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名动”的结构_判断句论文

“名而动”结构补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而动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杨荣祥(2008)指出,“名而动”结构的“名”代表体词性成分,“动”代表谓词性成分,“在‘名而动’结构中,‘名’原本是一个判断句的谓语部分,是一项陈述,它和‘而’后的‘动’(也是一项陈述)通过‘而’接构成一个复杂谓语形式,共同对句子的主语加以陈述。因为整个句子的主语省略(往往承前省),所以该结构看上去就成了名词性成分直接通过‘而’与谓词性成分连接,实际上‘而’连接的仍然是两项陈述,而省略的主语是‘话题性主语’。”宋洪民(2009)进一步区分无指、定指及通指三类名词,指出只有无指时才是杨文所说的话题性主语未出现的情况,定指和通指则分别是突出内涵的评判性和描述性用法。杨文和宋文对“名而动”结构的论述是准确的,但似乎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下面这一句:

      (1)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孙子兵法·军争》)

      句中“十一而至”的“十一”为充当主语的名词性短语,“至”为动词,“十一而至”为准“名而动”结构。按照宋文,“十一”显然不是定指,有无指或通指两种可能。如为无指,则按照杨文,“十一而至”应当可以补出省略的话题性主语,并把“而”前部分还原成判断句。可事实上,我们找不到这个所谓的话题性主语,也不能将其还原为判断句。如为通指,我们并不能看到它对“而”前“名”之类事物本质属性的确认强调,故而“十一”也并非突出内涵的描述性用法。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对于“名而动”结构,还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一 对“名而动”中的“名”的再认识

      杨荣祥(2008)认为在“名而动”结构中,从词类属性上看,“而”前的“名”属体词,从句法属性看,它是述谓性成分,是由于话题性主语不出现而形成的,其话题性主语是可以补出的。宋洪民(2009)对此有异议,并转引杨文如下几例:

      (2)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伯牛)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3)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彼管氏也而知礼

      (4)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且彼先君也而有知

      宋文指出,此三例中“‘而’前的‘名’来源于判断句谓语非常牵强,杨文加上了原句中没出现的所谓‘话题性主语’如‘伯牛’、‘彼’等,添加得也很勉强,如‘彼’与‘管氏’等之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判断性的主谓关系。而且这儿好像也没有多少下判断的必要。因为判断是要对事物的属性、属类有所断定的,而这儿出现的几对词语所代表的事物之间不存在这样的关系”。宋文进一步指出,只有“无指”用法才来源于话题性主语没出现的判断谓语,“定指”和“通指”则应该分别是突出内涵的评判性和描述性用法。

      笔者以为,杨文所持的“而”前之“名”来源于充当判断句之谓语的观点是正确的,宋文的三分法无疑在杨文的基础上推进了一步。尽管如此,对“名”的认识仍有需要补充的地方。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正如宋文所指出的那样,“判断是要对事物的属性、属类有所断定的”,这就意味着判断句至少要包含具体的人或事物(即杨文所说的话题性主语)和类属名词两个部分(由于名词可活用,所以判断词可不出现),其构成如下:

      具体的人或事物+(判断词)+类属名词

      话题性主语 述谓成分

      按照杨文,既然“名”来源于判断性谓语,是一个述谓成分,那么其中的“名”仅就表层而言,通常应当是一个类属名词。这一点在例(2)及杨文所举其他例句中很容易看到,如:

      (5)陷君于败,败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将焉入?(《左传·僖公十五年》)——我臣也而不臣

      (6)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左传·襄公六年》)——彼司武也而梏于朝

      (7)亡人而国荐之,非敌而君设之,非天,谁启之心!(《国语·晋语四》)—公子亡人而国荐之。公子非敌也而君设之。“亡人”是肯定性判断谓语,“非敌”是否定性判断谓语。

      从表层上看,例(2)中的“斯人”、例(5)中的“臣”、例(6)中的“司武”和例(7)中的“亡人”“非人”等“名”都是类属名词,从句法上看,这些词都用为判断性谓语,因而在还原为判断句时,需要分别补充出具体的对象,即“伯牛”①“我”“彼”“公子”等话题性主语,使句意表述完整。同样,作为判断,如果只有判断其属性、属类的某个具体的人或事物,而没有类属名词,那么此判断句也是不完整的,例(3)(4)就是如此,两句中“名”——“管氏”“先君”已经不再是类属名词,而是具体的人,其充当的也不再是述谓成分,而是话题性主语,因为我们通常只能说:管氏是恶人,只有在特殊语境中才说:恶人是管氏,而且即便作为具体对象的“管氏”“先君”可以做述谓成分,那么判断句的三个成分中缺失的仍然是类属名词,在还原为判断句时,需要补充出来,而杨文只添加了“彼”这样的代词,没有补出相应的类属名词,使得“而”前面的判断不能“指出主语凭有一定的身份或归属一定类别”(参看傅书灵,2010),因而受到质疑。

      例(3)“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句,如果补出类属名词“坏人”,即为:管氏坏人也而知礼,孰不知礼?意思是管氏这样的坏人都知礼的话,还有谁不知礼呢?例(4)补出“圣者”“圣人”之类的类属名词,即为:且先君圣者也而有知,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意为先君这样圣明的人地下有知的话,就会让夫人去办,哪里会用老臣呢?②这样添加,句子更加文从字顺。

      上述情况表明“而”前的“名”是可以通过要么添加具体名词,要么添加类属名词而构成“具体人或事物+类属名词”的判断句,而不是一味地只添加具体名词,或一味只添加类属名词,这是本文需要补充的第一个地方。

      其二,并不是“而”前所有的“名”都如前述,如前面说到的《孙子兵法》中的“十一而至”句,其中“十一”不是具体指称哪些士卒,为不定指成分③,同时句中也无法找到与之相应的具体的人或事物,因此这里“而”前之“名”已不再能通过添加而构成判断。

      我们注意到,十一家注对此句的注解里大多出现“有(得)”字,如陈皞:“……十中得一而至……”,杜佑:“……卒(率)十有一人至军也……”,梅尧臣:“……十中得一至耳……”,张预:“……轻兵之中,十人得一人劲捷者先至……”。近现代各家注更是无一例外的都出现了“有”字,“十一而至”即为“(有)十分之一的士卒到达”,这一点颇类现代汉语中的“有”字句,例如:

      (8)公共汽车来了。——(有)公共汽车来了。

      (9)人来了。——(有)人来了。

      这种有字句结构为:有+N(施动)+VP,由于N通常为不定指,所以“‘有’已经虚化为一个语法标记,与其表领有的实义动词有明显不同”(参看石毓智,2002),正因为如此,虚化为语法标记——无定标记的“有”(参看石毓智,2002)常常可以省略。事实上,古代汉语中类似的省略“有”字的“名而动”句也有不少,如:

      (10)若为枯旱,风而扬埃,蝗虫暴生,百姓失时。(《史记·龟策列传》)

      (11)人命在天乎?在户乎?如在天,君何忧也;如在户,则宜高其户耳,谁而及之者!(《论衡·卷六》)

      与“十一而至”中泛指的“十一”相同,例(10)中“风”本身为不定指的类属名词,既没有必要也无法找到与之相应的具体的人或事物,例(11)中“谁”为疑问代词,既为询问,也就没有与之相应的具体对象,因而这里“而”前之“名”既没有通过添加而构成判断的可能性,也没有构成判断的必要性,只能通过添加存在动词“有”及所存在的时空场所构成存在句:

      风而扬埃——添加动词“有”和所存在的空间场所“那里”→(那里)(有)风而扬埃

      谁而及之者——添加动词“有”和所存在的空间场所“这里”或“天下”→(这里)(有)谁而及之者/(天下)(有)谁而及之者

      当然,有些“名而动”的句子是两可的,如“相鼠有皮,人而无仪”可通过添加具体的人物和判断动词变为“相鼠有皮,(他们)(作为)人却没有仪礼”,也可通过添加所存在的场所“这里”和存在动词“有”变为“相鼠有皮,(这里)(有)人却没有仪礼”④。

      因此,笔者以为,“名而动”之前的“名”通过添加至少可以有两种情况,一是构成判断,二是构成存在。实际上,薛凤生(1991)在对“人而无仪”“人而无信”“士而怀居”“管氏而知礼”“子产而死”“十人而从一人”等作分析时,就认为“它们的意思分别是:‘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士’,‘说到管氏那样的人’,‘有个子产这样的官’,‘(他们)有十个人’。”尽管这些分析不完全合理,但毕竟指出了“名”有两种类型,而这正是本文要补充的第二个地方。

      二 “名而动”结构的来源

      傅书灵(2010)对“名而动”的形成过程进行考察,认为“名而动”中的“名”最初是由指人名词充当判断谓语而形成,后进一步扩展到专有名词、指物名词和代词,其扩展路径如下:

      话题性主语+名+而+动→指人名词+而+动→专有名词+而+动

      (判断句+而+动) 指物名词+而+动

      代词+而+动

      笔者以为,一方面,与杨文和宋文一样,傅文同样也忽略了“名”有存在句的用法,而在存在句中,各类名词都可担当动词“有”的涉及对象;另一方面,傅文在统计各类名词做判断句谓语时,是按指人名词、指物名词、专有名词、代词进行分类的,但是像“子产”“陈氏”“管氏”这些虽为专有名词,但却指人,“谁”“我”这些虽为代词却也是指人,因此把这两类分别分到专有名词和代词之列,显示出指人名词、指物名词、专有名词和代词四者之间有区分不清的情况。可能正与此相关,在傅文中,指人名词担当“名”,“名”的扩展和“名而动”定型三个阶段所举出的例子中,例子所归属的时期存在着交叉情况,现摘取分属傅文三个阶段的四个例句如下:

      (12)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是先王无刑罚也。(《左传·昭公十六年》)

      (13)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左传·襄公三十年》)

      (14)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左传·隐公十一年》)

      (15)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左传·宣公十二年》)

      四例中前两例属指人名词充当“名”,后两例分别属于傅文所说的“名”的扩展和“名而动”的定型,四句虽是三个阶段,但却都出自《左传》,如果据此得出“名而动”结构形成并最终完成于《左传》时期,也未尝不可,但是这一结论又与傅文中每一个阶段所举例句的时间跨度相违背,因为一种结构或句式的形成总是和一定的时期联系,而傅文所举第一阶段例句从《左传》到《韩非子》都有见到,第二阶段范围从《左传》到《史记》,第三阶段亦是从《左传》到《史记》,换句话说,傅文三个阶段的例句不仅时间跨度较大,而且其上下限基本相同,因此从这些本应展示扩展路径的例句中,我们并不能清晰地看出“名而动”结构的演化轨迹。

      那么,“名而动”结构可能的演化路径应该是什么呢?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再认识一下“名而动”中的“动”。我们认为,与“名”并不是单纯的“名”相类似,“名而动”中的“动”也不是单纯的“动”——根据对“名”的添补,我们可以对下面例句中的“动”进行添补:

      (16)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左传·庄公十四年》)

      ——吾一妇人(也),而(一妇人)事二夫⑤

      (17)子,晋太子,而辱于秦。(《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子,晋太子(也),而(晋太子)辱于秦

      (18)子产曰:“兄弟而及此,吾从天所与。”(《左传·襄公三十年》)

      ——(吾与伯有)兄弟(也)而(兄弟)及此

      (19)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韩非子·说林上》)

      ——(彼)其子(也)而(其)食之

      (20)辛垣衍曰:“先生独未见夫仆乎?十人而从一人者,宁力不胜,智不若耶?畏之也。”(《战国策·赵策》)

      ——(仆)(有)十人而(十人)从一人者

      (21)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左传·成公二年》)

      ——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知罃之父)中行伯之季弟也

      (22)韩献子曰:“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左传·成公十五年》)

      ——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郤氏)骤绝之

      上述添补可看出:

      第一,所谓的“名而动”结构是由于“而”字所连接的前后两个小句中的各个成分或隐或现所致,“而”字前后的两项都是完整的陈述。

      

      第三,一方面正是上述这两种类型的存在——前后小句

分别有同指情况存在;另一方面,“而”前后小句的S、V和O因充当焦点与否——以“兄弟而及此”为例,其中“而”前只有类属名词“兄弟”一项,因而除了省略语气词“也”外,还省略了具体的人或事物,结合上下文可知,这里的“兄弟”对于子产来说则为“吾与伯有”,由于前文已经出现过,因而相对于刚出现的新信息“兄弟”来说,“吾与伯有”不再是句子的焦点,是可以省略的

。因为一般说来,新信息的成分更容易成为句子焦点,而“省略句子成分一般是为了使表达更加简洁但在很多时候省略非焦点成分能起到凸显焦点成分的作用”(参看徐江胜,2006),胡壮麟(1994)也指出:“为了突出新信息,说话人便得提高嗓门,对某些词多用些力,以引起听话人的注意”,因而作为句子焦点的“兄弟”负载了需要强调的新信息,一般不省略——也就是说,前后小句的S、V和O或同指,或充当焦点与否——两方面共同作用,导致前后小句的S、V和O在表层或隐或现。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到由完整的小句到“名而动”结构的路径:

      

      上述路径不仅表明,在上古时代,“名而动”结构有多种形式,而且表明“名而动”结构最初来源于“小句+而+小句”,“而”在最初是连接两个小句的关联词⑥;同时也表明“名而动”结构的来源对句式有所选择,只能来源于“判断句+而+小句”和“存在句+而+小句”两种。前式中不充当焦点的类属名词或具体人、事物的不出现,后式中虚化的语法标记“有”和所存在的时空场所不出现,导致判断句和存在句中只余下“名”与后面的“而”与“动”相结合构成“名而动”结构。

      三 “名而动”结构的分类及其语法性质和语义特征

      在分析上述例句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与其他例句“而”前仅有单纯的“名”不同,“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句“而”前的部分为“名+也”,构成“名也而动”的构式,类似的例子如:

      (23)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公羊传·定公四年》)

      (24)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鸣于门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韩非子·解老》)

      “也”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表判断的语气词,也可理解为表停顿的语气词,我们记为“

”。先秦文献中,类似的结构不仅有单纯的“名而动”和“

”,还包括如下三种:

      其一是“

”:

      (25)皆告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贺我矣!吾举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国语·晋语》)

      (26)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庄子·人世间》)

      (27)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也而不知礼乎?”(《礼记·礼器》)

      其二是“名(也)而名也”:

      (28)此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29)因天下之力,伐雠国之齐,报惠王之耻,成昭王之功,除万世之害,此燕之长利而君之大名也。(《战国策·秦三》)

      (30)夫齐,甥舅之国也,而大师之后也,宁不亦淫从其欲以怒叔父,抑岂不可谏诲?(《左传·成公三年》)

      其三是“为名而动”:

      (31)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32)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左传·襄公七年》)

      (33)为盟主而犯此二者,无乃不可乎?(《左传·昭公五年》)⑦

      如果我们把上述四类的各句进一步简化,即可得到单纯的“名而动”结构,如:

      (24′)是黑牛也而白蹄——黑牛而白蹄

      (25′)厥也而中——厥而中

      (28′)此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

      (32′)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臣而君

      由此,我们认为上述四类实际上是由完整的小句到单纯“名而动”结构演化过程的中间阶段,是小句中

或等同于

的成分没有完全从表层消失而致,我们记此四类为D型“名而动”。上述四类与单纯“名而动”结构的区别在于“而”前成分的不同;对于“

”来说,“也”虽为语气词,但表判断,“名也”与“动”为两个谓语的连用,“而”连接的仍然是两项陈述;在“

”中,尽管“名”前另有其他成分,但句中“也”仍表判断,如例(27)“由也而不知礼乎”即为“由(斯人)也而不知礼乎”,故此类仍属连用谓语;“名(也)而名也”结构中,“而”字前后是两个表判断的谓语,“为名而动”结构中“而”字前是表判断的谓语,“而”后是其他陈述谓语,因而“名(也)而名也”和“为名而动”结构也属谓语连用。据此,笔者以为,上述四类结构中,由于“为”“也”的存在,阻挡了“名”向后面的“动”靠近,使“名”仍然保持它的独立地位,所以D型这四类结构都是杨文所说的两度陈述结构⑧。

      但单纯的“名而动”结构则有不同:就B型表层来看,由于“名”充当兼语成分,与后面的“动”存在着天然的主谓关系;而就A型表层来看,“名”前后没有任何其他成分,“地位上容易变得孤立,归属上会出现摇摆,如果‘名’在深层语义上可能成为后面‘动’的施事,‘名’就会受到‘动’的吸引”(参看傅书灵,2010),与后面的“动”发生联系,从而使“名而动”结构具备了主谓关系的可能性,如“人而无信”“子产而死”等句中,“人”与“无信”,“子产”与“死”之间均存在着“施事-行为”关系,因而可以被分析成主谓关系。

      就C型来看,C型的结构为“名而动之”——如例(19)中的“其子而食之”,这虽与D型中“

”和“

”——如例(23)中的“夷狄也而忧中国”——在表层上有相似之处,但因C型的“名”是后面“动”所指向的对象,而D型“名”却是后面“动”的发出者,因而C型并不能象D型那样简单归属于两度陈述,而是应当存在着被分析为主谓、连谓和两个小句关系的三种可能性:

      如果视C型中的“动”为被动,则“之”要么视为虚化的标志——受事主语的标志,要么“之”省略,此时“名”在深层语义上成为后面“动”的受事,“名”就会受到“动”的吸引”(参看傅书灵,2010),此时则相当于“名”作为受事主语,因而C型可分析为主谓关系,如:

      其子而食之(主谓)——他的儿子被吃了。

      也可分析为连谓关系,如:

      其子而食之(连谓)——他是其子而被食。

      相反,如果视C型中的“动”为主动,则C型只能添加成分并分析为两个具有转折关系的小句结构,如:

      其子而食之(两个小句他是乐羊的儿子,乐羊却把他吃了。

      事实上,从演变路径来看,对于最后阶段的单纯的“名而动”结构,无论A型,B型还是C型,当我们把其中的“名”向上逆推,伴随着补出省略成分的完全程度,此时三者都有可能被分析为主谓关系、连谓关系和两个小句关系。这正是“名而动”结构没有成熟定型的表现。同语法化一样,出现频率是某种结构得以成熟并定型下来的必备条件。据孙洪伟(2005)对《左传》的调查,其中“名而动”结构为28例,而据何乐士(2004),仅《左传》当中作为连词的“而”就出现了3041次,也就是说,《左传》中用在“名”和“动”之间的“而”只占《左传》中全部连词“而”的0.9%,即使就《论语》《左传》《国语》《墨子》《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史记》等11种文献中的所有110例“名而动”来看,这个比例也是极其微小的⑨。如此小的比例,可能并不足以使其定型,因而就表层来看,“名而动”结构一直徘徊在被分析为主谓和连谓等结构的分歧状态,这也是“名而动”结构在上古时期多种形式并存的理据所在。

      不仅如此,伴随着“名而动”结构语法分析的多解性,“而”字前后两个语言单位的语义关系也有两可性,比如“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和“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在看为主谓结构时,为条件(假设)关系,在看为连谓结构时,为转折关系;再如“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在看为主谓陈述时,为条件(假设)关系,在看为连谓结构时,则为递进关系。表1以例句形式展示了三类“名而动”结构前后项的关系(限于篇幅,略去“而”字前后项为小句的语法关系类型):

      

      上表表明,对于“名而动”结构而言,同一句话中“而”前后两项可以有不同的句法及语义关系。但是我们注意到,单纯的“名而动”只有在补出省略的

或等同于

的成分后,才能被分析为连谓或两项陈述结构。这个过程是建立在向上逆推的基础之上的,即只有可以向上逆推,才能补出省略成分,才能有上述分析。而就演变来看,从最初阶段的“小句+而+小句”演变为最后阶段的“名而动”,这个过程一旦完成,“名而动”一旦在表层形成,就几乎不可逆转,正如杨荣祥(2008)所指出的那样,“一种结构形式,在其产生之后,往往在用法上会有扩展,而扩展的形式不一定都能还原为原始形式”,这一点颇类目前存有争议的语法化的单向性——这条演化的路径很可能是单向的,可能只能由“小句+而+小句”到“名而动”,之后再由“名而动”向其他形式扩展,而未必能逆向再回到“小句+而+小句”。这也就是说,逆推仅仅是在研究“名而动”结构的来源演变时所作出的一种假设,这个假设在就表层结构来分析其语法性质时可能并不适用。

      同时,从语义上来说,表中可见,把A、B两类“名而动”和视其中“动”为被动时的C类“名而动”结构分析为主谓陈述结构,译起来简洁有力,容易被接受,而看为连谓或两项陈述结构时,则相对复杂,需要添加很多成分,不但有“增字解经”之嫌疑,而且有些例句中的成分添加得也较为勉强。基于此,笔者以为,无论是从语法,还是从语义角度来看,这三类“名而动”结构看为主谓陈述更为妥当,正如傅文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一般把‘名则动’、‘名之动’看作简单主谓陈述结构,‘名而动’自然也不要例外。”(11)

      与此同时,傅文又指出,“‘名而动’结构中的‘而’主要是用来表逆转的”,整个结构就是要通过这种逆转来表达“一种在说话人看来违背社会常理、常情、个人情感或价值取向等的”逆情陈述。笔者以为,用逆情陈述这个概念来表述类似“子产而死”“人而无信”“其子而食之”等“名而动”结构的语义特征,非常准确有力,但是对于前举例(1)“其法十一而至”、例(10)“风而扬埃”及上表中“若可,君而继之”句,用逆情陈述来表述,似乎并不太妥当:

      “十一而至”句,正如下文所说的“五十里而争利,则半至”和“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一样,正是去百里之外的地方去争利的必然结果;枯旱时节有风的话,自然会吹起沙尘,于是“风而扬埃”;“君而继之”是尝试可行之后的后继措施,因此这几句的“名而动”都不是逆情陈述,而应当是“顺情陈述”。

      四 小结

      古汉语“名而动”结构中的“名”通过添加至少可以有两种情况,一是构成判断,二是构成存在,因而我们认为“名而动”结构来源于“判断句+而+动”的判断式和“存在句+而+动”的存在式两种形式。判断式中类属名词或具体人、事物的不出现,存在式中有虚化迹象的存在动词“有”和所存在场所的不出现,导致判断句和存在句中只余下“名”与后面的“而动”相结合构成“名而动”结构。受频率所限,“名而动”结构未能完全定型,存在着多种表层形式。

      根据表层各个成分的出现与否,我们可以把“名而动”结构分为A型(名而动)、B型(名而动)、C型(名而动之)和D型(

、名也而名也和为名而动)四种类型。四种类型中,D型处于演化的中间阶段,只能被分析为连谓结构;A型、B型和C型处于演化的末端,虽然三种类型均可被分析为主谓和连谓或两项陈述结构,我们更倾向于将其分析为主谓结构(C型中“动”被看为主动时除外)。

      逆情陈述不能涵盖所有的“名而动”结构,因而不宜用逆情陈述这个概念来概括“名而动”结构的语义特征。上述结论可表示如下。

      

      ①“也”为语气词,通常可表判断,也可表停顿,此处暂把其看为表判断的语气词,所以杨文添加“伯牛”这个具体的人应是妥当的,意思是伯牛是这样的人,才能生这样的病啊!

      ②可参考李学勤(1999:1095)。

      ③参看陈平(1987:82)。

      ④一般来说,当“而”前之“名”为不定指的类属名词时,且无论如何添加成分,这种不定指性一直维持,没有具体化,则此“名而动”即为下文所说的B型,往往可以添加“有”字而构成存在句,如“风而扬埃”。当“而”前之“名”为定指的具体名词时,且无论如何添加成分,这种定指性也一直维持,没有抽象化,则此“名而动”结构即为下文所说的A型,往往不能添加“有”字而构成存在句,如“子产而死”。当“名而动”结构中的“名”在添加成分后,既可定指,亦可不定指,则此“名而动”结构既可构成存在亦可构成判断,属A、B两可类型,如“相鼠有皮,人而无仪”句,当添加为“(他们)(作为)人却没有仪礼”时,“人”已经具体化为“他们”,则此时“人而无仪”为A型;当添加为“(这里)(有)人却没有仪礼”时,具体化的是表方位的“这里”,“人”仍然不定指,则此时“人而无仪”为B型。这三种情况实际上也是“有”具有无定标记语法功能的体现。

      ⑤因此处为强调,应当补“一妇人”,“一妇人”与“二夫”形成反差,而如果补“吾”,则不能突出这种反差效果。下文中的(17)(18)(20)(22)例均是如此。

      ⑥关于“而”字所连接的前后两个语言单位是小句这一点,在分析“而”字连接状中结构时也能得到证明,如下面几例:

      昭公于是嗷然而哭。诸大夫皆哭。(《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昭公于是嗷然而(昭公)哭。

      故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孙子兵法·虚实》)——则(军)可(奔赴)千里而(军)会战。

      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左传·庄公十六年》)——(定叔)历经三年而(定叔)复之。

      吾十有五而志於学,三十而立。(《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吾)志於学。

      夫人见其色,啼而走。(《左传·定公十四年》)——(夫人)啼哭而(夫人)走。

      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申包胥)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依于庭墙而(申包胥)哭。

      ⑦此三例转引自傅书灵(2010),上三例转引自杨荣祥(2008)。

      ⑧“

”中,仅表停顿舒缓的语气的“也”,相对于表判断语气的“也”来说,更为空灵虚化,因而在阻止“名”向后面的“动”靠近时,所表现出来的阻力也非常小,因而“名”的独立性很难保持,与“动”结合组成相应关系的倾向性较强,接近于A类“名而动”结构,但由于“也”表停顿语气与表判断语气并不能截然分清,因此这里仍把其列为D型之内。

      ⑨本文所引孙洪伟先生的统计数字转引自杨荣祥(2008)。此外,何乐士(2004)调查《左传》中的“名(主语)·而·动”有99例,裘燮君(2006)调查《左传》连词“而”共2939例,据解植永(2006)对《尚书》《诗经》《左传》《论语》《孟子》《韩非子》《史记》《论衡》等八部上古文献,共检得“名而动”结构101例,99、2939、101这三个数字与分别与正文中的28、3041和110较为接近,尤其是如就比例来看,差别更是微小。这说明这些数字是基本可信的。

      ⑩《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有云:“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荫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反,三年不变,民无饥也”。这表明子产在郑为政至少五年,而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载:“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这说明,此歌谣出时,子产未死,仍在从政,尚不足五年。事实上子产病死于昭公二十年,因而歌谣中“子产死”只能是假设的情况,由于假设只是条件的一种,因而把“子产”与“死”的语义关系理解为条件(假设),较为妥当。

      (11)事实上,我们注意到,古汉语中除了“名则动”“名之动”外,与“名而动”相类似的还有“名以动”结构,如《左传·隐公十一年》:“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对于其中的“政以治民,刑以正邪”句,何乐士(2000)以为是主题主语句,“政”是主语,“以”是连词,“治民”是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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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名动”的结构_判断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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