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本原发生的前提考察_神经系统论文

价值本原发生的前提考察_神经系统论文

关于价值原始发生前提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前提论文,原始论文,发生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任何一种东西的原始发生都是这种东西从无到有的转变的过程,价值的原始发生也不能例外。因此,对价值原始发生的考察必须从没有价值存在但又具备了使价值能够产生的一定的前提条件开始。我们知道,价值因素只存在于人类活动领域亦即社会历史领域之中,没有价值存在的领域也就是没有人类活动和社会历史的天然自然领域。这个领域既是价值赖以产生的前提,也是人类历史赖以产生的前提。因此,我们对价值的发生学的考察就从这个前提开始。

一、人的生命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新陈代谢和反射活动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页); 而生命个体的存在方式就是他的活动方式。从生理和心理的水平上看,人的生命活动有两种基本形式,这就是新陈代谢活动和反射活动。

生物学把发生在生物体内的各种化学变化的总和,叫做新陈代谢。它大体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合成代谢(同化作用),有选择性地把从外界摄入的物质转换、合成具有转移或贮存物质、能量、信息的机能和具有生物感应性的生命物质(原生质),并把摄入的能量贮存起来。二是通过分解代谢(异化作用),将自身的生命物质进行氧化、分解,并释放出机体活动所需要的能量和排出机体所不需要的废物。个体的新陈代谢过程就是有机体的物质、能量的变换和转移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是通过物质、能量的摄入达到机体内部及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又通过物质、能量的消耗打破这种平衡;并且新陈代谢本来就是以这种不平衡为前提的。因此,在生命个体的新陈代谢活动中,包含着并且在不断地造成着有机体内部及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既相对平衡,又不平衡的矛盾统一关系。

在新陈代谢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感应性的生命物质,组成有机体的感觉——神经系统。它与新陈代谢活动中所释放出的能量以及内外环境的刺激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就形成了感觉——神经系统的反射活动。这样,有机体的活动就在生理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过渡)到了心理活动,在物质、能量交换的基础上发展到了信息交换,从而使人的生命活动成为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相统一、物质、能量交换和信息交换相统一的整体性的活动。

反射活动是指有机体在感觉——神经系统的参与或控制下,对内、外环境的刺激所作出的具有适应意义的反应,它是生物有机体的一种神经调节方式。人体的反射活动分为非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非条件反射是一种由种族遗传因素所决定的一种较为简单、固定、低级的神经调节方式。条件反射则是一种在后天的活动中所“建立”起来的较为高级的神经调节方式。条件反射活动也叫信号活动,它分为第一信号系统的活动和第二信号系统的活动这两种活动类型,其中后者是人所特有的。

人体的反射活动有两个相互联系的过程,并且是通过相互影响的两条神经通路的活动进行的。

首先是感觉过程。当有机体受到内、外的刺激时,感觉分析器就有选择性地把某些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这种神经冲动到达中枢神经系统的延髓之后,就开始分为两条神经通路向上传导:一条沿着延髓腹侧,经分布于脑干、间脑这一区域的网状的非特异神经通路,把感觉分析器(它具有一定的对刺激进行选择的能力)所感受到的平衡或不平衡(即由某些东西的匮乏或多余而导致的不均衡,不协调、不适应等状态)的感受,弥漫性地传导到脑干、间脑、边缘系统以及大脑皮质的各层(包括古皮质层、旧皮质层和新皮质层),从而引起皮下组织及大脑皮质各层的兴奋(心理学上又称为“唤醒”,“激活”)。其中,皮层下中枢(主要是下丘脑)和大脑皮质中的古皮质、旧皮质的兴奋、反应主要引起需求和情感活动,而新皮质运动区的兴奋、反应则是形成人的意志活动的生理、心理的基础。另一条沿着贯穿延髓背侧、中脑、间脑(包括丘脑和下丘脑)的特异神经通路,把感觉分析器所感知的特殊信息直接传导到大脑新皮质层中的感觉区,从而在神经系统被激活的情况下,在感觉区建立起一定的神经联系。这种神经联系是形成感知——理智活动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基础。大脑新皮质中运动区和感觉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区域叫联合区。联合区的活动把大脑皮质的运动区的活动和感觉区的活动结合起来,联成一体,从而使大脑皮质及神经系统的活动具有整体性。没有非特异神经系统的活动,大脑就不能被唤醒和激活,因而也就不可能形成任何形式的心理的活动。没有特异神经系统的活动所形成的神经联系,也不会有任何心理现象的发生。因此,这两种神经系统的活动都是人的心理活动、意识活动形成的不可或缺的基础。中枢神经系统一旦被激活,贮存于机体中的能量也就随之释放出来,反射活动也就从感受过程转为效应过程。通过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所形成的神经(生理的和心理的)冲动,沿着非特异神经通路和特异神经通路这两条途径传至效应器,并释放出贮存于效应器中的能量,就引起了效应器官的活动——体内调节活动和作用于环境的外显操作活动。效应器官的这两种活动又作为一种不同于内外环境刺激的新的刺激,被感受器感受到而形成运动觉。这种运动觉作为一种比对内外环境的感觉更为重要的感觉,又反过来推动着心理活动和操作活动的发展,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基础上开始了一个新的生命活动周期。

新陈代谢和反射活动是生命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两种基本方式。新陈代谢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反射活动也就不可能进行。没有反射活动中的神经调节,有机体就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因而也就不能进行新陈代谢了。因此,无论缺少哪一种活动方式,都不会有有机体的存在和有机体的生命活动。

正确地把握感觉——神经系统的两种不同的反射方式(特异神经系统的反射方式和非特异神经系统的反射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从而正确地把握两种感觉(以特异神经系统的活动为基础的认识论意义上的感觉和以非特异神经系统的活动为基础的价值论〈亦即古典意义上的“伦理学”、“道德哲学”〉意义的感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哲学认识论和哲学价值论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认识论意义上的感觉和价值论意义上的感觉是既区别、又有联系的。一个人在烈日的暴晒之下,既会“觉得很热”,又会“觉得不舒服”。前者是认识论意义的感觉(即感知、知觉),它是认识论的感性的基础;后者则是价值论意义的感觉(即感受、体验),它是价值论的感性的基础。古希腊的昔勒尼派和麦加拉派哲学家不知道二者之间的区别,因而“他们把作为认识论原则的感觉和作为伦理学原则的感觉混淆起来”(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版,第309页),得出快乐的感受是真理和善的标准、恶即无知的错误结论。现代的一些新实证主义哲学家则把二者截然分开,强调二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因而最终得出事实不能过渡到价值,从“是”中推论不出“应当”来的错误结论。

二、人的自然个性的两个基本方面——自然需要和生物本能

生命活动是代谢活动与反射活动、物质、能量交换和信息交换的统一。这种生命活动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的自然个性——自然需要和生物性能力的形成。

自然需要是生命有机体在感受(体验)到某种不平衡的基础上,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非特异神经系统)的一定的反应而形成的一种企图消除这种不平衡的生理——心理倾向。需要是以不平衡的感受为基础的,它是对不平衡感的反应的结果。而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不平衡,以及有机体对这种不平衡的感受和反应,都是在有机体的新陈代谢活动和反射活动中产生的。首先,不论是新陈代谢还是刺激——反应,都是以生命个体与环境之间的不平衡为前提的。有机体之所以要摄入营养物质,接受一定温度的刺激,是因此有机体由于缺乏这些东西而失去了一定的平衡。要消除这些不平衡,就需要摄取一定量的营养物质和接受适当的刺激。因而,对由于缺乏营养物质导致的不平衡感觉(匮乏感),经过中枢神经的一定的反应,就形成了企图消除这种平衡的生理——心理倾向,即生理的需要。有机体需要适当的(具有一定性质并且限于一定的程度)刺激,但有机体对刺激的承受又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达到一定的程度(下限,它是有感觉和无感觉的界线)有机体就不能感受到;超过一定的限度(上限,它是适与不适或生与死的界线)又会使有机体难以忍受,甚至于死亡。由此就产生了力图避免不适(过低或过高,具有否定性质的)刺激的心理倾向——舒适的安全的需要。其次,代谢活动和反射活动是生命个体力图消除不平衡、“为了确立相对静止即平衡的一种努力”(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24页), 但它们在消除原先存在的不平衡的同时又导致了一些新的不平衡。由于不平衡是绝对的、经常存在的,所以,企图消除这种不平衡的生理的、心理的趋向——需要必然会不断地产生。

生物性能力是能量与个体特性在活动中的结合。有机体的能量在流动、转移(这种流动、转移一般是受需要支配的)的过程中与自身的生理活动特性和心理活动特性相结合,就形成了作为生命个体的个性特征的生理能力、心理能力。其中,已释放出来的能量与个体某种活动特性相结合,就是现实的能力;贮存于机体中而没有释放出来的,因而还没有参与个体活动的能量,就是潜在的能力(潜能)。生理上的自我更新能力、感受——反应能力和操作能力;心理上的感受(体验)——情欲求能力、知觉能力等等,这些都是有机体的能量与有机体的具有一定特性的活动相结合而产生的现实的能力。

需要和能力是在有机体的生命活动的过程产生的两种基本的功能特性,是生命活动的两个最基本的推动力。二者的矛盾统一,构成生命个体的基本个性。在生命活动中,二者是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需要是决定着个体趋向、取舍、好恶的一种个性倾向性,它是个性的核心和根本(即本性。“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也是个性动力系统的原初动力。能力则是一种决定着个体活动水平的一种个性功能特征,它是个体能够进行活动的基本条件,是个体需要与需要的满足之间的中介。需要是有机体的不平衡与有机体的生理——心理能力交互作用的结果,它包含着一种能支配其他能力的特殊能力——欲求能力。能力的变化消长会引起有机体平衡状态的变化,能力的蕴积也需要释放,因而,在能力中也潜含着需要。需要支配着能力(如动物在饥饿时,有机体的绝大部分能力就会集中到满足食欲的活动上来),同时能力又制约着需要(如动物没有使用货币的能力,因而也就没有对货币的需要)。需要和能力的统一,形成有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二者构成生命活动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生命个性的活动意向、活动水平和活动方式。

在生命活动中形成自然个性,自然个性又推动着个体进行新的活动,从而又形成新的个性……。正是这种循环往复、交互作用,推动着个体的活动和个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三、人与外部自然的两种基本关系——供需关系和功能关系

人最初(例如在人类的幼年时代和婴儿)主要是凭自然本性(本能)的冲动而活动的。他的本性怎样,他们的活动也就怎样,他的活动是从本性出发的符合本性、表现本性的活动。一方面,要取得满足他所需要的外界物,就需要活动;另一方面,他自身具有的生理能力和心理能力,又使他能够活动。在需要和可能一身兼备的情况下,主动地作用于环境的活动就成为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了。一旦进入活动过程,也就建立了人与外界的关系。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的观点看来,这种关系本质上不是一种象传统哲学所说的那样的无主体的“人和世界的关系”,而是一种通过人的满足需要的能动的活动建立起来的“人对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9页), 即从人的本性出发而建立的以人为中心的关系(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第514页)。因此,在原始发生的意义上, 我们必须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来理解人与外界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人的活动中的变化。

与人的个性的两个基本方面相一致,人与外界的关系也有两个基本的方面或层次:一是人的需要与所需对象之间的供需关系,其中包括:生理的需要与作为对象的物质、能量之间的关系;心理需要与作为对象的信息、刺激之间的关系。人不但需要满足自己原初需要的对象,而且需要取得这一对象的能力和活动。例如,解除饥饿是人的一种原初需要,但要取得所需要的食物,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通过一定的活动。因此,活动能力也和其他的外界对象一样,也是人的需要的对象。但是,对象一般是具有多种属性的复合体,而人所需要的却只是其能满足需要的功能。没有这种功能的东西是废物,而废物是不会成为人所需要的对象的。人们之所以生产和使用保温瓶,是因为它具有人所需要的保温功能。如果一旦它失去这种功能,也就成了废物。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的需要与所需对象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的需要与所需对象的功能之间的关系。二是人的能力与对象的功能之间的功能关系,其中包括:人的生理能力与对象的物质能量之间的关系;人的心理能力(认知、感受、体验和反应等)与对象的显现性质、程度(即认识论意义上的信息)之间的关系。

人的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关系和人的能力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关系,是人与外部世界之间关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基本的方面。正是这两种基本的关系,决定了具有统一性的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的原则: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根据实际的可能(亦即在人类活动中形成的人类活动的价值原则和事实原则)来确定自己的活动方式。但是,这两种关系既是人与外界之间关系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又是人与外界之间关系的两个不同的层次。其中人的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供需关系较之人的能力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功能关系更为根本,并且具有更为全面的性质。这是因为:第一,需要是人类活动的初始动力,也是人与外界关系得以建立的初始的原因。人是从自己的本性(需要)出发去活动的,初始的活动产生于人的生存需要。需要被激活,能力才被发动起来并作用于外界,从而才形成了人与外界之间的关系。正是由于需要的对象在身外,才决定了人与外界是不可分离的,所以需要才能通过活动把人与外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参见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125页)。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讲演录》中曾指出:“人们活动的出发点是他们的需要、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利益、他们的性格和才能”(转引自《国外黑格尔哲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29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明确指出:“任何人如何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86页)。第二,人的需要是人的个性的核心,也是人对世界的关系的核心。在需要—能力——外界对象的关系中,需要是内在的核心,能力是需要与外界对象的之间的中间环节,而外界对象则处于这一关系的外层。需要与外界对象在活动中构成人与外界关系的两极,在这两极之间包含着人与外界之间的全部关系,其中也包含着人的能力与外界对象之间的功能关系。所以,人的需要与对象功能之间的关系是人与外界关系中的最根本的关系。对于人的需要来说,人的能力和外界对象都是它的对象,人的能力与外界对象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对象与另一种对象之间的关系。

四、人与外部自然关系的两种基本状态——同一状态和矛盾状态

需要与对象的关系在实际中可以有两种基本状态:一是二者处于自然同一(自然平衡)的状态;二是二者处于矛盾(非平衡)的状态。

所谓自然同一的状态,是指所需对象不可缺少而在实际上又不缺少的情境状态。在这种情境下,所谓“需要”只是指不可缺少,是指一种自然的因果联系和心理趋向。而在同时,所需对象又是不缺少的,即是自然界现成地赐与和充分地供给的。在需要的不可缺少中潜含着矛盾,但对象的不缺少又随时消除了这一矛盾。因而,有机体的需要是在生命活动中自然地得到满足的,需要与对象之间是自然同一的,个体之所需即对象之所是。在这里,“需要”这一概念的涵义只是“是怎样”而不是“应当怎样”。在这种情境下,所需的对象用不着去努力求取,因而需要也不会成为努力追求对象的欲望,更不会导致主动行动的意志。例如,空气是我们生存不可缺少(“需要”)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又是不缺少,可以尽情享用的。因而,自古以来的人们之间的斗争和人与自然的斗争大都是为了争得具有丰富资源的土地,而很少有人去争夺弥漫于大地之上的空气。自然同一(平衡)状态是本能需要与天然赐与的直接结合,其中没有思想上的谋求、行动上的创造等中间环节(中介)。因而,这种状态是一种生物性的生存状态,动物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生存的。

所谓矛盾(非平衡)状态,是指所需对象不可缺少而实际上又缺少的情境状态。在这种情境下,需要虽然与某种对象直接联系着,但这种对象对主体需要来说是不适合的、不足的,甚至他所需要的对象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他之所需非现存之所是。这就形成了所需对象不可缺少而在实际上又缺少的矛盾状况,导致了需要与对象之间的不平衡。在需要与对象之间发生矛盾的情况下,需要已不再是一种自然的因果联系和心理趋向,而是一种对匮乏、感(感到缺点什么)、不平衡感的反应,即力图消除这种匮乏不平衡的一种心理趋向。这种心理趋向就是努力追求对象的欲望。只有这种需要才能导致人所特有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因而,也只有这种需要——作为一种欲求状态的需要,才是价值哲学所要研究的需要。

人也是一种动物(尽管是一种特殊的动物),人也需要一定的自然平衡(如呼吸)。但是,人是基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特殊动物,他的需要是基于自然而又超于自然的。不论对象在质上和量上如何优越和丰富,不论对象对需要的满足怎样“完美”、充足,人仍会感到美中不足。即使某种有限的需要得到了适意的、充分的满足,人也会产生新的更高的需要。因此,人的需要总是超出现存对象,它总是与对象处于一种矛盾的、不平衡的状态中。正因为人的需要永远处于同对象的矛盾状态中,人的需要永远得不到最终的、适意的满足,人才去永不停息地去创造更高级的东西。人所特有的能动性的创造活动正是从人的需要与所需对象的矛盾(不平衡)关系中产生的,而价值则是从人们对待(看待和处理)以能力、工具为中介的主体需要与客体功能之间供需关系的活动中产生的。人们首先要吃、喝、穿、住,维持生存。所以,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对待人与自然之间的供需关系,以一定的生产力为手段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创造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利益这种客体性的价值。接着,他们又要在生产关系中处理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在处理利益关系的活动中又产生了公正(或不公正)这种中介性价值。最后,他们又在对待主体自身与利益、公正之间关系的活动中,创造和获得了自由这一主体性价值。利益主要是一种经济价值,公正主要是一种政治(其中包括法律和伦理)价值,自由主要是一种文化价值。这样,一个由利益、公正、自由构成的三重价值结构以及由经济、政治、文化构成的社会结构也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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