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进之死与晚清裘进文学_徐锡麟论文

裘进之死与晚清裘进文学_徐锡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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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35(2004)02-0001-08

秋瑾无疑是二十世纪中国最知名的女性。自其1907年7月15日(阴历六月六日)在绍兴就义后,近百年来,女界中为世人普遍熟悉与持久关注的,秋瑾是惟一一人。在不断编辑与重印的作品(注:秋瑾著作已知的重要刊本有:《秋瑾诗词》,何震编辑,王芷馥出资,1907年刊行于日本;《秋女土遗稿》,龚宝铨编,1910年刊行于日本;《秋女烈士遗稿》,王时泽编,秋女烈士追悼会1912年印行于长沙;《秋女侠诗文稿汇编》,秋社编,1913年出版于杭州;《秋瑾女士遗集》,王绍基编,上海明日书店,1929年;《秋瑾女侠遗集》,王灿芝编,上海中华书局,1929年;《秋瑾史迹》,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出版,1958年;《秋瑾集》,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出版,1960年;《秋瑾先烈文集》,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出版,1982年印行于台北。其中多种均有翻印、重刊本。)之外,关于秋瑾的讨论与叙述也一直不曾消歇。因此,对秋瑾的言说本身已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内涵,足以映现出二十世纪中国社会思潮的更迭与演进态势。文章拟从其遇害当年的报导与评论,以及各种文学体裁的演绎与改编,解读晚清人眼中的秋瑾形象所蕴涵的时代信息。

一 晚清报刊中的秋瑾冤狱

秋瑾因策划武装起义而被捕、遇难,实践了其生前“即不获成功而死,亦吾所不悔也”的诺言,并以自己的鲜血,洗雪了女子未闻有“死于谋光复者”的羞耻(注:秋瑾《致王时泽书》,悲生(王时泽)《秋瑾传》引录,《天义》5卷,1907年9月。),可说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而其参与革命的事实,在当年也算是证据确凿,有《浙江办理女匪秋瑾全案》及《影印秋瑾各种亲笔字据》行世,尽可显明。不过,这只是以今人的眼光回望历史;时当晚清,占据舆论界主流的声音却以秋瑾的被杀为十足的冤狱。

秋瑾死难三日后,《申报》已在“紧要新闻”栏报导秋氏“近被人指为徐锡麟党羽,遂被拿获,立予斩决”的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特别提及秋瑾的身份为“绍兴明道女学堂教习”,“曾至日本游学”;并强调此案对教育界的影响,“学界中人则皆纷纷作鸟兽散”(注:《查封徐锡麟家产学堂之骚扰》,《申报》1907年7月18日。)。次日,《时报》发表包天笑执笔的《时评》,最早以社评的形式对秋瑾之死提出质疑。而这篇以嬉笑怒骂的笔调写作的杂文最引人注目处,则在对处决秋瑾的残暴官吏施以猛烈的抨击(注:包天笑《时评》中云:“呜呼秋瑾,汝果为革命党员耶?宁谓我中国女界,果有如俄之苏菲亚,法之罗兰夫人其人耶?果尔则汝乃大愚。汝不闻徐锡麟之刳腹剖心乎?汝曷不薰香闲坐,于庸庸脂粉中求生活乎?否则汝亦当勉为贤母,他日为八座太夫人者,可以从容观儿辈操刃以恣戮民间女子,不犹愈于今日上此断头台耶?”(《时报》,1907年7月19日))。21日,该报又以“来稿”的名目,刊出秋氏结拜姊吴芝瑛所撰《秋女士传》,末段“论曰”已倡言:

女士生平好负气,今之死非其罪。纵官吏横暴,不至若是酷。是必有挟私愤而陷害之者,假手于乱党,以为献媚长官之计,而其咎不尽在官吏也。

虽仍为地方官留地步,但指出秋瑾“死非其罪”,则为冤案无疑。

此后,自上海发端,为秋瑾呼冤之声波及南北各地。7月22日,距秋瑾的遇难不过一周,上海的《同文沪报》已以肯定的口气说到:“秋瑾之被诛,中外人士无论识与不识,人咸冤之。”(注:《论秋瑾女士之死事》,《同文沪报》,1907年7月22日。)第二天的《申报》“论说”栏发表的社论,则径以《论绍兴冤狱》名篇。即使革命党人主持的《神州日报》,在秋案的定性上也使用了几乎同样的措辞:“秋瑾之冤死,已半月矣,凡识与不识,莫不为之称冤。”(注:观复.《论浙抚电奏之荒谬》.《神州日报》,1907-07-31.录自毕志杜编《徐锡麟》.上海:新小说社,1907.143.)

而对于冤狱最主要的判定根据是,秋瑾所言“革命”的性质,这在新闻报导中率先作了辨正。7月21日,与吴芝瑛的《秋女士传》同时在《时报》刊出的《记大通学堂秋瑾被杀事》引录访函云:

此次秋瑾始终无口供。山阴县令问:女子何以要讲革命?秋瑾答:是男女平权的革命,非政治的革命。

此说在各报广为传播,并编入当年出版的辑录徐锡麟与秋瑾案件资料的《徐锡麟》一书。其关于审讯秋瑾的情节,因汇集各报所载,已更为丰富:

绍兴府又问:尔夫何在?答以与夫早已离婚,音耗不通,死亡莫卜。绍兴府又问:尔有后夫否?答以既乏前夫,焉有后夫?绍兴府又问:尔作诗,无非悖谬之词。答以讥时讽世,乃文人之习气,正不独我一人。绍兴府又责供出同党,不供则用天平架重刑。答以并无同党,将焉供之?后发至山阴县复讯,赐之坐则坐,赐之食则不食。山阴县问:尔女子,何以要讲革命?答以我是男女革命,不是种族革命。山阴县命将平日所作所为,用笔写出。秋初写英文数字,该令不解,强写本国字,则只写一个“秋”字。再强之多写,则写“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从此无论如何,再不肯写矣,始终并无确供。[1]

于是,7月22日,《申报》在“论说”位置,发表秋瑾的《敬告姊妹行》一文以“代论”,编者按开篇即言:“秋瑾女士以徐锡麟案株连,被杀于轩亭市口,论者冤之。”“冤之”的原因,经编者眼中也直接指向秋瑾“革命”的曲解:“女士之所谓‘革命’者”,乃是“提倡女学,以图女子之独立”,“岂同一二浮躁之留学生无意识无识力,徒嚣嚣然附和众口,亦自称‘革命’以取祸者哉!今乃以种族革命见杀,论者所以冤之也。”[2]在当时的报界,《申报》因其无党派立场,故言说最具代表性。

好像是为了证实上说,7月24日《新闻报》刊出吴芝瑛的《纪秋女士遗事》,作者也以秋瑾生平知交的资格,特意记其言曰:

女士平时持论,谓“女子当有学问,求自立,不当事事仰给男子。今新少年动曰革命、革命,吾谓革命当自家庭始,所谓男女平权是也。”

并记吴氏的反应:“余时时戒之,谓‘妹言骇人听闻,宜慎之’。”似乎吴芝瑛早已预见到,即使“家庭革命”的提法,亦不见容于晚清社会。而秋瑾的回答则是:“姊勿怪,吾所持宗旨如此。异日女学大兴,必能达吾目的,其在数十年后乎?然不有倡之,谁与赓续也!”其毅然以实现“男女平权”的“家庭革命”自任,敢为天下先,在此已明白道出。为了强调其“革命”在此不在彼,吴芝瑛于后文又借秋瑾以日本刀随身自卫而戏言:“倘遇关吏诘问,得毋疑妹为女革命党乎?”秋瑾再次回答说:“革命与革命不同。姊固知吾非新少年之革命者。”吴氏一再假秋瑾之口,将秋之“革命”与“新少年”之“革命”相区别,即是刻意在秋瑾的“家庭革命”与革命党的“种族革命”之间划清界限。而文中所感慨的,“曾几何时,而昔日戏言,不知其遂成谶语也,悲夫!”更是为了确证秋瑾之被杀纯为冤案,乃当道“罗织成此莫须有之狱,诬以种种之罪状”的结果。

其时,各报对于秋瑾的定位,基本为女界先觉与爱国女杰。前者除对秋之提倡“家庭革命”(或“男女革命”)容有非议外,对其以女教员之身而见杀,关系到女学前途一节,几乎可说是众口一词。《同文沪报》为此专门发表了《论禁办女学》一文,对秋瑾因“革命”之罪冤死,清政府迁怒于女学而有禁办之议表示愤慨。论者既嘲之为“因噎以废食,不其傎欤”,更虑及其危害深远,故曰,“吾不暇为女界哀,吾窃为中国哀也”(注:《论禁办女学》,《同文沪报》,1907年8月25日。其言杀秋与禁学之关系曰:“自秋瑾以冤死,贵守以‘革命’两字坐实其罪。政府以秋一女子也,乃亦居然具革命理想,是凡为女子者,或亦如秋之所为。若不先事而预为之防,则男界已不可堪,而女界复从而附和,一朝举发,尚可问耶?于是有禁办女学之议。”)

其间言说最沉痛者,当数署名“留东女史”的留日女学生,以其身在女学界,而有物伤其类的特别关切:

然他事吾不论,而与吾辈最有切肤之关系者,则莫若秋瑾之死是也。何则?秋瑾一女子,吾辈亦女子也;秋瑾以女子而为学界之开通人,吾辈留学而亦以开通自励者。今日可以疑似之罪杀秋瑾,则他日即可以疑似之罪杀吾辈。杀一秋瑾,则可谓杀吾辈之原;杀一秋瑾,更可谓杀尽中国女界之兆。

之所以此严重断语,在作者却并非有意危言耸听,而仍与秋瑾之遭诬陷而死相关联:

盖吾辈之所欲使吾国女界日近于开明者,舍办学堂,固无下手地步。然吾辈近日所持之主义,所演之论说,在开明者固以为理之当然,而在迂拘不通者,且必以为背理伤伦之事。而告讦诬罪之行为,势必纷至而沓来。而我辈之欲以立于中国之女界者,又必步秋瑾之后尘也明矣。[3]

何况,女子社会化教育得到清廷学部的承认尚不足半年,《女子小学堂章程》与《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于1907年3月始颁发,女学界有此忧惧,正在情理中。

而秋瑾遇难后,各报陆续刊发的秋瑾诗文以及知情者提供的生平行事,则合力塑造出一位怀抱爱国热肠的杰出女性形象。以《申报》为例:7月22日发表秋之演说《敬告姊妹行》[4],开篇即说,“我虽是个没有大学问的人,却是个最热心去爱国爱同胞的人”;文前的编者按绍介其人,也突出秋瑾“及长,痛心国难,每于新报新书中,见外海寝迫则横滋不可仰,大有‘四十万人齐解甲,并无一人是男儿’之感”。次日,既以“女界流血者秋瑾”之题影印了秋瑾和服持刀像,又刊登了《秋瑾女士遗诗六首》,诸如《感愤》、《日人石井君索和即用原韵》、《感时》两首、《黄海舟中感怀》两首,无一不是忧心国事、慷慨悲歌之作。其诗句“国破方知人种贱,义高不碍客囊贫。经营恨未酬同志,把剑悲歌涕泪横”;“祖国河山频入梦,中原名士孰挥戈?雄心壮志销难尽,惹得旁人笑热魔”[5],都足与《申报》按语相映发,其所彰显的诗人热切的救国情怀,确实感人至深。而这样一位壮怀激烈的女志士竟然惨遭杀害,其死必为冤案,在编者与读者心中便成为确定无疑的共同结论。

二 家庭革命的鼻祖

经由报界先入为主的大量铺垫,随之出现的诗文及说唱、戏曲等作品,于是也将为秋瑾申冤作为主题。虽然其中不乏明知秋瑾革命党身份及起义计划者,但限于国内现实的政治环境,只有借认定“冤狱”,方可造成抗议当局的声浪,也是不言自明的道理。而此一用心,因契合时人对秋瑾形象的认知,故能泯灭痕迹,融入指控官吏残暴、滥杀无辜的舆论中,以暗达目的。

与秋瑾最后两年交往密切的徐自华、蕴华姊妹,应该了解秋之革命情怀,但其发表于上海报章上的祭吊诗作,无一例外,均以冤杀为定论:

“大吏尊严民命残[贱],无端流血到城[蛾]眉”。(注:分见寄尘(徐自华)《复浙中莲幕某公书》(附录四绝)其四、曾立雪人(徐蕴华)《吊璿卿先生》其一,《时报》,1907年8月5日、21日。前者录入《徐锡麟》一书时,题为《有感四绝》,据以改正《时报》句。)“革命军张何实据,断头台上痛含冤。”(注:分见寄尘(徐自华)《复浙中莲幕某公书》(附录四绝)其四、曾立雪人(徐蕴华)《吊璿卿先生》其一,《时报》,1907年8月5日、21日。前者录入《徐锡麟》一书时,题为《有感四绝》,据以改正《时报》句。)

出于对秋瑾含冤而死的认定,“六月飞霜”这一形容冤狱的词语于是大量出现在当年的悼秋诗文中。如徐自华的“畏见骄阳六月时,霜刀雪剑殒琼枝”,吼生的“霜飞六月人何处,痛杀新亭覆酒杯”(注:尘寰寄客(徐自华).《哭鉴湖》.《时报》,1907-08-21;吼生(吴崑?).《吊秋女士》.《神州日报》,1907-08-14.录自《徐锡麟》.219.)等。而此“六月霜”之典,原出“邹衍无罪,见拘于燕,当夏五月,仰天而叹,天为陨霜”(王充《论衡·感虚》),故当时的祭文中,也有“望到断头台上,冤飞五月之霜”[6]的语句,而为对应秋瑾之阴历六月被害,自以“六月霜”更为贴切。众多哀悼秋瑾诗文之作既在上海各报逐日刊载,其中频繁出现的感天动地“六月飞霜”意象,因此也深入人心。

一般说来,诗文形式灵便,在反映时事上往往捷足先登;不过,若要真正形成一种文学热潮,在晚清仍有赖于叙事类作品的出场。“秋瑾文学”便是最好的例证。

这一回,韵文体的说唱文学最早跟进,且是在秋瑾罹难后不过一月,远在广州的《中外小说林》杂志即刊出了由主编黄伯耀撰写的龙舟歌《秋女士泉台诉恨》。随后,王钟麒的“奇情小说”《轩亭复活记》与“时事新剧《娲皇魄》”(注:无生(王钟麒)《(奇情小说)轩亭复活记》,《神州日报》,1907年9月7日~10月5日;王无生著时事新剧第一种《娲皇魄》,《神州日报》,同年11月16、18、21日。)先后在上海的《神州日报》发表。署名“嬴宗季女”者所作传奇《六月霜》也在当年10月面世。“萧山湘灵子”韩茂棠(注:据左鹏军《近代传奇杂剧作家作品考辨五题》(《文学遗产》2001年1期)考证:韩茂棠,字伯谿,一作柏谿,号湘灵子,浙江萧山人。)编撰的《轩亭冤传奇》虽然1908年方连载于《国魂报》,完稿时间却在前一年的阴历九月九日(注:《轩亭冤传奇》末附作者诗《丁未九月九日〈轩亭冤传奇〉告成因题七绝八首于后》。),距秋瑾被杀也只三个月。在此期间写作的直接取材于秋瑾事迹的戏曲作品,尚有刊载于《小说林》上的两部未完之作,即《轩亭秋杂剧》(吴梅撰)与《轩亭血传奇》(啸庐著)。编入《中国最后侦探小说三大案》的哀民所撰《轩亭恨》,出版于1908年。本年6月,王钟声编排的新剧《秋瑾》也预订在杭州天仙茶园上演,因事先宣传,惊动官府而被查禁[7]。转年,又有蒋景缄作传奇《侠女魂》,所谱清季八女侠中,“鉴湖女侠”秋瑾也列名其中[8]。直到1911年5月,仍有许俊铨以“静观子”笔名出版了《女界小说》、《六月霜》(注:据郭长海、李亚彬考证,“静观子”,原名许俊铨,字金门,安徽歙县人见《秋瑾事迹研究》317页。)。以上概述已剔除了牵连秋瑾而非以为主角之作。由此可见,自秋瑾被难至民国成立,晚清传写秋瑾故事的文学作品几乎连年不断,堪称蔚为大观。

即使未见内容,仅观标题,已可窥见晚清的“秋瑾文学”系以鸣冤为主导趋向。所谓“泉台诉恨”、“轩亭恨”,其“恨”实同于“轩亭冤”之“冤”。黄伯耀用广东流行的民间说唱形式龙舟歌,假秋瑾之口演述其生平,开篇即道:“魂不散,饮恨泉台,回首当年事实可哀”。在简短追溯家世、婚姻与留学经历后,本作品的倾诉重点,在秋氏自述其受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案株连被害的悲怨。以此,在控诉官吏“草菅人命,总当儿嬉”、“绝无证据,要我命丧黄泉”的同时,女主角也反复自悲自叹:“亏我弱质无辜,葬夜台。心又想,更含悲,问天何事生我呢个薄命蛾眉?”作者虽也表述了身为女杰的秋瑾之豪侠气概,“平日立论惊人,多慷慨”,“自少生成狂达气,歌成宝剑,远近皆知”;但“诉恨”的基调既已确定,秋瑾之为任人宰杀的弱女子便深植于读者心中。以致因感叹“自古道红颜弱质难为厉,生杀由人任但所欺”,作者竟代秋瑾道出了转世不再为女子的“心愿”,全篇即以“待等来生共去做个侠烈男儿”[9]作结。

在黄伯耀看来,秋瑾因死得“不明不白”,未能如其所愿,“作个女界须眉”、“成名烈女”。这一点,在其他作者中却未必能获得共鸣。如仅存“楔子”的《轩亭秋杂剧》,述学成归国的秋瑾与留日同学壮别,曲辞已吐露了其忧心国事的志士胸怀;“楔子”之外,又保留了第一出“侠泪”的《轩亭血传奇》,也着力塑造了献身国家独立、女性解放的秋瑾形象,为女主角引为同调的“中外女豪杰”,因此是“沼吴霸越”的西施、“手刃闯贼不果”的费宫娥,以及法国大革命中刺杀马拉的沙鲁士·格儿垤(今译“夏洛特·科尔苔”,Charlotte Corday)与被山岳党人送上断头台的罗兰夫人(Jeanne-Marie Roland)。只是,尽管起首豪壮,《轩亭秋》下文之叙秋瑾“罹党锢之祸”的提示[10],《轩亭血》“楔子”之末句“舞台新,冤血痛”[11]的伏笔,均指向悲剧结局,这是不见全本也可预知的。

更有王钟麒的《娲皇魄》与蒋景缄的《侠女魂·兵解》一出,直接以秋瑾的问斩展开剧情。从二作的题名,已可见两位作者心目中的秋瑾之为志在补天的女娲与热心救民的女侠。并且,《娲皇魄》中秋瑾的关切国家命运,原与王氏先前所撰小说《轩亭复活记》中重生后又往日本留学的秋瑾(再生后改名“夏瑜”)一脉相承,尤显志士情怀。无独有偶,两个剧本中秋瑾均有痛骂案官的情节,不过,其前提也很一致,都指向官吏以杀革命党为升官发财之捷径。于是,哀声呼叫着“苦呀!苦呀!”上场,自诉“以余区区一弱女,却诬为当世大革命家”的秋瑾,尽管也有“为国捐躯”的豪言壮语,但其形象与旧戏舞台上含冤受屈的薄命女子,区别也就有限。

其实,论及晚清“秋瑾文学”的代表作,《轩亭冤传奇》与两部《六月霜》应得入围。且不说三部作品分量够重,即便其所取题目,已足以涵盖这一时期同类题材的共同倾向。所谓“六月霜”,邹衍的含冤固为一解;但在晚清作者用此典故以叙写秋瑾故事时,心目中实已加入了由关汉卿剧作《感天动地窦娥冤》所衍生的意象。被横暴不法的官吏处以斩刑的弱女子窦娥,因无辜罹难怨气冲天,使得“雪飞六月,亢旱三年”(《窦娥冤》第三折),冤情尽显。故而,小说《六月霜》征引“古书上说的‘邹衍下狱,六月飞霜’,‘齐妇含冤,三年不雨’”,本一一对应于《窦娥冤》剧情;此处却是用来解释“如今秋女士好好的一个热心办学的女子,忽被那一班官吏劣绅,乌遭遭的不问情由害杀了,难道不乖天理的么”(注:静观子.《六月霜》(第六回).改良小说社,1911.录自《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仇史、狮子吼、如此京华等).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1.141~149.)。

自然,为此一并提及的三部作品,因创作时间先后、作者与秋瑾的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写作者性别的差异,在具体情节的处理上会有出入。如湘灵子与嬴宗季女两部传奇完成于秋瑾殉难后不久,与四年后出版的《六月霜》小说在史料的积累有多少之不同。笔者述秋瑾临刑前要求“不要裸体,并不要枭示”与“通一个信到家里”,山阴县令只许可前二者,以及在西湖边安葬秋瑾时,一位中年师太愿献庵中空地筑坟,后又有御史奏平秋墓,便都是依据1908年见报的吴芝瑛往来信札以及关于葬秋风波的新闻报导(注:参见静观子《六月霜》第六、十二回,以及笔者《晚清人眼中的秋瑾之死》,《晚清社会与文化》231~236页,(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大悲庵女尼慧珠致吴芝瑛书》刊于1908年2月6日《时报》;次日,同报发表吴芝瑛《答某女士书》,详述得自绍兴的秋瑾遇难“当时确情”。)而成,故为前二所作未及。

《六月霜》小说的作者与秋瑾并无交往(注:《六月霜》第一回中提出,“就是作者,虽没有见过他一面,但不过平日间,略略听得些他的学问,同他办事的热心罢了”《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仇史、狮子吼、如此京华等)第118页。),其所撰情节,大抵均以当时报刊中可以见到的材料为据。谱写《轩亭冤》的韩茂棠虽未透露同秋瑾是否相识,但卷首《叙事》中,提及秋“与同里徐、沈、陈三女为莫逆交”,[12]以及戏中秋瑾丈夫王廷钧之名的出现,似乎显示其人对秋之身世颇为熟悉。至于嬴宗季女的真名实姓,已有学者发现一则《神州日报》广告:“《六月霜传奇》,刘家小妹嬴宗季女新撰。幼同里,长同学,稔其生平最悉。”(注:《刘家三妹新撰〈六月霜传奇〉》,原刊于1907年11月11日《神州目报》,录自《秋瑾事迹研究》317~318页。)似为三位作者中惟一的女性、且与秋瑾关系密切之人。其自述编撰缘起,亦称:“会坊贾以采摭秋事演为传奇请,仆以同乡同志之感情,固有不能恝然者。”(注:古越嬴宗季女.《六月霜传奇·自序》,《六月霜传奇·题词》.上海:改良小说会社,1907.)然“仆”之谦称一般非女子所用,且细按本文,也未见溢出其时报章所提供的内容,故作者真实身份仍有可疑。

而从作者的性别角色着眼,已有论者将嬴宗季女所作《六月霜》“与晚清男性所描写之秋瑾传奇杂剧相较”,认为,“《六月霜》写的不只是爱国女英雄的表面功业、才智超群,也写到了她的委曲心事、婚姻挫败;写的不只是如《轩亭冤》或《秋海棠》剧中男性作者自身政治思想的投射,而是有真实血肉,从家的枷锁中自我解放的女性”;“嬴宗季女想借书写秋瑾其人其事,来针砭苟且偷生之国人,尤其是男性”,而湘灵子则言:“他谱写传奇,目的是‘激励二百兆柔弱女同胞’”[13]。此一关于秋瑾女性主体性的分析自有道理。不过,笔者既于《六月霜》的作者身份存疑,又希望借文学重构,观照其时国人眼中的秋瑾形象,故更愿意求同存异,在意整体而省略局部。

与晚清时论一致,当年的“秋瑾文学”对于秋氏“革命”内涵的解读,也不出“男女子权”与“家庭革命”。《轩亭冤》第七出叙秋瑾在刑讯及问斩时,一再哭骂:“苦呀,苦呀!你这糊涂狗官,听信挟嫌诬告,竟把侬认作革命党么?你是个满人,难道怕侬革你的命不成!”已在极力否认其行事与政治革命有关。传奇《六月霜》也安排秋瑾对吴芝瑛表白:“男女革命与政治革命,宗旨则一,办法各异,姊固知吾非新少年之侈谈革命者流也。”第十二出《对薄》更是直接依据报纸所载,让秋瑾回答绍兴知府“革命”之问:“余所主者,乃男女平权之革命,而非政治种族之革命。”(注:《轩亭冤》第七出《喋血》,《晚清文学丛钞》(传奇杂剧卷)上册137页;《六月霜》第八出《鸣剑》、第十二出《对簿》,《六月霜传奇》27、41页。)即使出版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年的同名小说,作者既未预料到半年后清朝的迅速覆亡,其立场也更接近改良而不是革命,故从始至终,都在努力为秋瑾分剖。

小说第二回,秋瑾初次登场,以托梦的形式与吴芝瑛(书中名“越兰石”)相会。其交代盟姊的后事,只在“须念我当初和姊姊结交一场,为我将这家庭革命和种族革命的两层道理辩白辩白”。第五回述秋瑾办女报,目的也不脱“得使我平日所主张的男女平权、家庭革命的宗旨”,“借此可以发挥出来”,以惊醒女同胞。第十回写秋瑾留学日本时,对徐锡麟表白心志,亦自言:“我的宗旨阿,就是‘男女平权,家庭革命,这八个字。”如此,其庭审时关于“革命”的答话也就可想而知了。在总共十二回的小说里,倒有七八处直接假秋瑾之口,反复申明其所致力者乃是“家庭革命”,以此证成秋瑾因“种族革命”的罪名被杀实为冤案,作者确可谓用心良苦。

为此,小说甚至一再让秋瑾现身说法,分辨其与革命党的区别:

我脑筋里虽也有个革命宗旨,但是我的家庭革命,和他们的种族革命、政治革命是冰炭不相投的。我在东洋,见了那些革命党里的人物,理都不大去理他们的。因为他们这班人,都是些能说不能行的,竟有几个连“革命”二字也解不清楚,种族的分合是更不懂得,不过随潮附流混个热闹罢了。(第十一回)

而这些革命党,也即是在小说第二回秋瑾表示“痛恨”的“那些留学东洋的新少年”。她斥责其人“胸中全无爱国的思想,动不动就侈言革命,他那里晓得什么种族不种族,不过学着些些皮毛,就要高谈阔论起来,逞了少年血性,不知轻重,只管同儿戏一般的胡闹”,结果白白送掉性命,并不能“换得一件半件好的政事出来”(注:《六月霜》第二、五、十、十一回,《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仇史、狮子吼、如此京华等)122、139、175、179页。)。这一篇话并不能算作者编造,实则在吴芝瑛的《纪秋女士遗事》中,我们已读到过类似的意思。即使小说所用往复申言的形式,也未尝不受吴文影响,而与之相近。

至于“男女平权”的“家庭革命”何以遭忌,以致小说文本内外的吴芝瑛均为秋瑾之说惴惴不安,则应与晚清传言的秋氏婚姻状态关系密切。挚友吴芝瑛记其事既言之含混,谓其“一日脱簪珥为学费,别其夫,送其子若女受鞠于外家,孑身走东瀛留学”(注:《秋女士传》.《时报》,1907-07-21.);报刊记载秋瑾生平,因此也直言其夫“阘冗,不能治事,遂与离异,典钗东渡”[14]。此种说法经过前引庭讯时,秋瑾自称“与夫早已离婚”,以及所谓“供词”中自述,“妇人于光绪二十九年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游历”[15],似乎更获得了确认而令人深信不疑。

于是,戏曲、小说中,在秋瑾留学一节都大做文章。最谨慎的《轩亭冤》,也设想秋瑾与丈夫、婆婆有一番争吵;《六月霜》曲本更让其夫说出“你如必欲游学,我誓与汝离婚”(注:第四出《典钗》,《六月霜传奇》13~14页。)的话。到了小说《六月霜》,所谓“家庭革命”已落实到秋瑾的东渡留学上。作者设计了秋瑾劝夫一节,谁知其爱国热肠全然无法感动溺志花柳的丈夫,秋氏于是自思:“看来欲行我的素志,必得先实行这个家庭革命。”主人公也不是毫无顾虑,当时的想法反而是:“但是中国这个风气,尚没有开,若真真实行起来,恐冒了天下人的不韪。”所以“千思万想,终觉不安”。但最后,女性自立意识还是占了上风,其夫发狠丢下的一纸休书,也被秋瑾真个收下。如此,激进的诗人以秋瑾为“革命家庭第一人”的赞语,在小说中一转而为女主角的自白,“这男女平权、家庭革命的鼻祖,总不能说不是我”(注:《六月霜》第八、九回,《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仇史、狮子吼、如此京华等》157~159、167页;李铎《哭秋女士》其二,《时报》,1907年8月19日。)。

可以看出,小说作者虽然尽力为秋瑾的“革命”性质分疏,但对其主张显然并不赞成。书中假托一位“绍兴人最敬重的”白须老者批评秋瑾:

你们往日都说秋女士好,我已早早看他不是个善终的人呢。你想一个女子,弄到了撇夫离家,自己便逞心适意的东飘西荡,嘴里又讲些什么家庭革命、男女平权的没理信话,这还算是个女子么?

问题恰恰在于,此老者并非顽固守旧一流,倒很有些维新思想,也讲“女子自立的道理”,赞成女人“读书识字,要学些有用的女工、美术”,“不至专靠着男人了”。但他对“女子自立”的理解,却与秋瑾所倡言的“家庭革命”相左,“这自立的话,并不是无拘无束,可以撇了父母丈夫的自立”,所以认为,“照秋女士的自立,真真叫做胡言乱语”(注:《六月霜》第七回,《中国近代小说大系》(仇史、狮子吼、如此京华等)151~152页。)。这一“秋瑾文学”中的异样声音,反倒比正面表赞更切合其时的大众心理。试想,在“自由结婚”尚属异端的年代,女子自主离婚的行为难于为时人认可,也在意料中。此前两年,即1909年,由同一家书局出版的另一部“女界小说”《中国之女铜像》,即径直把秋瑾“毅然决然的与丈夫离异”,视为“大背名教,不可为训,野蛮自由的事情”[16],此言也正可作为绍兴老者评论的注脚。

不过,透过这番议论,读者体会到的秋瑾仍是一位女界先觉的形象,且因其热肠,而言行更显急切。这在两部传奇中已有充分表现。《轩亭冤》作者于卷首的《叙事》中,便明确以“中国规复女权第一女豪杰”定义秋瑾。第一出,秋瑾所引“西人云:女学不兴,种族不强;女权不振,国势必弱”(注:《轩亭冤》之《叙事》与第一出《赏花》,《晚清文学丛钞》(传奇杂剧卷)上册108、111页。),也成为统贯全剧的主旨。以下的开会演说放足,游学增长见识,办报鼓吹平权,以及在绍兴创办体育会,应聘明道女学堂任教习,可谓集当时女界先进所行之事于一身,也都是循着上述题旨展开。被论者断为“更具有女性主体性”(注:华玮.《世变中的女声—传奇〈六月霜〉之秋瑾形象及其意涵》.胡晓真主编.世变与维新,481.)的《六月霜》,在揭示秋瑾这位先驱人物的女性意识时,自然更见功力。曲本第一出,即由自愿下凡舍身救众的秋瑾之前身芙蓉仙子道出其伟岸志向:“占一席、廿世纪、开幕才,做一尊、女学界、救世主。”最末一出,追悼者再次首肯秋瑾为“女界开幕第一人”,这正是戏曲为秋瑾所规定的角色。而为争取女子自立,势必要与男权发生冲突,此剧也让秋瑾自抒怀抱:“俺秋竞雄。愤男儿之专制,欲抑男权;痛女界之昏蒙,思兴女报。”(注:第一出《蓉谪》、第十四出《追悼》、第九出《凤仪》,《六月霜传奇》5、47、30页。)无论作者的性别归属如何,戏中秋瑾的思考确乎更多集注于“男女平权”与“家庭革命”。

不过,在秋瑾生活的晚清,国家存亡始终是整个中华民族最关切的第一等大事。因而,女性的自立与解放也无法自外于国家的自强与民族的复兴。不仅有激进的男子从救国的目的出发,倡导“女权革命”,申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也有不少先进女性返躬自省,检讨“中国之衰弱女子不得辞其罪”,而号召女同胞学习西方妇女,“有独立之精神,无服从之性质,为国舍身,为民流血”(注:金一.《〈女子世界〉发刊词》,《女子世界》,1904,(1).胡彬.《论中国之衰弱女子不得辞其罪》.《江苏》,1903,(3).)。此种意识落实在以“民族革命”为救国必由之路的秋瑾身上,便体现为“扫尽胡氛安社稷”与“由来男女要平权”的合于一手,这也是秋瑾影写自家心事的弹词《精卫石》赋予被遣下凡的男仙女仙们的两大任务[17],其为秋氏自认之责任亦无可疑。

由此,有意忽略其反清革命思想的时人在阅读《轩亭冤》时,也会首先认可曲本中的秋瑾为“爱国之女豪”,并以此为作者传写其事迹的第一着眼点。(注:蠡城剑侠《书后》,《轩亭冤》,《晚清文学丛钞》(传奇杂剧卷)上册143页。其文云:“秋瑾奚为而传哉?秋瑾为爱国之女豪,不可不传也。秋瑾为独立之女豪,不可不传也。秋瑾为刬除奴性之女豪,不可不传也。秋瑾为主张平权之女豪,不可不传也。”。)虽然韩茂棠错会了秋瑾的政治立场,将“但有鼓吹立宪的手段,只管前来”当作秋氏创建“青年同志会”的宗旨;但其揭出,在秋瑾的放足、留学、立会、出报、办学等一切活动的后面,均包含着救国救民的意图,却仍可说是得其精神。此即最后一出《哭墓》中秋之同志吴竞雄所总结的:“唱爱国之歌,情殷独立;撰合群之论,心醉自由。这就是女士的志愿呢。”(注:《轩亭冤》第五出《创会》、第八出《哭墓》,《晚清文学丛钞》(传奇杂剧卷)上册124、141页。)即使更凸现秋瑾的女性关怀的传奇《六月霜》,自动下凡的芙蓉仙子吐露心曲,也声明:“想小仙此行啊,纤纤素手,志扶半壁之河山;磊磊丹心,誓洗六朝之金粉。”(注:第一出《蓉谪》,《六月霜传奇》2页。)同样是把拯救祖国放在女性自救之前,与秋瑾《精卫石》中排列的顺序正相同。

很清楚,以上所讨论的晚清的“秋瑾文学”,更多是报刊文字的及时反映。其间虽有作者政治、性别倾向之细微不同,然而,秋瑾作为一名爱国爱民的女界先进,其“革命”的内涵并未越出“男女平权”与“家庭革命”,则为诸多作者努力营造的共同影像。如此理解秋瑾自然有很大的偏差,却带有这个时代的印记。其实,就秋氏本人的精神历程而言,“男女平权”只可用来概括其赴日之前的思想高度。至于“家庭革命”,在当时,虽有《女子世界》杂志的主编丁祖荫(号初我)倡言于前,谓之:

欲造国,先造家;欲生国民,先生女子。政治之革命,以争国民全体之自由;家庭之革命,以争国民个人之自由,其目的同。

并断言:“论男女革命之重轻,则女子实急于男子万倍。”[17]此语对秋瑾应有相当影响(注:秋瑾曾在《女子世界》发表过《致湖南第一女学堂书》(1905年第二年第一期)、《致志群书》(1907年7月第二年第六期)等,故阅读过此杂志。)不过,将其真正付诸实行,一如秋瑾之毅然“踏破范围去”,“万里快乘风”(注:汉侠女儿.《精卫石》(第六回).《秋瑾史迹》,161.),在当年确需要非同寻常的胆识。就此意义而言,晚清文学极力张扬秋瑾的“家庭革命”,亦属大有见地。

收稿日期:20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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