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研究——以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为例论文_杨翔军 王晓伟 于海阔

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研究——以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为例论文_杨翔军 王晓伟 于海阔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国际商学院)

摘要:民办院校的安全稳定不仅仅关系到大学生个人的成长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进步。所以,抓住民办院校学生集合行为的特点,发掘集合行为背后的根本原因,降低集合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和避免集合行为的产生,是民办院校科学处理集合行为,实现稳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民办院校;集合行为

集合行为又称为集群行为或大众行为,是一个社会学上的概念,通常是指在某种刺激条件下发生的一种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为集群、恐慌、谣言、流行等等,往往会影响甚至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当前,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民办高校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同时,一些列矛盾也逐渐凸显,尤其是突发群体行为,对高校尤其是民办院校的校园安全与稳定冲击巨大。本研究以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为例,探讨集群行为的特点、产生诱因、影响以及应对。

一、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特征

(一)利益的主导性

通过对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群体行为的调查发现,有87.5%的集群行为事件因为利益冲突导致的。像民办院校的大学生相对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如果没有正常的表达利益的相关渠道,自身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那么大学生团体为了为了自身的利益需求,就会采取一种极端的非正式方式表达诉求,集群行为就产生了。

(二)主体的非理性

高校学生这个群体相比于其他群体而言,在身心、行为、情绪方面仍旧存在着不足,社会经验缺乏,容易受影响和暗示。而且这个群体精力比较旺盛,做事容易冲动,情绪相当不稳定,比较容易出现从众行为,个体的自我意识较强,会表现出一种非理性的特点。

(三)行为的失范性

由于大学生群体在参与集合行为的时候往往以匿名的方式来表现的情感和情绪,容易在相互不认识的陌生群体的带动下,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做出某些有违常规的极端行为,这就伴随着暴力和破坏行为,甚至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

(四)态势的复杂性

高校集合行为表现为引发高校集合行为的诱因越来越多,通过对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校调查研究可以得知,大部分冲突存在于高校与学生之间、高校与社会的互动、社会实践的影响,而且网络在集合行为中的作用凸显,社会影响增大,集合行为甚至会出现反复性、组织性、模仿性的特点。

二、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的产生诱因

(一)国内外重要事件影响

高校学生对国内外大事往往是比较关注的,但是有一些大学生理性不足,认识有偏差,加上缺少引导,最终会导致集合行为的产生。这些年出现的我们国家主权受到挑衅而产生的集合行为事件,大部分学生是因为受爱国心驱动。像钓鱼岛问题、家乐福事件、日本修改教科书事件等等,都在一定范围内导致了大学生集合行为的发生。同时,正是由于这些事件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所以高校学生只能通过一种集体的方式来宣泄情绪。

(二)民办院校内部管理和服务问题

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的产生大多数情况下是院校对涉及到学生相关利益的某些事件处理不当导致的。通过对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的调查,可以得知,高校管理不科学,服务质量欠缺,不能有效控制是导致集合行为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民办高职院校因为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的问题,对大学生集合行为缺乏预见,各方面准备不足,导致大学生的集合行为事件频发。尤其是民办院校管理层面服务态度问题,以及管理方法不到位,更容易导致大学生集合行为的进一步恶化。

(三)民办院校学生自身心理和情感问题

高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一个身心发展走向成熟的阶段。但是在这一阶段很多学生在心理、行为、情感方便表现的不成熟,在许多方面会呈现一种非理性状态。根据对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调查,现在大学生普遍存在着人际交往的压力、学习压力、情感压力、就业压力,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状态。并且很多大学生在为人处世方面凭借一腔热血,做事盲目且冲动,如果高校的服务和管理不到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会挺身而出,加上从众效应,集合行为便出现了。

三、民办院校集合行为的影响

大学生集合行为事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一定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虽然说高校在某种程度上相对来讲是个独立的系统,但大学生集合行为事件与社会结构性压力、社会矛盾、社会事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暴力性的高校集合行为会给社会稳定造成破坏,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高校集合行为与社会矛盾密切相关,在被社会矛盾影响的同时又给社会输出了负面能量。

(二)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大学生集合行为首先影响的就是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从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现有的集合行为事件来看,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散播谣言、群聚、起哄、对抗学校管理,甚至还出现个别集合行为事件破坏公共财产和威胁他人的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高校把工作重心用来应付此类集合行为事件,这就导致了原本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被打乱。

(三)对高校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有调查研究表明,当人们面对突发或应急事件,应对危险的时候往往会产生恐惧的心理和恐慌的行为。大学生群体因为缺乏社会经验,所以当他们面对危险和突发事件的时候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会对其个人的健康成长造成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同时,在集合行为发生的以后,恐惧的心理和情绪极容易在学生群体中传播和蔓延,造成群体性的恐惧,而且这种负面状态会持续相当长时间,对学生的成长、成才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四、民办院校集合行为应对

(一)切实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高校大学生都是一群拥有完全公民权利的人。如果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又缺少正常的利益诉求的渠道,集合行为便产生。针对这类的事件要从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决。从外在来看,如果确实存在侵害大学生利益的事件,高校管理者应该立刻整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的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从内在方面来看,民办院校平时应该多向公办院校学习,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工作,时时把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状态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不断完善学生的权益诉讼渠道,注意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大学生集合行为不能仅仅只注重于事后的补救工作,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前的预警工作上来。而且科学的预警工作应当纳入院校日常管理的范畴当中去。这种预警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重视信息的手机,这就包括设立信息安全员,以院系或者班级为单位设立,建立信息安全网络系统;要重视信息的举报,院校应该设立专门的信息举报通道,通过意见箱、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收集信息;完善信息的联动,加强对外合作,像公安系统和急救系统。其次,重视人员队伍的建设,建立三部分人员队伍,包括日常管理人员、校园安全保卫人员、宿舍管理

人员从而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最后,制定好应急预案,根据集合行为的影响和破坏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等级的应对预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三)注重正确的引导

针对大学生的集合行为,高校在处理的时候必须切忌一刀切的做法,应该就事件本身做出科学的原因分析,减少因为匿名性导致集合行为进一步严重,造成破坏。院校应当对一些易发生集合行为的焦点问题重点关注,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疏导和控制。一方面,要深入到学生群体当中去,认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需要积极的与学生们沟通,合理的进行情绪的宣泄和疏导。此外,高校管理者应该注意及时公布事件的真相,加强对集合行为事件的整体全景把控和监管。最后,高校应该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能理性的看待自我,看待生活,及时疏导已经存在的各种不良情绪。

(四)创新网络信息交流管理平台

网络群体事件处理的时候,学校需要把握几点:一是要重视正确的舆论引导,认识到学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不能单纯的采用堵的方式来限制他们的表达,应当把握好疏导的原则,以正面的舆论向导化解负面的声音。二是要防范网络与现实的联动,我们需要认识到学生在网络上表达的问题和诉求,都是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抑或将会在真实生活中发生。所以高校应道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和监控,重视学生在网络世界的意愿表达,采取灵活方式应对网络集群事件。

五、结语

综上所述,民办院校在应对大学生集合行为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集合行为产生的原因入手,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科学的手段来预防和解决集合行为,这也是民办院校维护校园稳定安全以及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宋英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 徐俊文.集群行为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3] 胡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应对集群行为中的作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4).

论文作者:杨翔军 王晓伟 于海阔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5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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