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美国论文,科技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部分省市党委研究室研究人员组成的赴美中国经济管理高级研讨班就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访问了美国的纽约、波士顿、华盛顿、芝加哥、旧金山等地,参观考察了一些著名大公司、大实验室、大学、政府有关部门、民间科技组织等22个单位。从考察的情况来看,美国的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市场的导向和驱动作用十分突出
在美国这样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自然主要靠市场机制,市场力量始终是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源泉。在参观考察中,美方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教授、政府官员对我们总是要谈到市场,表现出很强的市场意识。从当前美国的现实情况看,市场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引导科研向应用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倾斜。美国一贯比较重视基础研究,现在也还是这样,但是由于在技术的商业开发和应用方面一度落后于日本。形成美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下降,产生巨大贸易逆差,于是近些年来美国采取多方面政策举措,强调和促进应用研究及新产品开发。目前,全国科技投资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约占30%,用于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的约占70%。在我们参观的几个大公司,它们虽然也搞一点基础研究,但绝大部分科技力量放在开发市场急需的产品上。基础研究主要由政府和大学的研究机构担负。近几年政府削减基础研究经费,使基础研究受到影响。这一情况我们在几个国家级实验室看得很清楚。
二是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加强市场争夺。80年代以来,微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这就使得微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大大缩短。哪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强,哪个企业就会在竞争中击败对手,赢得市场。
新技术、新产品可以得到市场,但要有一个被人们认识接受的过程,因此美国的大工业公司非常重视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在体制上实现了开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为了使新产品为市场接受,在较短的时间内占领市场,获得更多的利润,大公司不惜花巨资进行广告宣传,选择优秀推销人员,在国内外建立强大的销售网络。在大公司中,推销人员的地位往往比研究人员还重要,这些公司有一套进入和占领直到垄断中国市场的战略策略及实施计划,中国市场日益成为其国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市场需求产生研究开发项目。许多具有商业价值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市场销售人员首先想到然后与客户、科研人员商谈出来的。
二、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促进作用在增强
依靠科技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美国经济实力,为美国劳动力创造需要高技能和获得高工资的就业机会,这是美国政府的基本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在世界科技经济竞争的巨大压力下同时基于国内市场的需要,美国政府近些年加强了对科技和经济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直接和间接地促进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
政府对研究与发展的投资很大,而且投入的结构和方式比较合理有效。1994年全美国研究与发展的经费达1720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相当于日、英、德、法国的总和,其中政府拨款约占一半。政府的科研经费,1/3给政府的科研机构,2/3用于资助企业和大学,其中资助企业的份额占70%。由此可见,政府支持技术创新的重点在企业。政府对企业的资助主要通过三种基金的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是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门资助500人以下小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一般在项目实施起始阶段给10万美元,如有成功的希望再资助50万美元。政府之所以大力支持和鼓励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一是因为大量的发明创造起自于小企业,二是因为美国大多数人都在小企业工作,小企业的发展能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第二种是技术再投资基金,用于资助国防科技向民用转移。此基金每年约20—30亿美元,支持的项目多属工业技术。在项目总经费中一般是基金会资助占50%,公司出资50%。第三种是先进技术基金,用于资助高风险性先进技术的投资。此基金开始于1990年,当时只有1000万美元,现在这一基金不断增加,1994年为2亿美元,1995年为4.3亿美元。此项基金主要用于大公司。政府规定,上述三种基金必须由企业出面申请。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资助并不要求回报,只要研究开发获得成效,企业得到发展,政府的目的就达到了。政府的科研机构数量并不太多,总共有726个实验室,因而在经费总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比较高的投资强度。政府对重点实验室拨款较多。
政府对市场机制不灵或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公共性领域如农业、能源、环保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特别重视,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较多的支持。农业部每年组农业研究局7亿美元,给大学6亿美元,给与农业有关的公司30—40亿美元,用于农业和农业机械的科研。农业部历来将其一半的研究开发预算专用于研究成果的积极推广。美国农业整个世纪的生产率异常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地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努力工作。农业研究局共有123个研究单位,2500名研究人员,它们搞研究主要靠与大学、公司合作。农业研究中心是全美最大的农研机构,占地相当大,研究设备十分先进,研究课题紧密结合美国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研究中心并不直接向农民转让技术,而是将专利卖给与农业有关的公司,如种子公司等。政府为农场采用先进技术和购置先进的农用机械提供各种信贷支持。政府对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省能源的技术开发进行适当的鼓励。美国正着力研究开发新一代汽车,这种汽车安全,性能又好,行驶费用不比目前的汽车高,只烧国产燃料如天然气和再生能源,很少或不会产生污染。我们在华盛顿天然气公司参观了研制天然气汽车的情况。该公司制造的天然气汽车外形与普通汽车没有多大不同,十分美观,但它能使排气污染减少95%,而且用天然气比用汽油便宜,安全性强。政府已确定天然气汽车是今后美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按照有关法令,到2000年,联邦、州政府的75%用车,能源部门的90%用车,个人20%的用车必须是天然气汽车,50%的大卡车要是天然气汽车。为了推广天然气汽车,总统和能源部长带头乘坐天然气汽车;凡购买天然气汽车政府予以适当免税;建立天然气加气站免征用地税;减少和限制进口汽油。
政府采购是保证企业利润,刺激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一种经济手段。在美国,某些新产品往往由政府首先购买。政府通过采购计划每年向企业采购范围广泛的新产品特别是高技术产品。政府的采购重点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而变化。早些年,政府主要采购与军事有关的电子产品,极大地刺激了电子设备公司的产品开发。近些年来,政府又大量采购新能源设备和节能产品,以支持新能源产品制造公司的技术开发。随着新产品市场的扩大,政府就减少和停止采购,让市场机制取代政府支持。
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研究法》和1987年的《技术竞争法案》对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1980年的《斯蒂文森——怀特俄发明法》、1984年的《合作研究法》、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法》、1987年的《12592号命令》对国家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向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与企业联合研究开发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在税收方面有这样一些规定:凡研究开发投资超过基准期(前三个征税年)平均研究开发投资量的部分可享受25%的税收减免,用于高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可连续三年享受30%的减税;凡购置高新技术的机器设备一律减税,减税额一般为机器设备总值的10%左右。克林顿政府提出,要使研究和实验税收减免永久化。过去,这种减免的效果因一系列6个月和9个月的临时延伸而受到影响。税收减免永久化则可以刺激企业进行长期的研究开发活动。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家为专利申请和专利使用提供方便和保护。国家专利局有5000员人,其中有2000名专家审查专利,500名专家审查商标。专利申请费个人为75—300美元,单位为100—750美元。审查专利主要有三条:是不是发明创造;是不是实用;有没有商业价值。如果满足了这三条,就会给专利。至于技术是否完善成熟,这并不很重要。平均每年有30万件专利申请,其中17万件得到批准。申请者中美国占60%,日本30%,欧洲10%。小企业利用政府的资助和免费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创新所获的专利完全归小企业所有。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共同研究开发所获专利完全归企业所有,并将合作研究开发的资料保密两年,以免为竞争对手利用。研究人员在受雇期间的发明一般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属雇主,发明权属个人。如果研究开发经费由企业提供,该企业可以优先使用专利,或者在有偿的条件下争取到独占使用专利的许可证。专利收益分配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一般是这样分配:专利转让或许可证贸易收益在20万美元之内,专利所有者和专利发明人各得50%,超过20万美元的部分,专利所有者得3/4,专利发明人得1/4。
三、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民间组织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科
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一些高新技术、尖端技术项目开发难度大、耗资大、风险大,不是个别企业哪怕是大公司能胜任的。受阿波罗计划和欧洲空间计划的影响,近几年来,由美国若干大公司合资,联合有关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组建并成立研究开发集团。通过一段时间合作,取得一定进展后,这种研究开发集团进一步发展成为产、学、研结合,资金、技术、人才相结合的新技术产业集团。这种集团通常由工业企业出资金,大学或研究机构出技术和人才。例如,为了在高温超导领域对付日本与西欧的挑战,微电子和计算机公司与休斯敦大学共同组建了高温超导材料研究公司,杜邦公司、惠普公司与阿拉莫斯实验室建立了超导研究公司。随着美国国家级科技园区的发展,这种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集团不断增加,近几年来,已有200所大学、研究机构与1000多个工业企业合作联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企业之间开始建立技术联盟。1994年6月,英特尔公司和惠普公司宣布组成技术联盟,合作研究开发跨世纪的电脑技术,此举震撼了整个电脑产业界。
企业、大学、政府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和合作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是针对长远的、对国家未来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关系重要的跨学科技术领域工程技术问题,着眼于21世纪美国工业化发展。合作研究中心是由工业界与大学基于双方具体的需要共建的,经费的60—70%由工业界提供。企业以会员身份参加,缴纳会费。合作研究中心的研究经费超过一定的数额,可得到国家科学技术基金的资助。这种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的项目实用性很强,其成果容易转化为商品。因此这种合作研究中心被认为是促进大学的科研成果向工业界转移的一种有效形式。目前,这种合作研究中心已有几十个,还在继续发展。
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向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实验室于1974年就建立了“新技术转移联合体”,成员有300多个国家实验室和几个政府部门及部分工业企业,其主要任务是要通过信息交流,帮助工业界寻找合适的研究开发伙伴,建立示范项目,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技术转移的渠道有四个。一是派人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展览会,去宣传实验室的研究成果。二是想办法将实验室人员的好论文发表出来。三是带领实验室研究人员去有关企业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四是到企业为实验室拉研究开发项目合同。1994年实验室技术转让收入700万美元。其中遗传基因、红血球研究两个专利就得200万美元。实验室的高级技术设备对外开放,得到充分利用。如光源辐射室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验室,在那里作实验的用户75%是外面的用户,其中不少是国外的用户。如果用户不以赢利为目的,则不收费。大学在为企业服务方面也很积极主动。不少大学成立了技术咨询公司、联络办事处、大学专利推广部、综合技术服务部等组织机构,为工业界推荐人才,为工业界与大学建立联系提供服务,协助大学与工业界之间明确职责,执行合同以及转让技术成果。
民间组织和半民间组织在促进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是一支活跃的力量。在美国,不少在我们看来应是政府去做的工作却是由民间组织或半民间半官方组织来完成的。促进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民间组织、半民间组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财团和群众团体组建的公益性的非赢利的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等,它们出于某种目的对有关环境保护、生命健康的科研项目提供资助。另一类是得到官方支持的私人组织,它运用地区的各种力量促进该地区内的公司和科研机构交换信息,开发和分享技术,开辟新市场。各地的技术发展中心和商会就是这类组织。纽约州荷南郡的“技术发展中心”的工作就是帮助500人以下小企业和新办企业。这个地区共有3000个小企业,“中心”去年就帮助过300个企业。“中心”有14个在制造、工程方面很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中有一些退休人员。他们主要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估价企业的工作效率、指导设备安装,推销新产品。政府每年有1—2亿美元用于支持小发明,“技术发展中心”帮助小企业得到政府对小发明的资助。发明者遇到了困难,“中心”总是想办法帮助克服。例如,有位光学专家退休后,发明了能360度转动、看10倍远的用于交通控制的摄像镜头,但这项专利没有人用。“中心”主任得知后,给他找了三个人帮助推销,先是用这种摄像镜头来监视工厂大门,效果很好,后又用作计量公路上汽车通过的数量。这项专利终于被一家公司所采用并取得可观的效益。“技术发展中心”经费一部分来自政府,一部分来自企业。“中心”每年将自己的工作向政府报告,政府通过调查评价“中心”的工作。工作做得好,政府的资助就多。受帮助的企业也给“中心”适量的回报。1995年荷南郡“技术发展中心”从政府和企业各得100万美元。“中心”用这些钱开支工资和活动经费,不得用于赢利。
通过考察,我们认为美国在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一些作法是可以借鉴的。我国在这方面与美国的差距还不小,挑战是严重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美国的作法,而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找准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吸取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深入进行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对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尽快建立起符合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客观规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并产生最佳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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