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足迹——(2007年9月1~30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足迹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总体改革部署
温家宝总理指出“改革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6日出席首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开幕式,并回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在回答有关“现阶段改革的特征”的提问时,温总理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中国现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在经济体制上,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封闭、半封闭经济转变为开放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政治体制上,扩大民主,完善法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两方面的改革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今后,当历史学家回顾这段历史时,他们会说,现阶段的改革是中国这个老而又新的国家,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改革将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改革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总结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当前改革形势,研究下半年和明年改革工作。9月5~6日,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南方)。来自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主管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改革处处长参加了会议。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同志作了讲话。讲话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总结了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了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布置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改革工作。与会代表交流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就当前发展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做好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工作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在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
一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去年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设立。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开展了投资项目筛选等工作。今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天津市发行30亿元企业债券,城投集团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发行,筹资12亿元。
二是进行综合经营试点。在调研的基础上,正抓紧组建泰达国际投资控股公司。
三是整合设立金融机构。设立了天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天津港财务公司,并开展业务。研究拟定了渤海证券公司等企业重组方案。
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外汇改革试点,制定了14条改革实施细则。个人外汇投资香港资本市场试点已经启动,拓展了个人外汇投资渠道。
五是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来津投资。天津市已与人民银行签署“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备忘录”,将滨海新区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区域。组建国际金融仲裁中心,正在抓紧研究上报方案,尽快开展筹建工作。
在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东疆保税港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到2010年东疆保税港区发展改革规划。探索建立快速通关监管查验体制,拟定了东疆保税港区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和通关各环节监管模式方案,在保税港区实行信息化、封闭化、集约化管理,实现“一线”货物无纸通关、卡口“一站式”放行、区内货物“自由”流动。
二是加快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成立了全市服务外包工作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首批建设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区工作已经展开。
三是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为进一步推进东北亚经济合作,在举办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第二届会议并签署《天津宣言》的基础上,天津市正在积极向商务部申请举办东北亚经济论坛活动。
四是申请举办“亚洲协会年会”活动。目前已初步确定该活动将于明年在天津市举行。在制度改革方面,陆续出台了全市开发区产业布局指导性意见和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此外,天津市还进行了外贸进出口“三单合一”改革,取消外汇核销单。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完成滨海高新区建设总体思路研究和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目前3.6平方公里起步区已开始建设。
二是充分用好滨海高新区的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为此,进一步修订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落实好各项政策,上半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有666家。
三是增强国内外科技资源聚集。为此,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深圳中兴通讯等,共同建设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中意合作的中医药联合实验室,与德国福兰霍夫研究院合作建设的研发机构也正在进行。
四是推动民营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签署了博乐(中国)生命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协议,基金采取非法人制,总额4亿元人民币。在开发区设立了天津滨海天使创业投资基金,资本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天保成长创业投资基金进入签订投资协议阶段,基金资本总额1亿元人民币。
五是促进技术平台建设。组织编写了药物分析测试中心、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临床中心实验室和I期临床研究平台、工业发酵中试及生产试验平台、生物医学数据处理与信息服务中心等首批5个技术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的体制机制设计,工作机构组建并运转。
六是召开全球生物经济大会。探讨国内外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战略、政策、生物技术产业投资、融资、产品市场准入、生物产品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开展生物技术产业技术贸易、交流意向洽谈。
七是实施人才和知识产权战略。天津市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署了部市《共同发展协议》,加快滨海新区信息产业发展。还与北京、上海、重庆、长春、深圳、杭州、西安、武汉等19个城市达成知识产权协作共识,共同加强专利联合行政执法协作,以及专利信息服务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建设的合作。
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采取农民宅基地换房,推进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目前,两批村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是建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制定了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明确了申请协调裁决的权利、程序和期限,使处理征地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工作制度化。
三是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完成了全市13个乡镇、963宗、64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积累了经验。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近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建立了有利于强化统一领导,理顺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会议认为,2001年10月以来,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为合理界定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中的职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取消和调整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会议指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但行政审批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现象依然存在。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法治政府。
四、国有经济改革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发布。9月8日,国务院发布该《意见》,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见》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就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分工、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实施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其中,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各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五、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作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业务的国有投资公司,其成立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
进一步促进公司债券发展。9月27日,为改善我国融资结构,促进债券市场协调发展,推动公司债券发展,人民银行发布专门公告,明确了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等有关事宜。
QDII投资额度突破300亿美元。外汇管理局近日公告,已于9月26日核准华夏基金增加境外证券投资额度25亿美元,同时批准嘉实基金经营外汇业务并核准其境外证券投资额度50亿美元。至此,境内机构获得的QDII投资额度,已经超过300亿美元。
六、建设“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创新
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为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对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七、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卫生部、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省(区、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补偿水平差异不宜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和筹资水平相当的地区,补偿水平应相对统一。《指导意见》强调,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风险基金。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风险基金。实行大病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不宜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八、涉外(对台)经济体制改革
《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9月3日,海关总署出台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除特殊规定之外,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决定将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的管理措施。《通知》明确,对台小额贸易由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经核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间进行。试点口岸对台小额贸易公司经营权,由福建、浙江、广东三省及三省内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向所在地海关等联检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试点口岸进出的对台小额贸易台湾船舶,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试点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出口属于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管理的货物,海关凭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关证件征税验放。试点口岸分两批:第一批,浙江舟山普陀沈家门、宁波象山石浦、福建福州马尾、泉州南安石井港、广东惠州港。第二批,福建福清南青屿、长乐松下、东山铜陵、晋江深沪、厦门大嶝、湛江长桥。
九、其他领域改革
新《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2003年6月8日颁布实施的原《条例》。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新《条例》明确,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改革运动员聘用体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坚持运动员聘用工作统一规范、分级管理。该《办法》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
强化环境监测管理。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推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办法》共23条,分别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分工、标准规范的制定、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原则和管理主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等。
十、地方改革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福建省近日完成对60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清理,共公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0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92项,非许可审批项目416项。据了解,该省自2000年以来,已累计取消、调整或下放了1100多项省级审批项目。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成效显著。近年来,广西供销社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农服务、助农增收成效显著。截止2007年3月,全区供销社系统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27个,其中种植类191个,养殖类56个,加工类11个,服务类22个,其他类47个;现有入社农产总数6.9万户,带动农户总数27.4万户,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股金总额1766.9万元。2006年完成经营总额44044万元,实现利润1596.3万元,助农增收43809万元。已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有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商标产品。2006年向社员按交易实行返利的专业合作社有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围,覆盖了水果、蔬菜、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家禽家畜和流通购销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为广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浙江省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开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并发出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意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的原则、具体要求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一是试点范围及产品。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区开展试点,起步阶段以奶牛、生猪、家禽、蔬菜(西甜瓜)、种子种苗等为试点品种,由试点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品种、扩大试点区域。二是运作方式。采取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市场运作、适度保障的运作模式。所收保费进入试点公司政策性农险保费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政监管。三是补贴办法。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投保人60%的保费补贴,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有条件的区可增加保费补贴。保费补贴实行“按实补贴、半年一结”。四是风险管理。赔付责任以保费收入两倍封顶。以区为核算单位,赔款在其当年保费收入的1.5倍以内,由试点公司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其当年保费收入1.5~2倍部分,由试点公司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对保费收入两倍以上的损失,政府和试点公司不予承担。(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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