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与中国孝文化传统_聊斋志异论文

蒲松龄与中国的“孝”文化传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传统论文,蒲松龄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孝”,是人类一种最古老、最朴素、也最伟大的情感,特别在中国这种宗法意识极浓的国度里,它显得尤为深沉,其内涵也尤为复杂。千百年来,孝已经成为约束和衡量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规范和准则,因而它也就不折不扣地成了中国封建伦理的核心。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孝经》开卷即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由所生。”(见《孝经》卷一)又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同上,卷三)因此,孝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一代又一代地深深积淀下来。生活在清朝初年的蒲松龄是一个不太循规蹈矩的文化人,他用手中那枝辛辣的笔,尖锐而猛烈地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种种弊端,剥掉了罩在道学先生身上的虚伪外衣,并不时地发出几声与环境和命运相抗争的不谐和音……然而,他却并没有拒绝孝这一文化传统。在他的代表作《聊斋志异》——这部专谈“怪力乱神”的书里,频频涉及了孝这一最传统、也最严肃的题目。本文将对此做些简单的分析。

《聊斋志异》中涉及到孝悌内容的文章多达几十篇。蒲松龄在这些文章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所谓孝子贤孙的艺术典型;同时,对那些不孝不贤的现象也作了无情的鞭笞,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在这里,我们结合具体的故事对其内容的丰富多样性做些分析。

①“舍身为孝”。在这类故事中,《商三官》是比较典型的。故事讲到:故诸葛城,有一士人商士禹。“以醉谑忤邑豪。豪嗾家奴乱捶之。舁归而死。”商士禹有二子一女,长曰臣,次曰礼,一女曰三官。三官“年十六,出阁有期,以父故不果。两兄出讼,终岁不得结。婿家遣人参母,请从权毕姻事。母将许之。女进曰:‘焉有父尸未寒而行吉礼?彼独无父母乎?’婿家闻之,惭而止。无何,两兄讼不得直,负屈归。举家悲愤。兄弟谋留父尸,张再讼之本。三官曰:‘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骨骸暴露,于心何忍矣。’二兄服其言,乃葬父。葬已,三官夜遁,不知所往。”而后,她女扮男装,化名李玉,混迹优人之中。“会豪诞辰,招优为戏。”三官借机手刃仇敌,自己也悬梁而尽。故事的主人翁商三官,虽然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孩子,但为报父仇却敢于豁出性命,俨然是一顶天立地的伟丈夫。这是“舍身为孝”的典型。

②“舍生求孝”。《水莽草》中的主人翁祝生可谓这类典型。祝生因误食水莽草而死。其“妻不能守柏舟节,半年改醮去”,留下一周岁孤儿由其母自哺,“劬瘁不堪,朝夕悲啼。一日,方抱儿哭室中,生悄然忽入。母大骇,挥涕问之。答云:‘儿地下闻母哭,甚怆于怀,故来奉晨昏耳……’”后来,祝生有了再生的机会,却让给了他人。“母曰:‘汝何不取他人以自代?’曰:‘儿深恨此等辈,方将尽驱除之,何屑此为?且儿事母最乐,不愿生也。’”

③“自虐为孝”。《聊斋志异》中讲这类内容的文章有好几篇,诸如《孝子》、《乐仲》等。《孝子》讲:“青州东香山之前,有周顺亭者。事母至孝。母股生巨疽,痛不可忍,昼夜嚬呻。周抚肌进药,至忘寝食。数月不痊,周忧煎无以为计。梦父告曰:‘母疾赖汝孝。然此疮非人膏涂之不能愈,徒劳焦恻也。’”于是,周顺亭便以利刀割胁肉,“烹肉持膏,敷母患处,痛截然顿止”。《乐仲》篇讲的则是西安人乐仲的故事:其“父早丧,遗腹生仲。母好佛,不茹荤酒。仲既长,嗜饮善啖,窃腹诽母,每以肥甘劝进。母咄之。后母病,弥留,苦思肉。仲急无所得肉,刲左股献之。病稍瘥,悔破戒,不食而死。仲哀悼益切,以利刃益刲右股见骨。家人共救之,裹帛敷药,寻愈。心念母苦节,又恸母愚,遂焚所供佛像,立主祀母”云云。这类故事的主要内容都是写孝子们为孝而不惜“自虐”其身的。

④“自贬求孝”。这类故事中要数《菱角》篇为最典型。楚人胡大成,为奔伯母丧远去湖北,“数月将归,伯又病亦卒。淹留既久,适大寇据湖南,家耗遂隔。成窜民间,吊影孤惶而已。一日,有媪年四十八九,萦回村中,日昃不去。自言:‘离乱无归,将以自鬻。’或问其价,言:‘不屑为人奴,亦不愿为人妇,但有母我者,则从之,不较直。’闻者皆笑。成往视之,面目间有一二颇肖其母,触于怀而大悲。自念只身无缝纫者,遂邀归,执子礼焉。媪喜,便为炊饭织屦,劬劳若母。拂意辄谴之;而少有疾苦,则濡煦过于所生。”胡大成与某媪间,本无母子关系,但胡大成却心甘情愿地邀其归,并“执子礼”。这是典型的“自贬求孝”。

⑤“卖身求孝”。《青梅》篇中阿喜的行为可称得上是“卖身求孝”。阿喜没能如青梅所劝而嫁于张生,后随父入晋。半年,其母卒,停柩寺中;又二年,其父因犯贿赂罪被罚万金,渐贫而不能自给,从者都纷纷离去。又赶上瘟疫大作,父染病而死。阿喜身边只有一个老佣人相伴,不久,老佣又死,就只剩下了她孤苦伶仃的一个人。这时,“有邻妪劝之嫁,女曰:‘能为我葬双亲者,从之。’妪怜之,赠以斗米而去。半月复来,曰:‘我为娘子极力,事难合矣:贫者不能为而葬,富者又嫌子为凌夷嗣。奈何!尚有一策,但恐不能从也。’女曰:‘若何?’曰:‘此间有李郎,欲觅侧室,倘见姿容,即遣厚葬,必当不惜。’女大哭曰:‘我缙绅裔而为人妾耶?’妪无言遂去。日仅一餐,延息待贾。居半年,益不可支。一日妪至,女泣曰:‘困顿如此,每欲自尽,犹恋恋而苟活者,徒以有两柩在。己将转沟壑,谁收亲骨者?故思不如依汝所言也。’”这算是典型的卖身求孝。

⑥“舍爱求孝”。《聊斋志异》中这类故事也比较多,情节差不多的如《罗刹海市》、《翩翩》等。《罗刹海市》的故事,先讲了主人翁马骥在大罗刹国的种种遭际,接着又讲他在龙宫的各种奇遇奇闻,以及他与龙女的恩爱情感。然而,这并没有打消他对家乡和父母的怀念,“谓(龙)女曰:‘亡出三年,恩慈间阻;每一念及,涕膺汗背。卿能从我归乎?’女曰:‘仙尘路隔,不能相依。妾亦不忍以鱼水之爱,夺膝下之欢。容徐谋之。’生闻之,涕不自禁。女亦叹曰:‘此势之不能两全者也!’明日,生自外归。龙君曰:‘闻都尉有故土之思,诘旦趣装,可乎?’生谢曰:‘逆旅孤臣,过蒙优宠,衔报之恩,结于肺腑。容暂归省,当图复聚耳。’入暮,女置酒话别。生订后会。女曰:‘情缘尽矣。’生大悲。女曰:‘归养双亲,见君之孝。人生聚散,百年犹旦暮耳,何用作儿女哀泣?……’”云云。在这里,不论是男主人翁马骥还是女主人翁龙女都可称得上“舍爱求孝”的典型。

⑦“弃官求孝”。《田子成》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明季进士田良耜,其父田子成过洞庭,舟覆而没;其母杜氏,闻讣,仰药而死。此时,良耜尚在抱中,遂由“庶祖母抚养成立,筮仕湖北。年余,奉宪命营务湖南。至洞庭,痛哭而返。自告才力不及,降县丞,隶汉阳,辞不就。院司强督促之,乃就。辄放荡江湖间,不以官职自守。”后来,寻得父亲葬处,“遂发冢负骨,弃官而返”。此乃“弃官求孝”的典型。

另外,还有“舍利求孝”、“舍功名求孝”、“弃前嫌求孝”等等。如此分类不见得科学,但足以看出其内容的多样性。与此同时,蒲氏还写下了许多有关“悌”的故事。“悌”作为孝的一种延伸,由孝敬父母发展到善待兄弟,也就是墨子讲的“友兄悌弟”(《墨子·兼爱》下),其实质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扩展,是“事亲”的具体体现。

比如,“生死为悌”。《张诚》篇讲的是同父异母兄弟张讷、张诚“生死为悌”的故事。老实忠厚的张讷遭继母牛氏虐待,“奴畜之,啖以恶草具。使樵,日责柴一肩,无则挞楚诟诅不可堪”。而对亲生儿子张诚则饵以“甘脆”,并“使从塾师读”。后,“诚渐长,性孝友,不忍兄劬,阴劝母。母弗听”。于是,张诚便经常偷食物以解兄饥,又跑到山中斧薪以助兄。岂料天有不测,“一日,与数人樵山中,欻有虎至,众惧而伏。虎竟衔诚去。虎负人行缓,为讷追及,力斧之,中胯。虎痛狂奔,莫可寻逐,痛哭而返。众慰解之,哭益悲。曰:‘吾弟,非犹夫人之弟;况为我死,我何生焉!’遂以斧自刭其项。众急救之,入肉者已寸许,血溢如涌,眩瞀殒绝。众骇,裂之衣而约之,群扶而归。母哭骂曰:‘汝杀吾儿,欲劙颈以塞责耶!’讷呻云:‘母勿烦恼,弟死,我定不生!’置榻上,创痛不能眠,惟昼夜依壁坐哭。父恐其亦死,时就榻少哺之,牛辄诟责。讷遂不食,三日而毙。”后来,经过一段不同寻常的周折,讷、诚二人起死回生,重新得以聚首。

又如,“舍生为悌”。《向杲》讲的就是太原人向杲“舍生为悌”的故事:向杲与其庶兄向晟“友于最敦”。向晟与庄公子为争一名叫“波斯”的妓女而被打死。向杲“不胜哀愤,具造赴郡。庄广行贿赂,使其理不得伸。杲隐忿中结,莫可控诉,惟思要路刺杀庄。日怀利刃,伏于山径之莽。久之,机渐泄。庄知其谋,出则戒备甚严;闻汾州有焦桐者,勇而善射,以多金聘为卫。”致使向杲无计可出。就在这时,一道士用法术使向杲“毛革顿生,身化为虎”,于是下山伏于旧处。待庄路经此处,“虎暴出,于马上扑庄落,龁其首,咽之。”从而,为其兄报了杀身之仇。

再如,“延嗣为悌”。《湘裙》篇就讲了一个“延嗣为悌”的故事:陕西延安人宴仲,“与兄伯同居,友爱敦笃。伯三十而卒,无嗣;妻亦继亡,仲痛悼之,每思生二子,则以一子为兄后。甫举一男,而仲妻又死。”后来,宴仲阴差阳错地到了兄长的阴宅,见到了兄嫂和兄妾所生的儿子——阿大、阿小。宴仲将阿小带到阳间,抚养长大,以继兄香烟;“后阿小娶妇,生一子,亦年三十而卒。仲抚其孤,如侄生时。”讲这类内容的还有《段氏》篇中济南蒋氏兄弟的故事。我们注意到,这些讲“悌”的故事其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好一一分类。

我们还注意到,蒲氏的这些孝悌文章多是从正面褒扬,但对那些不孝不悌的行为也进行了无情揭露和批判,诸如《杜小雷》、《马介甫》、《堪舆》、《二商》、《果报》、以及《仇大娘》、《曾友于》等篇,都有对那些不孝不悌之人的无情鞭笞。例如,《马介甫》中的杨万石之妻尹氏,“奇悍,少迕之,辄以鞭挞从事。杨父年六十余而鳏,尹以齿奴隶数。杨与弟万钟常窃饵翁,不敢令妇知。然衣败絮,恐贻讪笑,不令见客。”不仅如此,尹氏对万钟七岁的儿子喜儿,也横加摧残。另外,万石四十无子,纳王氏为妾,体妊五月,尹氏知之,“褫衣惨掠”。有“季常之惧”的杨万石对此毫无办法。正如万钟所说:“家门不吉,蹇遭悍嫂,尊长细弱,横被摧残。”这样一个悍妇,自然下场也不会好。再如《果报》中的某甲者,其“伯无嗣”,“利其有,愿为之后。伯既死,田产悉为所有,遂背前盟。又有叔,家颇裕,亦无子。甲又父之。死,又背之。于是并三家之产,富甲一乡。”结果,他的不孝不义之行,使得天怒人怨,他也就像篇名写得那样得到了报应。而在《曾友于》一篇中,则把孝悌敦笃的曾悌(字友于)与不孝不悌的曾孝、曾忠、曾信之流,做了鲜明对照。褒贬之情溢于言表。

综上所述,我们足可以看出《聊斋志异》所写孝悌文章的内容是十分丰富且多样的。

当我们对这些孝悌文章做过简单的内容分析之后,还有必要对它做某种理论上的抽象,主要来回答:在一本专谈“怪力乱神”的书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篇什涉及到“孝”这样一个既严肃又正统的题目。

笔者的理由之一:孝文化传统对作者的深刻影响。我们在前边讲到,“孝”,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最深沉、最厚重不过的。这有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为证。比如说“十三经”,几乎每一经中都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其中以《孝经》为最,通篇就围绕一个“孝”字展开,结蒂又在一个“孝”字上——“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见《孝经》第八卷)再比如,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其中就有不少对孝、悌的生动描写。像“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小雅·蓼莪》)这是写“孝”的。还有描写“悌”的,像“棠棣之华,鄂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脊今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咏叹。兄弟阋墙,外御其辱。每有良朋,蒸也无戎。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兄弟既翕,和乐且湛。”(《诗经·小雅·棠棣》)至于那些稗官野史、街谈巷议之类,这方面的内容就更多得不可胜数。这不难使人看出,血缘亲情是如何受到中国人的珍视和崇尚。蒲松龄作为一个饱受儒家文化薰陶的、封建意识较浓的知识分子,当然也要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所以,在他笔下出现那么多宣扬孝悌的文章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做些具体分析。

比如,“二十四孝”故事是大家所熟知的,就像当年鲁迅讲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见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尽管它有些卑俗、无聊和荒诞(就像鲁迅所批判的),但毕竟是中国孝文化的结晶。仔细看一下,蒲氏笔下的很多情节就有着二十四孝故事的影子。这里不妨试举几例:《二十四孝》中有一个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是说孝子董永很小失去母亲,和父亲相依为命。后来父亲又得病死了。董永因无钱为父亲下葬,决定卖身为奴以葬父,云云。《聊斋志异·青梅》篇中阿喜卖身葬父母的情节,就与这则故事很有些相像(具体情节见前),而且结局也都差不多:一个感动了上天的仙女,下凡与之结为夫妻;而另一个也因孝感鬼神,脱出苦海,使得“天生佳丽”,终于“以报名贤”。《二十四孝》中还讲了一个朱昌寿辞官寻母的故事。北宋人朱昌寿是有名的大孝子。在他七岁那年,其父受了大夫人挑拨将其生母(朱昌寿为庶出)赶出家门,朱昌寿不论怎样哭喊都不顶用。随着年龄的增大,朱昌寿对母亲的思念也日甚一日。后来,朱昌寿中了进士,做了朝廷的大官,但并没有因此而冲淡他对生母的思念之情。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辞去官职,告别家人,去外出寻母。经过了千辛万苦,最后在一个尼姑庵中见到了离别近五十年的母亲。朱昌寿的行为与《聊斋志异·田子成》中的主人翁田良耜的行为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很难说,后者不是受了前者的影响。另外,像周顺亭、乐仲割肉孝母的情节与《二十四孝》中吴猛脱衣喂蚊的情节,曾友于处理嫡兄们的关系与《二十四孝》中重华处理庶弟象的关系等,都有许多相通、相似之处。

再如,《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讲了一个孝女曹娥的故事:和帝时,上虞县有个巫师叫曹旴,端午节喝醉了酒落江淹死。其女儿曹娥只有十四岁,沿江啼哭了七个昼夜,最后跳入江中;五天后,曹娥的尸体负着父亲的尸体一起漂到江面上。附近村里的人都为之感动,把她葬于江边。上虞县令将此事上奏朝廷,皇上也为之动容,将其表为孝女。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商三官》的故事,就二者的人物形象而言,有两点最相似:一是,她们的行为都集中体现了一个孝字,而且为了孝而舍生忘死;二是,她们都可以称作“勇士”(“勇”是儒家所倡导的“三达德”之一),即从不同的角度为人们塑造了两位复仇女神的形象,只不过斗争的方式、复仇的对象不同而已(商三官是与恶人斗,曹娥是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斗)。

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可见,蒲氏从前人那里汲取了不少这方面的营养,加上他从民间搜集了大量的素材,于是写成了他的代表作《聊斋志异》。而这一切,不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体现了一种传统文化的影响。

笔者的理由之二:这些孝悌文章是清初社会大背景的曲折体现。清朝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上是一个很特殊的朝代,它的特殊主要表现为北方落后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做了汉民族的统治者。在政权建立之初(特别是顺治的前十年),满清人对统治中原,治理汉人似乎还信心十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越来越感到对于数量巨大,又有着几千年悠久文化传统的汉民族治理的极大难度;甚至产生出某种恐惧感,尤其对“人文渊薮,舆论的发纵指示所在”(梁启超语)的汉人知识分子。在这种情况下,满清统治者便采用了两手:一是扼;一是引。

所谓“扼”,就是大兴文字狱。据统计,康、雍、乾三朝所兴文字之狱仅见于记载的就有108起之多。 如发生在康熙二年的“庄廷明史稿案”、康熙五十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以及雍正年间的“吕留良文选案”等,都是有史以来最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以“戴名世《南山集》案”为例:戴氏本是康熙朝的翰林院编修,就因为他在其《南山集》中记述和阐发了清初文人方孝标《钝斋文集》、《滇黔纪闻》中的某些思想和观点,又因为他在书中用了南明三帝的年号,而惹怒了康熙帝。于是令九卿会审,判戴名世大逆罪,处斩。“此案牵连至数百人,戴名世子孙数人并斩,方孝标戮尸,方氏后代多人坐死。尤云锷、方正玉、汪灏、方苞等原判绞刑,后由康熙改判放逐、贬谪。”(见冯天瑜《明清文化史散论》第334页)清廷就是通过这种反动的高压政策, 来扼制汉人知识分子——禁锢他们的思想、封住他们的嘴巴。而蒲松龄就生活在顺、康年间(公元1640—1715年),即便不能亲眼看到也会亲耳听到这样一些残酷的事实,所以,不能不让他从心理上产生一种恐惧。

所谓“引”,就是转移汉人知识分子的视线,想方设法把他们从政治上引开。和其他历朝历代不一样,满清统治者是不希望汉人士子们过问政治的。乾隆在御制《书程颐论经筵剖子后》中说:“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谁乎?使为人君者,但深居高处,自修其德,惟以天下之治乱付以宰相,己不过问,幸而所用若韩、范,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设不幸而所用若王、吕,天下岂有不乱者,此不可也。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且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转引自冯天瑜《明清文化史散论》第343页)这里说得很明确,就是不要士子们参政。那么,把士子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哪里去呢?首先是倡导科举,把众多的知识分子引入故纸堆,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去坐冷板凳,从而淡化他们对政治的兴趣;而从文化方面讲,倡导孝悌便是其重要手段之一。荀子曾讲:“兴孝悌,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见《荀子·王制》)也就是《孝经》所鼓吹的“以孝治天下”(见《孝经》卷四)。据资料载,清朝初年从朝廷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在大力表彰烈女节妇、孝子贤孙;到处竖满了节孝牌坊;宣扬所谓忠孝节义的文章更是满天飞。笔者曾认真翻过一部那时修的县志,其中所表彰的烈女、节妇、孝子等,竟占了“人物志”的三分之二以上。另外,统治者倡导孝悌还有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孔子讲的:“夫孝,始于亲,中于君,终于身。”(见《孝经》卷一)由“孝亲”上升为“忠君”。按照这样的信条,天下的老百姓就可以由统治者任意摆布,否则便是不忠,便是大逆不道,就要受到诛杀。这种复杂而险恶的政治背景,必然会曲折地反映到蒲松龄的笔下,这就是《聊斋志异》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孝悌文章的另一个原因。

笔者的理由之三:这些孝悌文章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农村的现实生活和人际关系。翻开蒲氏年谱看一看,他一生几乎没有离开过农村,他最熟悉的是农民的声音,最了解的是农民的情感。这使我们想起了他从民间采撷、搜集写作素材的各种传说:村前树下置一小桌,摆上茶水,南来北往的行人凑在一起喝茶聊天,同时讲述着各自的见闻,发表着种种怪论。而他一边听一边默默记下,加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见《聊斋志异·自志》),这样得来的素材,这样写成的文章,当然离现实生活最近。

那么,清朝初年的农村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呢?旷日持久的战争已使人们饱受其苦,但清政府为了消灭残余的南明势力和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还在频频进行着局部战争,从清朝定鼎到南明政权覆灭(即吴三桂擒获永帝)整整十五年的时间里,几乎一天都没有停止征战(尤其在江南),当然也就一天也没有停止向老百姓横征暴敛,这无疑使不堪重负的老百姓更加雪上加霜;加之,连年的自然灾荒和各地蜂起的盗匪,于是战乱、灾荒、饥饿像一层层乌云笼罩在农村上空,使老百姓陷于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如康熙四十二年前后,蒲氏的家乡淄川连续三年发生了特大自然灾害(奇荒),致使“壮者尽逃亡,老者尚咿嘤。大村烟火稀,小村绝鸡鸣。流民满道路,荷簏或抱婴。腹枵菜色黯,风来吹欲倾。饥尸横道周,狼藉客骖惊。”(蒲松龄诗《五月归自郡,见流民载道,问之,皆淄人也》)

农村中的这种状况,必然冲击着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甚至从某些方面改变着人际关系。这些,在蒲氏所写的孝悌文章中都或明或暗、或深或浅地得到了体现。如《菱角》篇中的胡大成,为什么滞留在路上而久久不回?就是因为兵祸的缘故,即“适大寇据湖南”。由于他远离母亲,当他听到有某媪自鬻时,便“触于怀而大悲”,遂将“面目间有一二颇肖其母”的某媪“邀归,执子礼焉”。很显然,残酷地社会现实改变了人们的伦理观念,也重新调整了人际关系——使得一对根本不相识的人,结为母子。这算是“乱世出孝子”。而《青梅》篇中的张生则是另一种情况:“邑张生,字介受。家窭贫,无恒产”,只好税王第而居。然而,张生“性纯孝,制行不苟,又笃于学”。有一次,青梅“偶至其家,见生据石啖糠粥;入室与生母絮语,见案上具豚蹄焉”。青梅又看到,“时翁卧病,生入,抱父而私。便液污衣,翁觉之而自恨;生掩其迹,急出自濯,恐翁知”。这可以说是“家贫出孝子”。

这样分析也许有些偏颇,但总可以让我们从中悟出某些道理来。

如果说,上一部分我们是从客观方面分析了蒲氏的孝悌文章,那么这一部分,我们将结合这些文章侧重从作者的主观方面进行某些分析。

第一,这些孝悌文章体现了作者的道德原则与是非标准。笔者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坚持以孝为本的道德原则。“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引文出处见前)又讲:“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见《论语·学而第一》)这些阐述都说明,“以孝为本”是儒家的一条重要的道德原则。蒲松龄在自己的创作中认真地遵循了这一原则。1、《礼记·曲礼上》讲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意思是说,对于杀父的仇人,必以杀之相报,不可与其共存于天下;对于杀害兄弟的仇人,可以见而杀之,不必回家另取兵器。《商三官》中的女主人翁就是这样做的。她为了报杀父之仇,千方百计寻找机会,终于使仇敌“身首两断”,然后自经身死。《向杲》篇中的男主人翁向杲,为了替兄报仇,则身化为虎,伺机于马上将庄氏扑落,“得仇人而食其肉”。这些做法都是符合孝悌原则的。2、 孔子在解释什么是孝的时候说,对父母要“生,事之以孝;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见《论语·学而第一》)。就是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照礼节奉养他们;死了之后,则要按照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孔子的学生子夏也讲,“事父母,能竭其力”(引文同上),即事奉父母,必须要尽心竭力,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这些都属于孝的重要原则。正因为如此,所以蒲氏的笔下才有了自己“据石啖糠粥”而父母“案上具豚蹄”,且“抱父而私,便液污衣”,“急出自濯”的张生;也才有了出身簪缨之家而卖身葬双亲的阿喜(见《青梅》篇)。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为葬母亲把赖以生存的“薄田数亩,鬻治葬具”;然后,又“乞食赴秦,以求父骨”的陈锡九(见《陈锡九》)。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以利刃割胁肉”,“烹肉持膏”以解母痛的周顺亭;也才有了乐仲刲股献母,以解其思肉之苦的孝行。3、最能体现儒家孝悌思想的还是子嗣问题。 《孟子》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汉人赵歧对此注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所以,蒲松龄让晏仲在其兄嫂死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生二子,则以一子为兄后”。然而事有不测,“甫举一男,而仲妻又死”。结果他又到兄嫂的阴宅,领来阿小以抚之,终于使兄阳绝而阴嗣(见《湘裙》)。总之,蒲氏的这些孝悌故事,是非常忠实于儒家“以孝为本”的道德原则的。

其二,把孝与不孝作为扬善惩恶的道德标准。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当年,孔子就曾经讲过:“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他又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分别见《孝经》卷五、卷六)就是说,在所有的善行中,孝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高尚的。反之,一个人最大的罪过,也莫过于不孝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蒲氏才把孝与不孝作为对世人褒贬、抑扬的道德标准。一方面他对那些孝子孝女们大加歌颂,如评价商三官:“三官之为人,即萧萧易水,亦将羞而不流;况碌碌与世浮沉者耶!愿天下闺中人,买丝绣之,其功德当不减于奉壮缪也。”(见《商三官·异史氏曰》)再看对席方平的评价:“忠孝志定,万劫不移,异哉席生,何其伟也!”(见《席方平·异史氏曰》)相反,对那些不孝不悌之人蒲氏却作了毫不留情的斥责与鞭挞。如杜小雷之妻就是一个不孝之人。“母双盲……一日,(杜小雷)将他适,市肉付妻,令作馎饦。妻最忤逆,切肉时,杂蜣螂其中。”结果,蒲氏就用其生花妙笔把杜妻变成一头猪,且“让邑令闻之,絷去,使游四门,以戒众人”。(见《聊斋志异·杜小雷》)再看《马介甫》中杨万石之妻尹氏,是个典型的不孝、不悌且不贞的冷血动物。结果如何呢?被一屠夫“以钱三百货去”。因受不了屠夫的百般折腾,“欲自经,绠弱不得死,屠益恶之”。渐为“里人所唾弃,久无所归,依群乞以食”。杨万石也因其“季常之惧”为“乡人皆不齿……学使案临,以劣行黜名”。很显然,这种无情的斥责与鞭挞,其所持的道德标准就是孝与不孝。

第二,这些孝悌文章从某些方面反映了蒲氏的矛盾心情。比如《红玉》篇中的男女主人翁,其言行就表现得非常矛盾。一方面,他们为了自由的爱情敢于冲破旧礼教、旧观念的束缚,大胆结合;而另一方面,他们又成了谨遵父命的可怜虫——当事情败露而受到冯翁斥责后,“女流涕曰:‘亲庭罪责,良足愧辱!我二人缘分尽矣!’生曰:‘父在不得自专。卿如有情,尚当含垢为好。’女言辞决绝,生乃洒涕。女止之曰:‘妾与君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逾墙钻隙,何能白首?……’”转眼间,他们俨然又成了一对道学先生。这一点,在《侠女》篇的女主人翁身上表现得最明显。侠女,看上去外表冷漠,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激情,是一个感情丰富、热情奔放,且以大义为重而不拘礼节的奇女子。她在处理与父母的关系上,是一个典型的孝女,为了给父亲报仇她“负老母出,隐姓名,埋头项”,三年之久,最后终于以仇人的血祭了父亲的在天之灵,同时把母亲奉养至天年,对顾生之母她也极尽孝敬之能事;在处理与顾生的关系上,她表现出一般女子少有的义气、勇气和胆识,竟置封建礼教于不顾,大胆与顾生结合,“为君延一线之续”,以报顾生之为人忠孝;而对那个无礼少年,她则表现得冷若冰霜,凛然而不可侵犯,当她再一次被触怒时,便使其“身首异处”。笔者认为,这种表现在小说主人翁身上的矛盾,实际上是蒲氏内心深处矛盾的体现。分析起来,这里有比较深刻的社会背景:明末清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进一步增长,新兴资产阶级的一些思想、观念和意识也越来越猛烈地冲击着中国这片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度。蒲松龄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薰陶,就其根子上说是一个封建知识分子。但是,他也不可能完全避开新兴资产阶级思想观念的影响,于是在许多问题上他便陷入矛盾之中。所以,他在孝悌观念上表现出多重性是容易理解的。

第三,这些孝悌文章也暴露出蒲氏的某些局限性。笔者以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视野比较狭窄。蒲氏的孝悌文章所涉及的人物大都是社会地位较低、影响不大的“小人物”;他们的行为也就是《孝经》上所讲的“庶人之孝”,即“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见《孝经》卷三)就是说,他们只是围着父母转来转去,而不可能干出那种经天纬地的大事。而孝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它是由“事亲孝”开始,而后“忠移于君”。中国人的理论:忠君=爱国。所以《大学》中讲:“家齐而后治国”;“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这就是家和国的关系;也就是孝和忠的关系。而蒲氏笔下,不论是舍身求孝的商三官,还是自虐求孝的周顺亭、乐仲,也还是舍生向悌的向杲……他们虽然都表现出强烈的孝悌意识,但却没能演变成那种忠君报国的壮烈之举。二是因果报应或喜剧结局。比如,杜小雷的妻子在肉中杂以蜣螂给双目失明的婆婆吃,结果化成了一头猪;而马介甫的妻子尹氏则因为虐待公公和侄儿,而变成了不齿于众人的乞丐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因果报应。说到喜剧结局,也是蒲氏笔下经常出现的。如阿喜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如何卖身葬双亲,因此孝感天地,终于走出困厄,名正言顺地成了司李夫人;而胡大成因为怀念母亲而认了某媪作母,结果在羁旅之中娶了新妇,而这新妇竟是其几千里之外的末婚妻——菱角;张讷、张诚的“友兄悌弟”精神感动了上苍,不仅双双起死回生,而且又凭空多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别驾哥哥,等等。这些都有明显的喜剧结局的倾向。分析起来,这也是中国的一种文化传统。鲁迅当年就批判过这种喜剧结局,将其称之谓“大团圆”。三是宣扬了某些愚昧落后、甚至腐朽反动的思想。比较典型的如周顺亭、乐仲的孝,便是一种“愚孝”。其实,他们的行为与儒家的孝悌观念也是相悖的。《孝经·卷一》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而他们却割下自己的肉,或为母亲疗疾,或让母亲吃下,这就违背了儒家的训示;另外,他们的行为也等于陷父母于不爱、不仁,当然也就是最大的不孝。再比如,蒲氏在文章中反复宣扬了“无后为大”的思想,在今天看来也是腐朽的、反动的。

当然,我们没有理由用现在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来苛求蒲老先生,因为他毕竟生活在三百年前,要不,他就不是那个时代的蒲松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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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与中国孝文化传统_聊斋志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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