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论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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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为此,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工作,使之在认识上成为全体公民的共识,在行动上成为整个社会的准则。

一、重在建设的先决条件: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涵义与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主客体关系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现实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就是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与非对象化,即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之双向的、能动的、现实的螺旋式上升活动,主体不断创造理想客体以满足人们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为此,价值作为反映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范畴,标志着客体的存在、作用及其变化对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满足、适合、接近或一致。

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作为关于价值的观念系统,是对一系列价值关系和普遍性价值问题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它是人们对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判断、评价、取向和选择,在深层上表现为人生处世哲学,包括理想信念和人生的目的、意义、使命、态度,而在表层上则表现为对利弊、得失、真假、善恶、美丑、义利、理欲等的权衡和取舍。价值观反映的是主体的根本地位、需要、利益及实际能力、活动方式等主观特征,是以“信什么,要什么,坚持追求什么和实现什么”方式存在的人的精神目标系统,总是人和社会精神文化系统中深刻、稳定而起主导作用的。

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是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而在价值体系中居于内核主要地位、起统摄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社会制度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是一种文化区别于另一种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一般而言,在阶级社会,主导价值观就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在当代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政党尤其是执政党的行动指南,是一个国家的主心骨,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作为主流价值体系,它为人们提供了一整套观察世界、判断事物的基本标准。因为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文化的精神支柱和本质所在,具有政治引导作用。它反映了社会意识的本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性质,涵盖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是引领社会前进的精神旗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谐文化的根本,它决定着社会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它具有普遍性、民族性、崇高性三大基本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唯如此,它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根本思想基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共同精神力量,为增强成员的归属感和向心力提供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有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更具有强烈的实践意义。建设之,紧紧抓住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适应了现阶段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变化的新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紧迫性。现在,我国正处于“新世纪、新阶段、新特征”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又进入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面对“多元、多变、多样、多层”的新时期,既面临着巨大机遇又有严峻挑战,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既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巨大活力又造成很大冲击,既意识形态主旋律高扬又出现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鉴此,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对于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决定了转型时期的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再只是在原来体系和框架中增添些新概念、新元素和对现有体制修修补补,而是要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要求,实现文化观念,文化价值和文化体制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显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是重中之重。不难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既是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党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正本清源,创建和谐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重在建设的第一要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它们分别是这个有机系统结构中的灵魂、主题、精髓和基础,都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它们的地位又不是并列的或相提并论的,其核心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才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形成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张扬主流道德规范,打牢建构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一言以蔽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群众。正如胡锦涛所指出:“我们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最根本的。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之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1]

我们所指称的马克思主义有两个本质规定性:一个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另一个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而言,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说明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际问题,由此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理论创新成果,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值得自豪的是,富于创新的党,在这个“结合”过程中,已经实现了三次历史飞跃,产生了三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革命、建设和党建的三大理论和实践主题的渗透交合中各自作出了有侧重点的、富于独创性的突出贡献,可以堪称“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的马克思主义”,昭示了我们党是一个十分善于理论创新的党,是更加成熟的党。我们坚持、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指导地位,就是要继续高举这三面旗帜。

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而论,就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创新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理论创新的密度、高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在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中,贯穿始终的红线、主线和根本结晶则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科学发展观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如果说毛泽东思想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了中国革命向何处去的问题——“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邓小平理论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了中国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了中国执政党向何处去的问题——“建设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那么科学发展观就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向何处去的问题——“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为谁发展、如何评价发展”。其精辟的回答就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经典概括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而在中国的实践理性则是“五个统筹”和“六个必须”(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结的新认识、新规律)。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和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表明了党的创造力大大增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实现了发展价值观的革命,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达到了真理观、价值观、审美观的高度统一。因为它将发展的价值标准从[INP(工农业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总值)→GDP(国内生产总值)→NDP(有效GDP)→HDI(社会发展指数)→GNH(国民幸福总值)→GNC(快乐指数)]提升到HUM(以人为本)。由是观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史和党的发展观史上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划时代、里程碑式标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之无愧的最新战果。所谓“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群众”,就是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部群众,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 为此,就要把学习、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全面反映最新成果的科学体系和教材体系,从总体上加大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意识形态阵地的力度,为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为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要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中加深认识,在不断丰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中加深认识,在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加深认识,在不断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体系中加深认识,在提高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中加深认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使群众分享发展成果中加深认识,从而不断增强科学发展观的创造力、说服力和感召力,更好地彰显其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统摄和引领作用。

三、重在建设的利益基石: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指主体观念的层面,即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体系)。它的基本内容四个方面是属精神形态和观念形态的范畴,它的作用是“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它的贯彻落实要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方面”。既如此,它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体系是第二性的,是客观的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的能动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 即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是“被意识到了(价值)存在”,植根于“现实生活过程”。因此,我们建构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就要从建构和培育公正、合理、积极的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入手,必须重视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利益矛盾入手,把引领社会思潮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的群众基础。换言之,建构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以此引领社会思潮,不仅仅是个教育引导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对未来社会的预见、希望和理想的支撑,更主要的还是依靠社会主义直接实践和社会现实,归根结底还是要靠解决与整合和社会思潮相关的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利益问题和利益矛盾。人民群众只有直接和真正地从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实惠和幸福,分享到公正、合理、正义的改革发展成果,他们才会从内心深处真心实意地支持、拥护、认同共产党的领导,真正认同社会主义制度,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真心折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反过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够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团结亿万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从而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再则,从社会基本矛盾原理来看,更是如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生产关系、上层基础又具有能动反作用。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一般属生产关系范畴,它一方面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又受上层建筑中政治法律制度的规范与调节。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及体系则是对生产关系中的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的能动反映。而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的实质则是人们的利益关系,包括经济利益、文化利益、政治利益、环境利益等四大类利益关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价值基石就是人们的利益原则。马克思有两句名言:“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争取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肯定要出丑”。邓小平早在1978年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4] 由是观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真正发挥它的引领社会思潮作用;另一方面,更为根本、更为基础的工作,是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大建设”的根本指针,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到又好又快地发展,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现在发展观上,就是做大“蛋糕”,发展经济,夯实物质基础。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要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当前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七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差距拉大、社会事业发展“短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籍此做大做厚“蛋糕”。这是必要条件、首要条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现在社会观上,就是分好“蛋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建设的充分必要条件。与28年前相比,我们的“蛋糕”不知大了多少倍,但“蛋糕”的切分不尽公平合理。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失衡,特别是收入分配悬殊问题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胡锦涛所概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总要求,最关键的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原则和价值尺度,是最本质的特征。正因有如此,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都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六中全会和胡锦涛在今年政协工青妇联组讨论会上都强调“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本质规定。根据就在于社会和谐,实质上是利益关系的和谐,而利益关系和谐的实质则是公民的权利平等和义务平等。为此,《决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从完善民主权利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入手,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四、重在建设的辩证思维:四对重要关系的把握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当前必须正确处理和认真把握好四对辩证关系。

第一,一元性与多元性的关系。“一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观念是矛盾统一的有机体。“一”是主导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要始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尤其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力发展主流思想文化。但是,文化及价值观从来就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尤其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思想文化更具有“多元、多变、多样、多层”特性以及“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特点,同时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为促进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也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价值观念多元化又具有一定盲目性、逆反性和无序性,有些噪音、杂音会误导公众。为此,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统摄、整合之,弘扬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形成既有“一元统领”、“协调有序”,又有“兼容共生”、“和而不同”的一元与多元、主导与宽容的辩证格局。

第二,文化冲突与文化融合的关系。我们正处在一个思想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时代,先进文化、有益文化、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同时并存,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多种文化的自我张扬与凸显,必然造成文化的冲突、碰撞、摩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过程中,我们就面临着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精英文化与草根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及后现代文化、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等多层次、多侧面的文化冲突。看不到冲突或夸大冲突,只看到冲突、碰撞或看不到融合、整合都不是唯物主义态度、辩证法精神。辩证思维告诉我们,文化冲突与文化整合矛盾统一体之吸纳与排斥、融合与斗争、渗透与抵触是各种思想文化存在方式的常态,因为相反才需要和,因为相异才需要谐,有文化冲突就需要文化整合。解决文化冲突的最好办法就是大力增进文化间的沟通交流整合。这是文化发展的一条铁律。一方面,文化整合是为了消除文化冲突并吸收其有利因素,另一方面,文化整合又伴随着文化冲突并拒绝其不利因素。其实质是文化价值体系对某种新文化、异文化因素的整合,包括价值整合、规范整合、结构整合、功能整合等,并且各种文化要素的整合程度和整合频率常常决定了文化的发展程度与水平。罗素在《中西文化之比较》中说得好:“不同文化的接触曾是人类进步的路标”,在希腊、埃及、罗马、阿拉伯人、欧洲等相互学习中,“在那些情形之下,常常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到孔子学院遍布五大洲,就是文化冲突与文化整合的鲜活标本!它向我们昭示:一切文化上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类共同性、民族性、阶级性、时代性与地域性的有机统一,既要反对排斥异质、异己文明的狭隘主义,更要反对以优劣论文明的沙文主义。既不要盲目自大,也不要妄自菲薄,在坚持文化主体意识基础上吸取异质文化养料,博采众长,才能滋润、发展本国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世界上具有先进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的价值体系,其存在和发展更应是文化整合的典范。

第三,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主导性和引领性的文化,必然是先进文化,这是它的创造力、感召力、说服力的源泉所在。不能因为群众及其价值、道德状况的层次性、多样性和差异性,就降低甚至否定其先进要求。同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不能脱离现实、超越阶段、拔高层次,“一刀切”“大呼隆”地不分价值的领导主体、群众主体(又分先进、中间、落后)和青少年主体实际现状,生硬强求不同层次、不同对象都一下子接受和践行之,用一个标准要求或过高要求所有社会成员,不仅会使价值理论流于空谈和价值规范脱离实际,还会引起群众的逆反心理。例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道德建设,针对层次性和差异性应以落实“基本道德”(不作恶、不害人、要守法)入手,在此基础提倡“积极道德”(行善、互助、友爱),支持“功利性公正性道德”(用合法手段追求个人正当、合法利益),再激发“理想道德”(大公无私),效果就会更为奏效。唯有适应人们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目标追求的层次性,在尊重差异中积极扩大价值共识,在包容多样中努力增强道德共识,才能提高核心价值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继承借鉴与科学创新的关系。文化及文化发展是一个积累过程,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稳定性和有限超越性等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优秀成果以及发扬党的革命精神、时代精神,批判扬弃、高度整合的产物。核心价值观不能切断民族文化历史的血脉和价值传统,只能在历史文化规定基础上结合新的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予以创造性地建构和发展。“天人合一”,“和而不同”,“仁者爱人”等有关和谐道德思想,都是传统思想的精华,应据时代要求进行“剥离”和“转换”,赋予新的内涵,使先进文化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同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离不开世界文明的大道。马克思列宁主义,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主体性、现代性,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权、法治、主权等价值观无一不是“舶来品”,也成了核心价值体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因。不仅要“西顾”,更要“东瞻”,日本及亚洲“四小龙”腾飞中不少文化理念与价值就有积极的东西,甚至有人称是“计算机+论语”的“儒家资本主义”。由此说明,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采取吸纳异质文化的优质要素,适应世界发展的进步潮流,从而也与时俱进地实现自身文化的变迁,是我们建构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方式和必然路径之一。

五、重在建设的制度保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体制、制度、机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根本。如果把制度比作一张无形的网,思想教育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它们无时无刻不对人的行为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制度上的遗漏可以从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觉悟上得到弥补,思想教育上的不足可以从加强制度上得到防范,从而使“软约束”与“硬约束”、“自律”与“他律”、具体工作与长效规范结合起来,从虚化走向实效。

制度重要性集中体现在邓小平著名论断中:“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决定》也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尽管前者讲的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的改革,后者说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但是,制度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仍然是适用的。众所周知,体制、制度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调节、规范人际关系并进而调节、规范资源配置关系及各项领域各方面关系,而制度具有以强制性为底蕴的约束功能和以导向性为基础的激励功能。制度作为一种外在的具有普遍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方式,一方面规定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另一方面为人们的行为提供规矩和模式。这就是制度的威力与魅力所在,也是它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所在,好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制度建设仍然是关键。

一是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是一个艰苦探索过程,既需要广大文化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更需要社会提供适应的环境。它作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方面、多渠道、多路径地层开,不是少数人和个别部门能够完成的事业,关键在于社会各界的“文化自觉”。而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则是重中之重。关键在党,主导在政府,效应在协调,基础在公众。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率作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将其建设列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不懈长抓。为此,要确立“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抓两手”的领导负责制。宣传部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部,在党委尤其“一把手”直接领导下,负起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的作用,协调党政各部门的建设工作。要把能否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工作,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和谐文化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事情,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参与、社会协同,形成构建的强大合力。要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桥梁作用,发挥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民众自治组织的辅助作用。每一个公民都应把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当作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学习马列主义、树立远大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特别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则要起先锋和模范作用。

二是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应当建立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参加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协调步骤,搞好配合,共同做好构建工作。大众传媒舆论引导宣传制度,大力建设和谐文化主阵地,营造建设的环境和氛围,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尤其要广泛宣传以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发挥英雄模范人物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带动示范效应,倡导和激励人们争做“引领”工作的热心人。应当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文化“政绩观”考核制度,突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导向工作。既要克服文化建设上的畏难心理,又要切实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严防文化建设中的“数字政绩”和形式主义。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制度安排,做大做强建设和谐文化的有效载体,包括投入、人才、创新、体制改革等等。此外,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核心价值体系内部层次互动机制,激励惩罚机制,保障机制,法律的、行政的、道德的综合约束机制等等的建立和健全,也是运行机制的题中应有主义。

三是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制度、条例、法规。诸如领导负责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专题例会制度,队伍建设制度,文明企业、校园、社区、乡镇创立评比制度,评选先进条例、见义勇为奖励条例,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社区、乡镇、企业、校园等和谐文化创建规范条例等等。

六、重在建设的终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现在人本观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新概念、新命题、新理念、新论断的提出,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创造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最高原则、终极目标的精辟总结和概括。“以人为本”是“万物人为本,万事民为先”的唯物史观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核心理念。马克思不仅有《资本论》,更有“人本论”。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在经历了人的“依赖性→独立性”之后必将进入“人的自由个性”;[5] 未来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共产主义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种人的自由发展就是“人也按照美的规律建造。”海德格尔称人的美好和谐生存就是从人的“技术栖居”走向“诗意的栖居”,马尔库塞言之从“单向度人”走向人的“审美的生存”。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更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本质规定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精神实质就是全体社会成员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逻辑必然,也必然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价值目标。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人的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而人的“全面本质”包括人的物质性、社会性、精神性等等,“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是说,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自然、社会、精神属性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关系的丰富。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对这两个层次的人的发展,培养“四有”新人和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都具有引领和主导作用。

以人的素质能力发展而论。人的素质提高包括健康素质(基础)、思想道德素质(统摄)、科学文化素质(核心)、心理素质(保障)和现代人格(关键)。人的能力的发展包括认识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社交能力、适超环境能力等等。个人的素质能力的提高,即是“个体人的向度”上的人与自身的和谐,是指人的内在条件和外在表现都能同时代和社会相适应、相协调,与时俱进地并能积极推动之进步。这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对人的素质能力提升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把发展作为“硬道理”和“第一要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第二,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社会成员“世以人为本,人以德为本,德以善为本,善以诚为本,诚以真为本”的“五本”精神和知“八荣”明“八耻”的精神境界,为不断提高公民素质能力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第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实现社会、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宪法赋予的权利和权益,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发挥人民群众的“创业、创优、创新”的“三创”精神,是人走向全面发展的重要政治前提和政治保障。第四,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精髓和灵魂的“以人为本”最高价值理念,把“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本质要求,这是提高人的素质能力的根本指导理念。正如胡锦涛所精辟概括的:“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力和幸福指数,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就人的社会关系丰富而言。人的关系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重要方面,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交往关系、环境关系等。马克思总是把人的素质能力及其得以发挥的社会关系的统一发展理解为人的全面发展,从“人的依赖性”到“人的独立性”再到“人的自由个性”即是人的社会关系丰富发展之嬗变的轨迹。人的关系的丰富在当今时代就主要表现为“存在环境的向度”上的人与社会关系、人与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是人全面发展实现程度的决定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则是破解当代人的环境“和谐困境”,重构人与环境和谐,实现人的关系丰富和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文明是一切文明的基础,“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实现“代际公平”、树立生态全球观念和全局观念,是科学发展观之可持续发展的三大基本理念,也正是我们解决面临严峻环境问题的锐利武器。由于“价值的洞穴”,致使我们片面强调改造、索取、征服自然,造成资源过度消耗、自然环境严重污染、自然生态严重失衡,受到大自然惩罚,造成“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解铃还需系铃人”,唯有以可持续发展观指导,才能达到“天人和谐”的理想状态,同时使人得到全面发展:提高人的身体健康素质,科学合理运用自身能力,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升华人的价值观念。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马克思说:正像人生产社会性一样社会也在生产着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正因为如此,社会要“以人为本,而人则要坚持以“社会为本”,两者结合才是人与社会关系的辩证法。唯如此,才能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即主体客体化)与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双向的、能动的、现实的统一中达到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社会越是“以人为本”,真正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对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对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力和幸福指数的关注、高扬和终极关怀;那么人就越是应当“以社会为本”,讲正气、讲大局、讲奉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的社会风尚。显然,这样才能达到人与社会的双向责任、互为奉献的良性互动、双向和谐。再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为促进和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人的关系的丰富和发展就集中体现为人际关系的和谐。“相辅相成”、“共生共荣”、“互利双赢”、“妥协协调”、“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合作创造”、“互补竞争”或如纳什博弈论中的“非零和游戏”等等,正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真谛所在,也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准则,最终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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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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