则带有伦理和道德的性质,对人的“善”的行为具有导向功能,从心理和行为上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激活人气,弘扬正气,不断地促进国家社会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否则相反。

假设之二,从管理制度能否推动生产力的视角来看,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就具有效率性和效益性,则带有经济的性质。宏观管理制度是从社会的角度来寻找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政策,从而达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大化。微观管理制度是从微观运行主体的角度寻找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市场准入等游戏规则,从而达到微观运行主体的资源配置的最大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如果以上分析能够成立,我国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只要能够反映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加速我国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就非常有必要继续推进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变迁促进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

3、制度变迁的目标选择

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变迁和创新本身是一种社会变革,这种变革的前奏是思维的创新和理论的创新。思维创新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过程,如果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引经据典,则无法探询实践中各种事物运行的法则。在思维创新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分析方法,总结制度变迁的历史,对不同制度变迁的典型案例进行描述和判断,然后将其上升为概念和范畴,这样就可以充实和发展制度变迁理论,用于指导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变革。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三个层面、三个平台拉开新一轮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序幕,这就必将为我国新一轮的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首先,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和微观经济管理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变革的核心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变革核心是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微观经济管理制度变革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优化选择。所以党的十六大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结构调整仍然是改革的重头戏,两个“毫不动摇”,既反映了我们党的方针,又反映了所有制结构演变的趋势和方向。(2)促进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健全的宏观经济管理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根本保证。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要继续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深化财政、税收、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3)推动微观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微观经济管理制度是微观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为了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无论是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还是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产权制度的改革乃是重中之重。

其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政治报告都明确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体制改革的取向,必须反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此,今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是:(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把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从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我们这个国家充满生机和活力。(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商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3)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广大党员和群众对选拔干部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其核心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再次,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奠定长远的制度保障。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一中心,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一手抓文化公益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手抓文化产业,发挥市场机制对文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了建设先进文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十六大以后,文化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二○○三年六月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文化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放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仍然是最佳的选择。因次,通过制度变迁突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为把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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